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4934-2010
Code of designation all-terrain vehicles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四轮全地形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44)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春风控股集团杭州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隆鑫工业有限公司、重庆航天巴山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步阳集团有限公司、番禺华南摩托企业有限公司、江苏林海动力机械集团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丽娜、于江、赖国贵、谭永中、朱珠、陈向阳、骆建华、吉恒平、龚国彬.
全地形车型号编制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编制全地形车型号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GB/T24936中所定义的全地形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4936全地形车术语
3术语和定义
GB/T24936确立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全地形车型号code ofall-terrainvehicles
用于识别某种全地形车的代号,由一组大写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和大写英文字母组成.
3.2企业(或商标)代号code of enterprise(or trade mark)表示企业(或商标)名称的代号.
规格代号code of specification表示全地形车发动机名义排量或驱动电机额定功率的代号.
3.4类型代号code oftype表示全地形车所属分类的代号.
3.5 设计序号a series number of design企业(或商标)代号、规格代号、类型代号完全相同的车辆的设计顺序号,
同一设计序号的全地形车,因改进或其他原因而需要加以区别时所用的代号.
4型号编制方法
全地形车型号由企业或企业已注册的商标(以下简称商标)代号、规格代号、类型代号、设计序号及企业自定代号五部分组成(全地形车型号示例参见附录A),其中"类型代号”与“设计序号”之间用短划线隔开,构成形式见图1.
GB/T 24934-2010
图1型号构成形式
4.1企业(或商标)代号
采用企业(或商标)名称中两个或三个汉字的大写汉语拼音首位字母表示.合资企业可采用企业英文商标中两个或三个字母.
4.2规格代号
4.2.1以内燃机驱动的全地形车用所配置的内燃机的名义排量作规格代号.名义排量取列人表1的 圆整值.当实际排量在相邻两个名义排量之间时,取与实际排量相近(中间值往大的值靠)的值(参见附录B).
表1内燃机名义排量
单位为毫升
50 60 70 80 90 100 110 125 150 175 200 250 300350 400 450 500 550 600 650 700 750 800 006 1 000 1 200注:实际排量小于50ml或大于等于1200ml时取实际排量的整数值(就近网整到mL).
4.2.2以电力驱动的全地形车用驱动电机的名义额定功率作规格代号.驱动电机的名义额定功率取 列人表2的圆整值.当实际额定功率在相邻两个名义额定功率之间时,取与实际额定功率相近(中间值往大的值靠)的值(参见附录B).
表2驱动电机额定功率
单位为百瓦
3 5 10 15 20 30 4050 60 70 80 06 100 120注:小于1kW的取实际电动机的功率的百位数,但需在百位数前加*o"表示,大于12kW的按实际功率表示.
4.2.3以内燃机为主动力源的按4.2.1的规定:以电力驱动为主动力源的按4.2.2的规定.
4.3类型代号
类型代号由种类代号和车型代号组合而成.
以内燃机为主动力源的全地形车的种类代号和车型代号为表3规定的字母(车辆类型的定义见GB/T24936).以电力驱动为主动力源的全地形车的类型代号在表3规定的字母的前面加大写字母“D"
专用车型的代号由企业自定,用一个或两个大写汉语拼音字母.所用字母不应与表3规定的车型代号重复.
表3类型代号(适用于以内燃机为主动力源的全地形车)
种 类 车 型 美型代号名称 代号 名称 代号普通型 G(可省略) A运动型 S AS少儿型 10岁以上 6岁以上 Y10 Y6 AY10 AY6四轮全地形车 A(省略 TV) 12 岁以上 Y12 AY12少年型 T AT实用型 U AU特种车型” (自定) (自定)普通型 U多功能全地形车 U(省略 V) 运动型 S US实用型 U UU特种车型 (自定) (自定)普通型 G(省略) K运动型” 实用型 s KU KS6岁以上 Y6 K6娱乐用场地车 G(省略)K 少儿型 10岁以上 Y10 K1012 岁以上 Y12 K12少年型 T KT特种车型 (自定) (自定)如为GB/T24936规定的Ⅱ型,应在车型代号后加数字Ⅱ(I型车不加).
4.4设计序号
依次用阿拉伯数字1、2、3表示产品的设计顺序(为1时可省略).
4. 5 企业自定代号
用大写英文字母(10、Q除外),位数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