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新固废法)2020年8月
2020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我国现行固废法是1995年制定的,2004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2013年、2015年、2016年进行了三次修正,此次固废法修订是时隔15年的“大修”.
此次法律修改突出问题导向,总结实践经验,回应人民群众期待和实践需求,健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长效机制,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强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明确目标责任制、信用记录、联防联控、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等制度,明确国家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
从具体方面看,法律完善了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强化产生者责任,增加排污许可、管理台账、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等制度.
在法律责任方面,法律对违法行为实行严惩重罚,提高罚款额度,增加处罚种类,强化处罚到人,同时补充规定一些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固废法修订后企业环保 合规面临哪些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