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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内容:
1.单斗挖掘机的作业和行走场地应平整坚实,对松软地面应垫以枕木或垫板,沼泽地区应先作路基处理,或更换湿地专用履带板。
2.轮胎式挖掘机使用前应支好支腿并保持水平位置,支腿应置于作业面的方向,转向驱动桥置于作业面的后方。采用液压悬挂装置的挖掘机,应锁住两个悬挂液压缸。履带式挖掘机的驱动轮应置于作业面的后方。
3.铲斗的结构只适用于挖土,如果用它来横帚或夯实地面,将使产斗和动臂因受力不当而损伤变形,所以,平整作业场地时,不得用铲斗进行横扫或用铲斗对地面进行夯实。
4.铲斗不能挖掘五类以上岩石及冻土,所以需要采取爆破或破碎岩石、冻土的措施,否则将严重损伤机械和铲斗。所以,挖掘岩石时,应先进行爆破。挖掘冻土时,应采用破冰锤或爆破法使冻土层破碎。
5.挖掘机正铲作业时,赊松散土壤外,其最大开挖高度和深度,不应超过机械本身性能规定。在拉铲或反铲作业时,履带距工作面边缘距离应大干l 0m,轮胎距工作面边缘距离应大于1.5m。构并测试各制动器,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6.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照明、信号及报警装置等齐全有效;
(2)燃油、润滑油l掖压油符合规定;
(3)各铰接部分连接可靠;
(4)液压系统无泄漏现象;
(5)轮胎气压符合要求。
7.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并严格按照内燃机安全交底启动内燃机。
8.机械启动后到作业前要进行空载运转的目的是测试液压系统及各工作机构是否正常。同对也提高了水温和油温,为安全作业创造条件。启动后,接合动力输出,应先使液压系统从低速高速空载循环10~20mln,无吸空等不正常噪音,工作有效,并检查各仪表指示值,待运转正常再接合主离合器,进行空载运转,顺序操纵各工作机构并测试各制动器,确认正确后,方可作业。
9.作业时,满载的铲斗要举高、升出井回转,机械将产生振动,重心也随之变化。因此,挖掘机要保持水平位置,履带或轮胎要与地面楔紧,以保持各种工况下的稳定性。挖掘机应保持水平位置,将行走机构制动住,并将履带或轮胎楔紧。
lO.遇较大的坚硬石块或障碍物时,应待清除后方可开挖,不得用铲斗破碎石块、冻土,或用单边斗齿硬啃。

11.挖掘机的铲斗是按一定的圆弧运动的,在悬崖下挖土,如出现伞沿及松动的大石块时就有塌方的危险,所以要求立即处理。挖掘悬崖时,应采取防护措施。作业面不得留有伞册及松动的大块石,当发现有塌方危险时,应立即处理或将挖掘机撒至安全地带。
12.在机身来停稳时挖土,或铲斗未离开工作面就回转,都会造成斗臂侧向受力而扭坏;机械回转时采用反转来制动,就会因惯性造成的冲击力而使转向机构受损。作业时,应待机身停稳后再挖土,当铲斗未离开工作面时,不得作回转、行走等动作。回转制动时,应使用回转制动器,不得用转向离合器反转制动。
13.作业时,各操纵过程应平稳,不宜紧急制动。铲斗升降不得过猛,下降时,不得撞碰车架或履带。
14.斗臂在抬高及回转时,不得碰到洞壁、沟槽侧面或其他物体。
15.向运土车辆装车时,宜降低挖铲斗,减小卸落高度,不得偏装或砸坏车厢。在汽车未停稳或铲斗需越过驾驶室而司机未离开前不得装车。
16.作业中,当液压缸伸缩将达到极限位时,应动作平稳,不得冲撞极限块。
17.作业中,当需制动时,虚将变速阀置于低速位置,因为在低速情况下进行制动,能减少由于惯性引起的冲击力。
18.造成挖掘力突然变化有多种原因,如果不检查原因而依靠调整分配阀的压力来恢复挖掘力,不仅不能消除造成挖掘力突变的故障,反而会困增大液压泵的负荷而造成过热,所以,作业中,当发现挖掘力突然变化,应停机检查,严禁在未查明原因前擅自调整分配阀压力。
19.作业中不得打开压力表开关,且不得将工况选择阀的操纵手柄放在高速档位置。
20.反铲作业时,斗臂应停稳后再挖土。挖土时,斗柄伸出不宜过长,提斗不得过猛。
21.作业中,履带式挖掘机作短距离行走时,主动轮应在后面,斗臂虚在正前方与履带平行.制动住回转机构,铲斗应离地面1m。上、下坡道不得超过机械本身允许最大坡度,下坡应慢速行驶。不得在坡道上变速和空挡滑行。
22.轮胎式挖掘机行驶前,应收回支腿并固定好,监控仪表和报警信号灯应处于正常显示状态。气压表压力应符合规定,工作装置应处于行驶方向的正前方,铲斗应离地面lm。长距离行驶时,应采用固定销将回转平台锁定,并将回转制动板踩下后锁定。
23.当在坡道上行走且内燃机熄火时,应立即制动并楔住履带或轮胎,待重新发动后.方可继续行走。
24.作业后,挖掘机不得停放在高边坡附近和填方区,应停放在坚实、平坦、安全的地带,将铲斗收回平放在地面上,所有操纵杆置于中位,关闭操纵室和机棚。
25.履带式挖掘机转移工地应采用平板拖车装运。短距离自行转移时,应低速缓行,每行走50~1000m应对行走机构进行检查和润滑。

交底内容:
1.土石方机械的内燃机、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使用,要严格按照内燃机和电动机安全使用交底操作。
2.机械进入现场前,应查明行驶路线上的桥梁、涵洞的上部净空和下部承载能力,保证机械安全通过。
3.土方机械作业对象是土壤,因此需要充分了解施工现场的地面及地下情况,以便采取安全和有效的作业方法,避免操作人员和机械以及地下重要设施遭受损害。作业前,应查明施工场地明、暗设置物(电线、地下电缆、管道、坑道等)的地点及走向,井采用明显记号表示。严禁在离电缆lm距离以内作业。
4.作业中.应随时监视机械各部位的运转及仪表指示值,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修。
5.机械运行中,严禁接触转动部位和进行检修。在修理(焊、铆等)工作装置时,应使其降到最低位置,并应在悬空部位垫上垫木。
6.对于施工场地中不能取消的电杆等设施,要采取防护措施。在电杆附近取土时,对不能取消的拉线、地垄和杆身,应留出土台。上台半径:电杆应为1 0~1 5m,拉线应为1.5~2.0m。并鹰根据土质情况确定坡度。
7.桥梁的承载能力有一定限度,履带式机械行走时振动大,通过桥梁要减速慢行,在桥上不要转向或制动,是为了防止由于冲击载荷超过桥梁的承载能力而造成事故。机械通过桥梁时.应采用低速档慢行,在桥面上不得转向或制动。承载力不够的桥梁,事先应采取加固措施。
8.以下情况是土方施工中常见的危害安全生产的情况。在施工中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工_必要时可将机械撤离至安全地带,待符合作业安全条件时,方可继续施工:
(1)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发生坍塌危险时;
(2)气候突变,发生暴雨、水位暴涨或山洪暴发时;
(3)在爆破警戒区内发出爆破信号时;
(4)地面涌水冒泥,出现陷车或因雨发生坡道打滑时;
(5)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
(6)施工标志、防护设施损毁失效时。
9.土方机械作业时,都要求有一定的配合人员,随机作业,所以一定要保持人机间的安全距离。以防止机械作业中发生伤人事故。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当必须在回转半径以内工作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作业。
10.雨季施工,机械作业完毕后,应停放在较高的坚实地面上。
11.当挖土深度超过5m或发现有地下水以及土质发生特殊变化等情况时,应根据土的实际性能计算其稳定性,再确定边坡坡度。
12.当对石方或冻土进行爆破作业时,所有人员、机具应撤至安全地带或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交底内容:
1.安装时,基座应平稳牢固、周围排水畅通、地锚设置可靠,并应搭设工作棚。操作人员日的位置应能看清指挥人员和拖动或起吊的物件。
2.作业前,应检查卷扬机与地面的固定,弹性联轴器不得松旷。并应检查安全装置、防护设施、电气线路、接零或接地线、制动装置和钢丝绳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3.使用皮带或开式齿轮传动的部分,均应设防护罩,卷扬机通过钢丝绳的导向滑轮来改变拉力的方向,因而不能使用安全性能较差的开口拉板式滑轮。
4.以动力正反转的卷扬机,卷筒旋转方向应与操纵开关上指示的方向一致。
5.钢丝绳要垂直于卷简轴心,其垂直偏差在4。~6。之间,偏差过大,钢丝绳不能有序地在卷简上缠绕。因此,导向滑轮与卷筒要保持一定距离。从卷简中心线到第一个导向滑轮的距离,带槽卷简应大于卷筒宽度的15倍;无槽卷筒应太于卷筒宽度的20倍。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滑轮的位置应与卷筒轴线垂直,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6。。
6.铜丝绳应与卷筒及吊笼连接牢固,不得与机架或地面摩擦,通过道路时,应设过路保护装置。
7.在卷扬机制动操作杆的行程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或阻卡现象。
8.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卷筒上的钢丝绳如重叠或斜绕时,将挤压变形,需要停机重新排列。如果在卷筒转动中用手、脚去拉、踩,很容易被钢丝绳挤入卷筒,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严禁在转动中用手拉脚踩钢丝绳。
9.物体或吊笼提到上空停留时,要防止制动失灵或其他原因而失控下坠。因此,物体及吊笼下面不许有人,操作人员也l不能离岗。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业的卷扬钢丝绳。休息时应将物件或吊笼降至地面。
10.作业中如发现异响、制动不灵、制动带或轴承等温度剧烈上升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1.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将提升物件或吊笼降至地面。
12.作业完毕,应将提升吊笼或物件降至地面,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交底内容:
l.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井应与淘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2.为保证起重机的正常使用,在起重机作业前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检查:
(1)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2)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4)各连接件无松动;
(5)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3.起重机启动前,应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手制动器应锁死,并应参照内燃机安全操作交底启动内燃机。启动后,应怠速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接台液压泵,待压达到规定值,油温超过30℃时,方可开始作业。
4.轮式起重机完全依靠支腿来保持它的稳定性和机身的水平状态,所以在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术,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庞先收紧稳定器。
5.如果在作业过程搬动支腿操纵闷,将使支腿失去作用而造成机械倾翻事故。所以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调整。
6.起重臂的工作幅度是由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决定的,不同幅度有不同的额定起重量,作业时应根据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并应估计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适当空间。
7.汽车式起重机一般采用箱型伸缩式起重臂,它是双作用液压缸通过控制闯、选择阀和分配阀等液压控制装置使起重臂按规定程序伸出或缩回,以保证起重臂的结构强度符合额定起重量的需求。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8.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说明液压系统存在故障,必须进行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9.各种长度的起重臂都有规定的仰角,如果仰角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变幅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

10.汽车式起重机作业时,其液压系统是通过取力器以获得内燃机的动力。其操纵杆一般设在汽车驾驶室内,因此,汽车式起重机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要封闭,室内不得有人,以防误动操作杆,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
ll.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时,载荷不得超过该工况下额定起重量的20%,并应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应逐渐减速,不得使用紧急制动,以防造成起升机构超载受损。或导致起重机倾翻事故。
12.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50%3~Pg上时,应使用低速档。
13.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使起重机恢复稳定。以免造成起重机倾翻事故,不船使用紧急制动,下降中严禁制动。
14.重物在空中需要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
15.起重机在满载或接近满载时,稳定性的安全系数相应降低,如果同时进行两种动作,容易造成超载而发生事故。所以,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
16.起重机带载回转时,重物因惯性造成偏离与吊钩的垂直度而大幅度晃动,使起重机处于不稳定状态,容易发生事故。操作应平稳,避免急剧回转或停止,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
17.当轮胎式起重机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出厂规定,重物离地面不得超过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
18.为在再一次行驶时起重机的装置不移动、不旋转等,作业后,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挂牢;应将车架尾部两撑杆分别撑在尾部下方的支座内.并用螺母固定;应将阻止机身旋转的销式制动器插入销孔,并将取力器操纵手柄放在脱开位置,最后应锁住起重操纵室门。
19.行驶前,应检查并确认各支腿的收存无松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内燃机水温在80℃~90℃时,润滑性能较好,温度过低便润滑油粘度增大,流动性能变差,如高速运转,将增加机件磨损。行驶时水温应在80"C~90℃范围内,水温未达到80℃时,不得高速行驶。
20.行驶时应保持中逮,不得紧急制动,过铁道口或起伏路面时应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应有人监护。
21.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交底内容:
1.起重机自重大,接地压力高,作业时重心变化大,应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作业、行走和停放。在正常作业时,坡度不得大于3。,并应与淘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2.为保证起重机的正常使用,在起重机作业前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检查:
(1)各安全防护装置及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2)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冷却水等添加充足;
(4)各连接件无松动。
3.起重机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并应参照内燃机操作安全交底启动内燃机。
4.内燃机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待运转正常再接合主离合器,进行空载运转,顺序检查各工作机构及其制动器,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5.作业时,俯仰变幅的起重臂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出厂规定。当无资料可查时,不得超过78°,防止起重臂后倾造成重大事故。
6.起重机的变幅机构一般采用蜗杆减速器和自动常闭带式制动器,这种制动器仅能起到辅助作用,如果操作中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即换档,由于起重臂下降的惯性超过了辅助制动器的摩擦力,将造成起重臂失控摔坏的事故。所以,起重机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挡位;起重机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下降起重臂。
7.起吊载荷接近满负荷时,其安全系数相应降低,操作中稍有疏忽,就会发生超载,在起吊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VIA.时,升降动作应慢速进行,井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吼上动作。
8.起重吊装作业不得有丝毫差错,起吊重物时应先稍离地面试吊,当确认重物已挂牢.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的可靠性均良好,再继续起吊,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因素。在重物升起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把脚放在制动踏板上,密切注意起升重物,防止吊钩冒顶。当起重机停止运转而重物仍悬在空中时,即使制动踏板被固定,仍应脚踩在制动踏板上,一旦发生险情时可及时控制,以保证吊装作业的安全可靠。
9.采用双机抬吊作业时,应选用起重性能相似的起重机进行。为了使载荷的合理分配和双机动作的同步,抬吊时应统一指挥,动作应配合协调,载荷应分配合理,单机的起吊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载荷的80%。为防止超载,在吊装过程中,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轮组应保持垂直状态。
10.当起重机如需带载行走时,由于机身晃动,起重臂随之俯仰,幅度也不断变化,所吊重物也因惯性而摆动,形成斜吊,因此,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70%,行走道路应坚实平整,重物应在起重机正前方向,便于操作员观察和控制,重物离地面不得大于500ram。并应栓好拉绳,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
11.起重机在不平的地面上急转弯,容易造成倾翻事故。所以,起重机行走时.转弯不应过急;当转弯半径过小时,应分次转弯;当路面凹凸不平时,不得转弯。
12.起重机上下坡时,起重机的重心和起重臂的幅度随坡度而变化,因此,起重机上下坡道对应无载行走,上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适当放小,下坡时应将起重臂仲角适当放大。下坡空挡滑行将失去控制造成事故,严禁下坡空挡滑行。
13.为了减少迎风面,降低起重机受到的风压,作业后,起重臂应转至顺风方向,并降至40°~60°之间,吊钩应提升到接近顶端的位置,应关停内燃机,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各制动器加保险固定,操纵室和机棚应关门加锁。
14.起重机转移工地。应采用平板拖车运送。特殊情况需自行转移时,应卸去配重,拆短起重臂,主动轮应在后面,机身、起重臂、吊钩等必须处于制动位置,并应加保险固定。每行驶500~1000m时,应对行走机构进行检查和润滑。
15.起重机通过桥梁、水坝、排水沟等构筑物时,必须先查明允许载荷后再通过。必要时应对构筑物采取加固措施。通过铁路、地下水管、电缆等设施时,应铺设木板保护。并不得在上面转弯。
16.用火车或平板拖车运输起重机时,所用跳板的坡度不得大于15°;起重机装上车后,应将回转、行走、变幅等机构制动,并采用三角术楔紧履带两端,再牢固绑扎;后部配重用枕木垫实,不得使吊钩悬空摆动。

 

交底内容:
1.使用刃具的机具,应保持刃磨锋利,完好无损,安装正确,牢固可靠。
2.使用砂轮的机具,其转速一般在10000r/min以上,因此,对砂轮的质量和安装有严格要 求。使用前应检查砂轮与接盘问的软垫并安装稳固,螺帽不得过紧,凡受潮、变形、裂纹、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碱类的砂轮均不得使用,并不得将受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
3.手持电动工具转速高,振动大,作业时与人体直接接触,所以在潮湿地区或在金属构架、压力容器、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时,必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动工具。
4.采用工程塑料为机壳的非金属壳体的电动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应防止受压、受潮,并不得接触汽油等溶剂。
5.作业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为保证手持电动工具的正常使用,在手持电动工具作业前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检查:
(1)外壳、手柄不出现裂缝、破损;
(2)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
(3)各部防护罩齐全牢固,电气保护装置可靠。
6.机具起动后,应空载运转.应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7.严禁超载使用。为防止机具故障达到延长使用寿命的目的,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问过长,机具温升超过60℃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8.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然后再继续进行作业。
9.手持电动工具依靠操作人员的手来控制,如果在运转过程中撒手,机具失去控制,会破坏工件、损坏机具,甚至造成伤害人身。所以机具转动时,不得撒手不管。
10.使用冲击电钻或电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时应掌握电钻或电锤手柄,打孔时先将钻头抵在工作表面,然后开动,用力适度,避免晃动;转速若急剧下降,应减少用力,防止电机过载,严禁用术杠加压;
(2)钻孔时,应注意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
(3)电钻和电锤为40%断续工作制,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
(4)作业孔径在25mm以上时,应有稳同的作业平台,周围应设护栏。

11.使用瓷片切割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时应防止杂物、泥尘混入电动机内,并应随时观察机壳温度,当机壳温度过高及产生炭刷火花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
(2)切割过程中用力应均匀适当,推进刀片时不得用力过猛。当发生刀片卡死时,应立即停机,慢慢退出刀片。应在重新对正后方可再切割。
12.使用角向磨光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砂轮应选用增强纤维树脂型,其安全线速度不得小于80m/s。配用的电缆与插头应具有加强绝缘性能,并不得任意更换。
(2)磨削作业时,应使砂轮与工件面保持15。~30。的倾斜位置;切削作业时,砂轮不得倾斜,并不得横向摆动。
13.使用电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前应先根据钢板厚度调节刀头间隙量;
(2)作业时不得甩力过猛。当遇刀轴往复次数急剧下降时,应立即减少推力。
14.为了防止射钉枪射钉误发射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使用射钉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严禁用手掌推压钉管和将枪口对准人;
(2)击发时。应将射钉枪垂直压紧在工作面上,当两次扣动扳机,子弹均不击发时,应保持原射击位置数秒钟后,再退出射钉弹;
(3)在更换零件或断开射钉枪之前,射枪内均不得装有射钉弹。
15.使用拉铆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被铆接物体上的铆钉孔应与铆钉滑配合,并不得过盈量太大咀免影响铆接质量;
(2)铆接时,当铆钉轴未拉断时,可重复扣动扳机.直到拉断为止,不得强行扭断或撬断,以免造成机件损伤;
(3)为避免失去调节精度、影响操作,作业中,接铆头子或并帽若有松动,应立即拧紧。

 

交底内容:
1.施工电源及高低压配电装置应设专职值班人员负责运行与维护,高压巡视检查工作不得少于=人,每半年应进行一次停电检修和清扫。
2.高压油开关的瓷套管应保证完好.油箱无渗漏,油位、油质正常,合闸指示器位置正确。
传动机构灵活可靠。并应定期对触头的接触情况、油质、三相合闸的同期性进行检查。
3.停用或经修理后的高压油开关,在投入运行前应全面检查,在额定电压下作合闸、跳闸操作各三次,其动作应正确可靠。
4.隔离开关应每季检查一次,瓷件应无裂纹及放电现象;接线柱和螺栓应无松动;刀型开关应无变形、损伤,接触应严密。三相隔离开关各相动触头与静触头应同时接触,前后相差不得大于3tara。
5.避雷装置在雷雨季节之前应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并应测量接地电阻。雷电后应检查阀型避雷器的瓷瓶、连接线和地线均应完好无损。
6.低压电气设备和器材的绝缘电阻不得小于0 5MO。
7.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施工现场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8.施工现场低压供电线路的干线和分支线的终端,以及沿线每lkm处的保护零线应作重复接地;配电室或总配电箱的保护零线以及塔式起重机的行走轨道均应作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0。
9.施工现场低压电力线路网必须采用两级漏电保护系统,即第一级的总电源(总配电箱)保护和第二级的分电源(分配电箱或开关箱)保护,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并应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10.漏电保护器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安装、使用和定期检查,确保动作灵敏、运行可靠、保护有效。
11.配电箱或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 ls;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 1s。
12.施工现场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电动工具的载荷线,必须按其容量选用无接头的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可用作保护零线或重复接地线。
13.在易燃、易爆、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应采用防爆型低压电器;在多尘和潮湿或易触及人体的场所应采用封闭型低压电器。
14.各种熔断器的额定电流必须按规定合理选用。严禁在现场利用铁丝、铝丝等非专用熔丝替代。熔断器具有在一定温度下被烧断的特性,在电路中起着过载和短路的保护作用,如果熔断器的熔点选择不当或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由于熔点不同,当电路中出现过载或短路时不能及时熔断而失去保护作用。
15.施工现场的各种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有防雨设施,并应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底部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l 3~1.5mi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底部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在O 6--1 5m。

16.每台电动建筑机械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开关箱应设在机械设备附近。
17.各种电源导线严禁直接绑扎在金属架上。
18.架空导线的截面应满足安全载流量的要求,且电压损失不应大于5%。同时,导线的截面应满足架空强度要求,绝缘铝线截面不得小于16ram2,绝缘铜线截面不得小于lOmm2。施工现场导线与地面直接距离应大于4m;导线与建筑物或脚手架的距离应大于4m。
19.配电箱电力容量在i5kW以上的电源开关严禁采用瓷底胶木刀型开关。4 5kW以上电动机不得用刀型开关直接启动。各种刀型开关应采用静触头接电源,动触头接载荷,严禁倒接线。
20.照明采用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一般场所为220V;
(2)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 4m等场所不大于36V;
(3)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不大于24V;
(4)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不大于12V。
21.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22.使用移动发电机供电的用电设备,其金属外壳或底座,应与发电机电源的接地装置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23.电压400V/230V的自备发电机组电源应与外电线路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供电。发电机组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载荷保护。

交底内容:
1.空气压缩机的内燃机和电动机的使用应分别按照内燃机和电动机安全交底要求进行操作。
2.空气压缩机作业区应保持清洁和干燥。作为压力容器,贮气罐应放在通风良好处,要尽可能降低温度,以提高储存压缩空气的质量,要远离热源,距贮气罐15m以内不得进行焊接或热加工作业。
3.空气压缩机的进排气管较长时,应加以固定,管路不得有急弯,以减少输气阻力;为防止金属管路因热胀冷缩而变形,对较长管路虚设伸缩变形装置。
4.贮气罐和输气管路每三年应作水压试验一次,试验压力应为额定压力的150%。压力表和安全阀应每年至少校验一次。
5.为保证空气压缩机的正常使用,在空气压缩机作业前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检查:
(1)燃、润油料均添加充足;
(2)各连接部位紧固,各运动机构及各部阀门开闭灵活;
(3)各防护装置齐全良好,贮气罐内无存水;
(4)电动空气压缩机的电动机及启动器外壳接地良好,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6.空气压缩机应在无载状态下启动,启动后低速空运转,检视各仪表指示值符合要求,运转正常后,逐步进入载荷运转。
7.输气管道输送的压缩空气如果直接吹向人体,会造成人身伤害事故,输气胶管应保持畅通,不得扭曲,开启送气阀前,应将输气管道联接好,并通知现场有关人员后方可送气。在出气口前方,不得有人工作或站立,防止压缩空气外泄伤人。
8.贮气罐上的安全阀是限制贮气罐内的压力不超过规定值的安全保护装置,作业中贮气罐内压力不得超过铭牌额定压力,安全阀应灵敏有效。进、排气阀,轴承及各部件应无异响或过热现象。
9.每丁作2h,应将液气分离器、中间冷却器、后冷却器内的油水排放一次。贮气罐内的油水每班应排放l~2次。
10.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找出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1)漏水、漏气、漏电或冷却水突然中断;
(2)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指示值超过规定;
(3)排气压山突然升高,排气阀、安全阀失效:
(4)机械有异响或电动机电刷发生强烈火花。
11.运转中,在缺水而使气缸过热停机时,如果立即注人冷水,高温的气缸体困骤冷收缩,容易产生裂缝而导致损坏。因此,应待气缸自然降温至60℃以下时.方可加永。
12.当电动空气压缩机运转中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等来电后重新在无载荷状态下起动。
13.停机时,应先卸去载荷,然后分离主离合器,再停止内燃机或电动机的运转。
14.停机后,应关闭拎却水阀门,打开放气阀,放出各级冷却器和贮气罐内的油水和存气,方可离岗。
15.在潮湿地区及隧道中施工时,对空气压缩机外露摩擦面应定期加注润滑袖.对电动机和电气设备应作好防潮保护工作。

交底内容:
l.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发电机,其内燃机部分应严格按照内燃机操作安全交底操作。
2.新装、大修或停用10d以上的发电机,使用前应测量定子和励磁回路的绝缘电阻以及吸收比,定子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上次所测值的30%,励磁回路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 5MΩ,吸收比不得小于l 3,并应做好测量记录。
3.作业前检查内燃机与发电机传动部分,应连接可靠,输出线路的导线绝缘良好,各仪表齐全、有效。
4.启动前应先将励磁变阻器的电阻值放在最大位置上,然后切断供电输出主开关,接合中性点接地开关。有离合器的机组,应先启动内燃机空载运转,待正常后再接合发电机。
5.启动后检查发电机在升速中应无异响,滑环及整流子上电刷接触良好,无跳动及冒火花现象。待运转稳定,频率、电压达到额定值后,方可向外供电。载荷应逐步增大,三相应保期衡。
6.发电机开始运转后,即应认为全部电气设备均已带电。
7.发电机电压太低,将对负荷(如电动设备)的运行产生不良影响,对发动机本身运行也不利,还会影响并网运行的稳定性;电压太高,除影响用电设备的安全运行外,还会影响发电机的使用寿命。因此,发电机连续运行的最高和最低允许电压值不得超过额定值的±10%。其正常运行的电压变动范围应在额定值的±5%以内,超出这个规定值时应进行调整,功率刚配额定值时,发电机额定容量应不变。
8.当发电机组在高频率运行时,容易损坏部件,甚至发生事故,当发电机在过低频率运转时,不但对用电设备的安全和效率产生不良影响,而且能使发电机转速降低,定子和转子线圈温度升高。所以发电机在额定频率值运行时,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O 5Hz。
9.发电机功率因数不得超过迟相(滞后)0 95。有自动励磁调节装置的,可在功率因数为1的条件下运行,必要时可允许短时间在迟相0 95~l的范围内运行。
10.发电机运行中应经常检查并确认各仪表指示及各运转部分正常,并应随时调整发电机的载荷。定子、转子电流不得超过允许值。
11.停机前应先切断各供电分路主开关,逐步减少载荷,然后切断发电机供电主开关,将励磁变阻器复回到电阻最大值位置,使电压降至最低值,再切断励磁开关和中性点接地开关,最后停止内燃机运转。

交底内容:
1.为保证内燃机正确启动和运转,在内燃机作业前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检查:
(1)曲轴箱内润精油油面在标尺规定范围内;
(2)冷却系统水量充足、清洁、无渗漏,风扇三角胶带松紧合适;
(3)燃油箱油量充足,各油管及接头处无漏油现象;
(4)各总成连接件安装牢固,附件完整、无缺。
2.内燃机启动前,离合器应处于分离位置,有减压装置的柴油机,应先打开减压阔。
3.用摇柄启动汽油机时.由下向上提动,严禁向下硬压或连续摇转。用手拉绳启动时。不得将绳的一端缠在手上。以防止曲轴反转造成人身伤害。
4.用小发动机启动柴油机时,每次启动时间不得超过5mln。若时间过长,说明柴油机存
在故障,要排除后再启动,以免减少发动机磨损。用直流起动机启动时。每次不得超过lOs。用压缩空气启动时,应将飞轮上的标志对准起动位置。当连续进行三次仍未能启动时,应检查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启动。
5.启动后,应低速运转3--5rain.此时,机油压力、排气管排烟应正常,各系统管路应无泄漏现象;待温度和机油压力均正常后,方可开始作业。
6.作业中内燃机温度过高时,不应立即停机,应继续怠速运转降温。当冷却水沸腾需开启水箱盖时,操作人员应带手套,面部必须避开水箱盖口,以免面部被烫伤。严禁用冷水注人水箱或泼浇内燃机体强制降温,以免高温的水箱和机体因骤冷而产生裂缝。
7.内燃机运行中出现异响、异味、水温急剧上升及机油压力急剧下降等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并排除故障,否则不得继续运行,以免导致故障加剧造成事故发生。
8.为防止高温机件因骤冷而受损,停机前应先卸去载荷,进行中速运转,待机件温度降低后再关闭油门、停止运转。装有涡轮增压器的内燃机,作业后应怠速运转5--lOmin,方可停机。
9.有减压装置的内燃机,为了防止活塞顶部积存未经燃烧的柴油,不得使用减压杆进行熄火停机。
10.为防止雨水和杂物通过排气管进入机体内,排气管向上的内燃机,停机后应在排气管口上加盖。

 

交底内容:

(一)起重运输机械操作工操作安全要求

1.混凝土输送泵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主管单位颁发的资质证后持证上岗。
2.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和精神不正常者不得操作机械设备。酒后或服用镇静药者不得操作机械设备。
3.作业中应观察或巡视机械、周围人员及环境状况,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4.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作业时长发不得外露,女工应戴工作帽。
5.不得随意拆除机械设备照明、信号、仪表、报警和防护装置。应按规定的周期检查、调校安全防护装置。
6.机械设备外露的传动机构、转动部件和高温、带电部分应装设防护罩等安全防护设施和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机械运转时严禁接触运行部件、进行修理及保养作业。
8.机械在社会道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9.机械通过桥梁前,应了解桥梁的承载能力,确认安全后方可低速通过。严禁在桥面上急转向和紧急刹车。通过桥洞前必须注意限高,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10.自行式机械作业前,必须进行检查,制动、转向、信号及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
11.坡道停机时,不得横向停放。纵向停放时,必须挡掩,井将工作装置落地辅助制动,确认制动可靠后,操作人员方可离开。雨季应将机械停放在地势较高的坚实地面。
12.机械作业时,人员不得上下机械。
13.机械设备在发电站、变电站、配电室等附近作业时,不得进入危险区域。在高压线附近工作时,机械设备机体及工作装置运动轨迹距高压线的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起重运输机械与架空输电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输电导线电压(kV) 1以下 1~15 20~40 60~110 220
允许沿输电导线垂直

方向最近距离(m)

1.5 3 4 5 6
允许沿输电导线水平

方向最近距离(m)

1 1.5 2 4 6
输电导线电压(kV) 1以下 1~15 20~40 60~110 220

14.作业前必须检查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行程限位开关、防脱钩装置及吊索具,确认安全。
15.作业前必须了解现场的道路、构筑物、架空电线及吊物的情况。起重机械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应无障碍物及无关人员。
16.作业时必须听从现场指挥人员、信号工的统一指挥,在下列情况下严禁进行吊装作业:
(1)被吊物质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
(2)信号不清;
(3)吊装物下方有人;
(4)吊装物上站人;
(5)立式构件、大模板不用卡环;
(6)斜拉斜牵物;
(7)散物捆扎不牢;
(8)零碎物无容器;
(9)吊装物质量不明;
(10)吊索具不符合规定;
(11)作业现场光线阴暗。
17.不得随意拆改安全防护装置。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制动。
18.严禁起重机械超载作业。严禁斜拉、斜吊和吊装埋入地下的物体。起吊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前,必须确认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已全部松动。
19.吊装零散物时,必须用吊笼。
20.起吊时,应先将吊物吊离地面10~30cm,经确认安全以后方可再行提升。对可能晃动转动的重物,必须拴控制绳。
21.吊装作业时,严禁人员在吊物下方穿行或停留。
22.起升和降落的速度应均匀,严禁忽快忽慢或突然制动。回转动作应平稳,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操作。
23.卷筒土上的钢丝绳应联接牢固、排列整齐。放绳时。卷筒上的钢丝应保留3脚以上。铜丝绳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24.运输车辆必须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

(二)载重汽车

1.载重汽车在遭骆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法规。
2.载重汽车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灵敏有效。
3.运载易燃、易爆、有毒、强腐蚀性等危险品时,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

4.在施工现场行驶时应遵守现场的限速规定。无限速规定时,应根据现场道路及周围人员情况确定车速.但最大时速不得大于15公里。
5.在施工现场倒车应先鸣笛,确认安全以后方可倒车。
6.使用起重机、装载机、挖掘机装卸车时,汽车驾驶员不得停留在驾驶室内。

(三)自卸汽车

1.自卸汽车驾驶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且取得主管单位颁发的资质证后持证上岗。
2.驾驶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和精神不正常者不得驾驶自卸汽车。酒后或服用镇静药者不得驾驶自卸汽车。
3.作业中应观察或巡视机械、周围人员及环境状况.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4.驾驶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作业时长发不得外露,女工应藏工作帽。
5.不得随意拆除机械设备照明、信号、仪表、报警和防护装置。应按规定的周期检查、调校安全防护装置。
6.机械设备外露的传动机构、转动部件和高温、带电部分应装设防护罩等安全防护设施和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机械运转时严禁接触运行部件、进行修理反保养作业。
8.车厢内严禁载人。
9.自卸汽车在淘槽边卸料时,应有专人指挥,卸料时汽车后轮距槽边不得小于1 5m.并设牢固挡掩。
10.举升车厢检修、保养车辆时,必须将车厢支撑牢固。

(四)油罐车

l.油罐车驾驶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且取得主管单位颁发的资质证后糟证上岗。
2.驾驶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和精神不正常者不得驾驶油罐车。酒届
或服用镇静药者不得驾驶油罐车。
3.作业中应观察或巡视机械、周围人员及环境状况,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4.驾驶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作业时长发不得外露,女工应戴工作帽。
5.不得随意拆除机械设备照明、信号、仪表、报警和防护装置。应按规定的周期检查、调校安全防护装置。
6.设备外露的传动机构、转动部件和高温、带电部分应装设防护罩等安全防护设施和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机械运转时严禁接触运行部件、进行修理及保养作业。
8.油罐车的各种专用装置必须完好,油泵、油管、油罐接央、闽门、加油口等应密封良好无泄漏,通气孔应畅通,接地链条应符合规定。
9.油罐汽车的化油器不得有回火现象。油罐汽车附近严禁明火操作,严禁吸烟。油罐汽车停放时应远离火源;炎热季节应选择荫凉处停放;雷雨天气不得将车停放在大树或高压线下。
10.检修人员检修车辆时,不得携带火种,不得穿带钉子的鞋。

(五)翻斗车

1.机动翻斗车在施工现场行驶时,车斗的锁紧机构必须锁紧,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2.严禁驾驶室以外任何部位载人。
3.下雪、结冰等情况下路面条件较差时,应低速行驶,不得紧急制动。
4.上下坡时应换低速挡行驶。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重车下玻应倒车行驶。
5.使用装载机等机械装车时,驾驶员不得停留在驾驶室内。
6.在坑、沟槽边沿卸料时,轮胎应与坑、沟槽沿保持1 5m以上的距离,并设置牢固挡掩。严禁直接向坑、沟槽内卸料。
7.车斗装载物料的高度,不得影响司机视线,宽度不得超出斗宽。
8.车辆停放时,应停放在平坦的地面上。在斜坡上停放时应用木楔打掩。驾驶员离开车辆时,必须将发动机熄火,并挂档、拉紧手制动器。

(六)叉车

1.内燃式叉车在室内作业时,应有良好的通风。严禁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内作业。
2.叉装作业时,物件应尽量靠近叉装架。其重心应在叉装架中心。物件提升离地后,应将叉装架后倾,货物离地尽可能低。在载物行驶时,起步应平稳。变换前进后退方向时,必须待机械停稳后方可进行。不得急转弯。行驶时不得紧急制动。
3.当叉装架后倾至极限位置或升至最大高度时,必须将操纵手柄置于中间位置。不得同时操纵两个手柄。
4.当搬运大体积货物驾驶员视线被挡住时,必须倒车低速行驶。
5.叉装作业严禁超载。严禁用叉齿拔埋人地下的物体。
6.严禁叉车载人。装卸及运输过程中.严禁任何人在货叉下穿行或停留。

(七)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

1.机械停放的地面应平整坚实。应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2.作业前应伸出全部支腿。撑脚板下必须垫方木。调整机体水平度,无荷载时水准泡居中。支腿的定位销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3.调整支腿作业必须在元载荷时进行,将已伸出的臂杆缩回并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
4.作业中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
5.伸缩臂式起重机在伸缩臂杆时,应按规定顺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放吊钩。当限位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臂杆缩回时,仰角不宜过小。
6.作业时,臂杆仰角必须符合说明书的规定。伸缩式臂杆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经过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停业。

7.作业中出现支腿沉陷、起重机倾斜等情况时,必须立即放下吊物,经调整、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作业。
8.在进行装卸作业时,运输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吊物不得从运输车驾驶室上方通过。
9.两台起重机抬吊作业时,两机性能应相近,单机载荷不得大于额定起重量的80%。
10.轮胎式起重机需短距离带载行走时,途经的道路必须平埋坚实。载荷必须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吊物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cm,并必须缓慢行驶。严禁带载长距离行驶。
11.行驶前,必须收回臂杆、吊钩及支腿。行驶时保持中速,避免紧急制动。通过铁路道口或不平道路时,必须减速慢行。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12.行驶时,在底盘走台上严禁有人或堆放物件。
13.起重机通过临时性桥梁(管沟)等构筑物前,必须听取施工技术人员交底,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通过地面电缆时应铺设木板保护。通过时不得在上面转弯。
14.作业后,伸缩臂式起重机的臂杆应全部缩回、放妥,并挂好吊钩。桁架式臂杆起重机应将臂杆转至起重机的前方,并降至40°--60°之间。各机构的制动器必须制动牢固,操作室和机棚应关门上锁。

(八)履带式起重机

l.起重机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如地面松软,应夯宴后用枕木横向垫于履带下方。起重机工作、行驶与停放时,应按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停放在斜坡上。
2.作业时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挡位,满载荷或接近满载荷时严禁下落臂杆。
3.双机抬吊重物时,应使用性能相近的起重机。抬吊时应统一指挥,动作应协调一致。载荷应分配合理,单机荷载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80%。
4.作业时,臂杆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说明书的规定。无资料可查时,不得超过78。。
5.需带载荷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70%。行走时,吊物应在起重机行走正前方向,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cm,行驶速度应缓慢。严禁带载荷长距离行驶。
6.转弯时,如转弯半径过小,应分次转弯。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
7.起重机转移工地应用长板拖车运送。近距离自行转移时,必须卸支配重,拆短臂杆,制动回转机构、臂杆、吊钩等。行走时主动轮在后面。
8.起重机通过桥梁、管道(沟)前,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通过铁路、地面电缆等设施时应铺设木板保护,通过时不得在上面转弯。
9.作业后臂杆应转至顺风方向,并降至40。--60。之间,吊钩应提升到接近顶端的位置。各部制动器都应加保险固定,操作室和机棚应关闭上锁。

(九)塔式起重机

l.施工期内每周或雨后应对轨道基础检查一次,发现险情及时报告,排除险情后方可使用。

2.作业前必须检查机械部件、安全装置、轨道、电气设备、吊索具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3.如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作业时突然遇到风力加大,须立即停止作业,将塔身固定。
4.操纵控制器应从零位开始,严禁越挡操作,回零位后方可反向操作,严禁急开急停。
5.严禁用吊钩直接钩挂重物。工作中平移吊物时,吊物应高于所跨越障碍物lm以上。起重机应与轨道端头保持2--3m的安全距离。
6.塔吊在停歇或中途停电时.应将吊物放至地面,不得将吊装的重物悬在空中。
7.多机同时作业时,两机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物)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m。
8.作业后,应将所有控制器拨至零位。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间,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打开高空指示灯,锁紧夹轨器。
9.自升塔式起重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1)顶升前必须检查蒗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续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顶升高度,并紧周好电缆卷筒。
(2)在顶升时,必须设专人指挥,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装置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人操作,严格听从信号工的指挥。
(3)顶升时应把小车和平衡重心移至规定位置,保持被嘎升部分姓于平衡状卷,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顶升中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止顶升进行检查,待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顶升。
(4)顶升作业结束后,必须有专人检查连接螺栓,确认连接牢同。
10.塔式起重机电梯每次限乘2人。

(十)门式、桥式起重机

1.严禁擅自拆卸超重机的限位器等安全骑护装置。
2.当吊装的重物接近限位器,大孙车临近终端,大车邻近其他起重机时,应减速慢行。严禁用反向操作代替制动、用隈位开关代替停车操作。严禁用紧急开关代蒋普通开关。
3.操作人员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或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得行走。严禁在小车轨道上行走。严禁从一台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超重机上。
4.桥式起重机的步遭及机构上不得堆放物品和工具。门式起重机上不得存放物品。
5.门式起重机作业前,应确认轨道地基无沉陷,轨道元障碍物。行走时.应确认两侧允动同步,发现偏移,必须停车检查、调整。空车行驶时,吊钩应商地面2 5m以上。
6.开始起吊前,运行线路的地面有人或落放吊装物时,应鸣铃示警。严禁吊物从人员上方越过。吊车行驶时。吊物离周围障碍物的距离必须大于50cm。停歇作业时,必须将吊物放至地面.不得将吊物悬在空中。

7.两台超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必须统一指挥,每台超重机的起重量不得超过其额定起重量的80%。两台拼式起重机在同一轨道上作业时,两机之间距离应大于3n1。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电重机。
8.运行时,不同层高轨道上的起重机错车时,上层起重机应主动避让。
9.起重机吊装的重物重量接近额定载荷时。应先吊离地面进行试吊,确认吊挂平衡、制动良好、机构正常后,再缓慢提升、运行。严禁同时操作三个控制手柄。
10.起重机运行时,严禁人员上下和检修设备。
11.起重机运行中突然停电时,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0”位。吊物未放至地面或索具未脱钩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室。
12.门式起重机吊运高大物件妨碍操作人员的视线时,应设专人监护和指挥。
13.停止作业后,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锁好门窗。

(十一)卷扬机

1.作业前应检查地锚的牢固性,并进行空载试验,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升降作业时,起重钢丝绳、导向滑轮及吊物运动情况都应在操作人员的视线范围内。
3.严禁超载。双卷筒圈扬机的两个卷筒同时工作时,每个卷筒的起重量不得超过其额定起重量的50%。
4.载物升降作业时,如无特殊情况不宜紧急制动。如遇停电等特殊情况时,应将重物放至地面,关闭电源。
5.卷扬机放绳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留3圈以上。排绳混乱时应停机处理。钢丝绳跨路部分应作保护。
6.严禁用卷扬机牵引吊笼载人升降。作业中严禁跨越钢丝绳。
7.作业结束以后,垂直运输吊笼必须降至地面,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

(十二)电动葫芦

1.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试验,运转正常以后方可作业。
2.作业时吊点应与重物的重心垂线重合,必须垂直起吊。吊物行走时,吊物的高度必须超过地面物体O 5m以上,严禁从人员上方通过。吊物不得长时间悬空停留。
3.作业结柬以后,应将电葫芦停放在安全的位置,升起吊钩,切断电源。

 

问题专业:安装

所属地区:河南

提问日期:2021-07-11 21:05:54

提问网友:zy


请教各位老师,对于中标项目,如何项目清单描述是套管,实际我定额子目套的是风机。只要我中标了,即使这个单价高的离谱,结算时候也不能修改了对吗?

解答网友:大海


甲方虽然无权更改已中标商务标的文件,但甲方会在“清标”过程中,处理“不平衡报价”及你说的问题,如果开工后不处理,拖到结算时再处理,已经无能为力了。

交底内容:
(一)混凝土机械操作工操作安全要求
1.混凝土输送泵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且取得主管单位颁发的资质证后持证上岗。
2.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和精神不正常者不得操作机械设备。酒后或服用镇静药者不得操作机械设备。
3.作业中应观察或巡视机械、周围人员及环境状况,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4.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作业时长发不得外露,女工应戴工作帽。
5.不得随意拆除机械设备照明、信号、仪表、报警和防护装置。应按规定的周期检查、调校安全防护装置。
6.机械设备外露的传动机构、转动部件和高温、带电部分应装设防护罩等安全防护设施和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机械运转时严禁接触运行部件、进行修理及保养作业。
8.机械在社会道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9.机械通过桥梁前,应了解桥粱的承载能力,确认安全后方可低速通过。严禁在桥面E急转向和紧急刹车。通过桥洞前必须注意限高,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10.自行式机械作业前,必须进行检查,制动、转向、信号及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
11.坡道停机时,不得横向停放。纵向停放时,必须挡掩,并将工作装置落地辅助制动.确认制动可靠后,操作人员方可离开。雨季应将机械停放在地势较高的坚实地面。
12.机械作业时,人员不得上下机械。
13.机械设备在发电站、变电站、配电室等附近作业时,不得进入危险区域。在高压线附近工作时,机械设备机体及工作装置运动轨迹距高压线的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混凝土机械与架空输电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输电导线电压(kV)

1以下 1~15 20~40 60~110 220
允许沿输电导线垂直

方向最近距离(m)

1.5 3 4 5 6
允许沿输电导线水平

方向最近距离(m)

1 1.5 2 4 6

(二)混凝土搅拌站
1.作业前应进行检查,确认安全。
(1)搅拌站台结构部分连接必须坚固可靠。限位装置厦制动器灵敏可靠。

(2)电气、气动称量装置的控制系统安全有效,保险装置可靠。
(3)站台保护接零、避雷装置完好。
(4)输料装置的提升斗、拉铲钢丝绳和输送皮带无损伤。
(5)进出料闸门开关灵活、到位。
(6)空气压缩机和供气系统应运行正常,无异响和漏气现象,压力应保持在规定范围内。
(7)操作区、储料区和作业区必须设明显标志。
2.启动搅拌系统后,应先进行空运转,检查机械运转情况。确认搅拌系统正常后,方可自动循环生产。严禁带负荷停机或启动。
3.作业时应精神集中,注意观察各个仪表、指示器、皮带机、配料器的供料系统,发现有大块石料和异物时应及时清除;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生产;遇紧急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向有关人员报告。
4.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的程序操作,微机出现故障时,必须由专业人员维修。
5.作业时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生产区域。
6.作业中严禁打开安全罩和搅拌盖检查、润滑,严禁将工具、棍棒伸入搅拌桶内扒料或清理。料斗提升时,严禁在其下方作业或穿行。
7.在高空维护保养时,必须二人以上作业,并系安全带,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遇大风、下雨、下雪等天气,不得在高空进行维护保养作业。
8.在操作台下作业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9.维护、修理搅拌机顶层转料桶,清理搅拌机内衬及绞刀时,必须切断电源,并在电闸箱处设明显“严禁合闸”标志,设专人监护。在搅拌机内清理作业时,机门必须打开,并在门外设专人监护。
10.清除上料斗底部的物料时,必须把料斗提升到适当位置,将安全销插人轨道中;清除上料斗内部的残料时,必须切断电源且设专人监护。
11.交接班时,必须交清当班情况,并作记录。
12.作业后应切断电源,锁上操作室,将钥匙交专人保管。
(三)混凝土搅拌机
1.混凝土搅拌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实的地方,并支垫平稳。操作台应垫塑胶板或干燥木板。
2.启动前应检查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和滚筒,确认设备安全、滚筒内无工具、杂物。
3.进料过程中,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察看或探摸。
4.料斗升起时严禁在其下方作业。清理料坑前必须采取措施将料斗固定牢靠。
5.运转过程中不得将手或工具伸入搅拌机内。
6.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精神集中,不得随意离岗。混凝土搅拌机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7.操作人员进人搅拌滚筒维修和清洗前,必须切断电源,卸下熔断器镇好电源箱,并设专人监护。
8.作业后应将料斗落至料斗坑。料斗升起时必须将料斗固定。
(四)混凝土输送泵车
1.混凝土泵车应停放在平整坚实的地方,支腿底部应用垫木支架平稳。臂架转动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严禁在高压输电线路下作业。
2.作业前应进行检查,确认安全。
(1)搅拌机构工作正常,传动机构应动作准确;
(2)输送管无裂纹、损坏、变形,输送管道磨损应在规定范围内;
(3)管道联接处应密封良好;
(4)料斗筛网完好;
(5)液压系统应工作正常;
(6)仪表、信号指示灯齐全完好,各种手动阀动作灵活、定位可靠。
3.作业中严禁接长输送管和软管。软管不得在地面拖行。
4.作业中应严格按顺序打开臂架。风力大于六级(含六级)时严禁作业。
5.严禁用臂架作起重工具。
6.泵送作业中,操作者应注意观察施工作业区域和设备的工作状态。臂架工作范围内不得有人员停留。
7.作业中严禁扳动液压支腿控制阀,如发现车体倾斜或其他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收回臂架检查,待排除故障后再继续作业。
8.泵送作业时,严禁跨越搅拌料斗。
9.排除管道堵塞时,应疏散周围的人员。拆卸管道清洗前应采取反抽方法,消除输送管道内的压力。拆卸时严禁管口对人。
10.作业时不得取下料斗格栅网和其他安全装置。不得攀登和骑压输送管道,不得把手伸
人阀体内。泵送时严禁拆卸管道。
11.清洗管道时,操作人员应离开管道出口和弯管接头处。如用压缩空气清洗管道时,管
道出口处lOm内不得有人员和设备。
(五)牵引式混凝土输送泵
1.混凝土输送泵应安放在坚实平整的地面,放下支腿,将机身安放平稳。

2.作业前应进行检查,确认电气设备和仪表正常,各部位开关按钮、手柄都在正确位置,机械部分各紧固点牢固、可靠,链条和皮带松紧度符合规定要求,传动部位运转正常。
3.混凝土输送泵管接头应密封严紧,管卡应联接牢固。垂直管前应装不少10m带逆止阀的水平管,严禁将垂直管直接接在混凝土输送泵的输出口。
4.-疏通堵塞管道时,应疏散周围人员。拆卸管道清洗应采取反抽方法,消除输送管道的压力。拆卸时严禁管口对人。
5.作业时不得取下料斗格栅网和其他安全装置。不得攀登和骑压输送管道,不得把手伸入阀体内工作,严禁在泵送时拆卸管道。
6.清洗管道时,操作人员应离开管道出口和弯管接头处。如用压缩空气清洗管道时,管道出口处lOm内不得有人员和设备。
7.作业后,将液压系统卸压,将全部控制开关回到原始位置。
(六)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l.作业前必须进行检查,确认转向、制动、灯光、信号系统灵敏有效,搅拌运输车滚筒和溜槽无裂纹和严重损伤,搅拌叶片磨损在正常范围内,底盘和副车架之间的u形螺栓连接良好。
2.了解施工要求和现场情况。选择行车路线和停车地点。
3.在社会道路上行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转弯半径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时速不大于15公里。进站时速不大于5公里。
4.作业时,严禁用手触摸旋转的滚筒和滚轮。
5.倒车卸料时,必须服从指挥,注意周围人员,发现异常立即停车。
6.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清洗作业。
(七)混凝土喷射机
l.作业前应进行检查,输进管道不得有泄漏和折弯,管道联接处应紧固密封,敷设的管道应有保护措施。
2.作业时.应先送压缩空气,确认电动机旋转方向正确后,方可向喷射机内加料。
3.作业过程中,混凝土喷射机喷嘴前及左右5m范围内不得有人,作业间歇时,喷嘴不得对人。
4.输料管发生堵塞时,排除故障前必须停机。

 

交底内容:
(一)铲土运输机械和基础施工机械操作工操作安全要求
l.推土机挖掘机、平地机、装载机操作工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并取得主管单位颁发的资质证后持证上岗。
2.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和精神不正常者不得操作机械设备。酒后或服用镇静药者不得操作机械设备。
3.作业中应观察或巡视机械、周围人员及环境状况,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4.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作业时长发不得外露,女工应藏工作帽。
5.不得随意拆除机械设备照明、信号、仪表、报警和防护装置。应按规定的周期检查、调校安全防护装置。
6.机械设备外露的传动机构、转动部件和高温、带电部分应装设防护罩等安全防护设施和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机械运转时严禁接触运行部件、进行修理及保养作业。
8.作业前应依照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施工现场,查明地上、地下臂线和构筑物的状况。不得在距现状电力、通讯电缆2m内使用机械作业。
9.机械设备在沟槽附近行驶时应低速。作业中必须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并与沟槽边保持不小于1.5m的安全距离。
10.机械操作人员应与配合人员协调一致。
11.作业中遇到下列情况应立即停工:
(1)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坍塌可能;
(2)发生暴雨、雷雨、水位暴涨及山洪暴发;
(3)施工标记及防护设施被损坏;
(4)出现其他不能保证作业和运行安全的情况。
12.机械在社会道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13.机械通过桥梁前,应了解桥梁的承载能力,确认安全后方可低速通过。严禁在桥面上急转向和紧急刹车。通过桥洞前必须注意限高,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14.自行式机械作业前,必须进行检查,制动、转向、信号及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
15.坡道停机时,不得横向停放。纵向停放时,必须挡掩,并将工作装置落地辅助制动,确认制动可靠后,操作人员方可离开。雨季应将机械停放在地势较高的坚实地面。

16.机械作业时,人员不得上下机械。
17.机械设备在发电站、变电站、配电室等附近作业时,不得进入危险区域。在高压线附近工作时,机械设备机体及工作装置运动轨迹距高压线的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土方铲运机械与架空输电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输电导线电压(kv) 1以下 1-15 20-40 60-110 220
允许沿输电导线垂直

方向最近距离(m)

1.5 3 4 5 6
允许沿输电导线水平

方向最近距离(m)

1 1.5 2 4 6

(二)推土机
1.保养、检修时必须放下推铲,关闭发动机。在推铲下面进行保养或检修时,必须用方木将推铲垫稳,除驾驶室外,推土机的任何部位严禁载人。
2.推土机上坡坡度不得大于25.。下坡坡度不得大于35.。在坡上横向行驶时,机身横向倾斜不得大于10"。在坡道上应匀速行驶,严禁高速下坡、急拐弯、空挡精行。下陡坡时,应将推铲放下,接触地面倒车下行。推土机在坡道上熄火时,应立即将推土机制动,并采取挡掩措施。
3.操作人员离开驾驶室时,应将推铲落地并关闭发动机。
4.推土机向沟槽内推土时应设专人指挥。推铲不得越过淘槽边缘。
5.推土机在水中行驶前,应查明水辣及水底坚实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行驶。
6.双机、多机推土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作业时,两机前后距离应大于8m,左右距离应大于1.5m。
7.需用推土机牵引重物时,应设专人指挥,危险区域内不得有人。
(三)挖掘机
1.作业前应进行检查,确认大臂和铲斗运动范围内无障碍物及其他人员,鸣笛示警后方可作业。
2.挖槽时,应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放坡、堆土,严禁在机身下方掏挖,履带或轮胎应与沟槽边保持1 5m以上的安全距离。
3.装车作业时,应待运输车辆停稳后进行,铲斗应尽量放低,并不得砸撞车辆,严禁车箱内有人。严禁铲斗从汽车驾驶室顶上越过。
4.行走时臂杆应与履带平行,并制动回转机构,铲斗离地面宜为1m。行走坡度不得超过机械允许最大坡度,下坡用慢速行驶,严禁空挡滑行。转弯不应过急,通过松软地时应进行铺垫加固。
5.操作人员离开驾驶室前,必须将铲斗落地并关闭发动机。

6.不得用铲斗吊运物料。
7.发现运转异常时应立即停机,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8.轮胎式挖掘机在斜坡上移动时,铲斗应转向高坡一边。
9.使用挖掘机拆除构筑物时,操作人员应分析构筑物倒塌方向,在挖掘机驾驶室与被拆除构筑物之间留有构筑物倒塌的空间。
10.挖掘机停放场地应平整坚实,停机时必须将行走机构制动。
(四)平地机
1.在陡坡上作业时应锁定铰接机架;在陡坡上往返作业时,铲刀应始终朝下坡方面伸出。
2.平地机在行驶中,刮刀和耙齿离地面高度宜为25~30cm。
(五)装载机
l.装卸作业应在平整地面进行。
2.向汽车内卸料时,严禁将铲斗从驾驶室顶上越过,铲斗不得碰撞车箱。严禁车箱内有人。不得用铲斗吊运物料。
3.在淘槽边卸料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装载机前轮应与沟槽边缘保持不少于2m的安全距离,并放置挡术。
4.作业时铲斗下方严禁有人,严禁用铲斗载人。
5.将大臂升起进行维护、润滑时,必须将大臂支撑稳固。严禁利用铲斗作支撑提升底盘进行维修。
6.下坡应采用低速挡行进,不得空挡滑行。
7.涉水后应立即进行连续制动,排除制动片内的水分。
8.操作人员离开驾驶室前,必须将铲斗落地,停机制动。
(六)钻孔机
1.钻机基础应乎整坚实,必要时应铺垫枕木或钢板。轮胎式钻机应用长度不小于4m的垫木垫至轮胎离开地面。
2.作业时必须服从指挥,分工明确,协调配合。
3.钻机作业时,钻机旋转部件周围、吊索具下方不得有人。
4.大雨、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天气不得架设钻机及进行高处作业。
5.钻孔机械移动的道路应平整坚实。
6.钻机作业前应进行下列检查.确认安全。
(1)各部件完整,联结牢固、正确。
(2)动力系统安全防护装置齐全。
(3)电气系统接线可靠,仪表正常。
(4)卷扬提升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钢丝绳符合规定。
(5)钻架钢结构无裂纹损坏、严重锈蚀、开焊、变形。

交底内容:
(一)动力机械操作工操作安全要求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和精神不正常者不得操作机械设备.酒后或服用镇静药者不得操作机械设备.
3.作业中应观察或巡视机械、周围人员及环境状况,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4.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作业时长发不得外露,女工应戴工作帽.
5.不得随意拆除机械设备照明,信号,仪表,报警和防护装置.应按规定的周期检查,调校安全防护装置.
6.机械设备外露的传动机构,转动部件和高温,带电部分应装设防护罩等等安全防护设施和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机械运转时严禁接触运行部件,进行修理及保养作业.
(二)内燃机操作工
1.安装在室内的内燃机排气管必须引出室外.排气管不得与可燃物接触。机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应保持室内良好的通风条件,添加燃油或润滑油时严禁烟火。
2.严禁用明火加温汽油机.使用明火加温柴油机时,必须由专人看管.
3.使用手摇柄启动内燃机时,应由下向上提动手摇柄.使用手拉绳启动内燃机时,严禁将绳端缠在手上。
4.操作人员发现机械设备有异响、异味等不正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检查。
5.当发动机过热时,不得立即打开水箱盖,应待温度降至正常后再打开.打开水箱盖时,必须带手套操作,不得面对水箱加水口.
6.严禁用汽油或煤油清洗内燃机空气滤清器和芯。
(三)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1.固定式空气空气压缩机必须安装稳固。移动式空气压缩机机组应置于平整坚实的地面,并挡掩牢固.
2.电动空气压缩机及启动器的外壳的保护接零必须完好。
3.机械运转时,操作人员应注意观察压力表,其压力不得超过规定值如发生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机检查.
4.储气罐安全阀每半个月应作一次手动试验,安全阀必须灵敏有效。
5.使用压缩空气吹洗零件时,严禁风口对人。

(四)发电机组
1.固定式机组必须安装在混凝土基础上。发电机组房(棚)的地面应保持干燥,房(栅)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移动式机组运转前必须支垫平稳。运转时严禁移动。雨季使用时应有防雨设施。
3.发电机组必须设保护接地装置。长期停用的发电机组在重新使用前,必须检查各部件,并测量绝缘电阻值。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4.发电机组遥转对,操作人员应经常检查仪表,如发现异常声响、过热等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检查。
5.严禁在一相熔丝断路时送电。严禁用断合电闸的方法传递信号。

交底内容:
l.进人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戴安全防护用品。
2.作业时必须避让机械,躲开坑、槽、井,选择安全的路线和地点。
3.上下沟槽、基坑应走安全梯或马道。在槽、基坑底作业前必须检查槽帮的稳定性,确认
安全后再下槽、基坑作业。
4.高处作业必须走安全梯或马道,临边作业时必须采取防坠落的措施。
5.在社会道路上作业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并据现场情况采取防护、警示措施,避让车辆,
必要时设专人监护。
6.进人井、深慕坑(槽)及构筑物内作业时,应在地面进出口处设专人监护。
7.机械运转时,不得在机械运转范围内作业。
8.测量作业钉桩前应检查锤头的牢固性,作业时与其他人员协调配台.不得正对人员抡锤。
9.需在河流、湖泊等水中测量作业前,必须先征得主管单位的同意,掌握水深、流速等情况,并据现场情况采取防溺水措施。
10.冬期施工不应在冰上进行作业。严冬期间需在冰上作业时,必须在作业前进行现场探测,充分掌握冰层厚度,确认安全后,方可在冰上作业。
11.进入混凝土蒸汽养护区域测温作业时应走马道或安全梯。并备有足够的照明。
12.在沥青混合料施工中,需在沥青混合料运输车上测温时,事先必须与汽车司机协商,征得同意后方可上车测温。

交底内容:
l.作业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上下沟槽、构筑物必须走马道或安全梯。
3.高处作业时必须支搭平台,平台下方不得有人。
4.刷模板等小构件的油漆时,必须将构件支放稳固。
5.临边作业必须采取防坠落的措施。
6.使用工作梯作业时.应按照下列要求:
(1)工作梯使用前应先检查其牢固性,确认钢梯无开焊,铝台金梯子无变形或伤痕,竹、木梯子无劈裂,竹木梯为榫连接。
(2)作业时工作梯与地面的夹角以60。为宜,在光滑及冰地面上应有防滑措施。
(3)梯上作业人员必须将腿别在梯凳中间,不得探出身子或直接站在梯顶上作业。
(4)梯子应有专人扶着。梯子上有人作业时不得移动梯子,梯子下方不得有人。
(5)利用梯子上杆作业时,梯子上部与杆应捆绑牢固。
(6)不得将梯子置于箱、桶、平板车等不稳定的物体上。
(7)双梯下端应设限制开度的拉链,高度超过4m时下部应由人扶持。
7.油漆作业现场严禁烟火。
8.喷漆作业时严禁喷嘴对人。
9.作业后应及时清理现场遗料,运到指定位置存放。

交底内容:
1.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2.必须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3.上下沟槽、构筑物必须走马道或安全梯。
4.高处作业时必须支搭平台。
5.使用喷灯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有带电体的场所使用喷灯时,喷灯火焰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lOkV及以下电压不得小于1.5m,10KV以上电压不得小于3m.
(2)喷灯内油面不得高于容器的高度的3/4.加油孔的螺栓应拧紧.喷灯不得有漏油现象.
(3)严禁在有易燃易爆物质的场所使用喷灯。
(4)喷灯加油、放油及拆卸喷嘴和其他零件作业,必须熄灭火烙并待冷却后进行。喷灯用完后应卸压。
(5)使用煤油或酒精的喷灯内严禁加人汽油。
6.在构筑物内部作业时应保持空气流通,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7.临边作业必须采取防坠落的措施。
8.作业现场严禁烟火。使用可燃性材料时必须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9.运输和储存燃气罐瓶时应直立放置,并加以固定。搬运时不得碰撞。使用时必须先点火后开气.
10.加热熔化沥青材料的地点与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Om,并远离易燃易爆物.严禁使用敞口锅熬制沥青,加热设备应有烟尘处理装置,沥青锅盖,应用锅盖应用钢质材料.
11.运送热沥青时,应使用带盖的提桶,桶盖必须严密,装油量不得超过橘容积的3/4。两人抬运热沥青时,应协调一致。
12.沥青刷手柄长度不宜小于5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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