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27.010F01备案号:46506-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NB/T 25043.3--2014
核电厂常规岛及辅助配套设施建设 施工技术规范 第3部分:循环水系统设备
Specification for erection of nuclear power conventionalisland and balance of plantPart 3: Circulating water system equipments
国家能源局 发布
目次
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总则..3.1一般规定3.2设备材料3.3土建安装接口要求3.4施工通则4通用技术要求4.1设备检查.4.2基础准备4.3垫铁及地脚螺栓安装4.4二次灌浆有关要求4.5联轴器中心检查5循环水泵5.1一般规定.5.2混凝土蜗壳立式离心循环水泵安装5.3立式混流循环水泵安装5.4循环水泵润滑油模块安装6旋转滤网.... 86.1鼓形旋转滤网安装6.2链条式旋转滤网安装 87细格栅和清污机 107.1细格栅安装.. 107.2清污机及导轨安装108闸门... 109粗格栅.. -1110辅助设备1110.1电解槽组安装 1110.2小型泵安装 1110.3箱安装..10.4换热器安装 1212
前言
NB/T25043《核电厂常规岛及辅助配套设施建设施工技术规范》分为八个部分:
一第1部分:土建;一第2部分:汽轮发电机组;-第3部分:循环水系统设备;第4部分: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第5部分:水处理及制氢系统;-第6部分:管道;一一第7部分:采暖通风及空气调节;一第8部分:保温及油漆.
本部分是NB/T25043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深圳中广核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本部分参与起草单位:天津电力建设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解官道、肖于勋、简隆新、周凯、郝运普、张全、刘晓轩、邓国能、刘峰、徐迪生、王佐臣.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100761).
II
核电厂常规岛及辅助配套设施建设施工技术规范 第3部分:循环水系统设备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核电厂辅助配套设施循环水系统设备的施工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循环水系统单位工程下的循环水泵、循环水过滤系统、循环水处理系统、循环水泵润滑系统四个分部工程的机械设备安装.
本部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单机容量为600MW及以上的核电厂循环水泵、循环水过滤系统、循环水处理系统、循环水泵润滑系统的设备施工.600MW以下核电厂循环水系统设备施工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定
GB5023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DL5009.1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发电
3总则
3.1一般规定
3.1.1循环水系统设备施工应以经批准的设计和设备制造厂的技术文件为依据,设计和设备文件若有修改或变更,设计单位、设备制造厂应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
3.1.2设备施工应按设备订货合同、技术协议要求及制造厂的有效技术文件规定执行,如合同协议及制造厂无明确规定或规定不全面时,应按本部分规定执行.
3.1.3本部分没有明确要求的情况下,应满足GB50231和其他相关标准的技术要求.
3.2设备材料
3.2.1设备订货时应明确由厂家提供随设备交付的技术文件,作为施工的重要依据,随设备交付至少应包括下列文件:
a)设备供货清单及设备装箱单;b)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说明书和相关技术文件;c) 设备出厂质量证明文件、检验试验记录及缺陷记录;(P 设备装配图和部件结构图;e)主要零部件材料的材质性能证明文件;f)其他相关图纸资料.
3.2.2设备装卸和搬运除应按DL5009.1的要求执行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a)厂家提供的设备运输维护技术要求;b)核查设备或箱件的重心位置,对设备上的活动部分应予固定,并防止设备内部积存的液体流动和重心偏移造成倾倒;c)起吊时应按箱上指定的吊装标识部位绑扎吊索,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设备损坏;
NB/T25043.3-2014
d)对刚度较差的设备,应采取措施防止变形;e)核实设备运输途中的路面载荷,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防止发生倾覆及塌陷.
3.2.3设备和材料的存储维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a)设备管理人员应熟悉设备保管规程和电动机设备的特殊保管要求,经常检查设备存放情况,保持设备完好,并做好记录;c) 存放地面和货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大件设备的存放位置应根据施工顺序和运输条件合理布置,尽量避免二次搬运;(Pe) 设备支垫稳固、可靠;f) 根据设备的特点和要求分别做到防冻、防潮、防振、防撞击、防尘和防倾倒等;g)对海滨盐雾地区和有腐蚀性的环境,应采取特殊措施,防止设备锈蚀;h)设备部件应分类存放,不得混淆,对不合格品应做好隔离;i)对充氮保护的设备,应定期检查设备密封情况,当氮气压力低于3.5kPa时,应立即补充氮气.
3.2.4设备到达现场后,应由建设(或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制造厂家、设备保管等相关单位共同开箱清点,对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和外观进行检查,形成记录,检查后各方应签证.对怀疑有缺陷的设备和部件应重点检查.设备开箱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a)开箱应使用合适的工具,不得猛烈敲击,防止损坏设备;b)在清点检查时,应轻拿轻放,防止设备及零部件损坏;c)设备开箱检查后如不能立即安装,应封闭好,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3.2.5在安装前,应对设备进行检查,如发现存在质量缺陷,应按相关规定处理.3.2.6工程用材料均应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在查验中对其质量有怀疑时,应进行必要的检验鉴定.3.2.7对外委托加工、生产和配制的部件应按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核查.3.2.8安装的设备移交调试前,施工单位应按文件要求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3.3土建安装接口要求
3.3.1在土建施工前,安装单位应提前介入,对预留孔洞、预埋件、循环水系统设备基座或基础与安装有关的标高、中心线、地脚螺栓孔位置等重要几何尺寸进行复核,并提出必要的技术要求.
3.3.2基础交付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a)各基础具有清晰准确的中心线和标高基准;b)土建施工的模板、脚手架、剩余材料、杂物和垃圾等已清除;c)通道及相关设施(如梯子、扶手、栏杆等)满足安装要求;d)排水沟、泵坑、管坑的集水井清理干净,疏水口、疏水道排水顺畅;e)临时照明;f)各孔洞有安全可靠的盖板或围栏;g)对于建筑物进行装修时可能损坏附近已装好设备的位置,应在设备就位前结束装修工作.
3.4施工通则
3.4.1设备安装应依据下列文件:
a)3.2.1所列的制造厂图纸和技术文件;b)电站设计文件;c)施工方案.
3.4.2施工人员应熟悉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掌握安装程序和施工规定.
3.4.3施工场地应合理布置并满足下列要求:
a)对场地、平台及运输通道应确信能承受所放置设备的重量,有足够的存放面积和周转余地;
b)施工地点周围温度应保持在5℃以上,当气温低于0℃时,应做好必要的防寒防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