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6046-2010
氧化铜粉
Copper oxidepowder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大冶有色金属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敏、袁功启、张永红、刘坤.
氧化铜粉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氧化铜粉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以及合同(或订货单)内容等.
本标准适用于铜粉氧化法、碳酸氢铵-氨水亚铜浸出法和可溶铜加碱合成法所生产的氧化铜粉,一般用于制造玻璃、挑瓷、陶瓷等的着色剂和磁性材料的原料还用于制造烟火、染料、触媒、其他铜盐以及 人造丝工业和电镀行业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6679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GB/T871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与判定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3要求
3.1分类
氧化铜粉按化学成分和细度分为三个牌号:CuO990、CuO985、CuO980.
3.2化学成分
氧化铜粉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氧化铜粉的化学成分
名称 0660 CuO985 CuO980氧化钢(Cu) 99. 0 98.5 98.0垫酸不溶物 氰化物(CI) ≤0 005 ≤0 05 ≤0. 010 <0.10 ≤0.015 ≤0.15硫化合物(以SO²计) ≤0.01 <0.05 <0.1铁(Fe) ≤0.01 ≤0. 04 ≤0.1总氮量(N) ≤0 005 -水溶物 ≤0.01 ≤0 05 ≤0.1 3.3细度 牌号CuO990的细度[200目(74μm)筛残余]≤1%;牌号CuO985和CuO980的细度[100目 GB/T 26046-2010 (150μm)筛残余]≤1%. 3.4外观质量 产品应为黑色粉末,纯净无凝块,无肉眼可见夹杂物. 4试验方法 4.1氧化铜粉的化学成分的测定参考附录A~附录G或者双方协商确定的方法进行. 4.2氧化铜粉的细度测定按附录H或者双方协商确定的方法进行.4.3氧化铜粉的外观质量用目视检查. 5检验规则 5.1检查与验收 5.1.1产品应由供方技术检验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或合同(或订货单)的要求,每批产品都附有质量证明书.5.1.2需方应对收到的氧化铜粉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或合同(或订货单)的规定不符合时,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30天内向供方提出,由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仲裁取样在需方由供需双方共同进行. 5.2组批 氧化铜粉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生产周期、同一批原料生产的同一牌号的产品组成,每个批次不超过1000kg. 5.3检验项目 每批氧化铜粉应进行化学成分、细度和外观质量的检验. 5.4取、制样 氧化铜粉化学成分和细度的取、制样按GB/T6679的规定进行.外观质量的检验逐(袋)桶进行. 5.5检验结果的判定 5.5.1检验结果的数值修约和判定按GB/T8170中的规定进行.5.5.2化学成分及细度检验结果与本标准或合同(或订货单)不符时,应从同批产品取双倍量样品进行5.5.3外观质量与本标准或合同(或订货单)不符时,按桶(袋)判不合格. 复验,复验仍有不合格,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6包装、标志、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 6.1包装 氧化铜粉用桶包装,内衬塑料袋烫封.每桶净重25kg或50kg两种规格.也可用复合纸袋包装,采用复合编织袋内衬一层烤铝箔纸真空包装,每袋净重25kg或50kg两种规格.定量包装产品净含量符合JJF1070的规定,需方如有特殊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 6.2标志 包装桶(袋)上应注明: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等级、净重、批号、包装日期和其他有关标志. 6.3运输和贮存 氧化铜粉运输和贮存应防止受潮和日晒.装运时防止包装破损.在符合本标准的运输和贮存条件下,生产厂应保证从包装日期起三个月内氧化铜粉质量符合本标准要求.每批氧化铜粉出厂时应附有产品质量证明书. 6.4质量证明书 每批氧化铜粉出厂时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其上应注明: a)供方名称及厂址:c)批号; b)产品名称和规格:d)件数;e)分析检验结果和技术监督部门印记:g)出厂日期, f)本标准编号: 7合同(或订货单)内容 本标准所列材料的合同(或订货单)内应包括下列内容: a)产品名称;b)产品牌号;c)化学成分、细度等特殊要求;d)产品数量;f)其他. e)本标准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