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9153-2012
中水再生利用装置
Water reclamation and reuse facility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环保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环境保护机械分技术委员会(SAC/TC275/SC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数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北京工业大学、中国环保机械行业协会、安微省机械情报所.
胡天媛、曹平安、戴贤良、张羽、张洪、沈桂珍、张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涂、席莹本、王金武、彭永臻、王春兰、谢荣焕、侯红勋、朱甲华、王颖哲、
中水再生利用装置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水再生利用装置(以下简称"中水装置”)的分类、工艺组合、通用要求、选型、检验及验收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农业用水、工业用水、城镇杂用水、景观环境用水等为再生利用目标的中水再生利用装置.
本标准不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集中式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再生水回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18918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T18919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GB/T189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18921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9837城市给排水紫外线消毒设备GB/T19923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50013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69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141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2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34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6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35-2002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6建筑中水设计规范CECS128生物接触氧化法设计规程CECS152一体式膜生物反应器污水处理应用技术规程 CECS265曝气生物滤池工程技术规程HJ/T243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油水分离装置HJ/T244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斜管(板)隔油装置HJ/T248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多层滤料过滤器HJ/T253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微孔过滤装置 HJ/T257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电解法二氧化氯协同消毒剂发生器HJ/T258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电解法次氯酸钠发生器
GB/T 29153-2012
HJ/T261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压力溶气气浮装置HJ/T264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臭氧发生器HJ/T270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反渗透水处理装置 HJ/T271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超滤装置HJ/T282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浅池气浮装置HJ/T337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生物接触氧化成套装置JB/T10193活性炭吸附罐技术条件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技术政策》(建设部、科技部建科[2006]100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中水reclaimed water:reeycled water
各种排水经适当处理后,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满足某种使用要求,可以进行循环使用的水.
3.2 污水wastewater
在生产与生活活动中排放的水的总称.
中水原水rowwater of thereclaimed water
的水.
3. 4
污水再生利用为污水回收、再生和利用的统称,包括污水净化再用、实现水循环的全过程.[GB50335-2002,定义2.0.1]
3.5二级强化处理upgraded secondary treatment 既能去除污水中含碳有机物,也能脱氮除磷的二级处理工艺.[GB50335-2002,定义2.0.2]
9
深度处理advanced treatment
在二级处理或二级强化处理基础上,采用化学混凝、沉淀、过滤等物理化学处理方法进一步强化悬浮固体、胶体、病原体和某些无机物去除的净化处理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混凝、沉淀、过滤工艺构成的传统三级处理流程、采用膜技术(微滤、反渗透)的改进流程、以及其他高效分离处理流程.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技术政策》,附录:术语解释]
3.7
中水再生利用装置waterreclamation andreuse facility
用于对中水水源进行充分可靠的净化处理,并使之达到中水水质指标要求的设备和器材的统称.
4中水装置的分类及工艺组合
4.1装置的分类
根据需去除的目标物质不同,可对中水装置按工艺方法进行分类,例如:2
a)去除有机物和营养物质的生物处理法装置(活性污泥法、生物接触氧化、曝气生物过滤、膜生物反应器等):b)去除悬浮性物质的物理化学处理法装置(快滤、混凝沉淀、混凝过滤、气浮、微滤、超滤等);d)去除细菌性物质的消毒装置(氯消毒、臭氧消毒、紫外线消毒等). c)去除溶解性物质的物理化学处理法装置(活性炭吸附、臭氧氧化、纳滤、反渗透等):
4.2装置的基本工艺
的装置: 中水再生处理系统应按GB50335-2002中6.1.1的规定确定基本工艺(参见附录A),并选择合适
a)二级处理-消毒;b)二级处理过滤一消毒;c)二级处理-混凝一沉淀(澄清、气浮)一过滤一消毒;d)二级处理一一膜处理一消毒.
4.3工艺组合
当用户对中水水质有更高要求时,可增加其他深度处理单元技术中的一种或儿种,构成组合工艺装置;其他中水处理技术,如果能稳定达到用户对水质的要求,也是可以接受的.
5通用要求
5.1中水装置的设计选型
中水装置的设计选型应符合GB5084、GB/T18919、GB/T18920、GB/T 18921、GB/T19923、GB 50013 GB 50014 GB 50069 GB 50335-2002 GB 50336 的要求.
5.2中水水源、出水水质及其安全要求
5.2.1重金属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浓度超过GB18918规定的污水不允许作为中水原水.5.2.2中水用作建筑杂用水和城镇杂用水(如冲厕、道路清洗、消防、城市绿化、洗车、建筑施工等)时,其水质应符合GB/T18920的规定.5.2.3中水用于景观环境用水时,其水质应符合GB/T18921的规定. 5.2.4中水用于食用作物、蔬菜浇淮用水时,其水质应符合GB5084的要求.5.2.5当中水同时用于多种用途时,其水质应按最高水质指标综合确定.中水水质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水质标准,并满足中水用户提出的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特定水质要求.5.2.6中水输配到用户的管道不得与其他管网相连接,且输送过程中不得降低或影响其他用水的5.2.7中水管道、水箱等设备外部应涂天酰蓝色(PB09),并于显著位置标注“中水”字样,以免误饮、 水质.误用.
6物化处理装置的选型及要求
6.1型式推荐
6.1.1气浮工艺推荐选用的装置有:浅池气浮装置和压力溶气气浮装置等.6.1.2沉淀工艺推荐选用的装置有:竖流沉淀池、平流沉淀池、斜管/斜板沉淀池及辐流沉淀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