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085-2015代替GB/T4085-2005
半硬质聚氯乙烯块状地板
Semirigid polyvinyl chloride floor tiles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4085-2005(半硬质聚氯乙烯块状地板》.
本标准与GB/T4085-200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除了密度试验(见2005年版的5.3和6.6);修改了范围(见第1章,2005年版的第1章);一修改了分类和标记(见第4章,2005年版的第4章):一增加了耐磨层厚度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2.2和6.3.2.2);增加了边直度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2.3和6.3.4);增加了抗冲击性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3.1和6.7);-修改了残余凹陷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3.1和6.9,2005年版的5.3和6.7): 增加了弯曲性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3.1和6.8):修改了耐磨性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3.1和6.10 2005年版的5.3和6.11);增加了椅子脚轮试验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3.1和6.11);增加了特殊性能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3.3和6.14);一修改了标志、运输和贮存的要求(见第8章,2005年版的第8章).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轻质与装饰装修建筑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95)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张家港爱丽塑料有限公司、上海劲嘉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乐金华奥斯(天津)有限公司、张家港市易华塑料有限公司、上海长隆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帝高力装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 泰州市华丽塑料有限公司、阿姆斯壮(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赛高建筑装潢材料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金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上海洋光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敏、王静、杨一摩、陆秀清、黄金华、张路、徐春雷、施辰鹏.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半硬质聚氯乙烯块状地板
1范围
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规定了半硬质聚氯乙烯块状地板(以下简称地板)的术语和定义、分类、等级和标记、要求、试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氯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生产的用于建筑物内地面铺设的地板: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033.12008塑料非泡沫塑料密度的测定第1部分:浸渍法、液体比重瓶法和滴定法GB/T41002006陶瓷砖GB/T8427-2008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人造光色牢度:氯弧 GB8624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T93412008塑料弯曲性能的测定GB18586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同质地板homogeneous floor
产品厚度方向上由相同成分、色彩和图案组成的地板.
3.2
非同质地板heterogeneous floor
由耐磨层和其他层组成,可含有加强层或稳定层的多层结构聚氯乙烯地板.耐磨层与其他层在成分和功能上不同.
4分类、等级和标记
4.1分类
按结构分类:
a)同质地板,代号为HT;b)非同质地板,代号为CT.
GB/T 4085-2015
4.2等级
4.2.1耐磨层等级
耐磨层等级分为T级、P级、M级、F级.注:同质地板可找为整体都是耐磨层.
4.2.2使用等级
使用等级见附录A.
4.3规格
地板的厚度规格最小值见表1.
表1厚度规格最小值
单位为毫米
使用等级 总厚度 耐磨层厚度(同质和非同质) (非同质)21 1 5 0 10家用级 22 2.0 0 1022 23 2 0 2.0 0 10 0.2531 2 0 0.2532 2.5 0.50商业级 33 3 0 0 5034 3.0 0 5041 3 0 0 50轻工业级 42 3.0 0 5043 3 0 0 50
4.4产品标记
质聚氯乙烯块状地板表示为:
地板标记顺序为:产品名称、标准号、使用等级、结构分类、长度、宽度、总厚度、耐磨层等级及厚度.
示例:使用等级22级、非网质,长度600mm 宽度600mm、总厚度2.0mm、耐磨层等级T级厚度0.10mm的半硬
半硬质聚氨乙烯块状地板-GB/T4085-2015
5要求
5.1外观
外观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外观
缺陷名称 指标缺损、龟裂、皱纹、孔洞 不允许胶印、分层、剥离 不允许适用于非同质地板. 杂质、气泡、擦伤、变色等 不明量可按供需双方合同约定.
5.2尺寸偏差
5.2.1长度、宽度
长度、宽度的平均值与明示值的允许偏差为±0.13%,且不得超过土0.4mm.
5.2.2厚度
地板的厚度规格最小值应符合表1的规定.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厚度允许偏差
试验项目 指标总厚度/mm 平均值:明示值号,单个值:平均值耐磨层厚度 平均值:明示值=,且不得超过±0.10mm
5.2.3直角度、边直度
直角度、边直度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直角度、边直度
单位为毫米
边长 指标不大于305 ≤0.25大于305 ≤0.35对于矩形地板,直角度和边直度的指标以长边为准.
5.3产品性能
5.3.1通用性能
通用性能应符合表5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