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者按点检卡片的要求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予以排除. (二)松开夹轨器.
三、工作中
(一)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最大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m后,重新将重物放下,以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二)操作者在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1.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行驶时.
2.视线不清楚时,起重机行使、通过,要连续鸣铃报警.
3.起重机行驶接近跨内另一起重机时.
4.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
(八)不准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严禁在有负载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九)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制度: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
3.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
4.吊物上有人或有其他浮放物品不吊:
5.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6.歪拉斜挂不吊:
7.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
8.埋在地下物件不吊:
9.带棱角块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10.干部违章指挥不吊.
(十)操作者应密切注视运行方向及其附近有无人或障碍物.
(十一)露天作业的龙门式起重机,当工作结束后应将起重机锚定住.当风力大于六级时,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用夹轨钳锁定. 四、工作后
轨或起重机防风锚锁定.(二)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三)做好交接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