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包家庭装修合同样本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2.工程地址:
3.居室规格: 房型 房 厅 套,施工面积平方米.
(1) 室,计 平方米;
(3) 厨房,计 平方米;
(4)_ 卫生间,计 平方米;
(5) 阳台,计 平方米;
(6) 过道,计 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 ,计 平方米;
4.工程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5.委托方式:
6.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7.峻工日期: 年月 日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元
1.材料款 元;
2.人工费 元;
3.设计费 元;
4.施工清运费 元;
5.搬卸费 元;
6.管理费元;
7.税金(XX%) 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 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第四条:材料供应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
工程峻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付款百分比按付款方式表进行:
付款要求付款时间付款百分比金额:元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峻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峻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申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
2.乙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 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 (签章)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