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外窗上的 发泡聚氨酯 还套定额吗?套的话 这个如何算工程量?-山东
问题专业:土建
所属地区:山东
提问日期:2022-07-10 13:48:47
提问网友:Q-ING


解答网友:
一般含在窗户子目的工作内容中了,不需要单独算
答疑:外窗上的 发泡聚氨酯 还套定额吗?套的话 这个如何算工程量?-山东
问题专业:土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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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含在窗户子目的工作内容中了,不需要单独算
北京市公路工程指导价格说明(4月除税)
一、指导价格除人工单价外均为除税价格,仅作为造价文件编制依据,适用于现行相关定额。
二、“除税价格”是以采购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材料为依据的。
三、一般情况下,指导价格为材料的预算价格,包含本市综合运输费用、场外运输损耗及采购、仓库保管费用(即到施工现场的费用),备注有特殊说明的按备注。
四、指导价格所涵盖的公路工程常用材料使用的增值税税率见附表,一般情况下为材料采购到施工现场或半成品加工厂的综合费用,税票采用一票制。
五、指导价格中未涵盖的公路工程材料,可通过市场询价,按财税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除税,并计算相应的材料预算价格。
六、指导价格中的苗木价格是按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的方式进行采集的价格,相应的增值税税率为0。
七、对于抗渗等级较高,可以达到防水等级要求的商品混凝土,价格在对应标号的普通混凝土基础上上浮20元/3。
八、其它说明
(一)绿化苗木规格型号及特征栏中规格区间不含上限值,即重叠规格苗木区间,价格参考大值。
(二)指导价格采集周期为上月10日到本月10日。
(三)本价格材料项目按照新计价标准材料库对材料项目名称进行了规范。材料代号系编制概预算采用电子计算机计算时作为对工、料名称识别的符号。其中,编码采用7位的与《公路工程预算定额》附录四中的材料属性基本一致;部分采用9位编码的是在7位编码的基础上,对部分综合项目依据材质、功能以及应用等情况进行的细化。
(四)本价格以常用规格或表列规格进行的价格采集,以采集价格为基础,经过标准化计算,结合定额,综合分析、测定的平均价格作为指导。编制人员应结合具体工程设计深度进行甄别、进行方案比较,合理确定材料价格。



1、交通工程材料价格信息仅供编制、审核工程估算、概算、预算使用。
2、信息中钢材(万州黔江除外)及沥青价格为主城区材料价格,运费另行计算。
3、商品混凝土、商品沥青混凝土已包含15k运距,其他地材均为各区县料场价格,若需运费另行计算。
4、所公布材料价格均为不含税价。
5、渝东北片区和渝东南片区的钢材价格可分别参考万州区和黔江区的价格。


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使用说明
一、本价格信息根据浙江省政府第296号令《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管理实施细则》(浙交〔2017]95号)和《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材料价格信息调查和发布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浙交造价〔2018〕2号)等有关规定编制。
二、本格信息分为月度信息和季度信息两类。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且价格波动明显的材料如钢材、水泥、地材、汽柴油等按月调查发布,外购材料则按季调查发布。在月度信息中没有发布的材料可采用季度信息中的价格。
三、钢材和水泥价格信息分为供应价和信息价,同时又分别发布了含进项税价格(以下简称“含税”价格)、不含进项税价格(以下简称“除税”价格);地材和外购材料仅发布含税信息价和除税信息价。供应价是指工程材料(含成品、半成品及构件)在生产或经销单位交货点的供应价格。信息价是指工程材料由生产和经销单位交货点送达县(市、区)所在城区仓库或材料堆放点的材料价格。
材料信息价=(材料供应价+运杂贵)×(1+场外运输损耗率)×(1+采购及保管贵率)。
(一)运杂费
运杂费指材料自供应地点至县(市、区)所在城区的费用,增值税税率按9%计算。
(1)钢材(包括光圆钢筋、带肋钢筋、型钢、钢管、钢板、预应力钢筋和钢绞线)运杂费按照下表计取。


关于公布陕西省2021年3月公路工程芷要材料价格信息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满足我省公路工程造价文件编制的需要,根据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的要求,我中心对近期工程材料市场变化情况进行调查、收集、分析和测算,并编制完成《陕西省2021年3月公路工程主要材料价格信息》,现予以公布,仅供有关单位编制估、概、预算文件时参考使用,使用中的意见建议请与我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29-88869215
电子邮件:3473750447@qq.c0m
附件:使用说明及价格信息使用说明
1.陕西省公路工程主要材料价格信息仅供编制估、概、预算文件时参考使用。
2.本信息中材料代号及规格按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3832-2018)执行。
3.信息价分为含增值税价格(简称含进项税)和不含增值税价格(简称不含进项税),材料适用税率按国家税务部门发布的最新规定确定。
4.钢材、汽柴油等材料为地方政府所在地价格;中(粗)砂、碎石、水泥等材料为地区料场综合价格。
5在编制造价文件时,价格信息为参考价格(不含采购及库保管费及运杂费等),材料的预算价格应按现行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3820-2018)《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等有关规定计算,运杂费的运输方式和运输距离,应经过调查比选、综合分析后确定。
6.沥青,国产沥青价格均为厂家挂牌价格;进口沥青价格均为到岸价格(美元),不含关税、增值税及港口税等。
7.在编制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时,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以当地材料价格为主。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建设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2021年3月、第一季度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材料参考价及公路工程材料价格指数》的通知
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咨询单位:
根据《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7号)、交通运输部2018年第86号公告、《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管理办法》(湘交造定字〔2019]41号)和《关于发布公路工程项目主要材料价差调整方法的通知》(湘交基建〔2017]188号)文件精神,我站定期组织人员对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材料价格进行跟踪调查,经分析测算汇编了《2021年3月、第一季度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材料参考价及公路工程材料价格指数》。现予发布,供编制和审查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文件参考。
附件:1.2021年3月交通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参考价
2.各市州2021年3月地方材料参考价
3.各市州2021年3月公路工程材料价格指数
4.2021年第一季度交通建设工程材料参考价
5.2021年第一季度水运工程材料及设备参考价


编制说明
一、本工程材料信息中的价格及运杂费是通过市场调查、采集、分析后的各地区综合平均价,是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前期造价(估算、概算、预算)的参考价格,项目实施阶段的材料价格应根据工程所在地的价格自行调查为准。
二、本价格信息按“除税价”和“含税价”两部分发布,两种价格中均己包括材料供应价、运杂费、场外运输损耗、采保费等。
1、除税价=(除税供应价+除税运杂费)x(1+运输损耗费率)x(1+采保费费率)
2、含税价=(含税供应价+含税运杂费)x(1+运输损耗费率)x(1+采保费费率)
三、除税价与含税价之间的转换分为“一票制”和“两票制”,本工程材料信息价按“两票制”进行计算。
1、“一票制”是指材料供应商将材料供应价与运杂费的合计金领向购买人提供一张货物销售发票的形式,其计算公式为:除税价=含税价(供应价+运杂费):(1十增值税税率)
2、“两票制”是指材料供应商将材料供应价与运杂费分别单独开具发票的形式,其计算公式为:除税价=含税供应价÷(1十货物增值税税率)+含税运杂费:(1十运输增值税税率)


河北省各地市公路材料单价使用说明
1、依据《河北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补充规定》(冀交基〔2019)179号)文件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省公路工程定额站定期调查公布公路材料价格信息,供有关单位编制概预算参考使用,运杂费计算应根据实际调查取定”。
2、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及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相关文件精神,我站公布的河北省公路材料价格,自2016年5月起均为不含增值税的价格。
3、“七(矿土料及制品)”类材料为生产厂家月度出厂均价,水泥为当地水泥厂月度挂牌均价。沧州地区碎石价格为黄骅港海运碎石到港外售价格。
4、汽油、柴油为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当月零售限价月度均价。
5、其他种类材料价格均为市区市场的月度均价。
6、Φ8Φ10的螺纹钢带字母E的每吨增加44元,同规格的四级钢每吨增加442元,同规格的CRB600H高强
钢筋每吨增加380元。
7、商品混凝土价格不含泵送费。特种商品混凝土(抗渗混凝土、抗裂混凝土、微膨胀混凝土、细石混凝土、耐久混凝土等)的价格应在普通商品混凝土价格基础上各加15元/m3:自密实混凝土加58元/m。





编制说明
1、本价格信息中人工单价根据省交通运输厅闽交建[2019]31号文执行,仅作为编制公路工程估算、概算、预算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发工资的依据。
2、本价格信息中材料价格是根据市场现行价格结合交通建设实际情况,经综合分析而编制,仅供各单位在编制估、概、预算中参考使用。
3、钢材、水泥等其他材料为设区市供应价格(包括供销部门手续费和包装费,不含运输到建设工地的运杂费),材料价格中的运杂费应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经过调查比选、综合分析后另行计算。
4、根据省交通运输厅闽交建[2015]77号文件规定,为更好适应我省交通建设市场的需求,提高区城地材价格信息的准确性,朽宽覆盖面从总第0期考由备设子南济通运输局(委)发布本辖区各县(市、区)地材价格信息。
5、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的通知》(闽交建〔2016)54号)精神,c从总第156期起价格信息发布含增值税价格(C简称“含税价”)和不含增值税价格(简称“除税价”)。
6、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精神,从总第191期起价格信息发布按文件精神进行执行。

北京市公路工程指导价格说明(3月除税)
一、指导价格除人工单价外均为除税价格,仅作为造价文件编制依据,适用于现行相关定额。
二、“除税价格”是以采购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材料为依据的。
三、一般情况下,指导价格为材料的预算价格,包含本市综合运输费用、场外运输损耗及采购、仓库保管费用(即到施工现场的费用),备注有特殊说旧的按察注。
四、指导价格所涵盖的公路工程常用材料使用的增值税税率见附表,一般情况下为材料采购到施工现场或半成品加工厂的综合费用,税票采用一票制。
五、指导价格中未涵盖的公路工程材料,可通过市场询价,按财税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除税,并计算相应的材料预算价格。
六、指导价格中的苗木价格是按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衣产品的方式进行采集的价格,相应的增值税税率为0。
七、对于抗渗等级较高,可以达到防水等级要求的商品混凝土,价格在对应标号的普通混凝土基础上上浮20元/3。
八、其它说明
(一)绿化苗木规格型号及特征栏中规格区间不含上限值,即重叠规格苗木区间,价格参考大值。
(二)指导价格采集周期为上月10日到本月10日。
(三)本价格材料项目按照新计价标准材料库对材料项目名称进行了规范,对部分材料项目进行了细化。
(四)本价格以常用规格或表列规格进行的价格采集,以采集价格为基础,经过标准化计算,结合定额,综合分析、测定的平均价格作为指导。编制人员应结合具体工程设计深度进行甄别、进行方案比较,合理确定材料价格。





关于发布《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2021年3、4月份)的通知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省直管试点县(市)交通运输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九江市港口航运管理局,厅直属各单位,省交投集团、省港口集团:
根据我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估算、概算、预算编制的要求,现发布《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2021年3、4月份),自2021年5月1日起供编制估算、概算、预算等造价文件使用。
附件:《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2021年3、4月份)使用说明
一、本材料信总价是根据江西省各地市场行情,并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综合分析而编制的,供编制估算、概算、预算等造价文件参考使用。
二、信息价中包含进项税价格(以下简称“含税”价格)和不含进项税价格(以下简称“除税”价格),税率以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现行税率为准。
三、信总价除标注为“出厂价”外,其余均为市场价。出厂价是指工程材料在生产单位交货点的供应价格,市场价是指工程材料所在地市市场上出售时的供应价格,该价格不含运费,运杂费的运距起点按工程所在地市中心处考虑。表中钢筋、水泥所标注的“出厂价”与2021年1、2月份之前的信息价中钢筋、水泥的“出厂价”水平保持一致。2021年3月1日之前己签订了以“江西省公路、水运工程主要材料信总价”为调差依据合同的工程项目,合同继续履行,其中合同约定调差基价使用的是“出厂价”的工程项目,2021年3月1日之后的调差则采用2021年1、2月份及之后对应月份信总价中“出厂价”的“全省平均价”进行调差,合同约定调差基价使用的是“市场价”的工程项目,2021年3月1日之后的调差则采用2021年1、2月份及之后对应月份信总价中“市场价”进行调差:2021年3月1日之后签订合同的工程项目,其调差合同可采用各地市的市场价进行调差约定。
四、主要工程材料信总价分地市进行编制,各项目按地市分别采用:其他工程材料未分地市,适用于全省各项目。
五、在信总价使用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与我站联系,以便修订时参考。联系电话:0791-86243846,电子邮箱:41514890@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