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次
前言..1适用范围 II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填报内容 5产排污环节对应排放口及许可排放限值 .126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167自行监测方案 .168环境管理台账 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及合规判定方法. .1710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 9 .18 .19附录A(资料性附录)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表 .23附录B(资料性附录) 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表 .26
前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其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火电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火电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内容、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和合规判定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技术内容.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大气环境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6年7月31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7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火电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火电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内容、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和合规判定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火电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相关申请信息,以及指导排污许可审批部门审核确定火电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许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火电排污单位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工业固体废物和工业噪声的排污许可管理,以及纳入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的土壤污染防控管理.火电排污单位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名称及产生环节执行本标准,其他排污许可管理执行HJ1200: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执行HJ1301.
火电排污单位包括从事电力生产的火力发电(GB/T4754-2017中D4411)、热电联产(GB/T47542017中D4412)、生物质能发电(GB/T4754-2017,D4417中利用农林生物质、沼气、垃圾填理气发电)的排污单位.生物质能发电(GB/T4754-2017,D4417中生活垃圾、污泥发电)排污单位执行HJ1039.启动锅炉、供热备用锅炉(调峰锅炉)按照H953.2填报.
本标准未做出规定但排放工业废气、工业废水或者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火电排污单位其他产污设施和排放口,参照执行HJ942和HJ944.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标准,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其他文件被新文件废止、修改、修订的,新文件适用于本标准.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I322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I327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50660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T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HJ75固定污染源烟气(SO、NO、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I521废水排放规律代码(试行)HJ523废水排放去向代码HJ608排污单位编码规则 HJ819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HJ88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火电HJI94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I944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试行) HJ953.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
HJ 953.1-2026
HJ103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生活垃圾焚烧 HJ1178工业锅炉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20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9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97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二维码标识技术规范HJ1301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噪声 HJ1405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HJ2053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I2301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火电排污单位thermalpowerpollutant emission unit
从事电力生产的火力发电(GB/T4754-2017中D4411)、热电联产(GB/T4754-2017中D4412)、生物质能发电(GB/T4754一2017中D4417,利用农林生物质、沼气和垃圾填埋气发电)的排污单位.
重点管理排污单位keymanagement pollutant discharge unit
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实行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
简化管理排污单位simplified management pollutant discharge unit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实行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
3.4许可排放限值permittedemissionlimits排污许可证中规定的允许排污单位排放的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和排放量.
燃煤电厂烟气超低排放fluegas ultra-low emissions of coal-firedpower plant
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燃煤电厂标态干烟气中颗粒物(烟尘)、SO、NO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mg/m²、35mg/m²、50mg/m²,简称超低排放.
特殊时段specialperiods
根据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对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有特殊要求的时段,包括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
3.7
雨水排放口rainwateroutlet
直接或通过沟、渠或者管道等设施向厂界外专门排放天然降水的排放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