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1912-2015
饰品 标识
Adornment-Mark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首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6)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首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省珠宝玉石及贵金属检测中心、上海老风祥有限公司、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浙江省质量检测科学研究院、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饰品企业标准联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段体玉、李素青、刁习静、沈美冬、曹姝曼、郭清宏、王若川、王春利、卢慧、戴苏兰、陶金波、李章平、高婷.
饰品标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饰品标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标注内容及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国内销售的贵金属饰品、珠宝玉石饰品、仿真饰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11887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GB/T16552珠宝玉石名称 GB/T16554钻石分级QB1131首饰金覆盖层厚度的规定QB1132首饰银覆盖层厚度的规定QB/T1689贵金属饰品术语QB/T1690贵金属饰品质量测量允差的规定 QB/T2997贵金属覆盖层饰品
3术语和定义
GB11887、GB/T16552、QB/T168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饰品adornment.jewellery&accessory供人佩戴或装饰室内环境的饰物,首饰和摆件的总称.
3.2 贵金属饰品precious metal ornaments由贵金属及其合金制成的饰品,包含贵金属素类饰品和贵金属镶嵌饰品.
3.3珠宝玉石饰品gems ornaments以珠宝玉石为原料,经过切磨、雕琢、镶嵌等加工制作,用于装饰的产品. [GB/T16552-2010 定义3.5]
3.4仿真饰品imitation ornaments采用模仿天然珠宝玉石、贵金属的外观特征的材料制成的饰品.
3.5 贵金属覆盖层饰品ornaments of precious metal coating除贵金属(金、银、铂、钯、钱等)以外的各类金属为基材,采用化学、物理或其他加工方法制作的以贵
GB/T 31912-2015
金属及其合金为覆盖层的饰品,属于仿真饰品.
3.6
标识mark
用于识别饰品及其质量、数量、特征、特性、用途和使用方法所做的各种表示的统称,可以用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物表示.饰品的标识可分为印记、标签和其他标识物等.
3.6.1印记hallmark:marking打印或刻印在饰品上的永久性标识. [GB 11887-2012 定义 3.2]
3.6.2
用于标明饰品分类或内容的标牌,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名称、质量、数量、特征、特性、用途等信息.
其他标识物other label
除印记和标签外,反映产品标识内容的其他载体,包括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保修单、包装物、销售凭证等.
3.7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attestation of conformity
为表明出厂的产品经质量检验合格而附于产品上的标识.
4基本原则
4.1饰品的零售交付应包括饰品标识, 4.2饰品标识应当清晰、牢固,其内容应完整、简明、正确,易于阅读和理解.4.3当饰品有潜在危险、危害,或使用不当,容易造成饰品损坏,或有其他需注意事项的,应有中文警示说明.
5印记的标注内容及要求
5.1概述
贵金属饰品、贵金属覆盖层饰品应包含印记.
5.2标注内容
5.2.1贵金属饰品
贵金属饰品的印记应符合GB11887的规定,标注下列内容:
a)厂家代号,应为经备案的厂家代号或依法注册的商标或品牌名称:b)贵金属材料及纯度;c)钻石镶嵌饰品钻石的质量(主钻石质量大于0.10ct时).例如:0.32ct的钻石印记标注为D0 32 或 D0 32 ct.
5.2.2贵金属覆盖层饰品
贵金属覆盖层饰品的印记应符合QB1131、QB1132的规定.
5.3要求
5.3.1印记内容完整、清晰、正确,打印在易于观察的位置.5.3.5单件贵金属饰品质量小于0.50g或难以打印的,印记内容可按照钻石质量、厂家代号、纯度、材料的顺序逐一免除.免除的相关内容应在标签上标注.
6标签和其他标识物的标注内容及要求
6.1概述
贵金属饰品、珠宝玉石饰品和仿真饰品应包含标签和其他标识物.
6.2标注内容
6.2.1通则
6.2.1.1标签及其他标识物的标注内容应包括饰品名称、质量(以质量作为结算依据的贵金属饰品)、产品标准编号、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的名称及地址、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中文警示说明(必要时).6.2.1.2标签的标注内容至少应包括饰品名称、质量(以质量作为结算依据的饰品)、产品标准编号、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的名称. 6.2.1.3标签中未涉及6.2.1.1的内容应在其他标识物中标明.
6.2.2饰品名称
6.2.2.1饰品名称由材质名称和品种名称组成应表明产品的真实属性.示例2:铂(Pt)950蓝宝石戒指,其中铂(Pt)950、蓝宝石为材质名称,戒指为品种名称; 示例1:翡翠手镯,其中翡翠为材质名称,手镯为品种名称;示例3:镀金钢戒指其中“镀金钢”为材质名称戒指为品种名称.6.2.2.2饰品的品种命名按照QB/T1689的规定执行.6.2.2.4珠宝玉石的材质命名按照GB/T16552的规定执行. 6.2.2.3贵金属的材质命名按照GB11887的规定执行.6.2.2.5贵金属覆盖层的材质命名按照QB/T2997的规定执行.
6.2.3质量
6.2.3.1以质量作为结算依据的饰品应标注质量. 6.2.3.2贵金属素类命品的质量应依据QB/T1690的规定进行标注.6.2.3.3贵金属镶嵌饰品可以标注总质量,或分别标注贵金属材料的质量和珠宝玉石的质量.6.2.3.4钻石镶嵌饰品钻石的质量(主钻石质量大于0.10c1时)应标注钻石质量,钻石质量的标注方法应符合GB/T16554的要求.
6.2.4产品标准编号
饰品标签中,应标明采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经注册所在地标准化管理机构备案的企业标准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