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
JT/T1566-2025
海区雷达应答器配布导则
Directivesonthelayoutofmarineradarbeacon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
目次
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5配布方法 46技术要求附录A(规范性) 海区雷达应答器的莫尔斯码及用途参考文献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交通运输航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宁波航标处、上海嗒嘀导航技术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徐明、王军波、杨杰、刘可正、程万庆、黄燕姬、王玉良、苏建、刘嘉林、阳建云、王正斌.
海区雷达应答器配布导则
1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中国海区及其港口、通海河口雷达应答器的配布. 本文件规定了海区雷达应答器配布的总体要求、配布方法和技术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本文件.
GB4696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GB17380中国海区水中建(构)筑物助航标志规定 GB24418中国海区可航行水域桥梁助航标志GB/T26781海区浮动助航标志配布导则JT/T759海区航标效能验收规范JT/T1520航标雷达应答器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总体要求
4.1雷达应答器配布应综合考虑船舶航行需求、船舶流量、周围环境等因素.4.2雷达应答器宜配布在相应视觉航标上,用于标识参考点等可单独配布.4.3在波浪和雨雪较大的水域,宜配布双波段雷达应答器. 4.4雷达应答器配布宜选用固态雷达应答器.4.5雷达应答器不宜配布在雷达站等信号易受干扰的区域.4.6在船舶航行水域的同一方位内,配布的雷达应答器之间距离宜不小于10nmile.注:船舶沿航道航行时,在同一方位(一般方位角差不超过10)上10nmile范围内宜只有1个雷达应答器作用.
5配布方法
5.1初见陆地标识
5.1.1当船舶从远海向近岸航行时,可配布雷达应答器作为识别陆地的标志.5.1.2作为初见陆地标识的雷达应答器作用距离宜尽可能大.
5.2港口或航道(水道)入口
大型港口或重要航道(水道)的入口应配布雷达应答器,用于指引船舶顺利接近和进入港口或航道
(水道),见图1.
图1大型港口或重要航道(水道)入口雷达应答器配布
5.3航道重要转向点
5.3.1在航道重要的转向点,宜配布雷达应答器.
5.3.2在相距不足10nmile的两个或两个以上转向点的航道,雷达应答器宜配布在航行风险最大的转向点,见图2.
图2航道重要转向点雷达应答器配布
5.4导标
在导标受背景干扰不易识别,或起导点至前导标距离10nmile以上时,前导标宜配布雷达应答器,见图3.
图3导标配布和作用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