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 5076-2017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附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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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方标准
J11887-2017
DB34/5076-2017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esign standard for energy efficiency of public buildings
2017-12-25发布
2018-07-01实施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合发布

DB34 5076-2017,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4/ 5076-2017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附条文说明)

根据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一201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同意安徽省统一执行夏热冬冷地区节能设计标准的函》(建标函[2010]298号),按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度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图集制(修)订计划》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参考国内先进经验和兄弟省市有关标准,在总结安徽省工程实践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建筑与建筑热工;4.节能计算与构造;5.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6.给水排水;7.电气;8.绿色建筑与可再生能源应用。
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确定了本标准的节能目标;2.通过模拟计算分析并结合国内产业现状和我省工程实际更新了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限值和冷热源能效限值;3.补充细化了权衡的门槛限值规定;4.进一步细化了建筑分类、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的有关规定;5.增加了空调系统的电冷源综合制冷性能系数限值,修订了空调冷(热)水系统耗电输冷(热)比、集中供暖系统耗电输热比、风道系统单位风量耗功率的计算方法及限值;6.新增了绿色建筑设计与可再生能源应用的相关规定;7.增加了对超高超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设计论证复核的规定。
本标准中用黑体字标志的第3.3.1、3.3.6、3.4.2、5.2.5、5.2.19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编制组(地址:合肥市繁华大道7699号,邮政编码230601)。
主编单位: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市绿色建筑与勘察设计协会
安徽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协会
参编单位:合肥神舟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省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安徽省气候可行性论证中心
安徽金刚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福临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合肥华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合肥金四方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欧文斯科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安徽众锐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1总则
1.0.1为贯彻国家节约能源、合理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保护环境的法规和政策,进一步改善室内热环境,提高供暖通风、空调和照明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建筑能耗,建设绿色节约型公共建筑,根据安徽地区气候特点和具体情况,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安徽地区新建、扩建和改建公共建筑的节能设计。对既有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时,也应执行本标准。
1.0.3安徽省内公共建筑的节能设计,应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根据被动优先、主动优化的原则,通过改善建筑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性能,提高建筑设备及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并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降低建筑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及电气系统的总能耗。
1.0.4当建设项目建筑高度超过100m,或单栋建筑地上建筑面积大于50000m2时,除应符合本标准的各项规定外,还应组织专家对项目节能设计和能源利用进行专项论证。
1.0.5设计文件中应有工程项目设计采取的节能措施及其使用要求的节能设计专篇。
1.0.6公共建筑节能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building envelope thermal performance trade-off
当建筑设计不能完全满足本标准规定的围护结构热工设计规定指标要求时,计算并比较参照建筑和设计建筑的全年供暖和空调能耗(以耗电量计),判定围护结构的总体热工性能是否符合节能设计标准要求的方法,简称权衡判断。
2.0.2参照建筑reference building
进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时,作为计算满足标准要求的全年供暖和空气调节能耗用的基准建筑。
2.0.3太阳得热系数(SHGC)solar heat gain coefficient
通过透光围护结构(门窗或透光幕墙)的太阳辐射室内得热量与投射到透光围护结构(门窗或透光幕墙)外表面上的太阳辐射量的比值。太阳辐射室内得热量包括太阳辐射通过辐射透射的得热量和太阳辐射被构件吸收再传入室内的得热量两部分。外窗(包括透光幕墙)的综合太阳得热系数应为外窗(包括透光幕墙)本身的太阳得热系数与外遮阳构件遮阳系数的乘积。
2.0.4透光幕墙transparent curtain wall
可见光可直接透射入室内的幕墙。
2.0.5可见光透射比visible transmittance
透过透光材料的可见光光通量与投射在其表面上的可见光光通量之比。
2.0.6单一立面朝向窗墙面积比(Cm)Single facade mean ratio of window area to wall area
整栋建筑某一朝向外墙立面上窗及门透明部分洞口总面积与该朝向外墙立面的总面积之比,简称窗墙面积比。
2.0.7围护结构传热系数(K)overall heat transfer coefficient of building envelope
在稳定传热条件下,围护结构两侧空气温差为1K(℃),在单位时间内通过单位面积的传热量。
2.0.8外墙平均传热系数(Km)mean heat transfer coefficient of wall
外墙包括外墙主体部位(承重墙体或框架、剪力墙的填充墙)和热桥(混凝土剪力墙、框架柱、抗震构造柱、圈梁、混凝土过梁、窗台板、楼板等)在内,按面积加权平均或修正法求得的传热系数。
2.0.9层间楼板Interlayer floor
建筑物楼层间的楼板。本标准所指层间楼板特指需进行保温设计的楼板。
2.0.10分层空气调节stratificated air conditioning
特指仅使高大空间下部工作区的空气参数满足要求的空气调节方式。
2.0.11名义工况制冷性能系数(COP)refrigerating coefficient of performance
在名义工况下,制冷机的制冷量与其净输入能量之比。无因次。
2.0.12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integrated part load value
基于机组部分负荷时的性能系数值,按机组在各种负荷条件下的累积负荷百分比进行加权计算获得的表示空气调节用冷水机组部分负荷效率的单一数值。
2.0.13集中供暖系统耗电输热比(EHR一h)electricity consumption to transferred heat quantity ratio
设计工况下,集中供暖系统循环水泵总功耗(kW)与设计热负荷(kW)的比值
2.0.14空调冷(热)水系统耗电输冷(热)比[EC(H)R一a]
electricity consumption to transferred cooling (heat)quantity ratio
设计工况下,空调冷(热)水系统循环水泵总功耗(kW)与设计冷(热)负荷(kW)的比值。
2.0.15电冷源综合制冷性能系数(SCOP)system coefficient of refrigeration performance
设计工况下,电驱动的制冷系统的制冷量与制冷机、冷却水泵及冷却塔净输入能量之比。
2.0.16风道系统单位风量耗功率(Ws)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air volume of air duct system
设计工况下,空调、通风的风道系统输送单位风量(m3/h)所消耗的电功率(W)。
2.0.17能耗监测系统
monitoring systems for energy consumption
通过安装分类和分项能耗计量装置,采用远程传输等手段实时采集能耗数据,具有建筑能耗在线监测与动态分析功能的软件和硬件系统的统称。
3建筑与建筑热工
3.1一般规定
3.1.1建筑群的总体规划应有利于减轻热岛效应。建筑总平面布置和单体平面、立面设计,冬季应有利于日照、采光,夏季应有利于减少太阳热辐射,并有利于夏季、过渡季的自然通风。
总体规划设计中应充分利用水体和绿地等自然资源,并采取场地遮阴、立体复层绿化、低反射率铺地和雨水渗入等措施,降低室外热环境。各类公共建筑的附属绿地面积应符合各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有关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
3.1.2建筑物的主要立面宜采用南北向或接近南北向,主要房间门窗宜避开冬季最多风向频率朝向(北向),夏季应避开最大太阳入射朝向(西、西南、东向)。
3.1.3建筑设计应遵循被动节能措施优先的原则,优化建筑体形和内部空间布局,充分利用天然采光、自然通风,结合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和遮阳措施,降低建筑用能,满足绿色、生态、环保、全寿命期节能的要求。
3.1.4建筑总平面布置和建筑物平面设计,应合理确定配变电所、水泵房、冷热源和通风空调机房等设备用房的位置。同一建筑的冷热源机房宜位于或靠近冷热负荷的中心,通风空调设备机房位置宜尽可能缩短能量供应输送距离。配变电所应靠近负荷中心。
3.1.5建筑体型宜规整紧凑,避免过多的凹凸变化。
(略)
4节能计算与构造
4.1节能计算
4.1.1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物面积和体积应按本标准附录D的规定计算;
2建筑围护结构传热系数计算,其方法应符合现行《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的有关规定,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参与权衡判断的各围护结构构件传热系数值不应超过本标准第3.4.2条的规定;
2)外墙传热系数计算应考虑结构性冷(热)桥的影响取全楼平均值;预制外挂墙板外墙的传热系数应取主断面计算值与外露热桥部位传热系数的加权平均值;
3)围护结构中,当采用一种以上保温材料时(如屋面、外墙采用难燃材料,另设不燃材料防火隔离带)应分别计算不同材料部分的传热系数;再按面积进行加权平均,权衡计算时取平均值;
4)外墙采用加权法计算传热系数时,应同时按表4.1.1一2的规定,按主墙体传热系数乘以保温系统的修正系数进行复核(简称“修正法”)。在两者均符合本标准表3.4.2规定的情况下,权衡判断计算应取两个计算值中的较大值进行能耗分析计算;
表4.1.1一2外墙主体部位传热系数的修正系数φ

内容索引:

1总则1
2术语2
3建筑与建筑热工5
3.1一般规定5
3.2建筑设计……6
3.3围护结构热工设计8
3.4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11
4节能计算与构造………14
4.1节能计算14
4.2节能构造设计18
4.3特殊建筑和部位的节能设计24
4.4保温系统防火设计26
5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30
5.1一般规定30
5.2冷源与热源34
5.3输配系统43
5.4末端系统52
5.5监测、控制与计量53
6给水排水57
6.1一般规定57
6.2给水排水系统设计57
6.3热水系统设计59
7电气………62
7.1一般规定62
7.2供配电系统·62
7.3照明63
7.4电气设备65
7.5能耗监测与智能化66
8绿色建筑与可再生能源应用68
8.1一般规定68
8.2太阳能利用69
8.3地源热泵系统70
附录A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计算71
附录B管道与设备保温及保冷厚度…79
附录C建筑热工设计常用计算…………83
附录D建筑面积和体积的计算·89
附录E建筑外窗(包括屋顶透明部分)传热系数计算……91
附录F建筑外门窗幕墙的物理性能分级………99
附录G太阳辐射吸收系数……………105
附录H外遮阳系数的简化计算…………107
附录J建筑材料热物理性能计算参数………111
附录K建筑节能设计一览表………117
本标准用词说明123
引用标准名录124
条文说明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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