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
北京市地 方标 電准
DB11/T 632-2025代替 DB11/T 632-2009
古树名木保护复壮技术规程
Technicalregulations for protection and rejuvenation of ancient
andfamouswoodyplants
发布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目次
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总体要求,5生长环境改良.6有害生物防治..7树体修复8树体支撑、加固..9疏花疏果10树冠整理...11围栏设置.附录A(规范性)古树名木保护复壮技术参考文献..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并废止DB11/T632-2009《古树名木保护复壮技术规程》.与DB11/T632-2009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生长环境改良(见第5章,2009年版的第5章)、树体修复(见第7章,2009年版的 第7章)、树体支撑加固(见第8章,2009年版的第8章)、树冠整理(见第10章,2009年版的第9章)及附录A的相关内容:b)更改了部分章名称及其相关内容(见第4章、第7章、第10章、第11章,2009年版的第4章、第7章、第9章、第10章):c)增加了疏花疏果一章(见第9章).
本文件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绿化资源保护中心(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审批服务中心)、北京和运荣国道路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十三陵林场管理处.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郑波、曲宏、杨宝国、黄三祥、薛霞、李菲菲、施海、邢军、潘彦平、赵佳丽、米莹、张劲.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11/T 632-2009:
一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古树名木保护复壮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古树名木保护复壮的总体要求、生长环境改良、有害生物防治、树体修复、树体支撑加固、疏花疏果、树冠整理及围栏设置等技术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地区衰弱、濒危古树名木的保护复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11/T478古树名木评价规范DB11/T1430古树名木雷电防护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古树ancient woody plants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 [来源:DB11/T 478-2022 3.1]
3.2名木 famous woody plants珍贵、稀有的树木和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科学价值、纪念意义的树木. [来源:DB11/T 478-2022 3.2]
3.3树冠投影crownprojection树冠所覆盖的地面面积,按树冠最外周在地面上的垂直投影来确定其周界.
3.4
对生长衰弱、濒危古树名本通过改善、修复其自身状况及生长环境条件,促进其生长,增强树势的技术措施.
3.5
硬支撑solidpropping
从地面至古树名木斜体支撑点用硬质柱体支撑的措施.
在主干或大侧枝上选择一牵引点,在附着体上选择另一牵引点,两点之间用弹性材料牵引的措施.
3.7抱箍hold hoop
用高强度、耐腐蚀材料制作的可抱住或箍住主干或枝条的加固保护设施.
4总体要求
4.1衰弱、濑危古树名本在复壮前,应根据其生长状况和生长环境从以下三方面进行综合诊断分析: a)分析地上、地下环境中是否有妨码古树名木正常生长的因子:b)检测、分析根区土壤板结、干早、水涝、营养状况及污染等情况:c)查阅档案,了解以往的管护情况和生长状况.4.3应组织专家对保护复壮方案进行论证.4.4保护复壮工程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专业能力.4.5保护复壮工程完成后,应组织专家验收.4.6管护责任单位(人)应定期检查,建立古树名本保护复壮技术档案.
5生长环境改良
5.1地上环境改良
5.1.1古树名木地上环境改良应达到DB11/T478中关于生长环境良好的规定.5.1.2清除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影响其正常生长的建(构)筑物、堆放物及其他杂物,为古树名木留出足够的生长空间:由于历史原因无法清除的,改造时应予以调整完善,留足保护范围.5.1.4绿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本应根据实际情况开设树堰. 条.5.1.5古树名本树堰里可根据环境铺放不同形式的覆盖物,也可在树堰里种植不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乡土地被植物.5.1.6古树名本保护范围内地面不应铺装.已有的硬铺装宜拆除:因特殊原因不能拆除的,应换成透 气透水铺装,并留出适当大小的树堰.具体按附录A中A.1.3.2的规定执行.5.1.7有雷击隐患的古树名木,应及时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相关技术要求按DB11/T1430执行.5.1.8生长于平地的古树名木,裸露地表的根应加以保护,防止践踏:生长于坡地且树根周围出现水土流失的古树名木,应砌挡土墙护坡,并设置排水孔,挡土墙高度、长度及走向依据地势而定,并适量回填原土护根:生长于河道、水系边的古树名木,应根据周边环境用石驳、木桩等进行护岸加固, 并做防渗处理.5.1.9主干被深埋的古树名木,应根据树种特性择机分期人工清除堆土,直至露出根颈部,每期清土
新露出的主干部分应进行消毒和杀菌处理,并及时进行防失水、防寒或防日灼保护.
5.2地下环境改良
5.2.1古树名本地下环境改良应达到DB11/T478中关于生长环境良好的规定.技术,改善土壤理化性质.单株古树名木可挖4~6条复壮沟(穴),群株古树名木可在古树名木之间设置2~3条复壮沟(穴).复壮沟(穴)、复壮井可与通气管相连接,大小和形状因环境面定,也可根据情况单独打孔竖向埋设通气管,具体技术按A.1的规定执行.
5.2.2根系土壤密实板结,通气不良,可采取挖复壮沟(穴)、复壮井、打孔埋设通气管等土壤改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