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100.30
A 02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1070-2007
仓储从业人员职业资质
Vocational criteria for warehousing worker
2007-09-15发布
2008-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21070-2007
目
次
前言.
1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仓储管理员职业资质要求
5 仓储经理职业资质要求
号察号早国中身非游取国中
用
GB/T 21070-2007
前
言
本标准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仓储协会秘书处、北京工商大学、上海仓储协会、重庆物流协会、河南省
物流协会、南昌物流协会、中国对外贸易经济企业协会储运工作委员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明珂、孙杰、陈祥龙、严文萃、李群、胡能、蔡慧良、张书文、林震宇.
本标准首次发布.
(号察号)早新国中身份车非职国中
.
用
号察号早国中身非游取国中
GB/T 21070-2007
仓储从业人员职业资质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仓储管理员、仓储经理等仓储从业人员的职业资质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专业仓储、物流企业,生产与流通企业的仓储部门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 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8354 物流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B/T18354中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仓储管理员 stock-keeper
仓库内从事与物品仓储作业管理有关的一线操作人员的统称(包括直接从事物品收发、出入库、分
拣、理货等工作的人员 不含装卸工).简称“仓管员”.
3.2
仓储经理 warehousing manager
从事仓储经营管理活动 具有经营管理权或业务指挥权与生产要素调度配置权的管理者(包括公司
层面的仓储、运作经理或总监 分公司的经理或库区经理等).
4 仓储管理员职业资质要求
4.1 基本条件
4.1.1 具有仓储、物流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经考核合格取得证书
4.1.2具有非仓储、物流专业中专(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证书.
4.1.3不论学历,从事仓储管理一线操作工作2年以上,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证书.
4.2基本知识
4.2.1 仓储作业流程
4.2.1.1
了解物品验收规则及入、出库程序和分管库房的情况.
4.2.1.2
掌握储存分区、分类、货位编号、定量堆码、动碰复核、盘点对账等工作内容与方法
4.2.1.3 了解气候、温湿度变化对仓储作业的影响.
4.2.2
库存物品
4.2.2.1 具有与本岗位有关的物理、化学、商品养护学的基本知识.
4.2.2.2了解所保管物品的性能、特点
4.2.2.3了解所保管物品的储存技术标准及温湿度要求.
4.2.3 仓储工具设备
4.2.3.1懂得常用仪器、仪表、设备、工具的使用方法和保养知识.
4.2.3.2 掌握计算机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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