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长与本部门组长安全、防火责任签约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法律、法规,双方签约如下:
一、 甲方责权
1、1.领导、指导乙方搞好安全生产.2、组织乙方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消防知识、应急3、督促检查乙方工作中执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的情况,及时制止违规行为. 预案,进行消防演练、应急预案演练.4、根据乙方的表现,向上级报告奖惩意见.5、听取乙方汇报并及时处理.6、承担本人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
二、 乙方责权
1、服从甲方领导,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对本岗位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2、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生产安全事故隐惠,把生产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现场,及时、如实地上报,并保护现场 做好详细记录.
3、保持环境整洁、安全出口和安全通道通畅.
4、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
5、对甲方违章指挥提出修改意见.如甲方拒不接受,可以越级反映.
6、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方面力争做出个人成绩,对违反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愿意接受本企业依照本单位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做出的惩罚:如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责任签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部长 乙方:组长(签字) (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