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限额以下装饰装修 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指南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年9月
01 管理要求篇
目录
02 风险辨识和防范篇
03 现场检查篇
01
管理要求篇
管理原则
限额以下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管理遵循“属地负责、业主主责、行业指导、社会监督”的原则.
工程造价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以下(简称限额以下)的家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限额以下的公共建筑、商铺、办公楼、厂房等非住宅类房屋装饰装修工程.
已出台管理办法适用于限额以下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管理的地区,按既有政策执行.
建立信息登记制度
1.乡镇(街道)应建立限额以下装饰装修工程告知性信息登记制度.
2.业主应在装修施工前向乡镇(街道)办理登记,登记时应提供装饰装修方案、与施工队伍或作业人员签订合同、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等材料.
3.登记受理单位对业主提交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受理单位当场予以登记建档,并出具《登记回执》.材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