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施工图审查办事指南
(勘察、设计版)
一、网络报审:
报审网址:
二、施工图编制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要求,消防专项应按《江苏省民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编制指南》(试行)(苏建消防[2022]6号)执行.
三、上传施工图(或勘察报告)要求
1、上传技术文件均须加盖有效期内的出图章及注册章;2、设计(勘察)文件设计人员、校核人员、审核人员、专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批准人必须为本单位缴纳社保人员,并应在对应栏打印名字并签字确认;3、施工图纸命名规则应符合系统常用下载-施工图审查-江宁施工图审查用图纸命名规则要求.
4、上传施工图技术文件各专业技术指标数据应保持一致.5、根据施工图来列明单体名称,并将施工图上传对应单体内,如施工图子项里1#、2#楼,那么单体就应该是1#、2#楼;
四、施工图审查提交资料
1、勘察文件审查(1、勘察报告
2、建筑主体施工图审查
(1、在对应栏目内上传总平面图、审查合格的勘察报告、各专业计算书、民用建筑须上传消防设计文件;(2、在单体栏上传各专业施工图,总平面图无需再上传,其他专项总平面图传至对应专业.注:1、民用建筑需做绿色建筑设计专篇2、达到文件要求范围内的项目需做海绵城市设计专篇和预制装配设计专篇
3、装修专项审查
(1、已审查过的各单体平面图上传至其他材料栏内,便于专家参考;(2、装修施工图仅上传建筑专业.注:不可含设备专业的图纸,如对建筑平面有调整,应先由建筑主体设计单位申请变更审查后方可进行装修专项审查
4、幕墙专项审查
(1、结构、节能计算书上传至计算书栏内;(2、幕墙施工图注:含防雷设计(如有)
5、基坑专项审查
(1、审查合格的勘察报告,基坑计算书应上传至对应栏目内;(2、基坑施工图
6、桩基专项审查
(1、审查合格的勘察报告,结构计算书应上传至对应栏目内;(2、建筑平、立、剖面图及试桩报告应上传至其他材料栏内(3、桩基施工图
7、雨污水、围墙、道路专项审查
(1、审查合格的单体建筑一层排水平面图应上传至其他材料栏内;(2、室外雨、污水,围墙,道路施工图
8变更审查
(1、变更内容所涉及计算书等应上传至对应栏内;
(2、各专业变更施工图(含变更单),变更部分需云线标明.
注:1、如变更内容涉及建筑平、里、剖面,应先进行规划变更核准后再申报施工图变更;2、变更单须明确变更内容及变更施工图,未列明的不在审查范围内;3、变更部分需云线标明.
9免审备案抽查
对符合免审规模范围的项目,设计单位根据申报类别上传施工图及相关资料.
10、既有建筑消防专项审查
(1、设计单位编制项目消防设计文件上传至对应栏目内;(2、计算书上传至对应栏目内;(3、峻工验收图纸上传至其他材料栏内;
(4、消防专项各专业施工图纸
注:1施工图编制应满足《江苏省民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编制指南》(试行)(苏建消防[2022]6号)及《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南(2021年版)》要求;
2、各专业技术指标数据应保持一致.
三、修改回复提交资料
1、各专业整改回复单
2、根据回复意见修改的图纸
注:1、上传至系统时修改图文件名需与前版施工图文件名一致,前版施工图被替换作废2、修改图图纸内图号或版本号需与前版图纸区分
四、咨询服务
咨询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杨家圩路2号江宁市民中心A区联合图审中心105、111办公室
咨询电话:706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