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2772-2008
机械摆钟
Mechanical clocks with pendulum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是在原轻工行业标准QB/T1536-2007《机械摆钟》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钟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烟台北极星中信机械有限公司、山东康巴丝钟表有限公司、轻工业钟表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洪运、董崇嵩、孙刚、田照珂、金英淑.
机械摆钟
1范围
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机械能为原动力的各种摆钟.摆钟机心亦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2828. 12003 ISO 2859-1:1999 IDT)
GB/T2829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QB/T2406钟机械式日历机构
3分类
摆钟按动力源分为以下两种类型:重锤式;发条式.a)直传式: 发条式中可分为以下两类:b)均力轮式.
4要求
4.1使用可靠性
4.1.1摆钟机心与钟壳固定应可靠,无零部件脱落现象,并能正常拔针和上条(锤).
4.1.2摆钟在表1规定的上条(锤)周期内不应停走,具有报时功能的摆钟不应出现停报现象.
表1延续走时
单位为天
延续走时上条(锤)周期 发条式 重锤式直传式 均力轮式31 3315 17 1614 147 9 7 8
4.1.3摆钟在延续走时期间实走误差不应超过土45min.
4.2工作温度
摆钟在一10C~50C的温度范围内不应停走,具有报时功能的摆钟应能准确报时.
4.3走时质量
4.3.1
按摆钟的上条(锤)周期,满条(锤)后延续走时应符合表1的规定.
4.3.2摆钟在上条(锤)周期内的平均日差和日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平均日差和日偏差
单位为秒每天
平均日差 日简差项 目 发条式 重锤式 发条式 重式直传式 均力轮式 直传式 均力轮式优等 等 ±20 ±14 ±2 ±30 ±16 ±4±30 ±20 ±8 ±50 ±30 ±50 ±10合格 ±45 ±30 ±15 ±70 ±16
4.4日差调整
摆钟日差调整的可调范围应不小于10min,日差调整的双向调节能力应不小于士4min.
4.5时分针协调差
摆钟时针对准时符中心位置时,分针偏离"12"时符中心的角度应不大于24”(4分格).
4.6外观
4.6.1钟壳表面应平整、光洁,造型、型面应流畅;上条轴、孔间应同心,不应有明显的偏离;钟壳及装饰件不应有明显影响美观的划痕和缺陷:钟壳在常温下不应有明显的变形和开裂.
4.6.2钟盘面及钟针应整洁、色泽均勾,不应有泛色、污点、印速、划痕等缺陷:盘面不应有明显的偏距:盘面上字符和图案应准确、清晰.
4.6.3钟玻璃应清洁透明,不应有妨碍读数和影响外观的明显缺陷;钟盘面与玻璃间不应留有任何肉眼可见异物.
4.6.4钟壳漆层结合应牢固,不应有起池、龟裂、脱皮、斑点及缝隙等现象;具有覆盖层的摆钟,覆盖层应均匀、协调,色泽一致,不应有皱皮、脱皮和斑点等缺陷.
4.7报时功能
4.7.1报时偏差
具有报时功能的摆钟应能准确打点报时.报时打点时,其分针偏离表3规定时符中心位置应不大于半分格:报整点的摆钟,报时打点数应与时针指示时间相符.
表3报时间隔
报时类型 时 整时、半时 整时、则报时间隔/h 1/2 1/4时符 *12" “12” *6" “12” 3° “6° *9"”
4.7.2打点间隔
摆钟报时时,相邻两次打点的时间间隔应在1.0s~2.5s之间.如有特殊要求,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4.7.3报时音质
摆钟报时应音量适度、音质和谐;报时曲调应准确,不应出现哑音.
4.8日历机构
具有日历功能的摆钟,附加日历机构的要求见QB/T2406.
5试验方法
5.1试验环境
除另有规定外,试验的环境温度为18C~25C,相对湿度不大于70%.
5.2仪器设备
摆钟的主要试验仪器设备见表4.
表4试验仪器设备
仪器设备 分辨率 最大允许误差标准钟 1 s ±0 5 s/d秒表 0 1 s ±0 1 s恒温恒湿箱 1°0 ±2 C
5.3试验项目
5.3.1使用可靠性
5.3.1.1用钥匙上条或提拉重锤检查摆钟上条(锤)及机心与钟壳固定和上条情况:来回转动拔针旋钮检查拔针情况.
5.3.1.2在延续走时期间观察摆钟的工作状态.
5.3.1.3用标准钟比对摆钟,在延续走时期间检查摆钟的实走误差.
5.3.2工作温度
将摆钟与标准钟比对后置于温度为50C的环境中保温6h后取出,在5.1规定的环境湿度下放置检查摆钟的报时情况,从高、低温中取出后观察摆钟工作状态. 不小于2h,再将摆钟置于湿度为一10C的环境中保温6h,在高、低温环境保温时根据摆钟的报时类型
试验时也可先做低温.
5.3.3延续走时
停止后,再与初始日期和时间比对. 记录摆钟试验的初始日期和时间,将摆钟满条(锤)后调整至工作位置放稳,推动钟摆使其运行,待
5.3.4平均日差、日偏差
摆钟进行延续走时试验开始前与标准钟比对,2h后记录摆钟与标准钟比对的校正值.在上条(锤)周期内每24h记录摆钟的日差值,摆钟的平均日差按式(1)计算.
式中:
M-平均日差,单位为秒每天(s/d);
M--摆钟与标准钟比对的校正值,单位为秒(s);
n-上条周期天数,单位为天(d).
摆钟的日偏差按式(2)计算.
式中:
12,3
M第i天的日差,单位为秒每天(s/d).
5.3.5日差调整
用调节钟摆调整螺母的方法进行调整,在平均日差(M)测得后将钟摆调整螺母调节至上、下两个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