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地震行业标准
DB/T 4-2025DB/T 4-2003
地震监测站编码规则
Coding rules for earthquake monitoring station
中国地震局 发布
目 次
前言 引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编码通则5编码方法6代码使用附录A(资料性) 顺序码编码-附录B(资料性) 地震监测中心站基本代码参考文献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B/T42003《地震台站代码》,与DB/T4-2003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术语“地震台[站]“(见3.1 2003年版的第3章),增加了术语“代码“(见3.2)、“代码长
)()()
b)更改了“编码原则(见4.1~4.5.2003年版的4.1);
c)更改了“编码方法”(见第5章.2003年版的4.2),采用基本代码和扩展代码两种代码表示:
d)增加了“代码使用(见第6章),说明了两种代码的使用要求:
e)更改了“数字代码表"(见附录B,2003年版的第5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地震局提出.
本文件由地震监测预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甘肃省地震局、深圳防灾减灾技术研究院、中国地震台网中心、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广东省地震局、江苏省地震局、中国地震局第一监测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何少林、樊春燕、周中红、何玉杰、康英、陈继锋、梁建宏、王俊、黄文辉、姚玉霞、李敏娟、段天奇.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3年首次发布为DB/T4-2003地震台站代码》;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