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杭州市建设工程设计阶段 建筑垃圾减量化与资源化利用管理工作的提示单
政策解读与宣贯
杭州市城乡建设发展研究院 杨含悦0571-852541582026年4月10日
目录
目标及适用范围
重点环节管控
各方主体职责
工作落实要求
1.目标及适用范围 政策背景与总体要求
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建筑垃圾治理的系列工作部署,规范房建市政工程项目设计阶段管理流程.
推动房建市政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与资源化利用工作从“末端处置”向“设计源头控制”转变.
3 围绕目标、范围、职责、流程的要求展开.
1.目标及适用范围 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要求
全省目标
《省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浙建质安函[2025]366号)
到2026年底,实现全省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含渣土、泥浆)排放量不高于200吨/万立方米.其中,杭州市房建市政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试点项目不高于150吨/万立方米.
到2026年底,实现全省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含工程渣土、泥浆)排放量不高于300吨/万立方米.其中,杭州市房建市政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试点项目不高于250吨/万立方米.
全省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同比2025年下降3%左右.
试点范围:纳入2026年浙江省“千项万亿”工程的新建房屋建筑、市政(含地铁)重大项目;试点周期为2026年1月至12月.
1.目标及适用范围 建筑垃圾资源化适用范围及适用要求
利用要求
适用范围
全市政府投资项目应全面落实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要求,在可使用综合利用产品的部位优先使用 其中制品类、填料和混合料类等产品应在相关部位全部使用.
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内2025年10月1日后立项的房建市政工程项目.
2025年10月1日前立项且具备条件的项目,鼓励参照执行.
鼓励社会投资项目使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