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1301.2-2015
制鞋机械 安全要求 第2部分:钉跟机
Footwear manufacturing machines-Safety requirementsPart 2:Nailing machines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目 次
前言引言2规范性引用文件 1范围3术语和定义4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5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的验证6使用信息附录A(资料性附录)重大危险清单 11附录B(规范性附录) 经验证的元件和原则 12附录C(规范性附录)停止和释放控制装置 13附录D(资料性附录)钉跟机噪声测试规范 14参考文献
前言
GB/T31301《制鞋机械安全要求》拟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第1部分:细帮机:第2部分:钉跟机;一第3部分:砂磨机和抛光机;第4部分:鞋类成型机;第5部分:片革机、修边机和裁条机:
本部分为GB/T31301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轻工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皮革机械分技术委员会(SAC/TC101/SC1)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深圳市全利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广州市大鹏机械有限公司、东莞市航展精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嘉兴学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海鹰、舒雨锋、叶小林、邓洪国、王炜、谢学军、李刚、孔培利、刘楚辉.
引言
按GB/T15706一2012的规定,本部分属于C类标准. 本部分所涉及的机械以及危险、危险状态和危险事件涵盖的范围在本部分的范围中给出.当本C类标准的要求与A类标准或B类标准中的规定不同时,对于根据已按照本C类标准设计和制造的机器,优先采用本C类标准的要求.
制鞋机械安全要求第2部分:钉跟机
1范围
GB/T31301的本部分规定了钉跟机所涉及的设计和结构方面的安全要求.本部分包含操作者对机器的预期使用及可预见的误用所产生的与钉跟机相关的全部重大危险、危险状态和危险事件(参见附录A).
本部分适用于制鞋工业使用的半自动钉跟机和全自动钉跟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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