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航空消防工程建设标准
主编单位:黑龙江省林业设计研究院批准部门:国家林业局施行日期:2014年**月**日
前言
《森林航空消防工程建设标准》(以下简称《建设标准》)是根据2011年国家林业局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司《关于下达2011年林业工程建设标准编制、修订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由黑龙江省林业设计研究院作为主编单位,按照《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的有关要求编制完成的.
《建设标准》在调查、分析、总结现有航站和森防机场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参照国家和中国民用航空局额布的现行《通用机场建设规范》、《民用机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民用航空支线机场建设标准》、《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等规范和标准的基础上完成了相关编制工作.
《建设标准》制订大纲经国家林业局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司组织专家审查后,编制形成征求意见稿,多次征求有关方面专家和各省林业主管部门意见,反复修改后形成送审稿,经国家林业局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司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定稿.
《建设标准》共分十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工程分类和分级及项目构成、森林航空消防工程选址、主要建设项目与工程量、人员配置、主要建设指标、环境保护和抗震设防、项目建设用地.
各单位在执行本建设标准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科寄至国家林业局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邮政编码:100714),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黑龙江省林业设计研究院
参编单位:国家林业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黄东艳薄韬杨磊袁丛立刘振波秦玲王慧颖唐洁婷巩智民李春昶米泉龄王瑞婷郎莹主要审核人:胡迎端崔永环王宏伟张连生刘国珍吴灵张喜忠王忠宝徐艾华孙启龙刘广龙装建元
编写组2014年7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范性引用文件, 2第三章术语与定义 3第四章工程分类和分级及项目构成第五章森林航空消防工程选址 5第六章主要建设项目与工程量第七章人员配置.. 13第八章主要建设指标 14第九章环境保护和抗震设防.. 15第十章项目建设用地 16本建设标准用词和用语说明.. 17附件森林航空消防工程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2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森林航空消防工程建设,提高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使森林航空消防工程项目设计、建设做到标准统一、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特制定本标准.
行业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审批、核准森林航空消防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森林航空消防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是为森林航空消防工程项目决策服务,控制建设水平的也是有关部门审查该类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的衡量标准.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下列森林航空消防工程项目建设:
1航空护林站(以下简称航站):2森林航空消防机场(以下简称森防机场):3森林航空消防移动保障系统(以下简称移动保障系统);
4森林航空消防巡护区设施建设(野外停机坪、取水池).
第四条森林航空消防工程项目建设应依据下列基本原则:
1科学论证、规模适宜.应根据森林资源分布情况和区域性火灾发生规律,合理规划森林航空消防面积及巡护半径,按区域自然条件和基础设施现状,合理确定航站的使用性质和类别、建设等级、设计机型、停机架数等.
2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应参考已规划巡护航线建设航站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尽量避免重复的巡护航线,做到技术上允许,经济上合理,同时符合行业发展建设规划,履行建设程序.
3安全可靠、功能完备.统筹航站和巡护区森林航空消防设施的建设,使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符合国家和民用航空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必须保证飞行安全.
4技术先进、满足需求.项目建设应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应注重技术进步和节能减排.
5以人为本、节约资源.充分考虑机组和航站工作和生活需求,在保证森林航空消防安全和需求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合理规划、节约用地、节约能源、重视环境保护.
6合理利用,节约投资.在有条件利用民航、军队或其他机场执行森林航空消防任务的情况下,宜尽量加以利用.
第五条森防机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的“通用航空”范畴.森林航空消防工程项目建设除应遵循本建设标准外,尚应执行国家和民用航空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定额、指标和有关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本标准如有与国家现行相关规程、规范相违背之处,应以国家颁布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