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14884-2024
圆草捆打捆机缠绳装置
Roundbaler-Twin-wrappingdevice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JB/T 14884-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1)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呼和浩特分院有限公司、芜湖瑞丰农牧业装备有限责推广中心、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任公司、内蒙古瑞丰农牧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华德新技术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技术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邢翼辉、贺刚、刘贵林、王振华、翟改霞、王强、陈晓东、李文广、董佳佳、赵猛、李伟、孟玉刚、孙文婷、赵小娟、教恩查、鲍志亮、高磊、张丽、张超、包乌云毕力格、刘伟、侯冲、吕树盛、罗金海、韩胜.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圆草捆打捆机缠绳装置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圆草拥打捆机缠绳装置的技术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规定了检验规则.本文件适用于以聚丙烯绳坯和黄麻继绳做捆扎材料的圆草捆打捆机用继绳装置的制造.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0396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总则 GB/T5667农业机械生产试验方法JB/T5673-2015农林拖拉机及机具涂漆通用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缠绳tie twine
圆草捆打捆机开始捆扎作业时,将捆扎材料缠绕到圆草拥上的过程.
3.2
切绳cuttwine
圆草捆打捆机完成捆扎的规定动作后,将捆扎材料切断的过程.
缠绳装置成捆率bundle rate oftwine tying device
安装在圆草捆打捆机上后,在执行捆扎圆草捆动作时,成功完成捆扎圆草捆动作的次数与执行捆扎圆草捆动作的次数之比,称为绳装置成捆率(以下简称成捆率).
缠绳装置twine tying device
圆草捆打掘机以聚丙烯绳还或黄麻维绳为掘扎材料时,实现用该掘扎材料包络圆草捆使其不散落的装置.
4技术要求
JB/T 14884-2024
4.1圆草捆打掘机缠绳装置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以下简称缠绳装置).
4.2缠绳装置主要性能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缠绳装置成捆率不应小于99%;一一平均首次故障前作业量:田间打捆不应小于2000捆.
4.3铸造件不应有裂纹,不应有影响使用性能和外观质量的缩孔、冷隔、夹砂等明显的铸造缺陷.
4.4焊接件应牢固、可靠,焊缝应平整、均匀,不应有虚焊、烧穿、裂纹、夹渣、氧化皮和溅粒等影响使用性能和外观质量的缺陷.
4.5缠绳装置的涂漆质量应符合JB/T5673-2015中4.1的规定.
4.6缠绳装置在-20℃~40℃范围内应能正常工作.
4.7缠绳装置应设有防风设施.
5试验方法
5.1一般要求
5.1.1试验地应符合圆草掘打捆机的适用范围,其牧草品种、草条特征、土壤、地块大小、地形、气候等在当地应具有代表性.5.1.2在试验地里划出试验测定区,用标志标出,测定区面积应能保证完成整个试验. 5.1.3试验一般应安装在圆草捆打捆机上并一同进行试验.5.1.4试验仪器和量具应在检定周期内.5.1.5安装在圆草捆打捆机上进行试验测定.
5.2成捆率
测定总捆数不应少于100捆,记录执行捆扎圆草拥动作的次数与成功完成捆扎圆草捆动作的次数,按公式(1)计算.
β =
式中:
β成捆率,%:I.--执行捆扎圆草捆动作的次数,单位为次:
1.--成功完成捆扎圆草捆动作的次数,单位为次.
5.3平均首次故障前工作时间
故障的分类和工作时间的查定应符合GB/T5667的规定,平均首次故障前工作时间按GB/T5667的规定测定.
6检验规则
6.1出厂检验
6.1.2出厂检验应按下列程序进行:a)缠绳装置与圆草捆打捆机一同做出厂检验;b)怠速状态下试运转维绳装置,缠绳装置应运转平稳,无异常响声,在完成一个工作循环后,测量切绳后的留绳长度,应满足设计要求:6.1.3出厂检验项目见表1. c)操纵缠绳装置循环10次,动作应灵活、准确、可靠.
6.1.1每套继绳装置需经制造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安装在圆草捆打捆机上,并应出具合格证明.
6.1.4出厂检验时若有不合格项目,允许修复、调整,合格后方可出厂,
6.2型式检验
6.2.1检验时机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b) 正常生产时,每两年进行一次:停产两年后恢复生产时:d) 零件结构、材料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要求进行型式检验时.
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6.2.2抽样与组批
按GB/T2828.1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检验批量为10~15套.检验项目按其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分为A类、B类、C类,检验项目分类见表1,抽样方案及判定规则见表2.
表1检验项目分类
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对应条款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类 1 成捆率 4.22 安全标志 4.11B类 1 有防风设施 平均首次故障前作业量 4.2 4.72 3 包络可靠 4.81 铸造件 4.32 焊接件 4 4 vC类 3 涂漆质量 切绳刀 4.56 4 不干涉 4.10 4.96 绳的松紧度可调 4.12注:“√表示检验项目, ”表示不检验项目.
表2抽样方案及判定规则
不合格项目分类 A B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