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5455-2010
Electrophones musical instruments playback equipmentSpecification of assessment for musical performance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乐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71)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武汉艾立卡电子有限公司、北京乐器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鉴堂、屠淑珍、庄严、吴东亮、李健、张振启、王伟.
电鸣乐器放音设备 设备音乐性能评价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鸣乐器放音设备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听音条件、评价原则、评分方法和评价程序.本标准适用于电鸣乐器放音设备音乐性能的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4854.1声学校准测听设备的基准零级第1部分:压耳式耳机纯音基准等效网声压级(GB/T 4854. 12004 ISO 389-1:1998 IDT)
GB/T16518-1996电子琴音乐性能评价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电鸣乐器放音设备electrophones musical instruments playbackequipment
对电鸣乐器信号进行放大、控制、处理的放音设备,是电鸣乐器放大器(3.2)、电鸣乐器有源音箱(3.3)、电鸣乐器无源音箱(3.4)和电鸣乐器音效装置(3.5)的总称.
3.2
电鸣乐器放大器electrophonesmusical instruments amplifier
对电鸣乐器信号进行处理、控制并将其放大到足够的功率以使驱动扬声器的装置.
电鸣乐器有源音箱electrophonesmusical instruments active speaker
器声功率的装置. 将扬声器与电鸣乐器放大器(3.2)共同置于箱体中,对电鸣乐器信号进行处理并向周围辐射电鸣乐
3. 4
电鸣乐器无源音箱electrophones musical instruments Passive speaker
将扬声器置于箱体中,接收电鸣乐器放大器(3.2)输出的电功率并向周围辐射电鸣乐器声功率的装置,
3.5
电鸣乐器音效装置cleetrophones musical instruments effects equipment
对电鸣乐器信号进行后期修饰、加工、处理的装置.
4分类
电鸣乐器放音设备按产品型式分为:电鸣乐器放大器、电鸣乐器有源音箱、电鸣乐器无源音箱、电鸣乐器音效装置等四类.
5听音条件
5.1试听室要求
试听室应满足GB/T16518-1996中4.1的要求.
5.2参评设备放置位置
5.2.1包含扬声器的设备,其扬声器的参考轴应位于室内地面1.25m高的水平面上,并指向靠近评价人员听音区的中央点.其扬声器定向放置后的指向性,在通过参考输的水平面内应使其声音产生最宽阔的离散性.
5.2.2被评设备和参考设备的音箱,应按制造商的技术规范放置,但距侧墙至少1m,距后墙至少1m,距最前排中间位置的评价人员1.6m~2.0m,见图1.这些距离都是从以扬声器参考点为基准点起测量的.
图1参评设备的音箱及评价人员位置图
5.2.3单通道被评设备音箱的位置可在上述范围内调整.其与参考设备的音箱至少相隔0.5m,
5.2.4多通道被评设备音箱应对称放置.在进行评价时,被评设备与其参考设备应尽可能按上下放置,分离式多通道设备的音箱应相隔2m.一般最小听音距离应为音箱之间距离的1.0~0.8倍,即两音箱与最前排中间位置的评价人员夹角为55~65
5.2.5无扬声器的被评设备应置于坚实的平面上.
光的,在8kHz以下的频率范围内,声传输损失应小于1dB(测量声传输损失时,扬声器与传声器相距2m,幕布置于中间位置).
5.3听音仪器设备的连接及要求
5.3.1听音设备连接示意图如下:电鸣乐器放大器评价连接图见图2所示,电鸣乐器有源音箱评价连接图见图3所示,电鸣乐器无源音箱评价连接图见图4所示,电鸣乐器音效装置评价连接图见图5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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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电鸣乐器放大器评价连接图
图3电鸣乐器有源音箱评价连接图
图4电鸣乐器无源音箱评价连接图
图5电鸣乐器音效装置评价连接图
5.3.2转换开关装置K1应能迅速转接参考设备及被评设备与音源间的连接,转换的寂静时间应小于0.5s,转换时不应出现明显的干扰声,各连接线应尽可能地短.从电鸣乐器放大器输出端到电鸣乐器无源音箱的连接线总电阻应不超过0.2Ω(包含转换开关装置).
5.3.3评价中所用的电鸣乐器及放音设备(非参考设备)应采用业内的优质品,且音质、音色及性能为评价人员所共同认可,并在评价报告中加以说明.
5.3.4被评设备应是经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参考设备应是同类设备中质量水平同等级的优质设备.
5.4评价人员的位置
5.4.1进行音乐性能评价时,评价人员应坐在图1所示的听音区内.
5.4.2各评价人员距侧墙至少0.6m,距后墙至少1m.评价人员之间的间隔至少0.8m.试听室内评价人员的座位安排应使前后排位置错开,评价人员的座椅应是软椅,并且座椅靠背应不高于肩,以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