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
四 川 東省地方 标准
DB51/T969-2025代替DB51/T969-2009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目次
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基本要求.6维修保养处置 5维修保养周期与内容8安全要求.. 7维修保养记录附录A(规范性) 日常维修保养项目、内容与要.附录C(规范性) 附录B(规范性) 定期维修保养项目、内容与要求.顶升、变臂长前后维修保养项目、内容与要求.附录D(资料性) 特殊维修保养项目、内容与要求. 15参考文献... 16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替代DB51/T969-2009《塔式起重机维修保养安全技术规范》.与DB51/T969-2009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2009年版的第3章):g)更改了塔机日常和定期维修保养项目、内容与要求(见附录A、附录B,2009年版的附录A);i)增加了塔机特殊维修保养项目、内容与要求(见附录D):
b)更改了一般要求(见第4章,2009年版的第4章):
c)更改了维修保养规则(见第5章,2009年版的第5章):
d)增加了维修保养处置(见第6章):
e)增加了维修保养记录(见第7章):
f)更改了安全措施(见第8章,2009年版的第6章):
h)增加了塔机顶升前后、变臂长前后维修保养项目、内容与要求(见附录C):
j)本文件的附录A、附录B和附录C是规范性附录,附录D是资料性附录.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归口、解释并组织实施.
检验所、德阳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泸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达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四川 本文件起草单位: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四川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绵阳市特种设备监督建设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锦城建筑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强力建筑机械有限公司、四川宏升重工机械有限公司、自贡天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都江堰市中兴建筑机械有限公司.
林、张苏洋、岳佳臻、徐彬、曾健、何豪、蒲海云、王泓霖、张杰、毛伟、王蓉、秦振康、夏柏森、林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杜波、谢方、钟胜伟、刘摇、候超华、彭宇辉、彭逸凡、李文田、周青、韩双忠华.
本文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9年首次发布为DB51/T969-2009:
一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塔式起重机维修保养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塔式起重机维修保养的基本要求、维修保养周期与内容、维修保养处置、维修保养记录和安全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的维修保养.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5031-2019塔式起重机GB514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T5972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检验和报废GB/T31052.1-2014起重机械检查与维护规程第1部分:总则TSG07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51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程TSGZ600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维修repair
因日常的或不正常的原因而造成影响塔机正常工作的设备损坏及故障等,在不改变塔机原有主参数的条件下,通过修复或更换受损的零部件,使设备恢复其正常使用功能的一系列工作.
3. 2
保养maintenance
对塔机按计划开展的清洁、润滑、调整、紧固和防腐等日常工作.
注:其中清洁、润滑应不包括部件的解体,调整应不改变设备原有安全性能参数.
4基本要求
4.1维修保养单位应是塔机使用单位或具有塔机维修与保养作业能力的专业化、社会化单位.当维修项目属于TSG51中规定的修理或重大修理时,维修保养单位应符合TSG07的要求.4.3维修保养人员应符合TSG07、TSGZ6001的要求,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安全教育与培训. 4.2维修保养单位应具有与塔机维修与保养工作相适应的人员、仅器设备、质量保证体系.4.4维修保养所用的仪器设备应在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4.5维修保养单位应制定塔机维修保养方案、作业指导书和记录表格.
4.6维修保养单位应按照塔机维修保养方案实施作业,落实安全要求.4.7维修保养单位应建立每台塔机的维修保养记录,并纳入安全技术档案管理.4.8维修保养单应制定塔机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4.10塔机使用单位自行维修保养时,应建立并落实塔机日管控、周排查和月调度工作制度:使用单 验之前进行,检查项目及其内容不少于本文件年度维修保养和定期检验检测规定的项目及其内容.位委托外单位进行维修保养,受委托的维修保养单位应配合使用单位建立并落实塔机日管控、周排查和月调度工作制度.
5维修保养周期与内容
5.1塔机维修保养分为日常维修保养、定期维修保养、不定期维修保养和特殊维修保养等四类.5.2塔机日常维修保养应由塔机司机或维修保养人员在每班开始工作前进行检查,检查项目、内容与5.3定期维修保养包括周、月、年三种,定期维修保养的项目、内容与要求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要求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5.4不定期维修保养包括顶升前后、变臂长前后、停用前、停用后复工前和移装前五种.5.5塔机顶升前后、起重臂变臂长前后的维修保养项目、内容与要求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5.6塔机预计停用时间大于1周且不超过1个月的,停用前应按周维修保养要求进行一次维修保养:5.7塔机停用时间少于1年的,复工前应按月维修保养要求进行一次维修保养:停用时间大于1年的, 停用时间大于1个月的,停用前应按月维修保养要求进行一次维修保养.在定期检验检测之前应按年维修保养要求进行一次维修保养.5.8塔机移装前的维修保养的项目、内容与要求应至少包含年维修保养的项目、内容与要求.5.9维修保养单位应依据各附件的要求,按照塔机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规定,结合维修保养塔机使用特 点及工作状况,制定合理的维修保养计划与项目.5.10当塔机使用环境发生下列变化,超出设备正常使用条件时,应进行特殊维修保养:a)遭受破坏性暴风、暴雨等极端天气:b)基础变化(含起重机轨道):c)遭受火灾、水灾、地震等地质灾害: d)发生严重的突然卸载、撞击等非正常运行情况.5.11特殊维修保养项目、内容与要求见附录D.5.12定期维修保养、不定期维修保养和特殊维修保养应由维修保养人员进行实施.5.13维修保养过程中,应按照GB/T31052.1-2014中5.4规定的方法对塔机各部位进行检查.
6维修保养处置
6.1塔机维修保养处置至少应包括资料整改、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修复、更换和报废.6.2塔机日常、定期、不定期维修保养项目及内容不符合要求时,应按附录AC进行. 6.3塔机维修保养项目及内容不符合要求,需对主要受力结构件焊接修复时,应按照GB/T5031-2019中5.3.2.1的规定进行.6.4维修保养作业中发现塔机事故隐患或异常时,应及时书面告知使用单位:发现严重事故隐患时,应及时向当地塔机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6.5塔机维修保养后应进行试运行,试运行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对于重大修理后的塔机,应监督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