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9178-2003
桑蚕原种检验规程
Testing rules for parent eggs of silkworm (Bombyx mori)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桑蚕原种的生产和销售一直都实行国家和省区统一管理,但是对于桑蚕原种的质量检验全国至今尚无一个统一的标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桑蚕品种的不断更新,桑蚕原种的省际间、国际间的流通 日益频繁.由于各省区质量标准不同、检验方法各异,没有统一的标准,给桑蚕原种质量的管理带来诸多不便,因此,有必要制定一个统一的桑蚕原种质量检验标准来规范桑蚕原种质量的检验.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并归口.
督检验测试中心(镇江)、浙江大学动物科学学院、浙江省蚕种公司、江苏省蚕种管理所、四川省蚕种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中国农业科学院蚕业研究所、农业部蚕桑产业产品质量监总站、山东省丝绸总公司、广东省丝绸(集团)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奕仁、沈兴家、叶夏裕、徐安英、徐孟奎、潘恒谦、汪萍.
本标准委托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负责解释.
桑蚕原种检验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桑蚕原种质量检验的项目、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商品桑蚕原种的检验.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苗蚁
在相同条件下同时催青的同一品种同一批次的蚕卵群体中,最初孵化的少数蚁蚕.
3检验项目
3.1外观包装
a)单线良卵数:b)折净率;c)标签:d)合格证.
3.2卵质
b)良卵率; a)每张良卵数:c)实用孵化率;d)病卵率;e)纯度.
4检验规则
以制种批为单位,抽样检验.
5检验方法
分为抽样检验与常规检验两种类别.
5.1抽样检验
5.1.1抽样时间越年种在冬季浴消、整理后抽样,浸酸种在浸酸整理后抽样.
5.1.2抽样方法、数量
以制种批为单位按表1随机抽取外观检验用原种,并进行外观包装检验:然后随机抽取其中两张,将每张原种各卵圈纵向分割成二等份,按卵图序号将来自不同张的卵圆重新拼接成两张,其中一张为正样,另一张为副样.
表1原种成品质量检验抽样表
单位为张
批原种数量 外观包装检验 卵质检验≤500 10 2501~1 000 20 2≥1 001 30 2
5.1.3样品保存
样品保存条件与原制种批相同.
5.1.4检验流程
检验工作流程见图1.
图1抽样检验流程图
5.1.4.1外观包装检验
按表1规定的数量抽取外观包装检验样品,进行检验.
a)标签、合格证:检查样品标签、合格证的有无及是否符合要求.制种批母戴应有检疫单位检疫合格证.桑蚕原种母蛾检疫方法见附录A(资料性附录).
b)折净率:调查桑蚕原种样品底板上贴补的卵圆数,按式(1)计算折净率.
调查卵图总数 (1)
c)单蛾良卵数:观察每张样品的卵图情况,选择其中良卵数最少的三个卵圆进行调查,取最低值作为单螺良卵数.
5.1.4.2卵质检验
a)每张良卵数、良卵率:取拼接样品的第1~7号卵圈,用透明纸覆盖,调查每蛾良卵数、不良卵数,计算每良卵率;取每魏良卵数及良卵率的算术平均数为该样品的平均每蛾良卵数及平均良卵率.
每张良卵数(粒)=平均每蛾良卵数×28
b)实用孵化率:越年种在胚胎完全解除滞育后、浸酸种在浸酸后进行催青检验.取良卵数和良 卵率检验后的七个卵圈,按简化催青标准催青.
从见苗蚁日开始连续3日~5日,每日上午调查各卵圈的孵化头数,取其中连续2日最多孵化头数
按式(3)计算实用孵化率.
c)纯度:取拼接样品的第8~14号卵圆,分成14个"半圆”,再将每个半圈分割成三等份,各取其中的一份合并进行简化催青,收集全部蚁蚕饲养.饲养过程中要注意消毒防病,禁止淘汰弱小蚕,防止遗失.
根据幼虫或茧()等的形态性状,判断混杂蚕或茧个体数,按式(4)计算品种纯度.
d)病卵率:取拼接样品的第15~28号卵圈,每圈分别装人小纸袋,在温度(29士0.5)C、相对湿度≥85%的条件下催青,盛孵化后第5日开始检验.
将每个卵图孵化的蚁蚕及死卵置于乳体孔中,作为一个检验集团.加少量1.0%~2.0%氢氧化钾溶液充分研磨,再加0.5mL~1.0mL研磨液研磨.然后点样制两套标本,分别由两名检验员检验,每个样点观察五个以上视野.对发现有微粒子孢子的样品,再点样复检、确认.
5.2常规检验
5.2.1送样时间
送样时间同5.1.1.
5.2.2样品保存条件
同5.1.3.
5.2.3检验流程
检验工作流程见图2.
图2常规检验流程图
5.2.3.1外观包装检验
逐张检验,检验方法同5.1.4.1.
5.2.3.2卵质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