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文化艺术中心-漂浮的滩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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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
结构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masonry struture of
autoclaved aerated concrete block
CECS289:2011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阳 筑大学
批准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施行日期:2011年8月1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11北 京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告
关于发布《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
结构技术规范》的公告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2006)建标协字第12号文
关于印发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2006年第一批标准编制、修
订项目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和沈阳建筑大学等单位编制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结构技
术规范》,经协会砌体结构专业委员会组织审查,现批准发布,编号
为CECS289:2011,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二0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目次
1总则 (1)
2术语和符号 (2)
2.1术语 (2)
2.2符号 (2)
3材料和砌体的计算指标 (4)
3.1-般规定 (4)
3.2材料计算指标 (5)
3.3砌体计算指标 (S)
4结构设计 (7)
4.1设计基本原则 (7)
4.2 一般规定 (7)
4.3构件承载力计算 (8)
4.4构造要求 (6]
5墙体裂缝控制 (13)
5.1一股规定 (13)
5.2裂缝控制措施. (13)
6结构抗震设计 (15)
6.1一般规定 (15)
6.2结构抗震承载力验算 (16)
6.3抗震构造措施 (19)
7施工与质量验收 (22)
7.1一般规定 (22)
7.2 施工准备 (22)
7.3 砌筑工程 (22)
7.4质量验收 (24)
附录A受压构件的纵向弯曲系数 (25)
本规范用词说明 (26)
引用标准名录 (27)
附:条文说明 (29)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1
2Terms and symbols (2)
2.1 Terms (2)
2.2 Symbols (2)
3 3Caleulation index for materials and masonry (4)
3.1 General requirement (4)
3.2 Calculation index of materials (5)
6'6 Calculation index of masonry (5)
4 4Structure design (7)
4.1 Basic principle of design (7)
4.2 General requirement (7)
4.3 Calculation of masonry members load-bearing capacity'..( 8 )
4.4 Requirement of struetures (9]
5Crack control (13)
5.1 General requirement (13)
5.2 Measures to control cracks (13)
6Seismic design for structures ... (15)
6.1 General requirement (15)
6.2 Caleulation of structurel seismic load-bearing capacity *(16)
6.3 Measures of structure seismic **** (19)
7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 and quality (22)
7.1 General requirement (22)
7.2 Construction preparation " (22)
7.3 Building projeet *.* (22)...

技术规范,门窗,居住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JGJ/T326-2014
备案号J1742-2014
机械式停车库工程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mechanical parking
garage engineering
2014-02-28发布
2014-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1]17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内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设计;4.施工与安装;5.工程验收;6.运行维护。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内容索引:
1总则1
2术语2
3设计4
3.1一般规定4
3.2升降横移类停车库9
3.3简易升降类停车库9
3.4平面移动类停车库10
3.5巷道堆垛类停车库12
3.6垂直升降类停车库13
4施工与安装…16
4.1一般规定16
4.2地基基础工程17
4.3混凝土工程…17
4.4装饰工程18
4.5钢结构工程19
4.6配套设施20
4.7节能工程23
5工程验收…24
5.1一般规定24
5.2质量验收的划分25
5.3质量验收27
6运行维护29
6.1运行管理29
6.2维护管理30
本规范用词说明31
引用标准名录32
附:条文说明3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944-2013
防静电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quality acceptance of antistatic engineering
2013-11-29发布
2014-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联合发布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7 126号)的要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的。
在本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在总结国内实践经验、吸取近年来的科研成果、借鉴国外相关实际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征求了国内有关设计,生产、研究等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5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防静电水泥类地面、防静电贴面板地面、防静电活动地板地面、防静电树脂涂层地面、防静电陶瓷地板地面、防静电地毯地面、防静电装饰装修工程、防静电工作台、静电消除装置、防静电工程接地、防静电工程性能检测、工程验收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日常管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1总则
1.0.1为规范防静电工程施工、检测和质量验收要求,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实用、保证质量、安全可靠,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易受静电损坏的产品生产、科研开发、产品试制、调试检测等场所防静电工程的施工及质量验收。
1.0.3防静电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导静电地网conductive ground net
引导静电向大地泄漏的网状结构体。
2.0.2对地电阻resistance to ground
在被测物体表面·点对接地连接点或防静电接地装置之间的电阻。
2.0.3点对点电阻point-to-point resistance
在给定通电时间内·施加材料表面任两点间的直流电压与流过这两点间直流电流之比。
2.0.4表面电阻surface resistance
在与材料同·表面上相接触的两个规定形状的电极问施加的直流电压与流过两电极间的稳念电流之比
2.0.5体积电阻volume resistance
在材料相对两表面上政置的两个规定形状的电极间施加的直流电卡与流过两电极闻的稳态电流之比。
2.0.6长效型防静电材料permanent antistatic material
产品的防静电性能的延续时间与使用期相一致的材料。
2.0.7静电消散时间electrostatic decay time
外界电场作用消失后,带电体上静电电压或静电电荷下降到其初始值的10%时所需的时间。
2.0.8防静电接地antistatic grounding
防静电材料或防静电制品通过导体与大地在电气上做可靠连接,使其与大地的电位接近,并提供泄漏电荷的通道。
2.0.9软接地soft grounding
通过足够阻抗接地,把电流限制在5mA的人身安全电流以下。
2.0.10防静电接地系统ESD grounding system
使静电泄放到大地而配置的接地线分支系统,亦称ESD接地系统。
2.0.11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LEB) local equipotential grounding terminal board
做局部等电位连接的接地瑞子板。
2.0.12防静电接地引出线ESD down-conductor system
连接在防静电工作区接地端子、防静电接地汇流母线(排)与接地极或共用接地系统端子之间的导体。
2.0.13防静电接地支线ESD grounding branch
连接在防静电装备与防静电接地干线或防静电接地汇流母线(排)之间的导体。
2.0.14防静电接地干线ESD grounding main load
连接在防静电接地支线与共用接地系统接地端子或防静电接地汇流母线(排)之间的导体。
2.0.15防静电接地汇流母线ESD main grounding conductor
在防静电工作区内汇接所有防静电接地支线、干线并由此引出防静电工作区的防静电接地线的公共接地线。
2.0.16接地连接点(EBP)earth bonding point
接地对象上的一个专用点,此点应被一根接地引线引接到接地线配置系统。
2.0.17静电泄漏electrostatic leakage
带电体上的电荷通过其内部或表面等途径使之部分或全部消失的现象,亦称静电泄放。
2.0.18防静电工作区(EPA)electrostatic discharge protected area
配备各种防静电设备和器材、设置防静电接地、能限制静电电位、具有确定边界且适于从事静电防护操作的特定工作环境。
2.0.19防静电工作台antistatic control worktable
供静电敏感元器件、组件及设备操作的具有静电泄放功能的工作台架。
2.0.20离子化静电消除器ionizing static eliminator
利用空气电离产生为中和带电体上的表面异性电荷所必需的正负离子的静电消除装置的统称。
2.0.21残余电压offset voltage
离子化静电消除器正常工作情况下,充电板监测仪测量的电离空间某一位置的电压值。
2.0.22建筑变形缝build deformation joint
建筑伸缩缝、沉降缝和抗震缝的统称。
2.0.23静电泄漏电阻electrostatic leak resistance
从被测点经接地连接系统至大地的等效电阻。
3基本规定
3.0.1防静电工程应在条件具备后方可施工。设计变更应有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
3.0.2新建工程项目,应在土建施工时预设防静电接地装置。
3.0.3防静电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绘制接地端子施工图和导静电地网施工图。
3.0.4导静电地网方格边长尺寸不宜大于6m。
3.0.5每个独立的防静电工.作区接地端子不应少于2个。
3.0.6防静电工程应制订隐蔽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确定施工过程隐薇工程检测验收的项目内容以及.工序质量控制的技术措施。隐蔽工程施工记录或相关资料,应由山相关责任方代表确认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0.7防静电工程施工不得损害建筑物的结构安全。
3.0.8施现场的劳动安全、职业健康.防火和环境保护措施必须符合[时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3.0.9防静电程施所用材料进场应进行验收,并应做好检验录。材料成为长效型防静电材料,应有产品个格证,检测报告,并应符合付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书物质限量标准及防火性能的规定。
3.0.10施工、检测使用的设备、仪表和火域具应有计量合格标识和在有效期内的标识·否则不得投人使用。
3.0.11防静电地面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现彳国家标准《建筑地面.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50209和《建筑装饰装修.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的有关规定。
(略)
4防静电水泥类地面
4.1一般规定
4.1.1本章适用于防静电水磨石地面、防静电水泥砂浆地面、防静电耐磨地面的施工。
4,1.2防静电水泥类地面施工内容应包括基层处理、导静电地网和接地系统、找平层、面层的施工。
4.1.3防静电水泥类地面基层清理、导静电地网铺设和分格条施工完成后,应分别进行质量检查,未达到质量标准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并应填写工序施工检查记录。
4.1,4施工现场及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略)
PDF书签目录索引:
城乡建设部公告 3
前 言 4
目 次 6
1总 则 12
2 术 语 13
3 基 本 规 定 17
4 防静电水泥类地面 17
4.1 — 般 规 定 17
4.2 材 料 要 求 18
4.3 施 工 准备 18
4.4 施 工 18
4.5 工程质量要求 19
5 防静电贴面板地面 20
5.1 一 般 规 定 20
5.2 材 料 要 求 21
5.3 施 工 准 备 21
5.4 施 工 21
5.5 工程质量要求 22
6 防静电活动地板地面 22
6.1 一 般 规 定 22
6.2 材 料 要 求 23
6.3 施 工 准 备 23
6.4 施 工 23
6.5 工程质量要求 24
7 防静电树脂涂层地面 24
7.1一 般 规 定 24
7.2 材 料 要 求 25
7.3 施 工准 备 25
7.4 施 工 26
7.5 工程质量要求 27
8 防静电陶瓷地板地面 28
8.1 一 般 规 定 28
8.2 材 料 要 求 29
8.3 施 工 准 备 29
8.4 施 工 30
8.5 工程质量要求 31
9 防静电地毯地面 32
9.1 一 般 规 定 32
9.2 材 料 要 求 32
9.3 施 工 准 备 32
9.4 施 工 32
9.5 工程质量要求 33
10 防静电装饰装修工程 34
10.1 一 般 规 定 34
10.2 材 料 要 求 35
10.3 施 工 35
I 防静电顶棚装饰工程 36
防静电墙面、柱面装饰工程 37
Ⅲ 防静电门窗和其他装饰装修工星 38
10.4 工程质量要求 39
11 防静电工作台 39
11.1 一 般 规 定 39
11.2 材 料 要 求 39
11,3 安 装 40
11.4 工程质量要求 40
12 静电消除装置 41
12.1 一 般 规 定 41
12.2 施 工 准 备 42
12.3 静电消除装置安装 42
12.4 调试、试运行 43
12.5 工程质量要求 44
13 防静电工程接地 45
13.1 一 般 规 定 45
13.2 防静电接地要求 45
13.3 防静电接地室内施工 45
表 13.3.2 防静电接地线选用表 46
13.4 单独设置的防静电接地室外施工 47
14 防静电工程性能检测 48
14.1 一 般 规 定 48
14.2 环 境 要 求 50
14.3 测试仪器、测试电压的要求 51
14.4 接地系统检验 51
14.5 防静电地坪、墙面和顶棚的防静电性能检验 51
14.6 防静电工作台的防静电性能检验 52
14.7 离子化静电消除设备的防静电性能检验 53
14.8 防静电门、窗防静电性能测试 54
15 工 程 验 收 54
15.1 一 般 规 定 54
15,2 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56
15.3 验收不合格处置 57
15.4 工程验收记录用表 57
附录 A X射线静电消除器电性能测试方法 59
本规范用词说明 62
引用标准名录 64
条 文 说 明 65

1 总则
1.0.1 为在钢管混凝土结构设计、构件制作及工程施工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采用钢管混凝土结构的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和一般构筑物的设计、构件制作及施工。
1.0.3 钢管混凝土结构的设计、构件制作及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钢管混凝土构件concrete filled steel tubular members在钢管内填充混凝土的构件,包括实心和空心钢管混凝土构件,截面可为圆形、矩形及多边形,简称 CFST构件。
2.1.2 钢管混凝土结构concrete filled steel tubular structures采用钢管混凝土构件作为主要受力构件的结构,简称CFST结构。
2.1.3 实心钢管混凝土构件solid concrete filled steeltubular members
钢管中填满混凝土的构件,简称S-CFST构件。
2.1.4 空心钢管混凝土构件hollowconcrete filled steel tubular members
在空钢管中灌人一定量混凝土,采用离心法制成的中部空心的钢管混凝土构件,简称 H-CFST构件。
2.1.5 含钢率steelratio构件截面中钢管面积与混凝土面积之比。
2.1.6 空心率hollow ratio
空心钢管混凝土构件截面中空心部分的面积与混凝土加空心部分总面积之比。
2.1.7 套箍系数confinement coefficient
构件截面中钢管面积、钢材强度设计值乘积与混凝土面积:混凝土强度设计值乘积之比。
2.1.8 钢管海砂混凝土构件sea sand concrete filled steel tubular members
采用海砂混凝土制作的钢管混凝土构件,
2.1.9 钢管再生混凝土构件recycled concrete filled steel tubular members
采用再生骨料混凝土制作的钢管混凝土构件。
3 材料
3.1 钢材
3.1.1 钢材的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 的有关规定。
3.1.2承重结构的圆钢管可采用焊接圆钢管、热轧无缝钢管不宜选用输送流体用的螺旋焊管。矩形钢管可采用焊接钢管,也可采用冷成型矩形钢管。当采用冷成型矩形钢管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结构用冷弯矩形钢管》JG/T178中I级产品的规定。直接承受动荷载或低温环境下的外露结构,不宜采用冷弯矩形钢管。多边形钢管可采用焊接钢管,也可采用冷成型多边形钢管。
3.1.3 钢材的强度设计值、弹性模量E和剪变模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执行。
3.1.4 抗震设计时,钢管混凝土结构的钢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材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抗拉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大于0.85;
2 钢材应有明显的屈服台阶,且伸长率不应小于20%;3钢材应有良好的可焊性和合格的冲击韧性。
3.2混凝土
3.2.1 钢管内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和弹性模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执行;当采用C80以上高强混凝土时,应有可靠的依据,
3.2.2实心钢管混凝土构件中可采用海砂混凝土。海砂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施工和质量检验和验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海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JGJ206的规定。
3.2.3 钢管混凝土构件中可采用再生骨料混凝土。再生骨料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施工、质量检验和验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再生骨料应用技术规程》JGJ/T240的规定。
3.2.4 钢管混凝土构件中可采用自密实混凝土。自密实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施工、质量检验和验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自密实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283的规定。
3.3连接材料
3.3.1 用于钢管混凝土构件的焊接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 手工焊接用的焊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焊条》GB/T5117和《热强钢焊条》GB/T5118的规定。选择的焊条型号应与被焊钢材的力学性能相适应。
2 自动或半自动焊接用的焊丝和焊剂应与被焊钢材相适应
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3 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接用的焊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GB/T8110的规定。4 当两种级别的钢材相焊接时,可采用与强度较低的钢材相适应的焊接材料。
3.3.2焊缝的强度设计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 执行。
3.3.3当采用螺栓等紧固件连接钢管混凝土构件时,连接紧固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普通螺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六角头螺栓级》GB'T5780和《六角头螺栓:GB/T5782的规定。可采用4.6级和 4.8级的C级螺栓。
2 高强度螺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GB/T1228、《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母》GB/T1229、《钢结构用高强度垫圈》GBT1230、《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GB/T1231或《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GB/T3632的规定。当螺栓需热镀锌防腐时,宜采用6.8和8.8级C级螺栓。3 普通螺栓连接和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执行。3.3.4 栓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弧螺柱焊用圆柱头焊钉GB/T 10433 的规定。
4基本规定
4.1-般规定
4.1.1 钢管混凝土结构可采用框架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框架-核心简结构、框架-支撑结构、简中简结构、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和杆塔结构。
4.1.2采用钢管混凝土结构的多层和高层建筑的平面和竖向布置及规则性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和《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的有关规定。
4.1.3 工业与民用建筑采用钢管混凝土柱时,框架梁宜采用钢梁或钢-混凝土组合梁,也可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梁。
4.1.4 在框架-核心简结构及筒中简结构中,外围框架平面内连接应采用刚性连接,楼面梁与钢筋混凝土简体及外围框架柱的连接可采用刚接或铰接。
4.1.5采用钢管混凝土结构的多层和高层建筑无地下室时,钢管混凝土柱应采用埋人式柱脚;当设置地下室且钢管混凝土柱伸至地下至少两层时,宜采用埋人式柱脚,也可采用非埋人式柱脚。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JGJ/T299-2013 P备案号J1593-2013
建筑防水工程现场检测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in-site testing of building waterproofengineering
2013-05-09发布2013-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0年工程建设标准 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43号文)的要 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 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 定;4.基层平整度检测;5.基层含水检测;6.基层表面正拉粘 结强度检测;7.防水层粘结强度检测;8.防水层厚度检测;9. 剥离强度检测;10.防水层柔性检测;11.防水层不透水性检测; 12.蓄水和淋水试验;13.红外热像法渗漏水检测。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 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 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编: 100013)。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四川省晟茂建设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 广州市鲁班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苏州防水 研究院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张仁瑜程晓波张勇王景贤 袁伟衡范伟邹道金罗晖 4
王元邓天宁杨胜段文锋 肖波王淑丽刘林军梁志勤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叶林标高小旺崔士起戴宝成 路彦兴李军卢忠飞翟传明 乔亚玲
5
目次
1总则 2术语 3基本规定 3.1检测程序4 3.2检测单元及测区的划分5 3.3检测条件 4基层平整度检测8 5基层含水检测 5.1一般规定6 5.2含水率检测9 5.3单位面积含水量检测9 6基层表面正拉粘结强度检测12 7防水层粘结强度检测14 8防水层厚度检测16 8.1一般规定16 8.2超声波法16 8.3割开法17 9剥离强度检测18 10防水层柔性检测21 11防水层不透水性检测25 12蓄水和淋水试验27 12.1蓄水试验27 12.2淋水试验27 13红外热像法渗漏水检测29 6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3 P GB 50872-2014
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Codefor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hydropowerprojects
2014-01-09发布2014-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289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0872-2014,白2014年8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0.3、 5.1.2、5.1.3、5.2.1、6.1.2、6.4.1、7.0.4、8.0.3、8.0.5、 9.0.7、10.0.9、11.2.2、11.2.5、11.3.1、11.3.2、12.1.1、 12.1.3、12.1.10、12.1.11、12.2.1、12.2.2、12.3.1、12.3. 2 (1)、13.1.1、13.1.2、13.2.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 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1月9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二○○二年度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2)85号)的 要求,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本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深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 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了有 关方面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为13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生产的火灾 危险性分类和耐火等级,厂区规划.厂区建(构)筑物,大坝与通航 建筑物,室外电气设备,室内电气设备,电缆,绝缘油和透平油系 统,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防烟排烟、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电气。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贞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中公安部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水电水利 规划设计总院负货具体内容的解释。
在本规范执行中,希望各有 关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技术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 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寄送水电水利规 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号,邮政编码: 100120),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及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参编单位:中国水电颐问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 长江助测规划设计研究院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赵忠会李光华董新金蜂杨志刚
赵琨张鹏段波李蝶吕康 江宏文周强牛文彬王润玲倪照鹏 土宗存王继琳姚云龙 主要审查人:冯真秋黄王毅华王兆成姚福明 庞秀岚李德玉万凤霞曾镇铃陈寅其 徐立佳郭筱蓉彭淑英物益刘立成 陈立新鲁玉凤吕卫国林来豫
目次
1总则 2术语 3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耐火等级4 4厂区规划(7) 5厂区建(构)筑物(10) 5.1防火构造(10) 5.2安全疏散(11) 5.3消防设施(13) 6大坝与通航建筑物(14) 6.1一般规定(14) 6.2大坝(15) 6.3船间(15) 6.4升船机(17) 7室外电气设备(18) 室内电气设备(12) 9电缆(23) 10绝缘浊和透平油系统(23)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27) 11.1一般规定(27) 11.2给水设施(27) 11.3室内、室外消防给水(29) 11.4自动灭火系统的设置(31) 11.5建筑灭火器、防毒面县及砂箱的设置(32) 12防烟排烟、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35) 12.1防烟排烟....(35) 12.2采暖(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