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定工作依据整理 2.0
李和平
2025原创公益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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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法律法规执行依据02消防维保检测规范03消防安全评估规范
01法律法规执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
202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 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 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 存档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 消防法构应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 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中国法制出版社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 由应急管理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
第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政 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 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机关、团体、 企业、事业等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主 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 对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 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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