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9177-2012
Fire emergency rescueRequirements for training facilities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灭火救援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10)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永强、王治安、阮核、魏捍东、薛林、朱青、张磊、高宁宇、陈永胜、孟庆刚、张国立、苗国典、李国辉、施巍、赵轶惠.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引言
我国《消防法》规定:公安消防队和专职消防队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难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同时协 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公安消防队主要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助有关专业队伍做好水早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的抢险救援任务.
和社会安全事件等抢险教援任务,以及目前由公安消防队和专职消防队实际承担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水 消防应急教援系列国家标准主要是针对公安消防队和专职消防队承担的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灾、风灾、泥石流、水上事故、建筑物倒增等抢险救援任务面制定的,目的是为了明确消防应急救援的对象,规范消防应急救援装备配备、训练设施建设、技术训练、作业规程和人员资质等.
本标准规定的内容是消防应急救援训练设施的要求,训练设施组成以GB/T29176《消防应急救援练指南》中的技术训练要求相对应. 通则》中所列消防应急救援技术类型为依据,各类训练设施与GB/T29175《消防应急救援技术训
消防应急救援训练设施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应急救援训练设施的术语和定义、建设原则、组成、设置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消防队和专职消防队的消防应急救援训练设施建设,其他消防队和应急救援队
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GB/T5907消防基本术语第一部分GB/T29176消防应急救援通则JTGB01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3术语和定义
GB/T5907和GB/T29176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消防应急教援训练设施training facilityfor fire cmergencyrescue
用于进行消防应急救援训练和教学的场区、建筑、装置和设备的总称.
4建设原则
4.1合理性原则
4.2实用性原则
训练设施的建设应符合当地消防应急救援的实际需求,满足应急救援训练任务的实用性要求.
4.3综合性原则
训练设施的建设应充分考虑资金、土地和器材装备等资源的合理配套使用,并在满足应急救援训练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灭火训练等功能.
4.4安全性原则
训练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规定,并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确保训练安全和运行可靠.
5组成与设置
训练设施的组成与设置应符合表1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