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5218-2021代替GB/T15218-1994
Classification for reserves of groundwater resources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目次
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总则5分类分级附录A(资料性附录) 地下水分类附录B(规范性附录) 参考文献 可信度与允许误差值对应关系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15218-1994(地下水资源分类分级标准》.与GB/T15218-1994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删除了原标准中关于地下水允许开采量确定原则的内容(见1994年版的第5章);
一增加了可信度,可信度与允许误差值相对应(见附录B).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93)归口.
一地质矿产勘查院、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中交铁道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单位: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司、山东省第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明燕、于义强、申文金、王延涛、修艳敏、张大伟、李玉喜、杨强、钱学薄、宾德智、李文鹏、韩再生、刘久荣、王班、王婉琼、刘建芬.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52181994.
地下水资源储量分类分级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下水资源储量分类分级.开采量计算、成果验收和报告编写、审查批准也可参考使用. 本标准适用于地下水资源规划、调查评价、开发利用与保护管理,地下水资源勘查评价设计和允许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1615地热资源地质勘查规范GB/T13727天然矿泉水资源地质勘查规范DZ/T0212(部分)矿产地质勘查规范盐类 GB50027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地下水资源groundwater resources
埋藏于地表以下,其水量、水质、水温等可为当前或未来利用,具有现实或潜在经济意义的重力水,注:包括水气矿产中的地下水、矿泉水,能源矿产中的跑热水,矿垫中的天然肉水(本标准称为地下卤水)等.
3.2
查明资源identifiedresources
经勘查或经开采验证已发现的地下水资源.注:依据其精度、可分为验证的、探明的、控制的三级.
根据地质和物探资料预测而未经查证的地下水资源.注:依据其精度,可分为推断的、预测的两级.
'E
在当前经济技术环境条件下,经过勘查工作,一定程度上查明含水层中的地下水资源的数量.注:包括储存量、补给量和可开采量.
3.4.1
储存量storage
储存于含水层或含水系统内水位变动带以下的水量.注:分为容积储存量和弹性储存量.
GB/T 15218-2021
3.4.2
补给量recharge
天然或开采条件下,单位时间内以各种方式进人到含水层中的水量.
3.4.3
可开采量workable reserves;exploitable reserves
经勘查或经开采验证,当前能够从含水层中开采出来的数量.注1:可开采量是地下水储存量、补给量的一部分.注2:可开采量又称可采储量.
3.4.4
允许开采量allowablewithdrawal
经勘查或经开采验证,在当前经济、技术、环境许可条件下能够从含水层中开采出来的那部分数量.注:允许开采量是可开采量的一部分.
3.5
地下水资源勘查explorationofgroundwaterresources
以特定的地下水资源为勘查对象,在地质调查、物探、钻探、试验及动态长期观测的基础上,通过综合研究和计算,提出不同勘查精度的允许开采量和开采方案建议.
3.6
区域地下水资源评价estimation of regional groundwater resources
以一个水文地质单元或行政单元为单位,在充分搜集分析前人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对开采量的调查和动态观测数据的分析,以及储存量、补给量的计算,提出这一地区不同级别的允许开采量和推荐开采方案.
4总则
4.1对地下水资源储量进行分类分级,目的是统一规范具有相同或相似属性的各类地下水资源,在勘查评价提交允许开采量时应遵循的原则.
4.2水气矿产中的地下水,常用作城镇及工农业生产及生活供水水源,称为一般地下水.水气矿产中的矿泉水,能源矿产中的地热水,矿盐中的天然卤水(本标准称为地下卤水)称为特殊地下水.地下水分 类参见附录A.
4.3按水文地质工作精度,地下水资源勘查分为普查、详查、勘探等三个阶段,对应推断的、控制的、探明的三级精度,地质调查、开采阶段对应预测的、验证的两级精度.根据实际情况,阶段可以简化与合并,简化与合并后提交的允许开采量应满足其高阶段的精度要求.
4.4地下水资源储量按水量属性进行分类,允许开采量按工作精度进行分级.储存量、补给量的计算目的是论证允许开采量的可靠性,储存量、补给量不分级.
4.5允许开采量的确定应区别对待.供水用地下水勘查、评价提交的一般地下水允许开采量按GB50027确定;地热水、矿泉水、地下卤水勘查、评价提交的允许开采量分别按GB/T11615、GB/T13727、DZ/T0212(部分)确定.
4.6地表卤水根据其流动性的特点,可参照本标准对其允许开采量予以分级.
5分类分级
5.1分类
2 地下水资源储量分为:储存量、补给量与可开采量三类.可开采量是补给量和储存量的一部分,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