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21 > 7月 ( 第 131 页)

交底内容:
1.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特种工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并持证上岗。(在有效期内);
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入场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3.电工作业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作业人员必须穿绝缘鞋,停电验电后挂停电检修标识牌再作业;
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紧下颚带,锁好带扣,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合格的安全带,系挂牢固,高挂低用;
5.进入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作业,禁止追逐打闹,禁止窜岗,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临电设备,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6.进入作业地点时,先检查、熟悉作业环境。若发现不安全因素、隐患,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立即处理整改,确认安全无误后再进行施工作业。对施工过程中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要求有关部门处理解决。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严禁私自移动和拆除,如需暂时移动和拆除的须报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在确保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包括中途休息)后立即复原;
7.努力学习专业安全技术知识,敬岗爱业,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树立为生产一线服务的思想,确保安全用电;
8.严格执行安全用电有关规定和规范标准,服从安全管理,做到自己不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和及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9.禁止带电操作,需要拉闸操作和维修时,须经项目部有关部门审批,作业时执行安全用电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不得自行拆改用电设备设施和线路,严格按规范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要求执行;
10.每天对现场用电设备、设施、线路进行两次例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停电检修并监护,同时报有关领导组织处理,所有设备、设施、线路要防护到位。设备设施要保持整洁有效。

 

交底内容:
1.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电、气焊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气焊工,并持证上岗。(在有效期内)
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3.施工现场禁止吸烟,严禁酒后作业,严禁追逐打闹,禁止窜岗,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4.电焊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使用头罩或手持面罩,穿干燥工作服,绝缘鞋,用耐火防护手套,耐火的护腿套、套袖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要求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裤脚不准塞在鞋(靴)里,手套套在袖口外。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紧下颚带,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合格的防火安全带,高挂低用。
6.进入作业地点后,熟悉作业环境,检查设备及各项安全防护设施。若发现不安全因素、隐患,必须及时处理或向有关部门汇报,确认安全后再进行施工作业。对施工过程中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要求有关部门处理解决。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严禁私自移动和拆除,如需暂时移动和拆除的须报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在确保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包括中途休息)后立即复原。
7.严禁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结构钢筋等金属物代替导线。
8.焊接电缆横过通道时必须采取穿管,埋入地下或架空等保护措施。
9.雨雪天气、六级以上大风开气不得露天作业,雨雪过后应消除积水、积雪后方可作业。

10.作业时如遇到以下情况必须切断电源:
a.改变电焊机接头; b.更换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时;
c.转移工作地点搬运焊机时; d.焊机发生故障需要进行检修时;
e.更换保险装置时; f.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操作现场时;
11.焊工高处作业时:
a.必须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并系在可靠的构件上;
b.高处作业时必须在作业点下方5米处设护栏专人监护,清除易燃易爆物品并设置接火盘;
c.线缆应用电绝缘材料捆绑在固定处。严禁绕在身上、搭在背上或踩在脚下作业。焊钳不得夹在腋下,更换焊条不要赤手操作;
12.焊工必须站在稳定的操作台上作业,焊机必须放置平稳、牢固,设有良好的接零(接地)保护;
13.在狭小空间或金属容器内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脚下垫绝缘垫,作业时间不能过长,应俩人轮流作业,一人作业一人监护,监护人随时注意操作人员的安全操作是否正确等情况,一旦发现危险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抢救。身体出汗,衣服潮湿时,严禁将身体靠在金属及工件上,以防触电;
14.电焊机及金属防护笼(罩)必须有良好的接零(接地)保护;
15.电焊机必须使用防触电保护器,并设单独开关箱;
16.一、二次导线绝缘必须很好,接线正确,焊把线与焊机连接牢固可靠。接线处防护罩齐全,焊钳手柄绝缘良好,二次导线长度不大于30米,并且双线到位;
17.严禁在起吊部件的过程中,边吊边焊;
18.作业完毕必须及时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交底内容:
一、一般要求:
1.参加外电线路,由特种作业的架子进行架设工作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入场教育,考核合格,并熟悉工作环境;
3.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格检查,凡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贫血,年老体衰,视力不好,癫痫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禁止安排此项工作;
4.作业人员的衣着要灵便,作业时穿软底防滑鞋,不得赤脚,穿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高挂低用;
5.操作时,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严禁在作业过程中追逐、打闹。
6.严禁酒后操作。
二、搭设要求:
1.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防护架必须搭设坚固,稳定;
2.作业点必须设警戒区,由专人看守,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并设标志牌;
3.施工过程中发现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务必及时处理并立即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
4.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严禁任何人擅自移动和拆除。如因施工需要而暂时移位的须报经施工负责人审批后才能拆除,并在工作完毕后立即复原;
5.在搭设过程中要思想集中,要统一指挥,上下呼应,互相关照;
6.搭设用的主要材料必须是符合安全要求,合格的绝缘不导电体材料,绑扎用的铁丝长度必须在保证捆绑过程中与线路边线的安全距离,并由专人备好后再送到操作人手中。所有材料、工具严禁抛投,必须用专用工具袋装好,用绳系好后上下传递;

7.搬运材料时,人员应前后呼应,统一指挥,步调一致,同起同落,严防砸伤。从大堆上抬材料时,注意材料从上面滚下砸伤,搬运过程中,转弯时注意过往行人及车辆;
8.五级以上大风、大雾、雨雪天气时,禁止进行搭设作业,风雨雪后须先检查架子的稳定性,并保证材料干燥后,再进行施工搭设;
9.搭设过程中,如遇休息,下班,必须将已搭设好的架子加固好,保证不倾覆,坍塌,并清理现场及架上杂物,设警戒区、标志牌,派专人看守后再下班休息;
10.搭设过程中必须保证杆件不能倾倒,架子上严禁存放任何物件。
11.搭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电业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队安全员坚守现场实施全方位监控。
12.架子搭好后,应在架子及压栏明显部位设标志牌。
13.搭设完毕后应履行验收手续。
14.拆除外线防护时的拆除顺序与安装顺序相反,应由上至下进行,一步一清、严禁一次放倒,严禁立体交叉作业。拆下的材料要从上往下传递,拆除的部件禁止抛掷,拆除金属材料时应注意与外线路的安全距离,并注意金属材料因应力引起的崩窜,使金属材料接触外电线路而引起的触电事故,其它应执行以上安全技术交底1—13条。

交底内容:

(一)安全常规教育:

1.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入场前的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成绩造册登记,方能上岗;
2.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帽带,锁好扣带;
3.施工人员在作业活动中严禁穿拖鞋、赤背(女职工禁止穿高跟鞋);
4.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禁止吸烟、追逐打闹,禁止酗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5.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动纪律。

(二)管道施工与安装

管道的运输工具一定要符合要求,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把管道捆绑牢固,防止掉下伤人,在卸料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

1.露天沟槽内管道安装

首先要检查沟槽的深度、宽度是否符合技术交底要求,该放坡的要按比例放坡,不得偷工减料,违章作业。

(1) 对管道进行焊接,电焊工一定要持有效证件上岗,开用火证,设防火设施。电焊机要做到上
盖下垫(防雨、防晒、防砸),要有漏电保护节能器,双线到位,二次线不得超过30米。焊把线不得有破损和裸露现象。把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清理干净,防止火灾;
(2)在沟内焊接过程中,地面一定要有旁站人员,如有危险立即通知焊工,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3)电焊工要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穿工作服、绝缘鞋,戴绝缘手套、护目镜;
(4)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并有旁站人员,做好记录;
(5)管道内焊接时,操作人腰间要有保护绳,一旦有危险时旁站人及时将人拉出管道外;

2.楼内管道安装(地下室、人防及各层、段):

(1)在未施工前要检查低压照明是否符合要求(36V、24V),照明线路是否架空(高度2米以上),
照明灯泡必须有防护罩,照明线必须用两芯电缆,不得用其他电源导线代替;
(2)电焊机必须安装在干燥的地方,最好垫起来,有漏电保护节能器,双线到位,不得超过30m,
焊把线不得破损、裸露,不得拖地,必须架起来,防止触电;

(3)电焊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穿工作服、绝缘鞋,戴绝缘手套和护目镜。要带有效证件持证上岗,开用火证(注明部位),设防火设施,必须设旁站人员,做好记录;
(4)施工高度超过2米(含2米),必须系好合格的安全带,高挂低用。使用架子必须验收合格,使用人字梯(最好是木梯),梯腿必须防滑,拉线不得小于8#铅丝强度;
(5)施工工具必须装在工具袋内,不得上下抛掷,防止伤人;
(6)洞口有管道安装,一定要把下方的洞口盖好,防止掉物伤人,或焊渣飞溅引起火灾。

3.气焊:

(1)气焊工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持有效证件上岗,开用火证,配备防火设施,清理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防止发生火灾;
(2)两瓶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混装,做到轻装、轻卸,不得碰撞,夏天不得在阳光下暴晒,乙炔瓶严禁倒置,两瓶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两瓶距用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乙、氧气表、乙炔表必须灵敏有效。

4.水暖工

在安装小型管道中,一定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套丝、锯管一定要注意安全。登高作业和电焊工一样系安全带,架子、梯子的安全要求一样。

交底内容:

1.一般要求

(1)提升机应有产品标牌,标明额定起重量、最大提升速度、最大架设高度、制造单位、产品编号及出厂日期,并附产品合格证,提升机吊篮与架体的涂色应有明显区别;
(2)使用单位应根据提升机的类型制定操作规程,建立管理制度及检修制度;
(3)使用单位应对每台提升机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验收、检修、试验及事故情况;
(4)安装和拆除提升机架体人员,应按登高架设特种作业人员的要求,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和经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操作;
(5)提升机在安装完毕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提升机操作应配备经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的专职司机,严禁无证开机;
(7)井架出入口支承平桥的钢花梁两端要用14号铅丝扎牢,并用∮6钢筋吊捆牢固,桥枋要用铅丝与钢花梁扎牢;
(8)井架出入口与建筑物连接平桥(台)必须架设牢靠,宽度不得小于1.5m;使用组合井架时,宽度不应小于该井架的宽度;平桥(台)板必须满铺,不得留有空隙。平桥(台)两侧应架设防护栏杆和挂安全立网,护栏杆距平桥(台)面高度以1.2m左右为宜,中间要加设横杆。井架与建筑的距离超过30cm时,应在平桥底挂兜底安全平网;
(9)井架在楼层的出入口上方要架设防护挡板并挂安全网防护,并在出入口处设层间活动安全门和在明显处挂有安全操作规定牌子和警示标志;
(10)吊篮底板应使用有防滑措施的钢板,如使用木板时,木板下应焊有不小于∮6间距20cm×20cm的钢筋网支承;
(11)架体的三个外侧面要满挂密眼安全立网,安全网的重叠位置不少于10cm,并绑扎牢靠,使用组合井架时,还必须在相邻井架之间用钢筋网脚手板或密眼安全网设置安全隔离防护,防护杆、板的空隙不应大于50mm,高度与架体相同;
(12)所有人员严禁乘吊篮升降;

(13)在架体安装和拆除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作业区上方及地面10m范围内设警戒区,并有专
人监护,靠近交通道路或有人作业的地方还要设置防护挡板;

2.提升机构安全要求

(1)卷筒两端的凸缘至最外层钢丝绳的距离不得小于钢丝绳的2倍,卷筒边缘必须设置防止钢丝
绳脱出的防护装置;
(2)卷筒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应不小于30倍;
(3)滑轮应选用滚动轴支承,滑轮组与架体(或吊篮)应采用刚性连接,严禁采用钢丝绳、铅丝
等柔性连接和使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4)提升钢丝绳不得接长使用,端头与卷筒应用压紧装置卡牢,在卷筒上应能按顺序整齐排列,
当吊篮处于工作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不少于3圈;
(5)钢丝绳端部的固定、采用绳卡时,绳卡应与绳径匹配,其数量不得少于3个,间距不小于钢
丝绳直径的6倍,绳卡滑鞍放在受力绳的一侧,不得正反交错设置绳卡。

3.电气安全要求

(1)选用的电气设备及电器元件与符合提升机工作性能、工作环境条件相匹配,并有合格证;
(2)提升机的金属结构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接零、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3)禁止使用倒顺开关作为卷扬机的控制开关。

4.提升机应具有下列安全防护装置并满足其要求

(1)安全停靠装置:吊篮运行到位时,停靠装置将吊篮定位,该装置应能可靠地承担吊篮自重、额定荷载及运料人员和装卸物料时的工作荷载;
(2)断绳保护装置。当吊篮悬挂或运行中发生断绳时,应能可靠地将其停住并固定在架体上,其滑落行程,在吊篮满载时不得超过1m;
(3)上极限限位器(防冲顶装置),该装置应安装在吊篮允许提升的最高工作位置,吊篮的越程(指从吊篮的最高位置与天梁最低处的距离),应不小于3m,当吊篮上升达到极限高度时,限位器即行动作。切断电源(指可逆式卷扬机)或自动报警(指摩擦式卷扬机);
(4)楼层口停靠安全门。各楼层的通道处应设置常闭的停靠安全门,宜采用联锁装置(吊篮运行到位时方可打开),停靠安全门可采用钢管制造,其强度应能承受1kN/m的水平荷载;

(5)吊篮前后安全门。吊篮的上料口处应装设安全门,安全门宜采用联锁开启装置,升降运行时安全门封闭吊篮的上料口,防止物料从吊篮中滚落伤人;
(6)吊篮两侧防护栏。吊篮两侧处应装设防护栏,防护栏宜采用工具式装置,封闭吊篮两侧,防止升降运行时物料从吊篮两侧滚落;
(7)吊篮顶部防护棚。吊篮顶部应设防护棚,防护棚宜采用接叠双向开启式,以利长料运送,防止人员进入吊篮作业时物料从吊篮上方坠落伤人;
(8)首层上料口防护棚。防护棚应装设在提升机架体地面进料口上方,其宽度大于提升机的最外部尺寸,长度:低架提升机应大于3m,高架提升机应大于5m。其材料强度应能承受10kPa的均布荷载也可采用50mm厚木板架设或采用两层竹笆,上下竹笆间距应不小于600mm;
(9)紧急断电开关。紧急断电开关应设在便于司机操作的位置,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及时切断提升机的总控制电源;
(10)信号装置。该装置是司机控制的一种音响装置,其音量应能使各楼层使用提升机装卸物料人员清晰听到。当司机不能清楚地看到操作者和信号指挥人员时,必须加装通讯装置,通讯装置必须是一个闭路的双向电气通讯系统,司机应能听到每一站联系,并能向每一站讲话。

5.高架提升机还需具备下列安全装置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1)下极限限位器。该限位器安装位置,应满足在吊篮碰到缓冲器之前限位器能够动作,当吊篮下降到最低限定位置时,限位器自动切断电源,使吊篮停止下降;
(2)缓冲器。在架体的底坑里应设置缓冲器,当吊篮以额定荷载和规定的速度作用到缓冲器上时,应能承受相应的冲击力,缓冲器地型式可采用弹簧或弹性实体;
(3)超载限制器。当荷载达到额定荷载的90%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荷载超过额定荷载时,切断起升电源。

6.基础安全要求

(1)高架提升机的基础应进行设计,基础应能可靠的承受作用在其上的全部荷载,基础的埋深与做法,应符合设计和提升机出厂使用规定;

(2)低架提升机的基础,当无设计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土层压实后的承载力,应不小于80kPa;

2)浇注C20砼,厚度300mm;

3)基础应有排水措施。距基础边缘5m的范围内,开挖沟槽或有较大振动的施工时必须有保证架体稳定的措施。

7.附墙架安全要求

(1)提升机附墙架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其间隔一般不宜大于9m,且在建筑物的顶层必须设置1组;

(2)附墙架与建筑物结构的连接应进行设计,附墙架与架体及建筑物之间均应采用刚性件连接,并形成稳定结构,不得连接在脚手架上,严禁使用铅丝绑扎;

(3)附墙架的材质应与架体的材质相同,不得使用木杆、竹竿等做附墙架与金属架体连接。

8.缆风绳安全要求

(1)当提升机受到条件限制无法设置附墙架时,应采用缆风绳稳固架体,高架提升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采用缆风绳;

(2)提升机的缆风绳应经计算确定(缆风绳的安全系数n取3.5),缆风绳应采用圆股钢丝绳直径不得小于9.3mm,提升机高度在20m以下(含20m)时,缆风绳不少于1组(4—8根),提升机高度在21—30m时不少于2组,每增高10m时再增加一组缆风绳;

(3)缆风绳应在架体四角有横向缀件的同一水平面上对称设置,使其在结构上引起的水平分力,处于平衡状态,缆风绳与架体的连接处应采取措施,防止架体钢材对缆风绳的剪刀破坏,对连接处的架体焊缝及附件必须进行设计计算;

(4)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不应大于60度,其下端应与地锚连接,不得拴在树林、电杆或堆放构件等物体上;

(5)缆风绳与地锚之间应采用与钢丝绳拉力相适应的花篮螺栓拉紧,缆风绳垂度不大于0.01L(L为长度),调节时应对角进行,不得在相邻角同时拉紧;

(6)当缆风绳需要改变位置时,必须先作好预定位置的地锚,并加临时缆风绳确保提升机架体的稳定,方可移动原缆风绳的位置,待与地锚栓牢后,再拆除临时缆风绳;
(7)在安装、拆除以及使用提升机的过程中设置的临时缆风绳,其材料也必须使用钢丝绳,严禁使用铁丝、钢筋、麻绳等代替。

9.地锚安全要求

(1)缆风绳的地锚,根据土质情况及受力大小设置,应经计算确定;
(2)缆风绳的地锚一般采用水平式地锚,当土质坚实,地锚受力小于15kN时,也可选用桩式地锚;
(3)地锚的位置应满足对缆风绳的设置要求。

10.安装与拆除安全要求

(1)安装与拆除作业前,应根据现场工作条件及设备情况编制作业方案,对作业人员进行分工交底,确定指挥人员,划定安全警戒区域并设监护人员,排除作业障碍;
(2)提升架体宜分阶段安装,实际安装的高度不得超出设计所允许的最大高度;
(3)安装作业前检查内容包括:
1)金属结构的成套性和完好性;
2)提升机构是否完整良好;
3)电气设备是否齐全可靠;
4)基础位置和做法是否符合要求;
5)地锚的位置是否正确和埋设牢靠;
6)提升机的架体和缆风绳的位置是否靠近或跨越输电线路,必须靠近时,应保证最小安全距离,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1.架体的安装与拆除安全要求

(1)安装架体时,应先将地梁与基础连接牢固,每安装两个标准节(一般不大于4m),应采取临时支撑或临时缆风绳固定,并进行初校正,在确认稳定时,方可继续作业;

(2)利用建筑物内井道做架体时,各楼层进料口处的停靠安全门必须与司机操作处装设的层站标志进行联锁;
(3)架体各节点的螺栓必须紧固,螺栓应符合孔径要求,严禁扩孔或开孔,更不得漏装或以铅丝代替;
(4)装拆人员在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不准以抛掷方式传递工具、器材,拧螺丝时不准双手操作,只能一手搬扳手,一手紧握架体杆件;
(5)在进行装拆架体作业时,架体孔内必须铺满能满足使用及安全要求的脚踏板,板两端应超出支承位外连沿100mm以上,以保证操作的安全;
(6)在拆除缆风绳或附墙架前,应先设置临时缆风绳或支撑,确保架体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两个标准节(一般不大于4m);
(7)拆除作业中,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物件;
(8)拆除作业宜在白天进行,夜间作业应有良好的照明,因故中断作业时,应采取临时稳固措施。

12.卷扬机安装安全要求

(1)卷扬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实的位置上,宜远离危险作业区,视线应良好,因施工条件限制,卷扬机安装位置距施工作业区较近时,其操作棚的顶部应按首层上料口防护棚的要求架设;
(2)固定卷扬机的锚桩应牢固可靠,不得以树木、电杆代替锚桩;
(3)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架体底部的导向滑轮应与卷筒轴心垂直,否则应设置辅助导向滑轮,并用地锚、钢丝绳栓牢;
(4)提升钢丝绳运行中应架起,使之不拖地面和被水浸泡,必须穿越主要干道时,应挖沟槽保护措施,严禁在钢丝绳穿行的区域堆放物料;
(5)离开架体安装的卷扬机,第一个导向滑轮与卷扬机的距离,对带槽卷筒要大于卷筒宽度15倍,无槽卷筒要大于20倍。

13.使用安全要求

(1)安装后使用前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提升机安装后,应由主管部门按照本要求和设计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2)使用前的检查:
1)金属结构有无开焊和明显变形;
2)架体各节点连接螺栓是否紧固;
3)附墙架、缆风绳、地锚位置和安装情况;
4)架体的安装精度是否符合要求;
5)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6)卷扬机的位置是否合理;
7)电气设备及操作系统的可靠性;
8)信号及通讯装置的使用效果是否良好清晰;
9)钢丝绳、滑轮组的固接情况;
10)提升机与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防护情况。

交底内容:
(一)施工现场安全注意事项: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额带;
2.严禁酒后作业;
3.现场禁止吸烟;
4.禁止私自拆除或移动防护设施,电器设备;
5.禁止追逐打闹;
6.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
7.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合格的安全带,高挂低用;
8.使用手持切割机必须戴绝缘手套。
(二)内(外)墙面砖、地砖粘贴
(1)检查脚手板是否有空隙、有无探头板,护身栏、挡脚板是否齐全,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2)作业过程中遇到有脚手架与建筑物拉接点严禁拆除,禁止攀爬外脚手架;
(3)脚手架上物料重量不得超过200㎏/m2,集中载荷不得超过150㎏/m2;
(4)无证人员不许升降吊篮,上下吊篮走专用通道口,严禁攀爬或蹦跳上下吊篮;
(5)使用吊篮作业必须系挂安全带,必须挂在安全绳上
(6)废料、边角料不许随意抛掷,吊篮不得超载使用;
(7)遇有六级以上强风、大雨、大雾、应停止室外高处作业;
(8)吊篮下方必须设双层水平等网。

交底内容:
(一)施工现场安全注意事项:
1.入场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额带;
3.现场禁止吸烟;
4.严禁酒后作业;
5.禁止穿拖鞋、赤脚、光背;
6.禁止追逐打闹;
7.照明灯、打夯机等用电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零;
8.禁止私自拆除或移动防护设备设施及电器设备;
9.挡土墙一次砌筑高度不超过30公分;
10.边坡不牢固、不稳定时在回填土前先进行打围护坡;
11.当天回填土未完成,在下班前应将护身栏恢复完成。
(二)回填土
1、人工回填土
(1)作业前检查打夯机是否完好、偏心块连接是否牢固,前轴是否窜动,三角带松劲度是否合适,整机是否紧固、是否开焊及严重变形,严禁夯机带病运转;
(2)蛙式打夯机必须由电工接装电源、活动闸箱、单向开关,检查线缆绝缘、接线质量、夯机开关可靠性。手把应缠裹绝缘胶布或绝缘胶管,并经试夯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3)蛙式夯应由两人操作,一人扶夯,一人牵线。两人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电缆绞缠时必须停止操作,严禁在夯机运行时砸线、隔夯扔线,转向或倒线有困难时,应停机,清除夯盘内的土块、杂物时必须停机,严禁在夯机运转中清掏杂物,人工抬、移蛙式夯前,必须切断电源;
(4)作业后夯机必须切断电源,盘好电缆线,入库存放或盖好苫布;

(5)槽边必须设专人看护,防止高空坠落、防止物体打击(必要时设其它防护)防止重型机械靠近坑槽边;
(6)用小推车回填土时,不应连土带车一起倾翻,防止小推车滑脱到土层面伤人。
(7)人工回填土用小车向槽内卸土时,槽边必须设横木挡掩,待槽下人员撤至安全位置后方可倒土,倒土时应稳倾缓倒,严禁撤把倒土。取用槽帮土回填时,必须自上而下台阶式取土,严禁掏洞;
(8)人工夯土时,应精神集中,两人打夯时应互相响应,动作一致,用力均匀;
(9)回填沟槽(沟)时,应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在沟槽两侧分层对称回填,两侧高差应符合规定要求;
(10)淋灰、筛灰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胶靴、手套、防尘口罩),不得赤脚、露体,作业时应站在上风操作,遇四级以上强风时,停止筛灰;
(11)必须按规范要求保持与高压线、变压器、建筑物、构筑物等的安全距离。
2、机械回填
(1)指挥人员必须站在机车的两侧指挥;
(2)机车工作时任何人不许站(坐)在机车上;
(3)两台以上压路机碾压时,其间距应保持3米以上;
(4)推土机上下坡不得超过35度,横坡行驶不得超过10度;
(5)停车时应将制动器制动住,禁止停放在坡道上。

交底内容:
(一)基本要求:
1.作业人员入场前必须经入场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额带,锁好带口;严禁赤背,穿拖鞋;
3.作业人员严禁酒后作业,严禁吸烟,禁止追逐打闹,禁止私自动用明火;
4.特殊工种持证上岗,衣着要灵便;
5.禁止私自拆除移动防护设备,电器设备;
6.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
(二)交底要求:
1.安全措施
(1)设现场安全监护人员明确其职责;
(2)作业区周边设置安全围挡及警示牌;
(3)切断原给排水、电、暖、燃气等源头和拆除各种管道、线网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拆除工程施工所需要的水、电应另行设计专用的临时配电线路、供水管道;
(4)登高(2米以上)作业时必须系合格的安全带,系挂牢固,高挂低用,应穿防滑鞋,应把手头工具放在工具袋内;高处拆除作业应设计搭设专用的脚手架或作业平台。若作业人员在拟拆除的建筑物结构、部分上操作,必须确定其结构是稳固的;
(5)拆除建(构)筑物,应自上而下对称顺序进行,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后再拆除承重的部分。不得数层同时拆除。当拆除一部分时,另与之相关连的其他部位采取临时加固稳定措施,防止发生坍塌。承重结构件要等待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和荷重拆除后再进行拆除;
(6)拆除作业要设置溜放槽,将拆除下的散碎材料顺槽溜下,较大承重材料,应用绳或起重机吊下或运走,严禁向下抛掷;
(7)拆除石棉瓦及轻型材料屋面工程时,严禁拆除作业人员直接踩踏在石棉瓦及其他轻型板材上作业。必须使用移动板梯,同时板梯上端必须挂牢,防止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8)遇有六级强风、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应暂停高处拆除工程作业。强风、雨后应检查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安全性,冬季应清除登高通道和作业面的雪、霜、冰块后再进行登高作业;
(9)施工中使用的电动工具及电气设备,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规定;

中央国家机关,国管房地2006 37号,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评审,建设项目立项评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国管房地〔2006〕37号 中央国家机关建设项目立项评估和初步设计评审管理办法

中央国家机关建设项目立项评估

和初步设计评审管理办法(试行)

(国管房地〔2006〕37号,2006年2月13日印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央国家机关建设项目管理,建立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合理确定建设项目规模、标准和方案,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国管房地〔2004〕153号)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央国家机关建设项目立项评估和初步设计评审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中央国家机关建设项目立项评估(以下简称评估)是指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以下简称项目主管部门)委托具有专业资格的中介机构(以下简称评估单位)或组织专家对立项申请(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的活动。

中央国家机关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评审(以下简称评审)是指由项目主管部门委托具有专业资格的中介机构(以下简称评审单位)或组织专家对初步设计进行评审的活动。

第四条  项目评估、评审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标准、规范进行,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可靠的原则。

第二章  评估、评审条件

第五条  申报总投资在1500万元以上(含1500万元)的项目(包括维修项目),必须进行评估和评审。

申报总投资在1500万元以下的项目(包括维修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是否进行评估和评审。

第六条  项目管理单位(或项目使用单位,下同)应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深度编制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按照立项批复要求编制初步设计后,方可向项目主管部门正式报送书面报告和完整的项目材料。

第七条  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的投资政策、建设规划和投资计划,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项目是否进入评估、评审程序。

第八条  项目主管部门应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评估、评审单位。受委托的评估、评审单位应具备乙级以上工程咨询资格。

第九条  参与评估、评审活动的专家,应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取得高级技术经济职称或相应专业的执业注册资格,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并具有评估、评审实践经验,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专家组成员人数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为5人以上。

第三章  职责分工

第十条  项目主管部门负有下列职责:

(一)制定有关项目评估、评审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二)选定评估、评审单位或评估、评审专家,并明确评估、评审任务,提出评估、评审的具体要求,签订有关委托合同;

(三)协调评估、评审单位与项目管理单位之间的相关工作,组织对评估、评审意见的沟通与交流;

(四)负责评估、评审成果的验收,如实记录评估、评审单位和专家工作情况,并选择适当方式对评估、评审报告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实际效果进行评价;

(五)支付评估、评审单位或专家有关费用;

(六)根据评估、评审报告,研究确定项目立项或初步设计的批复。

第十一条  评估、评审单位或参与评估、评审活动的专家负有下列职责:

(一)按委托要求开展评估、评审工作,对评估、评审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行性负责;

(二)独立完成评估、评审任务,未经项目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转让评估、评审任务;

(三)从政策、经济、技术、安全、节能等方面对项目进行全面评估、评审,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提出科学、合理的评估、评审结论,核实项目总投资;

(四)评估、评审过程中,应及时向项目主管部门反馈评估、评审进度及情况,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项目主管部门报送评估、评审的初步报告和最终报告;

(五)对评估、评审项目负有保密义务;

(六)主动回避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项目的评估、评审活动。

第十二条  项目管理单位负有下列职责:

(一)及时向评估、评审单位或有关专家全面介绍项目有关情况,提供所需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二)全力配合评估、评审单位现场调研,对评估、评审中涉及需要核实的问题,应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隐匿或提供虚假资料;

(三)对评估、评审初步报告及时反馈意见;

(四)根据项目主管部门的批复,组织开展下一步工作。

第四章  评估、评审内容

第十三条  评估以项目的使用功能、建设内容、规模、标准、方案及投资估算为重点。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

(二)项目建设内容、规模是否符合中央国家机关中长期建设规划;

(三)项目建设的基础条件、环境因素条件是否具备,能否保证项目实施;

(四)项目的设计方案是否满足功能、内容、规模、标准的要求,设备选型是否合理、可行,技术方案是否安全、经济适用;

(五)投资估算编制内容是否完整,编制依据是否合理、准确;

(六)资金来源是否可靠,资金筹措方案是否可行;

(七)项目组织管理与实施方案是否合理,是否符合项目主管部门的要求;

(八)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是否合理。

第十四条  评审应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进行。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初步设计文件是否按照有关规定编制,设计内容是否完整,各专业设计深度是否满足相关要求;

(二)初步设计的范围、内容、规模和标准是否符合批复要求;

(三)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采用的设计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可行;

(四)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内容是否完整,概算编制依据是否合理、准确。

第五章  评估、评审程序

第十五条  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管理单位的申报材料,审核合格后委托评估、评审单位,提出评估、评审要求。

第十六条  评估、评审单位根据评估、评审任务要求制定评估、评审工作计划,向项目使用单位或项目管理单位提出评估、评审所需的资料清单并进行现场踏勘、调研,核实项目实际情况。

第十七条  评估、评审单位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安全性、节能性等逐项进行论证,提出项目评估、评审初步报告。

项目评估、评审报告由正文和附件、附表组成。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项目概况;

(2)评估、评审依据;

(3)评估、评审范围、要求;

(4)各专业评估、评审意见;

(5)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预测和分析;

(6)评估、评审结论意见与建议;

(7)投资估算或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第十八条  项目主管部门组织评估、评审单位和项目管理单位就初步报告进行沟通和交换意见。评估、评审单位完善相关内容,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交评估、评审最终报告。

第十九条  评估、评审最终报告是项目主管部门立项、投资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对评估、评审最终报告所提出的修改意见,经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后,项目管理单位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第六章  评估、评审时限和取费

第二十条  评估、评审单位收到项目使用单位或项目管理单位完整齐全的送审材料后,在以下时限内完成评估、评审工作:

估(概)算

投资额(万元)

1500以下 1500-3000 3000-5000 5000-7000
时限

(工作日)

10 12 16 20

第二十一条  评估(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准取费应按项目申报估算投资额分档计取,在相应的区间用插入法计算:

单位:万元

估算投资额 1500

以下

1500-3000 3000-5000 5000-7000 7000

以上

项目建议书

评估取费

1.5

以下

1.5-4 4-5 5-6 按国家

规定

 

可行性

研究报告

评估取费

2

以下

2-5 5-7 7-8 按国家

规定

对于具有一定特殊性、复杂性的项目评估,取费标准在基准取费的基础上按1.1-1.3系数增加计取。

第二十二条  评审的基准取费应按项目申报概算投资额分档计取,在相应的区间用插入法计算:

单位:万元

概算投资额 1500

以下

1500-3000 3000-10000 10000-15000 15000

以上

初步设计

评审取费

3

以下

3-6 6-10 10-15 按国家规定

在评审过程中,初步设计方案有重大调整需要重新评审,评审取费标准在基准取费的基础上按1.1-1.3系数增加计取。

 

住宅、公寓等项目评审取费标准在基准取费的基础上按0.8-0.9系数计取。

第二十三条  评估、评审费用(含专家劳务费)由项目主管部门支付。承担项目评估、评审任务的单位及人员,不得接受除项目主管部门支付费用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评估、评审单位及有关专家依法从事评估、评审业务,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五条  项目主管部门对于弄虚作假造成评估、评审报告严重失实或报告质量低劣、有重大失误的评估、评审单位,可以根据情节,三年内不再委托评估、评审业务,或提请国家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项目管理单位对评估、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质疑,项目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书面质疑后组织或委托有关单位进行检查核实,并将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项目管理单位和评估、评审单位。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资源链接请先登录(扫码可直接登录、免注册)
①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如果您对本资料有版权申诉,请及时联系我方进行处理(联系方式详见页脚)。
②由于网络或浏览器兼容性等问题导致下载失败,请加客服微信处理(详见下载弹窗提示),感谢理解。
③本资料由其他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数量等令人满意,若存在资料虚假不完整,请及时联系客服投诉处理。

交底内容:
一、挑脚手架安全要求:
1.新工人入场前必须进行三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合格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锁好带扣;
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嬉戏打闹;
4.严禁酒后上岗,严禁操作与自己无关的设备;
5.登高作业(2m以上)必须穿防滑鞋,必须系合格安全带,系挂牢固,高挂低用;
脚手架有两种搭设方法:一种是从窗口挑出而在下一层楼的,窗台上支撑斜杆。斜杆与墙面夹角一般不宜大于30度,架子挑出宽度不宜大于1.2m;另一种是横杆和斜杆均从同一窗口伸出去,挑出宽度不宜大于1m;
6.挑脚手架的外围要设置高1.2m的护身栏,并立挂密目安全网,下口封死;
7.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荷载,每平方米不得超过100公斤并按方案要求进行卸荷;
8.架子纵向外围的大小面必须设八字撑或斜撑;
9.操作面下面5米左右必须搭设3米宽的水平安全网;
10.挑架子搭设和卸荷要求,尤其是特殊部位的挑架搭设,必须严格执行搭设方案;
11.挑脚手架搭设必须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挑脚手架其它要求:
1.挑脚手架是从建筑物内部挑伸出的一种脚手架,主要用于外墙局部装饰和防护用,两种搭设方法:一种是从窗口挑出而在下一层楼的窗台上支撑斜杆;另一种是横杆和斜杆均从同一个窗口挑伸出去;
2.操作面下面5米左右必须支搭3米宽的水平安全网;
3.检查脚手架外侧密眼安全立网是否满意,绑扎是否牢固,脚手架首层平桥底和各层平桥与建筑物之间距离设置的兜底网安装是否符合要求;
4.检查脚手架各层的脚手板有否探头、孔洞,绑扎是否牢固;

5.挑脚手架搭设完毕后进行鉴定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6.挑脚手架下方应设警戒区,禁止人员进入;
7.挑脚手架每天必须进行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8.挑架拆除前必须完成以下准备工作:
1)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杆、支撑体系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拆除顺序,经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3)拆除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再次进行技术交底
4)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9.拆除应符合以下要求:
1)拆除顺序应逐层由上而下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2)所有连墙件应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拆除后再拆脚手架;
10.卸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各构配件必须及时分段集中运至地面,严禁抛扔;
2)运至地面的构配件应按规定的要求及时检查装修与保养,并按品种、规格随时码堆存放,置于干燥通风处,防止锈蚀;
3)拆除挑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11.拆除挑架的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12.登高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问题专业:土建,施工,结算,土建计量GTJ,

提问日期:2021-07-11 18:30:01

提问网友:草木初青


但是在模型上能明显看到布置了筏板主筋,计算钢筋确实没有主筋的量。求助这是什么问题怎么解决感谢。

土建,土建计量GTJ,施工,海南,结算,答疑:如图用GTJ2021,画筏板基础不论布置多少次钢筋云检查都提示没布置钢筋-海南土建施工结算土建计量GTJ

土建,土建计量GTJ,施工,海南,结算,答疑:如图用GTJ2021,画筏板基础不论布置多少次钢筋云检查都提示没布置钢筋-海南土建施工结算土建计量GTJ

土建,土建计量GTJ,施工,海南,结算,答疑:如图用GTJ2021,画筏板基础不论布置多少次钢筋云检查都提示没布置钢筋-海南土建施工结算土建计量GTJ

2021-07-11 19:43:24 补充

补充一下,本来我怀疑是受集水坑的影响,将该图元移动到另一个地方重新布置筏板主筋,并查看布筋范围显示已经布置上去了,又汇总一遍查看钢筋量仍然没有筏板主筋的钢筋量土建,土建计量GTJ,施工,海南,结算,答疑:如图用GTJ2021,画筏板基础不论布置多少次钢筋云检查都提示没布置钢筋-海南土建施工结算土建计量GTJ

土建,土建计量GTJ,施工,海南,结算,答疑:如图用GTJ2021,画筏板基础不论布置多少次钢筋云检查都提示没布置钢筋-海南土建施工结算土建计量GTJ


解答网友:zhangy


使用查看钢筋范围的功能查看受力筋的布置情况。

交底内容:
1.新工人入场前必须进行三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合格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锁好带扣;
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嬉戏打闹;
4.严禁酒后上岗,严禁操作与自己无关的设备;
5.登高作业(2m以上)必须穿防滑鞋,必须系合格安全带,系挂牢固,高挂低用;
6.外挂架构造要求:每一单体挂架由多片三角架通过大横杆连系成整体,并通过穿墙挂钩附着于结构外壁表面,形成相对独立的升降单元体,其高度6.5m、宽1.2-1.3m。

细部构造要求如下:

(1)三角架:布设间距1.2~1.5m,以外墙大模板最上排穿墙螺栓孔间距为准,最大间距不允许超过1.8m,数量由单体挂架长度确定,外侧立杆需高出上层作业面1.5m,高度不够时需用对接扣件加长。
(2)大横杆:采用Φ48*3.5钢管,连系单体挂架中全部大横杆数量不得少于七道(通长)均设于三角架立杆内侧,其端部需适量伸出,但不宜过长,以防相邻挂架提升中发生碰撞。
(3)剪刀撑:位于三角架外侧立杆的外部设置剪刀撑,与之相交的钢管全部节点均用旋转扣件扣牢。
(4)脚手板:作业面采用5cm厚通长板材或钢翘板满铺于上层小横杆上,拼接严密,并用8#铁丝与三角架固定牢靠,不得出现探头板,位置不适时,于大横杆上增设短钢管,板头对接处满足构造要求。
(5)挂架连接:单体外挂架之间相距200mm,就位后两单体挂架用短钢管相连,并以密目网封闭,拆除时先拆除连接钢管后起吊单体挂架。
(6)挡脚板:沿作业面外侧设通长挡脚板,高度20cm,与脚手板及三角架固定牢靠。
7.单体联系构造要求:
相邻单体外架间需留设200mm左右间隙,以防提升过程中相互碰撞。当在同一作业面高度停留时,相邻单体间需加设临时性连接杆件,以使外架形成整体,保证作业安全。连接杆件布设位置及间距随单元体本身的大横杆(紧贴大横杆上下)而定,每侧搭接长度不小于0.5m,搭接范围内不少于两个旋转扣件连接,并用直角扣件与单元体端部立杆扣牢,单体挂架与单体网片处于不同空间立面位置,其间立杆沿水平方向向外侧斜打,与网片立杆固定牢靠,并不得少于三道连接。

特殊部位构造要求:

(1)转角墙面:外挂架在转角墙面处须贯通,将转角处一侧挂架伸至结构外皮处,另一侧单体挂架
大横杆外伸成悬挑结构与其接通。由于悬挑端部设置立杆及小横杆,形成单体挂架的侧向封闭网
架,所有悬挑部位外伸长度不得大于1.2m,并于悬挑部位加设斜拉杆,增强外伸部位刚度。贯通
后的转角墙面两侧单元体需用临时性连接杆件拉结为整体,且全部外露部位均以密目安全网包裹
严密,保证外架整体的封闭性。
(2)外墙洞口:对于外墙留洞尺寸较大,洞上过梁高度小的洞口,需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以保证外挂架的安全稳定.除尽量靠洞口边设置外,洞口过梁下方均需设置支撑,以碗扣架立杆或钢管加设可调头撑牢,上下均垫设5cm厚通长木板,支撑间距不大于1m,且在钩头螺杆处加一支撑,并用横杆联系成整体,洞口过梁处的支护需随结构进度层层支设,并保证作业层以下连续三层范围内的支护不得拆除。
8.外架安装
逐级向搭设和使用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1)使用前应对所用材料及成品进行安全合格性的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严格按照外架构造要求及平面布置图所示尺寸进行单体组装。 组装完毕的单体需在塔吊配合下按外架平面布置图整体吊装到位。
(2)穿墙挂钩于墙外穿入,待挂架校正后在墙内紧固,双螺母拧紧,阳台处则需在网片校正后,用钢管与结构拉结。
(3)单元体的锁定完成后,塔吊方可摘钩,最后需按单体间的连系构造要求设置临时性连接杆件,使之成为整体,至此安装工作完成。
9.外挂架提升
应视工程进度及流水段的划分合理安排提升时机。外架提升需待本作业层的顶板(包括外构件)浇注完毕后并在墙体混凝土强度达到7.5Mpa后进行,并一次性提升到位,提升前应对外架系统的约束做全面检查,先将塔吊吊钩与单体挂牢,后方可摘除单体周围的各种牵连,包括:与相临单体拉
接的临时性连接杆件、与结构内部碗扣架的抱结、与结构本身的约束等,并于最后摘除单元体自身锁定。单体网片提升前,需先将网片向外侧摆出,再行提升,以免竖直提升与上层外挑构件及其支撑体系发生碰撞。提升过程中单元体两端高差不得大于15cm,否则及时调整。提升后的单体需先行定位校正,再行自身锁定后塔吊方可脱钩。至此单体提升工作完成。
10.外架拆除
当结构进行至顶层后,外架方可拆除,拆除工作于地面进行,设置警戒区并专人指挥。拆下的构件需及时清理修整和保养,运输和堆放过程中需防止损坏和变形。
11、外挂架子荷载每平米不得超过120公斤,挂架提升必须用吊钩,拆装必须做到“先挂后拆,先别后摘”;
12.水平网及安全防护
(1)本工程采用自上而下满挂密眼安全网(一层普通立网加一层滤网)。
(2)水平安全网使用阻燃材质,网眼不得大于8cm×8cm,安全网不得有损坏及腐朽的,新网必须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旧网必须有允许使用的质量证明或合格的检验记录方可使用。
(3)首层、双层水平网搭出建筑外墙6m,最低点距室外地面保持5m净空,外口要高于里口60cm,里口与建筑物绑扎,里外口在每个系结点上,边绳应与支撑架、建筑物紧靠,并用一根独立的系绳连接,系结点沿网边均匀分布,其距离不得大于750mm。系结点应符合打结方便,连接牢固又容易解开,受力后又不会散脱的原则,双层之间的间距不小于50cm;
(4)网下方不应堆放物料,网内杂物及时清理。
(5)除首层外以上每隔四层(10米)各支一道3m宽的随层网,采用组合钢管角架挑支,用钢丝绳绑挂,转向滑轮用一吨的。钢丝绳适当绑紧,里口与建筑物绑牢,随层网外口比里口高60cm。
(6)水平网交付使用后严禁私自拆解,如因施工需要拆解时,必需经现场生产、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批准,并应及时复原绑牢。

 

交底内容:
1.作业人员必须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额带,锁好带扣;
2.登高(2m以上)作业时必须系合格的安全带、系挂牢固、高挂低用;
3.特种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作业时禁止追逐打闹;
4.遇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天气、大雨、大雪、浓雾和雷雨等恶劣天气时,禁止进行升降和拆除作业,并应预先对架体采取加固措施,期间禁止升降作业;
5.电动葫芦必须在有效标定期内,否则不得使用;
6.所有电缆线必须绑扎挂起且绝缘良好;
7.电闸箱必须固定放置,防雨防砸。保护功能齐全有效;
8.在爬架提升(或下降)过程中爬架操作人员要对爬架进行巡视,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提升或下降;
9.在电动葫芦放链条时防止发生误操作(应按下降按钮);
10.爬架升降作业时禁止非爬架操作人员上架施工,爬架升降完毕后,必须检查验收后方可允人员上架施工;
11.爬架使用过程中禁止上下交叉作业,禁止利用爬架吊运物料。禁止在爬架上推车,禁止在爬架上拉结吊装缆绳。禁止任意拆改结构件或松动连接件,禁止拆除或移动爬架上的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利用爬架支撑模板;
12.爬架所有拆除构件拆除前后应系好防坠绳,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13.拆除构件应轻拿轻放,严禁抛扔;
14.爬架升降过程中必须保证架体的平稳,要求操作一致。
15.外爬架使用前制定方案,租赁前项目负责人、技术主管必须审核租赁资质。

交底内容:
1.作业人员入场前必须经入场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额带,锁好带口;严禁赤背,穿拖鞋。
3.作业人员严禁酒后作业,严禁吸烟,禁止在施工现场追逐打闹。
4.登高(2米以上)作业时必须系合格的安全带,系挂牢固,高挂低用,应穿防滑鞋,应把手头工具放在工具袋内。
5.涂饰施工所用的电动吊篮、外脚手架、防护设施应齐全,需经项目部搭设班组、使用班组、技术、安全等部门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6.操作人员上下脚手架、吊篮必须走专用通道,不得从窗口上下或攀爬脚手架。
7.涂饰施工时,在同一垂直作业面内不得出现交叉作业,特殊情况必须采取的防护措施。
8.采用喷涂作业方法时,操作人员应戴口罩、手套、护目镜等。
9.涂料应放在干燥、通风的专用库房内,远离火源,并配备消防器材。
10.施工现场应保持通风,狭窄隐蔽的工作面应安置通风设备。施工时,喷涂操作人员如感到头痛、心悸、恶心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到户外呼吸新鲜空气,严重症状应及时就医。
11.喷涂时,如发现喷枪出漆不匀,严禁对着人检查。一般应在施工前用水代替检查,无问题后在正式喷涂。

 

交底内容:
1.作业人员入场前必须经入场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额带,锁好带口;严禁赤背,穿拖鞋;
3.作业人员严禁酒后作业,严禁吸烟,禁止在施工现场追逐打闹;
4.登高(2米以上)作业时必须系合格的安全带,系挂牢固,高挂低用,应穿防滑鞋,应把手头工具放在工具袋内;
5.外墙抹灰用的脚手架搭设应符合安全规定,并经安全部门验收合格,脚手板不得有探头板和飞跳板。施工时不得出现立体交叉作业;
6.(此项删除)
7.夜间或在光线不远的地方施工时,移动照明应使用36伏低压电源;2米以上高度不得进行夜间抹灰作业;
8.采用垂直运输设备上料时,严禁超载,运料小车的车把严禁伸出笼外,小车应加车挡,各楼层防护门应随时关闭;
9.清理施工垃圾时,不得从脚手架上往下抛掷;
10.六级以上强风,大雨大雾天气应停止室外高处作业。

交底内容:
1.作业人员入场前必须经入场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额带,锁好带扣;严禁赤背,穿拖鞋;
3.作业人员严禁酒后作业,严禁吸烟,禁止在施工现场追逐打闹;
4.登高(2米以上)作业时必须系合格的安全带,系挂牢固,高挂低用,应穿防滑鞋,应把手头工具放在工具袋内;
5.施工中使用的电动工具及电气设备,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规定;
6.每班作业前应对脚手架、操作平台、吊装机具的可靠性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进行焊接作业时,应严格执行现场用火管理制度,现场高处焊接时,下方应设防火斗,并配备灭火器材,设专人旁站,防止发生火灾;
8.高空作业时,严禁上、下抛掷工具、材料及下脚料;不得有交叉作业现象;
9.雨、雪天和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进行幕墙安装施工及吊运材料作业;
10.防火、保温材料施工的操作人员,应戴口罩,穿防护工作服;
11.搬运强制幕墙构件要检查索具和吊运机械设备,吊料下方严禁站人;
12.所有料具不得超高码放。

交底内容:
1.作业人员入场前必须经入场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额带,锁好带口;严禁赤背,穿拖鞋;
3.作业人员严禁酒后作业,严禁吸烟,禁止在施工现场追逐打闹;
4.登高(2米以上)作业时必须系合格的安全带,系挂牢固,高挂低用,应穿防滑鞋,应把手头工具放在工具袋内;
5.施工中使用的电动工具及电气设备,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规定;
6.脚手架的搭设、拆除、施工过程中的翻板,必须由持证专业人员操作。脚手架搭设应牢固,经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高层建筑外脚手架应编制施工方案,并应有受力计算。脚手架搭设、活动脚手架固定均应符合安全标准。脚手架上堆料应码放整齐,不得集中堆放,操作人员不得集中作业,物料工具要放置稳定,防止物体坠落伤人。放置物料重量不得超过脚手架的规定荷载。脚手板应固定牢固,不得有探头板。脚手架外侧必须挂满密目网,各操作层应设防护栏,并设18CM挡脚板出入口应搭设护头棚;
7.施工中使用的各种工具(高梯、条凳等)、机具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利于操作,确保安全,较大的石块在搬运时注意安全,防止夹手,重量超过20Kg以上的必须由2人操作;8.电、气焊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并严格执行用火管理制度,预防火灾事故;
9.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时,不得进行室外作业;
10.施工垃圾应袋装清运,严禁从架子上往下抛撒;
11.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应戴绝缘手套,并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夜间施工时移动照明应采用36伏低压电源,电源线必须使用橡胶护套电缆。

交底内容:
1.作业人员入场前必须经入场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额带,锁好带口;严禁赤背,穿拖鞋。
3.作业人员严禁酒后作业,严禁吸烟,禁止在施工现场追逐打闹;
4.登高(2米以上)作业时必须系合格的安全带,系挂牢固,高挂低用,应穿防滑鞋,应把手头工具放在工具袋内;
5.施工中使用的电动工具及电气设备,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规定;
6.安装门、窗及安装玻璃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阳台栏板上操作。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严禁利用门、窗进行攀登;
7.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而无外脚手架时应张挂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
8.施工时严禁从楼上向下抛撒物料,安装或更换玻璃要有防止玻璃坠落措施;
9.截割玻璃在指定场所进行,截下的边角料和碎玻璃应及时清运出去;
10.在高处安装玻璃时,其下方禁止通行;
11.搬运和安装玻璃时,注意行走路线,佩带手套,并严禁有交叉作业的现象,不得赤手搬运,防止玻璃划伤;
12.贮存时,要将玻璃摆放平稳,立面平放。

手机扫码、免注册、直接登录

 注意:QQ登录支持手机端浏览器一键登录及扫码登录
微信仅支持手机扫码一键登录

账号密码登录(仅适用于原老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