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366-2008
代替GB/T2366-1986
Determination ofwater contentin industrialchemicalsGas chromatographic method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一水含量测定范围由0.05%~1.0%修改为0.003%~1.0%(见第1章);一增加了典型化工产品的色谱操作条件和典型色谱图(见附录A):增加了内加法计算水含量的公式(见3.8.5.2);增加了正庚烷饱和水溶解度表(见附录B).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机分会(SAC/TC63/SC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化学品事业部、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世旺、赵兵、郭燕玲、陶春生.
本标准于1980年首次发布;1986年4月第一次修订.
化工产品中水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气相色谱法测定化工产品中水含量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液体有机物水含量的测定其中包括醇类、酮类、烃类、卤代烃、酯类等.测定水含量(质量分数)的范围为0.003%~1.0%.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3723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GB/T6682-1992分析试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neqISO3696:1987)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GB/T9722-2006化学试剂气相色谱法通则
3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规定的一些试验过程可能导致危险情况,操作者应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
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GB/T6682一1992规定的三级水.
3.3方法提要
用气相色谱法,在选定的工作条件下,将标准样品和适量样品分别注入气相色谱仪使水与其他组分得到分离,用热导检测器检测,测量样品和标样中水的峰高或峰面积,用外标法或内加法定量.
3.4试剂
3.4.1载气:氢气或氮气,体积分数不低于99.9%,经硅胶与分子筛干燥、净化;
3.4.2正庚烷:
3.4.4无水有机溶剂;使用外标法测定产品水质量分数大于0.1%时,可使用与样品相同的有机溶剂,该有机溶剂使用分子筛或其他脱水物质脱水后所含的痕量水在表A.1色谱工作条件下测定应无水峰,样品. 且该有机溶剂具有与水互溶的特性.使用者也可根据需要,选择其他相关试剂.亦可购买市售标准
3.5仪器
3.5.1气相色谱仪:配有热导检测器,整机灵敏度和稳定性应符合GB/T9722一2006中的有关规定,对第1章中测定范围内所示最低含水量产生峰高应大于噪声的两倍.当分析高沸点样品时仪器需配备 反吹装置.
3.5.2记录仪:色谱数据处理机或色谱工作站.
3.5.3进样器:微量进样器,1gL或10pl.
3.6推荐的典型色谱操作条件
推荐的典型色谱操作条件参见附录A表A.1.典型色谱图参见附录A.2图A.2.1~图A.2.12.其他能达到同等分离程度的色谱柱和色谱操作条件也可使用.
3.7采样
按GB/T3723及相应产品中规定的采样方法采取有代表性的样品供分析用.
3.8分析步骤
3.8.1正庚烷-水饱和溶液标准样品和苯-水饱和溶液标准样品的制备
5次,最后一次充分振荡后连水一起装人500mL正庚烷或苯-水平衡瓶中(见图1),即为正庚烷或苯- 将适量的正庚烷或苯置于分液漏斗中,加人同体积的水振荡,洗去水溶性物质,洗涤次数不少于水饱和溶液,静置10min后可使用.每次使用前需摇匀,静止2min后再用.必要时,将正庚烷或苯-水平衡瓶至于恒温水浴中.
相应的正庚烷或苯中饱和水含量. 根据瓶中显示温度(温度计精度应为0.1C)查饱和水溶解度表(见附录B表B.1和表B.2),得出
1--抽样孔; 2--温度计:3--聚四氟乙烯塞子:玻璃瓶.
图1正庚烷或苯-水平衡瓶
3.8.2有机溶剂标准样品的制备
在碘量瓶中加入无水有机溶剂,根据被分析样品的大致含水量,加人与被测样品水含量相近的水,精确至0.0001g摇匀,即为标准样品.
3.8.3设定操作条件
器稳定后即可开始测定. 根据仪器操作说明书,在色谱仪上安装并老化色谱柱.调节仪器至表A.1所示的操作条件,待仪
3.8.4样品的测定
3.8.4.1校正
的质量分数小于0.05%时,用正庚烷-水饱和溶液标准样品;当被测样品水的质量分数为0.05%~ 在每次试样分析前应按实际情况选择与被测样品水含量相近的标准样品进行校正.当被测样品水0.1%时,用苯-水饱和溶液标准样品;当被测样品水的质量分数为0.1%~1.0%时,采用与样品相同的有机溶剂配制的标准样品.在表A.1推荐的色谱操作条件下,将适量的标样注入色谱仪,以获得水的峰高或峰面积,重复测定两次,取其平均值供定量计算用.
3.8.4.2外标法测定
在表A.1推荐的色谱操作条件下,注人与标准样品相同体积的试样于色谱仪,以获得水的峰高或峰面积,重复测定两次,取其平均值供定量计算用.
3.8.4.3内加法测定
将适量样品注入色谱仪,以获得水的峰面积,重复测定两次,取其平均值供定量计算用.
0.0001g,得到加水样品.注人与样品等体积的加水样品于色谱仪,以获得水的峰面积,重复测量两次, 向已称量的碘量瓶中加人被测样品并称量,再向其中加入一定量的水再称量,称量均精确至取其平均值供定量计算用.
3.8.5结果计算
3.8.5.1外标法测定的水的质量分数w,数值以%表示,按式(1)计算:
式中:
V.一标准样品的体积的数值,单位为微升(L);hx-一样品中水的峰高或峰面积;w,标准样品中水的以%表示的质量分数;V一样品的体积的数值,单位为微升(L);h一标准样品中水的峰高或峰面积. p一样品的密度的数值,单位为克每立方厘米(g/cm");
p--标准样品有机溶剂的密度的数值,单位为克每立方厘米(g/cm"):
3.8.5.2内加法测定的水的质量分数w,数值以%表示,按式(2)计算:
(2)
式中:
样品中加人的水的以%表示的质量分数;
Ax样品中水的峰面积;
A--加水后样品中水的峰面积.
值表示其分析结果.结果应精确至0.001%. 对于任一试样,分析结果的数值修约按GB/T8170规定进行,并以两次重复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
4重复性
在同一实验室,由同一操作员使用相同设备,按相同的测试方法,并在短时间内对同一被测对象相情况不超过5%为前提. 互独立进行测试获得的二次独立测试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应超过下列重复性限r,以超过重复性限r的
当水的质量分数≤0.1%时,r为这两个测定值的算术平均值的20%;当水的质量分数为0.1%~1.0%时,r为这两个测定值的算术平均值的10%.
5试验报告
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a)样品名称、批号、采样地点、采样日期及时间等:b)本标准代号:d)测定中观察到的任何异常现象任何的细节及其说明: c)分析结果;e)分析人员姓名及分析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