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T 1063-202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LY/T1063-2008《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与LY/T1063-200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 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将本文件涵盖内容更改为“本文件提供了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划分的方法指导,并给出了森 林火险因子、区划等级等相关信息“(见1,2008年版的1): 将本文件适用范围更改为“本文件适用于以县级行政区划单位为单元,确定森林火险区划等级, 相关区划单元可参照执行“(见1.2008年版的1).并剩除2008年版对森林火险基本区划单元的 表述(2008年版的3.1); 删除了有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人工造林未成林地、封育未成林地的术语和定义(见 2008 年版的 2. 1,2. 2、2.3、2.3. 1、2. 3. 2); 补充了森林火险因子、森林火险区划的术语和定义(见3.1、3.2): 一完善了森林资源面积、森林资源面积占比、人口密度、路网密度的术语和定义(见3.3、3.4、3.5、 3.6,2008年版的2.4、2.5、2.6、2.7); 更改了防火期月平均气温、防火期月平均风速、防火期月平均降水量、树种(组)燃烧类型、人口 密度,路网密度的权值计算方法(见4.1.4.2.4.3.2008年版的3.2、4.2、表1),增加了防火期月 最小相对湿度的权值计算方法(见4.1.5); 将树种(组)燃烧类型的具体划分结果整合至附录,增加湿地松等常见树种(组),更改杉本等常 见树种(组)的燃烧类型(见附录A.2008年版的3.3): 更改了森林火险区划等级计算方法的表述(见5.1.15.1.2.2008年版的4.1、4.2、4.3,4.4); 更改了活立木总蓄积量的表述(见5.1.3.2008年版的3.7): 更改了森林资源数据的来源(见5.1.4.2008年版的3.5): 根据调整后的森林火险因子权值计算方法、删除森林火险因子权重表,归并人对应章节(见 4.1、4.2、4.3,2008年版的表1); 更改了森林火险区划等级阔值表的火险区划等级和森林资源数量指标的表述(见表1.2008年 版的表2); 更改了森林火险区划等级调整的规则(见5.2.2008年版的3.8、4.5.4.6); 更改了森林火险区划等级计算示例(见附录B,2008年版的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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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防火司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森林草原防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23)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调查规划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火灾预防监测中 心、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国有林区监测中心、东北林业大学、河北省林业和草原 局、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广东省林业局、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海南省林业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然林 保护中心、北京林业大学,福建农林大学、吉林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重庆市林业规划设计院、中国内蒙 古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省晋城市林业技术发展事务中心,北京市防火事务中心(市航空护林 站)、黑龙江省自然资源权益调查监测院、广东省岭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长春市林业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樊华、李景锐、显碧霄、李杰、舒立福、邹全程、杨光、徐健楠、卢渊、王明玉、宁吉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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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T1063-2025 张良、司莉青、卞斐、王浩伦、张真瑞、刘晓东、张恒、阁先武、阴成芳、贾鸿祥、余永辉、杨慧、王鹤智、吴小群、 遇宝成、王丽、蔡超、温晨晓、汤春维、策日格、舒定玺、杜连海、宋增兵、目平、孙建、刘华根、陈楚民、郭福涛、 刘娜、魏明慧、魏弯藏、陈孟涤、董冠男、冯晓川、梦莉、孙永康、闫哲、康希。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1992年首次发布为1.Y/T1063-1992.2008年第二次修订; 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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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
1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划分的方法指导,并给出了森林火险因子,区划等级等相关 信息。
本文件适用于以县级行政区划单位为单元,确定森林火险区划等级,相关区划单元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森林火险因子forest fireriskfactors 与森林火灾发生紧密相关的主导自然风险因子和人为风险因子。
3.2 森林火险区划regionalization onforest fire risk 根据森林火险因子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分布,以县级行政区划单位为单元,划分森林火险区划等级。
3. 3 森林资源面积forestresource area 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内乔木林、竹林和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面积之和。
注:(1)乔木林包括林地范围内的乔本林;园地范围内的木本油料,工业原料、干果等经济用途的乔木林;森林沼泽范 围内的乔木林:建设用地范围内的乔木林。
(2)竹林包括林地范围内的竹林: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竹林;(3)国家特 别规定的雅木林包括林迪范围内,分布在年均降水量400mm以下的干早(含极干早,干早半干早)跑区,生态环 境胞弱.专为防护用途,且覆盖度在40%(含)以上,平均高度0.5m以上的灌本林;草地范围内年降水量在 400mm以下区域,植被盖度在30%(含)至40%且高度1m以上的木林;岩溶石漠化区域高度2m以上.乔木 分布上限以上区域高度1m以上林地上的淮木林:红树林。
3. 4 森林资源面积占比proportion of forest resource area 县级行政区划单位的森林资源面积与该地区国土面积之比。
3. 5 人口密度population density 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内常住人口数与该地区国土面积之比。
注:单位为“人/hm。
3. 6 路网密度density of road grid 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内等级公路(含林区道路)总里程数与该地区国土面积之比。
注:单位为m/h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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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森林火险因子
4.1气象特征因素 4.1.1气象特征因素包括防火期月平均气温、防火期月平均风速、防火期月平均降水量、防火期月最小 相对湿度,数据来源于县级以上(含县级)气象部门发布的近5年的历史平均值。
4.1.2防火期月平均气温 当县级行政区划单位的防火期月平均气温为14℃(含)以上时,权值为0.15:防火期月平均气温在 14℃以下时.权值见式(1)。
P= Q× 0.15 14 式中: P一防火期月平均气温的权值; Q防火期月平均气温,单位为摄氏度(C)。
4.1.3防火期月平均风速 当县级行政区划单位的防火期月平均风速为2.7m/s(含)以上时,权值为0.15:防火期月平均风速 在2.7m/s以下时,权值见式(2)。
P=2.7(2) 式中: P:-防火期月平均风速的权值; Q:一防火期月平均风速,单位为米每秒(m/s)。
4.1.4防火期月平均降水量 当县级行政区划单位的防火期月平均降水量为25mm(含)以下时,权值为0.2;防火期月平均降水 量在25mm以上时,权值见式(3)。
P,= Q: X0.2.(3) 式中: P-防火期月平均降水量的权值; Q一防火期月平均降水量.单位为毫米(mm)。
4.1.5防火期月最小相对湿度
湿度在30%以上时,权值见式(4)。
P= Q,×0.1(........... 式中: P:一防火期月最小相对湿度的权值; Q:-防火期月最小相对湿度,单位为百分比(%)。
4.2树种(组)燃烧类型 4.2.1树种(组)燃烧类型以优势树种(组)燃烧的难易程度作为划分依据,分为难燃类、可燃类、易燃类。
常见树种(组)燃烧类型见附录A。
2
LY/T 1063-2025 的比值,分别计算三类权值,取其中权值最高的作为区划单元该火险因子的权值。
4.2.3易燃类 当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内易燃类树种(组)蓄积量占总蓄积量的比值在55%(含)以上时,权值为0.2; 易燃类树种(组)蓄积量占总蓄积量的比值在55%以下时,权值见式(5)。
F= S× 0. 2(5) 55 式中: F一易燃类的权值; S一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内易燃类树种(组)的蓄积量占总蓄积量的比值,单位为百分比(%)。
4.2.4可燃类 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内可燃类树种(组)权值见式(6)。
F= S. X0.1 55 式中: F-可燃类的权值; S一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内可燃类树种(组)的蓄积量占总蓄积量的比值,单位为百分比(%)。
4.2.5难燃类 当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内难燃类树种(组)蓄积量占总蓄积量的比值在55%(含)以下时,权值为0.05: 难燃类树种(组)蓄积量占总蓄积量的比值在55%以上时,权值见式(7)。
55X 0. 05 式中: F-难燃类的权值; S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内难燃类树种(组)的蓄积量占总蓄积量的比值,单位为百分比(%)。
4.3社会经济特征因素 4.3.1人口密度
时.权值见式(8)。
E=1.4X0.1 式中: E一人口密度的权值; R一县级行政区划单位的人口密度,单位为人每公顷(人/hm²)。
4.3.2路网密度 当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内路网密度在2.6m/hm²(含)以下时.权值为0.1;路网密度在2.6m/hm²以上 时,权值见式(9)。
E;=2.6X0.1(6)... R 式中: E路网密度的权值: R-县级行政区划单位的路网密度,单位为米每公顷(m/h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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