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
城镇给水排水构筑物及管道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Cod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inspection for urban watersupply and drainage structure and pipeline works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
城镇给水排水构筑物及管道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Cod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inspection for urban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structure and pipeline works
DBJ50-108-2010
主编单位: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批准部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实施日期:2010 年11月1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渝建发[2010]132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城镇给水排水构筑物及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建委,有关单位:
现批准《城镇给水排水构筑物及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我市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号为:DBJ50-108-2010,自2010年11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第 3. 1. 3、3. 1. 5、5. 2.3、7. 1. 2、15.2.6、16.1.9、16.1.10条为强制性条文,并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查备案(备案号:J11683-2010),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负责解释.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三日
关于同意重庆市《城镇给水排水构筑物及管道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地方标准备案的函
建标标备[2010]132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你委《关于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同意该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备案号为:J11683-2010.其中 同意将第 3.1.3、3. 1.5、5. 2.3、7.1.2、15.2.6、16.1.9、16.1.10 条作为强制性条文.
该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二〇一〇年九月七日
前言
随着城市的不断扩展,给水排水工程的不断增加,特别是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广泛应用,以及国家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质量的高标准要求,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迫切需要完善相关专业施工及验收规程、规范.为此,根据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2008年度建设科研项目计划的通知》(渝建[2008]349号文件)要求,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了《重庆市城镇给水排水构筑物及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参照建设部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结合重庆地区实际情况及近几年来在给水排水构筑物及管道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取得的成功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方针进行了多次修改,充实了章节和内容,重新编排,力求体现规范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靠性,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审查定稿.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为: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场地平整与地基处理;5、基坑;6、桩基础;7、模板、支架;8、钢筋;9、混凝土及砌体结构;10、钢结构;11、取水及排放构筑物;12、水处理构筑物;13、泵房;14、水调蓄构筑物;15、管道工程;16、功能性试验以及附录和相应的条文说明.
其中 :3.1.3、3.1.5、15.2.6、16.1.9、16.1.10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将执行本规范中所发现的问题或修改意见及时告知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邮编400014),以便修订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