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9793-2013
彩色复印(包括多功能)设备
Color copying(including multi-function)devices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日 次
前言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要求5试验方法6检验规则 11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4附录A(规范性附录) 工作温、湿度范围示意图 15附录B(规范性附录) 臭氧的检验方法 16附录C(规范性附录)TVOC、苯和苯乙烯的检验方法 18附录D(规范性附录)粉尘的检验方法 2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复印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4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复印技术研究所、理光图像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夏普办公设备(常熟)有限公司、上海富士施乐有限公司、佳能(中国)有限公司、柯尼卡美能达(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三星电子(山东)数码打印机有限公司、东芝泰格信息系统(深圳)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慧玲、刘生应、陈维益、仇相如、鲁俊和、陈挺、李龙日、陈额昌.
彩色复印(包括多功能)设备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彩色复印(包括多功能)设备(以下简称产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产品的设计和制造要求及质量检测,对有附加功能的产品其外部信号接口应按标准接口配置,与其相关的外部网络及相连设备的技术要求不在本标准范围内.
设备,其他具有彩色复印功能的产品和大幅面产品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适用于原稿为A3及A3以下幅面、使用干式墨粉、热定影、普通纸的彩色复印(包括多功能)
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用产品(直接连接到三相交流电源的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2829一2002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4943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GB9254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驱扰限值和测量方法GB/T9969.1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GB/T10992.1静电复印机第1部分:文件复印机GB/T13963静电复印(包括多功能)设备术语 GB/T13384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14436工业产品保证文件总则GB/T16981信息技术办公设备复印机规格表中应包含的基本内容GB17625.1电磁兼容限值谱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人电流≤16A)GB/T17712速印机和文件复印机图形符号 GB/T18313声学信息技术设备和通信设备空气噪声的测量GB21521复印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T28625彩色复印机测试版GB/T28626彩色复印机图像质量评价方法JB/T9444(部分)复印机械基本环境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GB/T13963和GB/T10992.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彩色复印(包括多功能)设备color copying(includingmulti-function)devices将原稿图像或文字转换成数字信号并进行数字处理后,通过扫描以静电方式成像,采用青色(C)、品红
络等的彩色复印设备.包括数码彩色复合机、多功能彩色数码复印机、数码彩色复印打印一体机等.
4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图形符号
产品各部位使用的与安全有关的图形符号应符合GB4943的规定,其他图形符号应符合GB/T17712的规定.
4.1.2安全性能
产品的安全性能应满足GB4943规定的要求.
4.1.3电磁兼容(EMC)
产品应满足GB9254和GB17625.1规定的相关要求.
4.1.4环境保护
4.1.4.1产品在打印/复印状态下排放的TVOC(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苯、苯乙烯、臭氧、粉尘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污染物排放限量要求
单位为毫克每小时
(准备阶段打印和打印后阶段)排放率 准备阶段排放率污染物 种类 彩色打印 台式产品 落地式(容积>250 L)TVOC 苯 <0.1 70页/min的产品不适用.注3:对于串行彩色产品,如果彩色打印/复印建度≤0.5×黑白单色打印/复印速度其声功率级应明确注明.只考虑进行黑白单色打印/复印速度的噪声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