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6304-2010
锡
粉
Tin powder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参加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叶有明、林文霜、赵军锋、彭林华、罗现珍、
锡 粉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锡粉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及合同(或订货单)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以锡锭为原料所生产的锡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GB/T728锡锭GB/T3260.1~3260.6锡化学分析方法GB/T5158.4金属粉末总氧含量的测定第4部分:还原-提取法GB/T5314粉末冶金用粉末的取样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10574.1锡铅焊料化学分析方法GB/T13220细粉末粒度分布的测定声波筛分法
3要求
3.1产品分类
锡粉按其粒度分布分为FSn1、FSn2、FSn3三个牌号,每个牌号分A和AA两个品级,A为常规锡粉,AA为低铅锡粉.
3.2化学成分
锡粉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
3.3粒度分布
锡粉各牌号和品级的粒度分布应符合表2的规定.
3.4外观质量
锡粉的外观为银灰色粉末,色泽均匀,无凝块及附着油渍和异物.
4试验方法
4.1锡粉化学成分的分析方法按 GB/T 3260.1~3260.6、GB/T5158.4和GB/T10574.1的规定进行.
GB/T 26304-2010
4.2锡粉粒度分布分析按GB/T13220的规定进行.
4.3锡粉的外观质量用目视检查.
表1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杂质,不大于牌号 品级 不小于 Sn 杂质Cu Fe B Pb Sb As 总氧量 总量[ us.A 99.50 0 008 0 007 0 015 0 032 0 020 0. 008 0.35 0 50USA2us.4 AA 99 50 0 008 0 007 0 015 0 010 0 020 0 008 0 35 0 50注1:需方如对锡粉的化学成分有特殊要求时,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注2:锡含量为100%减去实测杂质含量之和的余量.
表2
粒度分布牌号 品级 粒度/pm 不大于/%150 0.5FSn 1 A、AA 75 2 0150 0.5FSn 2 A.AA 45 2 0A.AA 150 0.538 2 0注:如需方对锡粉的粒度分布有特殊要求时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5检验规则
5.1检查和验收
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5.1.2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及合同(或订货单)的规定不符时,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仲裁取样在需方由供需双方共同进行.
5.2组批
锡粉应成批提交检验,每批产品应由同一牌号、同一品级的锡粉组成.每批重量不超过2000kg.
5.3检验项目
每批锡粉出厂前应进行化学成分、粒度分布、外观质量检验.
5.4取样和制样
5.4.1取样
锡粉的取样和仲裁取样按GB/T5314规定进行.
5.4.2制样
5.4.2.1将所取试样迅速并充分地混匀,缩分制成三份,供需双方各一份,钟裁备用一份.每份试样量约300g左有. 5.4.2.2标签需注明生产单位、产品名称、试样编号、产品批号、数量、分析元素、取样日期、取样人等,并在试样容器的封口处粘贴上封条,封条须由供需双方签章认可.
5.5检验结果的判定
5.5.2粒度分布的测定结果与本标准不符时,应从该批产品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重复试验,重 5.5.1化学成分分析结果与本标准的规定不符时,按批判不合格.复检验的结果全部合格,则判整批产品合格.若重复试验结果仍有试样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5.5.3外观质量与本标准的规定不符时,则按批判为不合格.5.5.4检验结果的数值按GB/T8170规定修约、表示和判定.
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
6.1标志
产品外包装上应注明下列内容:a)生产厂名称、厂址、商标和联系电话(或传真);b)产品名称和牌号: c)产品批号和产品执行标准;d)产品净重;e)生产日期.产品包装上应有明显的“防潮”标志或字样.
6.2包装、运输、贮存
6.2.1锡粉用塑料复合袋包装,每袋2kg,封口后装人塑料桶,桶内衬一层塑料薄膜,每桶装20袋、净重40kg-经供需双方商议,也可根据需方的要求包装.6.2.3贮存时库房环境要常温、干燥. 6.2.2运输时要防雨淋、防潮湿、防止接触化学药剂.6.2.4锡粉有效贮存期为6个月,超过有效贮存期,经检验合格仍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