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GB/Z 38764-2020
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Chinese medicinal materials-Specifications foroperation management of Amomumtsaoko Crevostet Lemarie project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并归口.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起草单位: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福贡云能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宝珠、张金渝、邱晓燕、杨绍兵、朱荣、杨维泽、康燕妮、杨美权、李宁、左应梅、李建春、杨天梅、杨立吴、李晚谊、王培涌、肖丹、石刚、李智敏、唐春云、陈秀花、李春芳、提三恒、许宗亮、吴丽华、王元忠、金航.
引言
草果(AmomumrsaokoCrevostetLemarie)为药食两用中药材大宗品种之一,有燥湿湿中、截疟除痰的功效,同时又是饮食烹调的调味品,适用人群广,需求量大,市场前景广,草果种植分布区主要在云南、广西、贵州等地,这些种植地区是我国集中连片的边疆少数民族深度贫困区,交通相对闭塞,经济作 物单一,草果已成为边疆少数民族脱贫攻坚首选经济作物.草果还可与其他中药材品种(重楼、黄精等)及菌类(羊肚菌等)进行套种,通过多种经营种植模式可规避风险,拓宽经济收入来源.另外草果为林下经济作物,在次生林下种植可以防止水土流失,对生态脆弱区的生态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草果产业在发展绿色生态产业、边疆稳定和脱贫攻坚工作中具有独特优势和特点,可成为精准扶贫的优选产业.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可供草果产业扶贫项目运营管理过程中参考.
精准扶贫中药材 草果产业项目运营管理规范
1范围
效分析、项目风险应对、项目评价与管理等内容.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给出了草果产业扶贫项目的项目条件、职责分工、项目组织与运行、项目预期成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适用于草果产业项目运营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复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5084农田滥涨水质标准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3项目条件
3.1自然条件
3.1.1环境要求
海拔为1200m~1800m区域的沟箐边,有一定庇荫环境的次生林及杂木林,透光度40%~50%或郁闭度为0.5~0.6为宜.周边无污染,产地空气质量应符合GB3095对农业区大气质量要求.
3.1.2气候条件
800mm以上,空气的相对湿度在75%~90%.
3.1.3土壤条件
宜选择腐殖质丰富、透气排水性能良好、pH4.5~5.5的偏酸性肥沃砂质土壤,土壤含水量在20%~30%且排水条件良好的区域为宜,土壤应无重金属及其他有害物质污染,土壤环境质量应符合GB15618中对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的要求.
3.1.4水质条件
潍涨用水质量要求应符合GB5084的规定,且水源地周边无污染源.
3.2设施设备条件
3.2.1基础设施
草果种植地点应具备排水沟渠,具有基本的交通条件.草果育苗应具备草果育苗阴棚,草果加工应
GB/Z 38764-2020
具备晾晒加工场所、烤房.
3.2.2生产设备
应配备农机耕具、烘烤等设备.
3.3人员条件
3.3.1具有劳动能力,能够承担整地、除草、施肥、采收等田间管理工作.3.3.2有一定学习能力能够接受必要的草果种植及加工技术指导和培训.3.3.3有适合种植草果的土地.
3.4其他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将更有利于草果及林下中药材种植项目实施:
a)产业发展区域(县、乡镇)具有草果种植传统;b)已有或能聘请(培养)到能长期在发展区域实地进行技术指导的技参专家,如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技术专家、科技特派员团队、县及乡镇农技站农技师、企业技术人才等:c)区域内已有或将引进经营中药材的大型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实施主体.
4职责分工
4.1扶贫组织主要工作内容
4.1.1调查摸底
4.1.1.1调查方式
ww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专项调查并出具调研报告,或者扶贫组织派出专人负责种植区域走访调研.
4.1.1.2调研内容
调查种植区域内的种源、种植传统、种植人口、种植面积、草果加工情况、经济效益、市场情况及其后市风险等. X
调查发展区域农户现有的种植种类、种源及种植草果的意愿.
4.1.2制定规划
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制定当地草果种植发展规划,包括草果发展区域布局、种源来源、种植面积、加工配套设施、产销对接等.
4.1.3政策资金保障
种植示范基地建设等方面依法给予政策保障.4.1.3.2扶贫组织宜通过技术服务采购、订单收购补贴等方式,对帮扶实施主体给予资金支持.4.1.3.3扶贫组织宜通过帮扶实施主体或直接对帮扶对象在种子种苗、化肥、农药等投人物,种植基地道路、灌溉、排水等基础设施及农用器械方面给予补贴. 4.1.3.4扶贫组织宜通过协调农业担保公司和金融部门,对帮扶对象实行政策性农业贷款贴息补助.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