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0107-2006
Absorption water chiller(heater)forvilla and similar applic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是首次制定. 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冷冻空调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38)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远大空调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跃、陈伯鲲、王劲东、龙惟定、卓志红、刘华、傅立新. 本标准由全国冷冻空调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解释.
户用及类似用途的吸收式冷(热)水机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户用及类似用途的吸收式冷(热)水机的定义、型式和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名义制冷量不大于120kW的户用及类似用途的吸收式冷(热)水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4208-1993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4343.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电热器具、电动工具以及类似电器无线电干扰特性测量方法和允许值(CISPR14-1;2000 IDT)
GB4343.2电磁兼容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要求第2部分:抗扰度产品类标准(idt CISPR 14-2:1997)
GB4706.1-199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eqvIEC335-1:1991)
GB4706.3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的特殊要求(IEC60335-2-40:1995 IDT)
GB/T7190.1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冷却塔第1部分:中小型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冷却塔
GB/T14436工业产品保证文件总则
GB16914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通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户用及类似用途的吸收式冷(热)水机Absorption water chiller(heater)for villa and similarapplication
一种以燃气、燃油等为热源,水为制冷剂、溴化锂为吸收剂,包含(或不包含)冷却塔及水循环装置的,制取空调等用途冷(热)水的户用及类似用途的整体式机组(以下简称"户用机”).
4型式与基本参数
4.1型式
a)燃气型以天然气、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等气体燃料为热源的户用机.b)燃油型以柴油等燃料为热源的户用机.
a)单冷型只有制冷而无制热功能的户用机. b)冷暖型兼有制冷和制热功能的户用机.
4.2基本参数
4.2.1名义工况
户用机名义工况和名义工况时的性能系数,按表1的规定.
表1名义工况参数
项目 干球退度/C 湿球银度/T 冷、热水进口温度/ 冷、热水出口温度/C 性能系数制冷 31.5 28 12(14) 7 ≥1 00制热 7 50 55(57)* 0 85采用外接冷却水的机组,冷却水参数按GB/T18362-2001名义工况的规定.括号内数值为采用增大冷,热水温差供水方式的选择值.
4.2.2名义工况的其他规定
a)冷(热)水侧污垢系数0.043m²K/kW,冷却水侧污垢系数0.086m²K/kW.b)电源为单相交流220V,50Hz或三相交流380V,50Hz. c)热源根据实际供应情况确定,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5要求
5.1一般要求
5.1.1户用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含与用户协议)制造.5.1.2户用机的材料和零部件(含泵等),应满足使用性能的要求和符合相关标准.5.1.3户用机的电镀、涂漆件应符合GB/T17758的有关规定,并按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5.1.4户用机各部件安装应牢固可靠,不得有相互摩擦和碰撞.5.1.5户用机应保证正常运输、安装和使用过程的稳定性. 5.1.6户用机正常使用状态下,公众可能触及的运动部件,应设有足够强度的防护,且只有借助工具才能拆卸.其外壳应符合GB4208-1993中IP24防护等级,并按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5.1.7户用机真空侧工作压力应保持在当地大气压以下.且当环境状况变化(如温度异常升高)使机内压力异常升高时,不应危及人身和环境安全.5.1.8户用机在环境温度低于0C的地区使用时,应有相应的防冻、防结晶措施. 5.1.9户用机工作时,温度高于60C的外露部位应有保温隔热;如果不宜隔热的,则应有防护网罩,避免公众融及.5.1.10户用机与高温部分连接的塑料、橡胶等零部件,应具有难燃自熄性能.5.1.11户用机的燃料箱和燃料管道、排烟口等,应符合消防部门规定.5.1.12户用机的外罩应通风良好,避免高温气体或可燃气体滞留在罩箱内.5.1.14户用机的水循环装置应有延缓腐蚀、结垢和阻止有害生物滋生的措施.
5.1.13户用机的冷却塔飘水率应符合GB/T7190.1的规定,并按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
5.1.15户用机的冷却水水质应符合GB/T18362-2001附录D中表D1的规定.
5.1.16户用机的溴化锂溶液应符合GB/T18362-2001附录D中表D2的规定.
5.2.1户用机的电器应符合GB4706.1-1998和GB4706.32的有关规定;有接人楼宇控制系统及公共网络(因特网、公共电话网)接口的,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
5.2.2户用机的电气设备在电源电压90%~110%、环境温度5C~45C(直接外露的5C~55C)、相对湿度30%~95%的范围内,应能正常工作.在此范围外工作的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5.2.3户用机的电器部件应能防止水(露)的侵入,户用机正常凝结水和排水应不影响电气绝缘.
5.2.4防触电保护
按6.3.10试验时,户用机防触电保护应符合GB4706.1-1998中1类器具要求.
5.2.5绝缘电阻
按6.3.11试验时,户用机绝缘电阻应在2MΩ以上.
5.2.6接地电阻
户用机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并明显标识,按6.3.12试验时,其接地电阻值不应超过0.1Ω.
5.2.7耐潮湿性
按6.3.13试验时,户用机外露部分(部件)和电源线间的泄漏电流值不超过3.5mA,带电部位与非带电体之间应无击穿或闪络.
5.2.8电磁兼容性
户用机电气控制系统应具抑制电磁干扰的性能和抗电磁干扰的性能.按6.3.14试验时,其干扰特性允许值不超过GB4343.1的规定,抗扰度符合GB4343.2规定的Ⅱ类器具要求.
5.3燃烧设备要求
5.3.1燃气型户用机的燃烧器具应符合GB16914中有关规定,并按标准规定的方法检查和验收.5.3.2按GB18361-2001附录B(规范性附录)试验时,户用机燃烧设备性能应符合该标准的规定. 且按名义燃料燃烧量试验时,其烟气中大气污染物的含量不超过表2的规定.
表2烟气中大气污染物最高浓度
污染物种类 C) NO SO; 壤尘 林格曼黑度最高浓度/(mg/m²) 300 400 500(燃),100(微气) 80(燃油),50(燃气) 1(级)
5.4安全保护器件动作要求
户用机应具有电机过载、缺相保护(三相电源时),冷水断流或流量不足保护,防冻保护,温度、压力过高保护,燃烧设备控制等必要的保护功能和器件,且符合GB18361-2001中4.3的要求.按6.3.15 进行视检时,安全保护器件的各种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5.5性能要求
按6.3.1方法试验时,户用机实测制冷量不应低于名义制冷量的95%.
5.5.2名义制热量
按6.3.2方法试验时,户用机实测制热量不应低于名义制热量的95%.
按6.3.3方法试验时,户用机实测热源消耗量,不应高于名义值的105%.
5.5.4电力消耗功率
按6.3.4方法试验时,户用机实测电力消耗功率不应高于名义值的105%.
5.5.5名义性能系数
按6.3.5方法试验时,户用机实测性能系数不应低于名义值的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