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D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QD-XX-G-XX-2-2016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B、C、D、E、F、G、H、I、J、K、L、M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信息管理部归口.本标准起草部门: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信息管理部.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先瑜、王建华、孙瑛. 本标准2016年第一次发布.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档案管理规定
1范围
及职责、归档范围及要求、登记和验收等事项. 本标准规定了青岛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档案管理规定的工作总则、工程档案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的青岛市地铁2号线、11号线、13号线、1号线及新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档案管理工作,集团各分(子)公司及参建单位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1号)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第10号令)CJJ/T180-2012城市轨道交通档案整理标准 GB/T11822-2008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国档发(2006)2号)DA/T1-2000档案工作基本术语DA/T42-2009企业档案工作规范 青岛市建设项目归档文件整理规程(案卷级)青岛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青档字(2006)8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岛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档案管理的通知(青建办字(2016)62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工程文件
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监理文件(在工程设计、施工的监理过 是指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在立项、程中形成的文件)、施工文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峻工图和峻工验收文件(建设工程项目峻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电子文件、声像资料等.
3. 2
电子文件
是指在数字设备及环境中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3. 3
声像资料
及建成新貌的声音或影像资料. 是指用照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等记录反映工程建设现场原地物、地貌和施工主要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