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R 571-202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Q/CR571-2017《铁路信息机房通用技术规范》。
与Q/CR571-2017相比,除结构 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本文件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铁路信息机房的分级规定和表述形式,细分了分级原则,并将2017版的有关内容更改 后合并(见5.1.1,5.1.2、5.1.3、5.1.6,2017年版的4.1. 1,4.1.2、4.1.3、4.1.5、4.1.6);更改 了信息配线设备间、信息设备间的分级规定和表述形式(见5.1.4、5.1.5,2017年版的3.3、 4.1.4);更改了铁路信息机房的性能规定和表述形式(见5.2.1,2017年版的4.2.1、4.2.2、 4.2.3):增加了网络安全、机房无人化、绿色数据中心、节能减排对各级铁路信息机房、各分区 的性能规定(见5.2.1、5.2.3、5.2.4、5.2.5、5.2.6)。
b)更改了选址、组成、设备布置的表述形式,并将2017版的有关内容更改后合并(见第6章, 2017年版的第5章);更改了B级铁路信息机房的相关技术规定(见6.2.3,2017年版的 5. 2. 3) 。
c)更改了环境的相关技术规定和表述形式,并将2017版的有关内容更改后合并(见第7章, 2017年版的第6章)。
d)更改了建筑与结构的相关技术规定和表述形式,并将2017版的有关内容更改后合并(见第8 章,2017年版的7章);增加了铁路信息机房门、窗、挡水坝、孔洞、结构缝的相关技术规定(见 8. 2. 3 ,8. 3. 3 ,8. 4. 7 ,8. 4. 8 ) 。
e)将“空气调节”更改为“制冷与空调”,并将2017版的有关内容更改后合并(见第9章,2017年 版的8章);增加了液冷制冷的相关技术规定(见9.1.3、9.4.13、9.4.14);增加了温湿度辅助 调节的相关技术规定(见9.5.4、9.5.5)。
f)在“电气”中增加了“一般规定”,并将2017版的有关内容更改后合并(见10.1,2017年版的 9.1.19.1.2、9.13);更改了不间断电源系统的相关技术规定(见10.2.4,2017年版的 9.1.8);增加了双重电源、柴油发电、备用电源的技术规定(见10.2);更改了照明、静电防护、 防雷与接地的相关技术规定和表述形式,并将2017版的有关内容更改后合并(见10.3、10.4、 10.5,2017年版的9.29.39.4);增加了等电位联结方法设备接地的相关技术规定(见 10.5)。
g)更改了电磁屏藏设置规定的表述形式(见11.1.1,2017年版的10.1.1)。
h)将“机房布线”更改为“网络与布线系统”,并将2017版的有关内容更改后合并(见第12章,
i)将“监控与安全防范”更改为"监控与安全”,并将2017版的有关内容更改后合并(见13.1.1、 13.1.2、13.1.3,2017年版的12.1.1、12.1.2、12.1.3、12.1.4);将“监控系统”更改为环境和 设备监控”,并将2017版的有关内容更改后合并(见13.2,2017年版的12.2);将“安全防范 系统“更改为“安全防范”,并将2017版的有关内容更改后合并(见13.3,2017年版的12.3); 增加了视频监控的相关技术规定(见13.3.2);将“监控中心”更改为”总控中心”,并将2017 版的有关内容更改后合并(见13.4,2017年版的12.4)。
j)增加了给水排水防渗漏的相关技术规定(见14.1.2、14.1.3、14.2.2);更改了地漏的表述形式 (见14.2,2017年版的13.2.3)。
Q/CR571-2025 k)更改了气体灭火系统、灭火装置的表述形式,并将2017版的有关内容更改后合并(见15.1.1、 15. 1. 2 ,15. 1. 3 ,15. 2. 4 ,15. 4. 1 , 2017 年版 的 14. 1. 1 、14. 1. 2 ,14. 1. 3、14. 2. 2,14. 4. 1 ) ; 增加 了液冷系统的相关消防规定(见15.1.4)。
1)删除了“附录A”,并将附录A的内容拆分到各章节(见表1表2、表3、表4、表6、表7、表10、 表11、表12表13、表14,2017年版的附录A)。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电子计算技术研究所归口。
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电子计算技术研究所、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 司、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靳磊、周星兆、李俊刚、赵耀、周亮瑾、刘忠东、王志斌、王福胜、邱德政、邓彬彬、 谢甲旭、段林忠、孙美、王鹏、赵丽娜、赵辉、李桂萍、宋志文、冀宏韬、高明星、王磊、郑磊、刘仟、闫森、 张妍君、宋怡然、陈晓娜、周生辉、樊楠、金冰梁、项斌杰、陈朋、王爱丽、任爽、李楠、卢薪竹、鲁广睿、 杜巍、李鑫、刘旭、目兰飞、戴平、周敏、黄乃斌、关磊、李琪、刘晓卡、熊钊、刘建明。
本文件于2017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在执行本文件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应用实践,认真总结和积累经验。
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 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及有关资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寄交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电子计算 技术研究所(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2号,邮政编码:100081),并抄送中国铁路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5号院1号楼,邮政编码:100844)。
来信请注明:Q/CR571-2025意见。
本文件归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复制及转让。
IV
No. Q/CR 571-2025
铁路信息机房通用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铁路信息机房的分级与性能、选址及设备布置、环境、建筑与结构、制冷与空调、 电气、电磁屏蔽、网络与布线系统、监控与安全、给水排水、消防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及其所属单位新建、改建的铁路 信息机房。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面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2887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T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9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T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8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56汽车加油站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 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GB50174数据中心设计规范 GB50189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222-2017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311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T50312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50314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5034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50370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464视频显示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611电子工程防静电设计规范 GB50736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898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Q/CR 571-2025 No. GB/T51409数据中心综合监控系统工程技术标准 GB55024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 GB55036消防设施通用规范 GB55037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A1814(部分)铁路系统反恐怖防范要求 TB10008铁路电力设计规范 TB10063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TB10097铁路房屋建筑设计标准 TB10180铁路防雷及接地工程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50174TB10008、TB10063、TB10097和TB1018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铁路信息机房railwayinformation systemroom 为集中放置铁路信息系统相关的电子信息设备提供运行环境的建筑场所,可以是一栋或儿栋建筑 物,也可以是一栋建筑物的一部分。
注:铁路信息系统不含铁路控制系统、检测监测类系统数据采集部分。
3.2 独立式铁路信息机房independentrailway information systemroom 为一栋建筑或儿栋建筑或者一个园区,独立占地的铁路信息机房。
3.3 嵌入式铁路信息机房embeddedrailway information system room 为一栋建筑的一部分,与其他功能共用该栋建筑的铁路信息机房。
3.4 主机房区puter area 主要用于数据处理设备安装和运行的建筑空间。
注:包括部署服务器、网络、存储等设备的区域, [来源:GB50174-2017,定义2.1.2,有修改] 3.5 辅助区auxiliary area 用于电子信息设备和软件的安装、调试、维护、运行监控和管理的场所。
[来源:GB50174-2017,定义2.1.3,有修改] 3.6 支持区support area 为主机房区、辅助区提供动力支持和安全保障的房间和场所。
注:包括变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电他室、空调机房、动力站房、不间断电源系统用房、消防设施用房等。
[来源:GB50174-2017,定义2.1.4,有修改] 3.7 行政管理区administrative area 用于日常行政管理及客户对托管设备进行管理的场所。
注:包括办公室、门厅、值班室、监洗室、更衣间和用户工作室等。
[来源:GB50174-2017,定义2.1.5,有修改] 2
No. Q/CR571-2025 3. 8 限制区restricted area 根据安全需要,限制不同类别人员进人的场所。
注:包括主机房区、辅助区和支持区等。
[来源:GB50174-2017,定义2.1.7,有修改] 3. 9 普通区regular area 用于灾难恢复和日常训练、办公的场所。
[来源;GB50174-2017,定义2.1.8] 3.10 净高net height of room 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防静电活动跑板但不采用吊顶装修时,净高为上层楼板或结构梁底部与防静电活动地板上表面之间的距离。
3. 11 地板高度floorheight 地面上表面至防静电活动地板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3. 12 基础设施infrastructure 铁路信息机房内,为电子信息设备提供运行保障的设施。
注:包括建筑空间、制冷与空调、电气、网络与布线、监控、给水排水、消防与安全保障等设施。
[来源;GB50174-2017,定义2.1.10,有修改] 3. 13 电子信息设备electronic informationequipment 对电子信息进行采集、运算、存储、传输、显示等处理的设备。
注:包括服务器、存储、交换机、路由器、网络安全、传输设备等。
[来源;GB50174-2017,定义2.1.11,有修改] 3. 14 双电源double power supply 为同一用户负荷供电的两回供电线路,两回供电线路可以分别来自两个不同变电站,或来自不同 电源进线的同一变电站内两段母线。
3. 15 多电源multiple power supply 为同一用户负荷供电的两回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