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NB/T20002.5-2013代替EJ/T1027.18-1996
Welding code for mechanical ponents of PWR nuclear islands -Part 5:Technical qualificationfor production workshops
国家能源局 发布
目次
前言.1范围.2评定条件3评定报告4评定的有效期,5焊接工艺评定的转移附录A(规范性附录) 1级和2级设备焊缝种类
前言
NB/T20002《压水堆核电厂核岛机械设备焊接规范》分为7个部分:
一第2部分:焊接填充材料验收: 一第1部分:通用要求;第3部分:焊接工艺评定:第4部分:焊接填充材料评定:-第5部分:制造车间评定; 第6部分:产品焊接:第7部分:耐磨堆焊.
本部分为NB/T20002的第5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求》,与EJ/T1027.18-199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本部分代替EJ/T1027.18-1996《压水堆核电厂核岛机械设备焊接规范设备制造车间的技术要
修改了“设备”方面的内容(见2.1,原EJ/T1027.18-1996的第2章);一增加了对技能水平得到保持说明的要求(见2.3.2和3.3):一增加了“评定的有效期”(见第4章): 增加了对焊接工艺评定转移时的要求(见第5章).
本部分参照RCC-MS6000(2007英文版)《制造车间的技术评定》编写.
本部分由能源行业核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
江程有限公司、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哈尔滨焊接研究所、核工业标准 本部分由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负责起草,中国核电1程有限公司、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中广核化研究所参加起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刘全印、荆宏志、张德林、高虎贤、王丛杰、郭利峰、王庆田、毋争娟、丛大志、陈佩寅、吴飞”飞.
EJT1027.18于1996年10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压水堆核电厂核岛机械设备焊接规范 第5部分:制造车间评定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压水堆核电核岛机械设备制造中有关制造车间或现场实施焊接所需具备的加工能力、人员以及设备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核岛机械设备制造车间的技术评定.
2评定条件
2.1设备
焊接车间应配备能实施符合要求焊接操作的合适设备,这些设备包括:
a)与焊接工艺柑适应且处于良好运转状态的焊接设备、合适的装配空间(包括起重设备,根据所采用的材料和部件的级别,空间应满足必要的清洁度)、适合于填充材料保管和烘干的设施:b)能满足生产所需且具有合适容量和处于良好工作状态的热处理设备:c)适合于检验需要的破坏性检验和无损检测的检验设备.
如果车间不具备必要的热处理和检验设备,则在评定报告(见第3章)中应指出由谁来承担要求的工作,且应保证相应设备是符合要求的.
2.2人员
焊接和试验人员(及其检验人员)应有必要的技能和授权,通常他们应为车间的工作人员:然面允许使用符合资格管理要求的的临时外来人员.
2.3生产经验
2.3.1车间应具有的经验
车间应具有实施产品焊接所采用相应工艺的经验,包括:
a)产品相应类别材料(低合金钢、类氏体不锈钢、奥氏体-铁素体不锈钢、镍基合金等)的焊接经验:b)零件的各种形式(板、管等)和尺寸(厚度、管径等)的焊接经验:c)各种焊接方法的使用经验以及产品用相应型号自动焊接设备的使用经验;d)实施热处理的经验: e)无损检测的经验,
如果没有这些生产经验,则应实施相应的焊接工艺评定来获得所需要的生产经验.
2.3.2技能水平得到保持的说明
a)相同的焊接方法和操作方式(手工,机械,自动): 对于附录A中所列的焊缝,评定报告(见第3章)还应说明以下焊接工艺内容:
NB/T20002.5-2013
b)母材的分类规定如下:
1)无需预热的碳钢和低合金钢;2)需预热的碳钢和低合金钢:3)奥氏体不锈钢和奥氏体-铁素体不锈钢:4)镍基合金.
c)熔數金属的分类规定如下:1)碳钢和低合金钢:
2)不锈钢和镍基合金.
然而,对于无需预热的焊接工艺,可以参照之前三年内所实施的需预热的焊接工艺. 对于这些焊缝,只允许使用属于同一组的焊接工艺,且距该组焊接工艺末次使用时间不超过三年.
稳压器下封头上的电加热元件焊缝:-压力容器底部封头上的贯穿件焊缝;驱动机构的Canopy型和Omega型焊缝: 压力容器项盖上的贯穿件焊缝:蒸汽发生器热交器管板与换热管焊缝;一接管嘴上的异种钢安全端焊缝.
当一种焊接工艺停用超过三年,在制造产品前,应采用一个与原评定试件相同的试件进行重新评定,试验过程也可用于对焊1进行重新评定或用于产品焊接见证件.
3评定报告
3.1一般规定
在焊接操作开始以前,应由制造厂签发评定报告,以证明其满足本部分第2章的要求.
3.2评定报告内容
评定报告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a车间的名称;c)焊接设备: b)车间评定负责人的姓名:d热处理设备:e)无损检验和破坏性试验的设备和装置:f)授权人员名单(包括资格和相应的技能,见2.2):g)所使用的焊接T艺和车间生产经验.
3.3技能水平得到保持的说明
如2.3.2所规定,在对技术水平进行了验证的情况下,评定报告中应包含一个列表或参考文件,以明确说明各组焊接工艺距上次使用的时间不超过三年(见表1).
年.对于这些检查,可列入执行工艺时的时机,面不是合同规定或是可适用的制造技术文件的规定 这种对技能水平的检查,可以通过每年一次的文件复查进行,以确保上述工作的实施间隔不超过两(ASME、RCC-M、KTA、其他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