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说明
制定说明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下达2006年度水运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编制计划的通知(交 水发(2006]301号)”要求,由水利部交通运输部目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组织 有关单位,开展了《船闸调试技术规程》的编制工作。
本规程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汲取 我国近20年的船闸调试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编制而成。
船闸调试是船阅正式投入运行前或设备设施进行重大技术升级改造后进行的一项重 要基础性技术工作。
为保障船闸安全、可靠运行,充分发挥船润航运效益,制定了本 规程。
本规程共分6章3个附录,并附条文说明,主要包括船闸无水单闸首设备调试、无 水系统联合调试、有水单闸首设备调试、有水系统联合调试等技术内容。
本规程主编单位为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为 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
本规程的编写人员分工如下: 1总则:胡亚安 2基本规定:胡亚安李云李乐新 3无水单闻首设备调试:王向东李中华陈坤 4无水系统联合调试:宣国祥王向东严秀俊李乐新
6有水系统联合调试:胡亚安李中华李君李乐新刘本芹 附录A:李君 附录B:胡亚安李中华李君刘本芹严秀俊 附录C:胡亚安 本规程于2018年1月9日通过部审,于2018年10月30日发布,自2018年12月15 日起施行。
本规程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
请各有关单位在使用本规程的过程 中,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函告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 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技术管理处,邮政编码:100736)和本规程管理组(地址:江 苏省南京市广州路223号,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邮政编 码:210029),以便修订时参考。
次
目次 1总则(1) 2基本规定(2) 2.1一般规定(2) 2.2调试项目及阶段..(2) 2.3调试组织(3) 2.4调试工作大纲(3) 2.5调试设备(3) 2.6调试资料及整理(3) 2.7调试报告(3) 3无水单闸首设备调试(5) 3.1一般规定.(5) 3.2输水阀门及其启闭机调试(5) 3.3工作闸门及其启闭机调试(6) 3.4事故门、检修门及其启闭机调试(6) 3.5电气控制系统调试(7) 3.6无水单闸首设备调试评价.(7) 4无水系统联合调试(9) 4.1一般规定.(9) 4.2闸阀门及其启闭机联合调试.(9) 4.3电气控制系统调试(10) 4.4无水系统联合调试评价si.....i(11) 5有水单闸首设备调试(12) 5.1一般规定(12) 5.2阅阀门及其启闭机联合调试(13) 5.3同阀门运行参数调试(13) 5.4有水单闸首设备调试评价(14) 6有水系统联合调试(15) 6.1一般规定(15) 6.2电气控制系统调试(15) 6.3无船有水系统联合调试(15) 6.4船舶过闸试验(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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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闸调试技术规程(JTS320-4-2018) 6.5有水系统联合调试评价(16) 附录A调试记录表格.(18) 附录B船闸水力学调试内容及方法(26) B.1一般规定.(26) B.2船间水力学调试内容.(26) B.3船间水力学调试测定内容的选定原则(26) B.4船调水力学的测定方法(26) B.5船间水力学的调试方法(28) 附录C本规程用词说明(29) 引用标准名录(30) 附加说明本规程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主要审查人、总校人员 和管理组人员名单(31) 条文说明(33)
1总则
1总 1.0.1为统一船间调试的技术要求,检验船同整体运行性能,提高船阀调试的科学性、 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设备改造及大修船闸的调试。
1.0.3船闸调试应在主体工程和主要设备现场安装调试完成的基础上,分阶段有序 进行。
1.0.4船闸调试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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