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
JT/T1589-2026
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 部省联动建设规范
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s for ministry-provincial coordination of NTIP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
目次
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总体架构45 应用互联要求6 数据互联要求7 网络互联要求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交通运输部科技司提出.
本文件由交通运输信息通信及导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中国国际可持续交通创新和知识中心、北京交科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琳琳、李翠翠、顾明臣、陈琨、刘宏、赛峰、梁粤、鲁迪、洛佳男、方飞、王珣、杨艳芳、王广宁、李洪围、刘礼男、王虎、余风平、陈英吴、王佳宁、靳瑾.
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 部省联动建设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总体架构、应用互联要求、数据互联要求和网络互联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部省联动建设的规划编制、技术设计、平台开发和应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本文件.
GB/T21062.3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第3部分:数据接口规范JT/T1415.3交通运输数据资源交换与共享第3部分:数据格式与接口JT/T1533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政务服务系统应用技术规范 JT/T1534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视颠资源接入技术要求
3术语和定义
JT/T153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national transportation informationplatform;NTIP
履行交通运输行业监管和服务职能的统一信息管理平台.注: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是交通运输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跨领域互联互通的数据中枢,是综合交通运输 信息化应用的系统集成,是集中体现行业数字化转型成效和服务人民群众便捷出行的数字体.[来源:JT/T1534-2024,3.1.1 有修改]
3.2部级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ministrial-level transportationinformationplatform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中履行部级行业监管和服务职能的信息管理平台.
3.3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中履行省级行业监管和服务职能的信息管理平台.
省级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provincial-level transportation information platform
4总体架构
4.1平台架构
NTIP由部级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和省级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构成.地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行业监管和服务的实际需求,自主建设地市级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并与省级综合交
通运输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NTIP总体架构如图1所示.
图1NTIP总体架构
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为区域节点,构建应用互联、数据互联、网络互联的三层协同体系. NTIP采用两级平台、三层技术互联的体系架构:以部级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为核心枢纽、省级综
4.2层级互联
4.2.1平台互联要求
平台互联应满足纵向、横向互联要求:
数据接口符合GB/T21062.3的规定,省级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上联部级综合交通运输信 息平台,下联各级各类综合交通运输信息系统:b)横向互联,省级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与省级政府信息平台完成数据交换与业务协同,数据接口符合GB/T21062.3的规定,省级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之间根据区域协同需求,通过部级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或直接互联方式实现数据交换共享.
4.2.2技术互联要求
平台互联应实现三层技术互联架构:
a)应用互联,部级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与省级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通过应用服务的直接调用,实现跨平台业务协同;b) 数据互联,部级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与省级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数据交换通过部统筹建 设的交通运输数据资源共享交换系统实现,部级和省级行业管理部门分别负责各自数据治理工作,数据共享交换要求符合JT/T1415.3的规定;c) 网络互联: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交通运输行业专网、互联网实现部省两级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