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地铁一期工程(2号线)正线及出入段线轨道安装施工工程Ⅱ标段
轨行区施工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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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青岛地铁一期工程(2号线)轨道Ⅱ标段线路长、车站及参建施工单位多、施工作业相互交叉频繁,区间管理较为复杂.为了保障区间运输与施工的安全高效运行,特制订以下规定:
一、服从区间巡查人员管理.
二、施工人员必须佩带本单位标识.
三、严禁无计划施工.
四、严禁在计划批准外区域施工.
五、严禁在轨行区坐卧,放置杂物.
六、严禁攀爬工程列车.
七、严禁损坏盗窃洞内设施设备.
八、严禁将未经批准的施工设备带入区间.
九、禁止在隧道内抽烟及酒后进入轨行区.
十、禁止在轨行区内燃烧杂物.
十一、如有超限设备机具需进入区间必须经调度室同意,并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
十二、车辆运行及时避让、及时撤出机具材料.
十三、施工结束后、及时将机具撤离轨行区,不得侵入限界.
十四、使用氧气、乙炔等危险物品必须持有相关证明.
十五、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及设置专职防护人员.
十六、施工完后及时清理施工垃圾.
十七、未经相关作业安全及本规定学习人员严禁进入轨行区施工.
各区间施工单位必须严格尊守本规定,共同维护区间施工的安全和次序.凡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予以停工学习及上报业主做出相应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