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ZZ 30070-2020
设备设施颜色标识
(报批稿)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汽车研究总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工艺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家利、戚婉婷.
设备设施颜色标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现场设备设施额色标识及具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内生产现场机械设备,电气设备,消防、安全、化学、防护设施以及工位器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7231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13495.1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GB2893安全色GB2894安全标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机械设备
指由驱动装置、变速装置、传动装置、工作装置、防护装置等部分组成的,能够全自动、半自动或手动实现特定功能的设施,如生产现场的机床、电机、压缩机、起重设备等.
3.2
电气设备
指用于生产现场的电力配电设施,如配电盒、控制柜、操作台等.
3.3
消防、安全、化学、防护设施
指用于生产现场的消防器材、工业管道、防护栏或警示标识等设施.
3. 4
工位器具
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用以存放生产对象或工具的各种装置.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