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1496-2017 普通干线公路设计指南
ICS 93.080.01
P 66 DB41
河南省地方标 准
DB 41/T 1496—2017
普通干线公路设计指南
2017- 12 - 06 布 2018 - 03 - 06 实施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普通干线公路设计的基本规定、总体设计、路线,和路基、路面、排水、防护、桥梁涵
洞、隧道、交叉、绿化、交通机电等工程及交通标志的设计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国道、省道公路的新建和改(扩)建工程的勘察设计。以公路项目立项的城际快速
通道、城市组团之间的联络道路、城镇化社区道路也可参照执行。
2 基本规定
2.1 技术等级
普通干线公路技术等级选用应根据路网规划、公路功能、交通量,并结合建设条件论证确定,同时应
遵循下列原则:
a) 作为次要干线公路的国道应选用一级公路,交通量较小,受地形、地质等条件限制时,经论证局
部路段可选用二级公路;
b) 作为次要干线公路的省道宜选用一级公路,受地形、地质等条件限制时,可选用二级公路;
c) 作为集散公路的国道、省道应选用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受地形、地质等条件限制时,作为次要
集散的省道经论证可采用三级公路。
2.2 交通量
城市组团之间的联络道路、城市出入口道路方向不均匀系数和设计小时交通量系数应有相应的分析和
论证。
2.3 设计速度
设计速度的选用应根据道路功能和技术等级,结合地形、工程经济、预期的运行速度和沿线土地利用
性质等因素综合论证确定。并应遵循下列原则:
a) 作为干线的一级公路,平原微丘区路段宜采用 100 km/h,过城镇路段交叉道路密集时,可采用 80
km/h;山岭重丘区路段宜采用 80 km/h,特殊困难路段且因新建工程可能诱发工程地质病害时,经
论证可采用 60 km/h,但长度不宜大于 15 km,或仅限于相邻两互通式立交之间的路段;
b) 作为集散的一级公路应采用 80 km/h,受地形、地质等条件限制,可采用 60 km/h;
c) 作为干线的二级公路宜采用 80 km/h,受地形、地质等条件限制,可采用 60 km/h;
d) 作为集散的二级公路应采用 60 km/h,受地形、地质等条件限制,经论证局部路段可采用 40km/h;
e) 改(扩)建普通干线公路应不小于原设计速度,且符合 a)~d)原则。
3 总体设计
3.1 干线公路应做好总体设计,满足公路使用功能、质量、安全、环保、节约的要求,同时与项目自然环
境、经济、社会发展相和谐;使主体工程、安全设施、服务设施、管理设施,以及主体工程各专业间相互
协调配套,充分发挥各自功能和项目总体功能。
3.2 各专业设计方案应充分比选,根据设计使用年限综合考虑建设、养护、管理等成本效益和安全、环保、运营等社会效益,选用综合效益最佳方案。
3.3 穿越或临近城镇非机动车、行人密集路段应考虑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需求,可根据交通组成情况设
置非机车道和人行道。
3.4 以公路项目立项的城市组团之间的联络道路、城市出入口道路、城镇化社区道路应根据道路的使用功
能和城镇规划确定道路的横断面形式,明确公路工程与市政工程的界面划分与衔接。
3.5 应充分重视安全设计,特别是下列路段:
a) 运行速度大于设计速度的路段,视距、安全设施等宜满足运行速度的要求;
b) 在长直线、长大下坡,以及隧道进出口、易结冰或较大横风的桥梁、多雾等特殊路段应采取路侧、
路面等警示和诱导措施;
c) 位于连续长大下坡路段的服务区或停车区,应设置降温池、加水站、车况检查区等安全服务设施;
d) 当设计阶段进行第三方安全性评价时,设计文件应论述安全性评价结论的执行情况。
3.6 初步设计阶段应编制服务(停车)区的选址报告。服务(停车)区的设置与选址应在对项目区域路网
服务设施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沿线城镇、路网、人文景观、旅游区分布和规划情况,以及地形、地物
和供水、供电等建设条件综合确定。选址报告的主要内容见附录 A。
3.7 管理站区、养护工区选址与设施设置应征求管理单位意见,结合管理模式,在对项目区域路网管理设
施综合分析的基础上选定。
3.8 对被交道路的改移和归并,应结合实际充分研究,采用合理可行的技术标准和设计方案。被交道路的
改移应征得主管单位的同意。
3.9 干线公路改(扩)建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a) 应对原路进行系统的勘察和检测,收集原路历年的管养资料和交通事故资料,在对原路进行符合
性评价和安全性评价的基础上,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原路的工程缺陷和交通安全隐患;
b) 平原区路段宜采用双侧整体加宽,尽可能避免短距离的同向分离;山岭重丘区路段应综合研究论
证原路状况、建设难易程度、现有设施和资源的可利用程度、拼接加宽结构的安全性、工程实施
对原路及区域交通的影响,以及改(扩)建实施后的运营安全等因素,合理采用改(扩)建方案;
c) 应充分利用原路,设计应明确拆除材料的利用方案;
d) 应作保通方案设计,需要分流绕行时,应评估分流路线的通行能力,如需要对分流路线进行维护,
应将维护费用纳入工程概算。
3.10 树立品质工程和绿色公路理念,做好环境、生态的保护和恢复,积极采用节能、环保设备。
4 横断面布置
4.1 一级公路
4.1.1 整体式路基
4.1.1.1 双向八车道一级公路,设计速度 100 km/h 一般路段路基宽度 41.00 m;设计速度 80 km/h 一
般路段路基宽度 40.50 m,见图 1。
4.1.1.2 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设计速度 100 km/h 一般路段路基宽度 33.50 m,设计速度 80 km/h 一
般路段路基宽度 33.00 m,见图 2。
4.1.1.3 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设计速度 100 km/h 一般路段路基宽度 26.00 m;设计速度 80 km/h 一
般路段路基宽度 25.50 m,见图 3。
DB41/T 1497-2017 灌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ICS 93.160
P 55 DB41
河 南 省 地 方 标 准
DB41/T 1497—2017
灌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2017 - 12 - 06 发布 2018 - 03 - 06 实施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灌区工程项目划分、施工质量检验以及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和工程项目验 收评定的质量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灌区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3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5010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SL 176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SL 288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SL 631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土石方工程
SL 632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混凝土工程
SL 633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地基处理与基础工程
SL 634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堤防工程
SL 635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水工金属结构安装工程
SL 677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
SL 703 灌溉与排水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
SL 734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
DB41/T 1297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
DB41/T 1488 水利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完工检测
合同工程完工后,项目法人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外观和实体进行的质量检测。
3.2阶段检测
工程阶段验收前,项目法人应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已完成的工程外观和实体进行的质量检测。
3.3竣工检测
竣工验收前,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的检测。
3.4主控项目
对单元工程的功能起决定性作用或安全、卫生。环境保护有重大影响的检验项目。
3.5一般项目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4 项目划分
4.1 一般规定
4.1.1 灌区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应进行项目划分。项目按级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序) 工程三级。工程中规模较大的永久性房屋、专用公路等项目可按相应标准划分为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 或分部工程。
4.1.2 项目划分应结合灌区工程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进行,划分结果应有利于保证施工质 量及施工质量管理。
4.1.3 项目法人应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并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 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在主体工程开工前应将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项目划分表 及说明书面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在分部工程开工前,应将单元工程划分结果书面报送工程质量监 督机构备案。
4.1.4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收到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项目划分书面报告后,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划 分确认结果书面通知项目法人。
4.1.5 工程实施过程中,需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项目划 分进行调整时,项目法人应及时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重新确认。
4.2 单位工程划分
4.2.1 灌区工程应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灌区建筑物根据工程级别可以每座独立的建 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当规模较小时,可以同类型的数个相邻建筑物为 1 个单位工程。
4.2.2 规模较大的永久性房屋、专用公路等可以每一处独立发挥作用的项目划分为 1 个单位工程。 4.3 分部工程划分
4.3.1 分部工程应按功能进行划分。同一个单位工程中,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 太大,每个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 3 个。
4.3.2 灌区渠道分部工程按照渠道长度进行划分。
4.3.3 灌区建筑物单位工程土建部分应按设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工程或机 电设备安装工程按组合功能划分。
4.3.4 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单位工程可按续建、配套、改造内容或部位划分分部工程。
4.3.5 单位工程中含有永久性房屋、专用公路等项目时,可独立划分为子单位工程。
DB41/T 1498-2017 高速公路绿化施工技术规程
ICS 93.080.01
R 18 DB41
河 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41/T 1498—2017
高速公路绿化施工技术规程
2017 - 12 - 06 发布 2018 - 03 - 06 实施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速公路绿化施工的术语和定义、施工前准备、绿化施工、缺陷责任期绿化管养、安 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和交竣工验收。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含连接线)工程的绿化施工,其他等级公路也可参 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8321(所有部分)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 5084—2005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50433—2008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JTG B01—2014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 H30—2015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
JTG F80/1—2004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与实施细则》交通运输部 交公路发[2010]65 号 《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 交办发[2010]382 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胸径
又称干径。乔木主干离地表面1.3 m处的直径,断面畸形时,测取最大值和最小值的平均值。
3.2 地径
苗木自地面至0.1 m处的主干直径,嫁接苗木0.3 m处。
3.3 冠径
又称“冠幅”或“蓬径”。树冠展开后地面垂直投影直径,测取东西、南北平均值。
3.4 宿根花卉
植株地下部分可在土壤中越冬,翌年春天地上部分又可正常生长的花卉。
3.5 假植
苗木不能及时栽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做临时性填埋的绿化工程措施。
3.6 喷播
利用喷射设备将植物种子、保水剂等喷射到种植面上形成稳定基质层的绿化技术。
3.7 植物纤维毯
以天然纤维为基底,用定型网加工固定成毯状,形成可供植物生长的护坡基底材料。
4 施工前准备
4.1 机构组建
4.1.1 绿化施工项目确定后,施工单位应及时组建施工项目部。
4.1.2 应配置相关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并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开工前,进行施工安全、技术等方 面的培训。
4.2 技术准备
4.2.1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熟悉施工图、工期、质量、安全要求及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规范等。 4.2.2 应进行施工现场勘察,包括:红线范围道路交通、周围环境、施工条件、水源、电源、土源; 现场地上地下障碍物及管网情况;改扩建工程原有植物种植、生长情况等。
4.2.3 应与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土建施工单位进行对接,对接内容包括:拟交接作业 面的现场高程、坐标控制点、覆土厚度、土壤质量等。
4.2.4 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技术交底,了解设计意图、绿化工程施工图技术要点和施工注意事项。
4.2.5 根据施工图、合同要求和现场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按规定进行报批。
4.3 物资准备
4.3.1 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准备所需施工设备和检测设备等,并按规定进行现场报验。
4.3.2 根据设计要求,选定符合设计标准的施工材料。
DB41/T 1514-2017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规范
ICS 13.320
A 91 DB41
河南省地方标 准
DB 41/T 1514—2017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规范
2017 - 12 - 06 发布 2018 - 03 - 06 实施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的术语和定义、缩略语、系统分类与基本组成、技术要求、接
口要求、网络要求、检验验收及运行维护。
本标准适用于住宅小区(以下简称小区)安全防范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21741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94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A/T 72 楼宇对讲电控安全门通用技术规范
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 678 联网型可视对讲系统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2174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联网网关
支持安全技术防范数据(视频、人脸/车辆图片、车辆/人员出入数据、报警数据、门禁数据等)以
不同通信方式(串口通信、开关量数据、网络等)转化为本标准约定统一格式上传主管部门系统的电子
设备。
3.2
联网平台
支持安全技术防范数据(视频、人脸/车辆图片、车辆/人员出入数据、报警数据、门禁数据等)以
不同通信方式(串口通信、开关量数据、网络等)转化为本标准约定统一格式和小区物业管理数据上传
主管部门的系统平台。
4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HTTP:超文本传输协议(HyperText Transfer Protocol)
JSON:JavaScript对象标记语言(JavaScript Object Notation)
NB-IoT:基于蜂窝网络的窄带物联网(Narrow Band Internet of Things)
NTP: 网络时间协议(Network Time Protocol)
SIP:会话初始化协议(Session Initiation Protocol)
XML:可扩展标记语言(Extensible Markup Language)
DB41/T 1526-2018 装配式波形钢腹板梁桥技术规程
ICS 93.040
P 28 DB41
河 南 省 地 方 标 准
DB41/T 1526—2018
装配式波形钢腹板梁桥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refabricated bridges with corrugated steel web beam
2018 - 01 - 03 发布 2018 - 04 - 03 实施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装配式波形钢腹板梁桥的总则、材料、设计、计算、施工。
本标准适用于跨径为 20 m~70 m 的各等级公路桥梁,市政桥梁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00 碳素结构钢
GB/T 1228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
GB/T 1229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母
GB/T 1230 钢结构用高强度垫圈
GB/T 1231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
GB/T 1591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 4171 耐候结构钢
GB/T 10433 电弧螺栓焊用圆柱头焊钉
GB/T 14683 硅硐建筑密封胶
GB 50728 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
JTG D60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JTG D62 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
JTG D64 公路钢结构桥梁设计规范
JTG/T F50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JTG F80/1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
JTG F90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JT/T 722 公路桥梁钢结构防腐涂装技术条件
JT/T 784 组合结构桥梁用波形钢腹板
JC/T 482 聚氨酯建筑密封胶
JC/T 483 聚硫建筑密封胶
DB 41/T 643 公路波形钢腹板预应力混凝土箱梁桥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波形钢腹板梁 corrugated steel web beam
由混凝土板与波形钢腹板通过抗剪连接件构成的组合结构梁。
3.2预制波形钢腹板梁 precast corrugated steel web beam
在工厂或现场预制制作的波形钢腹板梁。
3.3 混凝土湿接缝 concrete wet joint
预制梁体安装后,相邻梁体间采用现浇混凝土连接的部位。
3.4 装配式波形钢腹板梁桥 bridges with corrugated steel web beam
由预制波形钢腹板梁通过混凝土湿接缝连接装配而成的波形钢腹板梁桥。
3.5 二次预应力 second prestressing
预制梁体架设完毕,并在浇筑混凝土湿接缝后施加的预应力。
3.6 内衬混凝土 concrete liner
为防止波形钢腹板发生屈曲,在波形钢腹板组合梁桥支点附近一定范围内的波形钢腹板内侧设置 的,并用连接件与波形钢腹板紧密连接的混凝土构件。
3.7 组合腹板段 girder segment with composite webs
设置内衬混凝土的波形钢腹板梁段。
4 总则
4.1.1 装配式波形钢腹板梁应在满足功能的前提下,实现预制构件的标准化,遵循少规格、多组合的 原则。
4.1.2 主体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 JTG D60 的规定。
4.1.3 装配式波形钢腹板梁桥结构的设计安全等级划分应符合 JTG D60 的规定。
4.1.4 装配式波形钢腹板梁桥的设计应符合 DB 41/T 643 及下列规定:
a) 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梁体间的整体性;
b) 截面设计应受力清晰,并应满足承载力和耐久性等要求;
c) 应根据混凝土湿接缝的构造方式和材料性能确定整体计算模型;
d) 应进行施工阶段验算。
4.1.5 波形钢腹板梁桥应根据其所处环境条件和设计使用年限进行耐久性设计,且应符合国家标准及 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4.1.6 材料和工程质量应符合 JTG F80/1 和 JTG/T F50 的要求。
4.1.7 波形钢腹板成型、制造、涂装、试验、检验应符合 JT/T 784 的要求。
4.1.8 波形钢腹板防腐涂装应符合 JT/T 722 的要求。
4.1.9 波形钢腹板梁桥应设置维修养护通道预埋件和检修人孔,使用过程中应进行定期检查和养护。
DB41/T 1582-2018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要求
ICS 93.080.01
P 66 DB41
河 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41/T 1582—2018
公路水运工程
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要求
2018 -04 - 17 发布 2018 - 07 - 17 实施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术语和定义、要求、防尘措施、扬尘防治视频监控
系统。
本标准适用于公路工程、水运工程的新建、改(扩)建和养护(大、中修)等工程施工扬尘的防治。
养护工程中的小修保养也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JTG B04—2010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豫建建〔2014〕83号 河南省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暂行规定
豫政﹝2014﹞32号 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
豫环﹝2016﹞40号 河南省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豫建设标〔2016〕48号 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
豫政办〔2018〕14号 河南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抑尘剂
能将微粒粉尘吸附,具有抑尘、防尘作用的高分子聚合物材料。
3.2
环境空气敏感点
又称环境空气敏感区,施工中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生态敏感区与脆弱区和社会关注区;包括学校、
医院、疗养院、城乡居民聚居区和有特殊要求的地区。
4 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建设单位
4.1.1.1 建设单位承担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总体责任。
4.1.1.2 建设单位负责人为项目扬尘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应建立项目施工扬尘防治管理组织,明确各级
管理人员扬尘防治责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4.1.1.3 建设单位应配备负责扬尘防治管理人员。
4.1.1.4 建设单位建立扬尘防治教育培训制度。负责扬尘工作人员每年应接受不少于 1 次的扬尘防治教
育培训。
4.1.1.5 建设单位应建立扬尘防治管理台账。
4.1.1.6 建设单位负责建立考核制度,定期考核。
DB41/T 1605-2018 一体式化粪池
ICS 91.140
Q 86 DB41
河 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41/T 1605—2018
一体式化粪池
2018 - 06 - 19 发布 2018 - 09 - 19 实施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一体式化粪池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型号、原材料与构造、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
验规则、标志、标签、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乙烯(PE)、聚丙烯(PP)或聚氯乙烯(PVC)为主要原材料制成的一体式化粪
池。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33.1 塑料 非泡沫塑料密度的测定 第1部分:浸渍法、液体比重瓶法和滴定法
GB/T 1040.1 塑料 拉伸性能的测定 第1部分:总则
GB/T 1040.2—2006 塑料 拉伸性能的测定 第2部分:模塑和挤塑塑料的试验条件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7959 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
GB/T 8806 塑料管道系统 塑料部件尺寸的测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一体式三格化粪池
以PE、PP为主要原料,采用注塑或滚塑工艺成型组件,经工厂化生产,将沉淀区、发酵区、贮粪区
组装成一体,具有无害化处理粪便功能的三格化粪池(见附录A)。
3.2
一体式四格化粪池
以PVC为主要原料,采用挤出和注塑工艺成型组件,经工厂化生产,将一级厌氧区、二级厌氧区、
好氧区、沉淀区组装为一体,具有初级黑水处理和无害化粪便处理功能的四格化粪池(见附录B)。
4 分类与型号
4.1 分类
一体式化粪池按结构型式分为一体式三格化粪池和一体式四格化粪池。
4.2 型号

DB13/T 5600-2022 公路现浇泡沫轻质土路基技术规程
ICS 93.080
CCS P 66 DB13
河北省 地 方 标 准
DB 13/T 5600—2022
公路现浇泡沫轻质土路基技术规程
2022 - 07 - 11 发布 2022 - 08 - 11 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路现浇泡沫轻质土路基原材料、路基设计、配合比设计、施工、质量检验与评
定等技术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各等级公路路基。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 175 通用硅酸盐水泥
GB/T 1596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T 2611 试验机通用技术要求
GB 8076 混凝土外加剂
GB/T 18046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GB/T 11969 蒸压加气混凝土性能试验方法
GB 20472 硫铝酸盐水泥
GB 50119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CECS 249 现浇泡沫轻质土技术规程
CJJT 177 气泡混合轻质土填筑工程技术规程
JC/T 2199 泡沫混凝土用泡沫剂
JGJ 28 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
JGJ 63 混凝土用水标准
JTG D30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
JTG F80/1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土建工程
JTG F90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JTG/T 3610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
1术语和符号
1.1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1.1
泡沫轻质土 foamed mixture lightweight soil
用物理方法将发泡剂稀释液制备成泡沫,再按一定的比例将泡沫与水泥、活性掺合料、水、外
加剂以及砂性土、工业废渣等材料混合、搅拌、凝固成为一种含有大量均匀封闭微气孔的水泥基现
浇轻质固态填料。
1.1.2
发泡剂 foaming agent
能产生泡沫群的表面活性材料。
1.1.3
发泡液 foaming liquid
发泡剂稀释后的液体,发泡液亦称泡沫液。
1.1.4
稀释倍率 multiple of dilution
发泡液与发泡剂的质量比。
1.1.5
发泡倍率 multiple of foaming
发泡液产生的泡沫与发泡液的体积比。
1.1.6
流值 flow factor
衡量泡沫轻质土流动性的一个物理指标,测试方法见附录A.6。
1.1.7
泡沫密度 foamed group density
单位体积泡沫群的质量。
1.1.8
标准泡沫柱 standard foamed group
高径比为1:1、体积为1L的标准泡沫群。
1.1.9
泡沫率 the percentage of foam
发泡剂形成的泡沫总体积占泡沫轻质土表观体积的百分比。
1.1.10
标准泡沫柱沉降距与泌水量 distance of standard subsidence and water amount
标准泡沫柱静止1h的沉降量为标准泡沫柱沉降距,此时量杯中分泌的水的体积即为标准泡沫柱
的泌水量。
1.1.11
标准沉降距 distance of standard subsidece
泡沫轻质土在边长100mm的立方体试模静置12h后,试模内泡沫轻质土凹面最低点与试模上平面
之间的垂直距离。
1.1.12
似标养生 approximate standard regimen
在20ºC的温度环境下,泡沫轻质土试块以塑料袋密封存放的养生条件,环境湿度不做要求。
1.1.13
流密度 flow density
流动状态下泡沫轻质土单位体积的质量。
1.1.14
消泡率 defoaming rate
泡沫轻质土在初凝前,因搅拌、流动及发泡剂稳定性等原因,其内部泡沫会部分消泡,导致泡
沫轻质土流密度增大,其增大幅度与初始流密度的比值称为消泡率。
1.1.15
似干密度 quasi-dry density
泡沫轻质土标准试件养生28d时单位体积的质量。
1.1.16
饱和密度 saturation density
泡沫轻质土标准试件养生28d,浸水72h单位体积的质量。
1.1.17
强度衰减系数 intensity attenuation coefficient
在干湿交替、冻融循环、长期水浸泡等环境或特定条件下,泡沫轻质土某些配合比对应的强度
会出现一定程度的衰减,假定衰减稳定后的抗压强度为q1,标准养生条件下28d龄期的强度为q2,则
强度衰减系数为Kq=q1/q2。
1.1.18
活性掺合料与矿物掺合料 active admixtures and mineral admixtures
将磨细粉煤灰、高炉矿渣粉、钢渣微粉等能发生二次水化反应的工业废料称为活性掺合料,与
水泥掺配使用之后统称为胶凝材料。其它非活性天然矿料或工业废料称为矿物掺合料。
1.1.19
标准流值 standard flow factor
满足 180mm±10mm 的流值。
1.1.20
浇筑区及浇筑层 cast area and cast layer
根据泡沫轻质土初凝时间及生产能力,在大方量浇筑施工时,对浇筑范围进行分区、分层浇筑,
称这些分区和分层为浇筑区和浇筑层。
1.1.21
构造单元 tectonic unit
以具有统一性能设计指标,在空间上连续分布的泡沫轻质土浇筑体为一个构造单元。
2 原材料
2.1一般规定
2.1.1 水泥应符合 GB 175 或 GB 20472 的有关规定。一般采用强度不低于 42.5 级的通用硅酸盐水
泥或硫铝酸盐水泥。当使用其它品种的水泥时,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2.1.2 水应符合 JGJ 63 的有关规定。
2.1.3 粉煤灰、高炉矿渣等活性掺合料应符合 GB/T 1596、JGJ 28、GB/T 18046 等有关规定。
2.1.4 外加剂应符合 GB 50119、GB 8076 的有关规定。
2.1.5 砂土和工业废渣的最大粒径不应超过 4.75mm。
2.2发泡剂
2.2.1 发泡剂应符合 JC/T 2199 的有关规定,尤其均匀性应满足规定要求。
2.2.2 发泡剂性能试验应符合本文件附录 A 的要求,测定的发泡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泡沫密度为 50±2kg/m3;
——标准气泡柱静置 1h 的沉降距不大于 5mm,泌水量不大于 25mL;
——按照最大稀释倍数将发泡剂配成泡沫液,发泡倍率宜为 15~30;
——在 0ºC 以上的环境温度,发泡剂不应出现离析现象;
——消泡试验中消泡率不超过 10%;
——泡沫轻质土标准沉降距不超过 3mm。
3 泡沫轻质土技术性能
一般规定
泡沫轻质土一般用于软土地基、桥涵台背回填、加宽路基、作业面狭小或征地受限等路段的路
基填筑。不得将泡沫轻质土作为路面结构层直接使用。
3.1.1 强度等级按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确定,强度等级范围一般在 FC4~FC12 之间,如表 2 所示。
3.1.2 泡沫轻质土密度合理范围一般为 400kg/m3~1200kg/m3。泡沫轻质土密度等级可划分为 10 级,
如表 3 所示。
4 路基设计
4.1一般规定
4.1.1 泡沫轻质土路基设计分为结构设计、构造设计和附属工程设计。
4.1.2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分别确定泡沫轻质土密度和强度等级范围。
4.1.3 泡沫轻质土最大填筑高度不应超过 15m,最小填筑厚度不应小于 1m,基底最小宽度不应小于
2m,横断面浇筑宽度不应小于路基设计宽度+0.5m(见图 1)。
DB13/T 5607-2022 南水北调中线隧洞进出口边坡失稳预防指南
ICS 27.140
CCS P 55 DB13
河北省 地 方 标 准
DB 13/T 5607—2022
南水北调中线隧洞进出口边坡失稳预防指南
2022 - 07 - 11 发布 2022 - 08 - 11 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南水北调中线隧洞工程复杂地质灾害及预防措施的术语和定义、总体原则、边坡
稳定性监测与调查、边坡稳定性评价、边坡加固措施。
本文件适用于南水北调中线隧洞工程边坡的勘察、设计与施工。其他大中型输水工程亦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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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330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 50487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SL 279 水工隧洞设计规范
SL 386 水利水电工程边坡设计规范
SL 430 调水工程设计导则
SL 629 引调水线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SL 677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
DL/T 5255 水电水利工程边坡施工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隧洞 tunnel
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中,在山体中开挖的、具有封闭断面的输水通道。
3.2边坡 side slope
在南水北调中线隧洞工程进出口段,由各种地质作用演化或人工开挖形成具有高度差的坡体。
3.3三维边坡 three-dimensional side slope
通过位移场、应力场等来间接评估边坡稳定性的三维形态坡体。
3.4非均质边坡 inhomogeneous slope
以软弱夹层为主,具有非均质性的坡体。
3.5边坡失稳 slope failure
边坡发生滑动、溃屈、倾倒、崩塌、坍塌、拉裂和流动的现象。
4 总体原则
4.1以保障隧洞工程边坡稳定为宗旨,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4.2采用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对边坡稳定性进行评价。
4.3边坡稳定性检测应结合建设期工程地质条件资料,以地质条件较差区域为重点检测对象,以极
端降雨气象为重点检测时段,合理制定检测计划。
4.4边坡按地质构造分为均质边坡和非均质边坡,按计算模型分为二维边坡和三维边坡,稳定性评
价中应采用先进、成熟的评价方法对边坡进行评价,提高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4.5边坡稳定处理措施包括预防措施和治理措施两大类。预防措施以防水排水措施为主,治理措施
包括削坡减载、重力式挡墙、抗滑桩加固、预注浆加固、锚固等工程措施。应用中,根据工程实际情
况,合理选择一种或多种组合加固措施。
DB13(J) /T 8404-2021 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标准(京津冀协同标准)
河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标准
DB13(J)/T8404-2021
条文说明

1 总 则
1.0.1 为加强预制混凝土构件的质量检验,保证预制混凝土构件的生产质量,促进预制混凝土构件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京津冀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建筑预制混凝土构件的质量检验。
1.0.3 预制混凝土构件的质量检验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及京津冀三地各自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预制混凝土构件 precast concrete component
在工厂或现场预先生产成型的混凝土构件,包括结构构件和非结构构件。简称预制构件。
2.0.2 预制板类构件 precast concrete floor component
水平使用的平面板型预制构件的统称。
2.0.3 预制墙板类构件 precast concrete wall panel component
用于内外承重墙、外墙围护或内墙分隔作用的、竖向使用的板型预制构件的统称。
2.0.4 预制梁柱类构件 precast concrete beam column truss component
混凝土梁或柱等细长杆型预制构件的统称。
2.0.5 预制混凝土夹心保温外墙板 precast concrete sandwich facade panel
内外两层混凝土板采用连接件可靠连接,中间夹有保温材料的外墙板。简称夹心保温外墙板。
2.0.6 保温连接件 sandwich connector
用于连接预制混凝土夹心保温外墙板中内、外叶墙板的配件。按材料可划分为金属拉 结件和非金属拉结件,金属拉结件一般采用不锈钢等材料制成,非金属拉结件一般采用纤 维增强塑料等材料制成。
2.0.7 灌浆套筒 the grouting coupler for rebars splicing
预埋在预制构件中用作预制构件钢筋灌浆连接用的金属套筒。
2.0.8 粗糙面 rough surface
采用特殊工具或工艺形成混凝土凹凸不平或骨料显露的表面,实现预制构件与后浇混凝土的可靠结合。
2.0.9 成型钢筋 fabricated steel bar
采用专用设备,按照规定尺寸、形状预先加工成型的普通钢筋制品,包括钢筋骨架、网片、桁架等形式的钢筋产品。
2.0.10 严重缺陷 serious defect
对预制构件的受力性能、耐久性能或安装、使用功能有决定性影响的缺陷。
2.0.11 一般缺陷 common defect
对预制构件的受力性能、耐久性能或安装、使用功能无决定性影响的缺陷。
2.0.12 结构性能检验 inspection of structural performance
针对预制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承载力、挠度、裂缝控制性能等各项指标所进行的检验。
3 基本规定
3.0.1 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具备相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和设施;
2 具备必要的试验检测条件和能力;
3 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体系;
4 宜采用信息化管理技术。
3.0.2 预制构件生产前应审核预制构件加工图、参加设计交底并留有记录,预制构件加工图需变更时应与设计单位及时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3.0.3 预制构件生产前应编制生产方案,生产方案宜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生产组 织或准备、模具制作或改制方案、生产进度计划、模具配置计划、资源计划、生产工艺及流程、生产过程技术质量管理或控制,雨季、冬期、安全生产措施,及成品码放、储存、运输和保护专项技术方案等;必要时应进行预制构件脱模、吊运、码放、翻转及运输等相关内容的承载力验算。
3.0.4 预制构件生产企业的检测、试验、张拉、计量等设备及仪器仪表均应检定合格, 并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3.0.5 预制构件制作前,应按设计要求和混凝土工作性要求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必 要时应在预制构件生产前进行样品试制。
3.0.6 预制构件所用的原材料质量,钢筋加工和连接的力学性能,混凝土的强度,装饰材料、保温材料及连接件、机电线盒等预埋件的质量均应根据现行有关标准进行检查试验,出具试验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存档备案。
3.0.7 预制构件的质量检验应按模具、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等四个检验项目进行,检验时对新制作或改制后的模具、钢筋成品和预制构件应按件检验,重复使用的定型模具应定期检验;对原材料、预埋件、钢筋半成品等应分批随机抽样检验;对混凝土拌合物工作性、混凝土强度和构件的结构性能应按批检验。
3.0.8 模具、钢筋、混凝土和预制构件的制作质量,均应在班组自检、互检、交接检的基础上,由专职检验员进行检验。
3.0.9 对检验合格的检验批,宜作出合格标识;检验批质量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的质量检验均应合格;
2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专门要求外,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应达到 80%及以上,不合格点的偏差不得超过允许偏差的 1.5 倍,且不得有严重缺陷;
3 具有完整的生产操作依据和质量检验记录。
3.0.10 检验资料应完整,内容应包括混凝土、钢筋及受力埋件质量证明文件、主要材料进 场复验报告、构件生产过程质量检验记录、强度试验记录(或报告)及其试验或检验记录。
质量检验记录表格可按附录 B 执行。
3.0.11 应根据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的试验、检验资料,判定预制构件的质量。当上述 各检验项目的质量均合格时,方可判定为合格产品。
3.0.12 合格的预制构件应在构件表面作出标识,标识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构件型号、
生产日期、生产单位、合格标识等。
3.0.13 预制构件出厂应及时向使用单位出具预制混凝土构件出厂合格证;不合格的预制
构件不得出厂。
3.0.14 预制构件在生产、运输、存放过程中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预制构件损坏或污染。
4 模 具
4.1 一般规定
4.1.1 模具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满足构件生产时浇筑混凝土的重量、
侧压力、工作荷载及周转次数的要求。
4.1.2 模具应支、拆方便,且应便于钢筋安装、预埋件固定和混凝土浇筑、养护。
4.1.3 模具和台座应建立使用和保管制度。
4.1.4 脱模剂应具有良好的隔离效果,且不得影响脱模后混凝土表面的后期装饰。 4.2 主控项目
4.2.1 用作底模的台座、胎模及铺设的底板等均应平整光洁。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或测量。
4.2.2 模具及所用材料、配件的品种、规格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设计图纸要求。
4.2.3 模具的部件与部件之间应连接牢固;预制构件上的预埋件、插筋、预留孔洞等安 装和定位均应有可靠固定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摇动检查。
4.2.4 清水混凝土构件模具面板材料应能保证脱膜后所需的饰面效果,且接缝应紧密, 不得漏浆、漏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或测量。
DB13(J) /T 8405-2021 模板早拆施工技术规程
河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模板早拆施工技术规程
条文说明

1 总 则
1.0.1 为促进绿色施工技术发展,推广模板早拆技术应用,在模板早拆设计与施 工中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特编制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京津冀三地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 水平构件的模板早拆施工,不适用于预应力构件施工。
1.0.3 模板早拆施工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京津冀三地现行相关标 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模板早拆施工 early striking
在保证现浇钢筋混凝土水平构件施工质量及安全的基础上,利用混凝土早 期强度,保留结构所需支撑,拆除已经完成构件成型和荷载传递作用部分模架的 施工工艺。
2.0.2 早拆装置 early striking accessories
由支撑顶板、升降托架等组成,安装在支撑立杆顶部,可实现在不改变立杆 支撑初始状态情况下将龙骨、模板降下,水平构件荷载转由立杆顶端承担的转换 装置。
2.0.3 等效龄期(De)equivalent age
混凝土在养护期间温度不断变化,在这一段时间内,其养护的效果与在标准 条件下养护达到的效果相同时所需的时间。
2.0.4 成熟度 maturity
混凝土在养护期间养护温度和养护时间的乘积。
2.0.5 混凝土早期强度 early strength of concrete
尚未达到 100%设计强度的混凝土结构所具备的结构能力,包括抗压强度、抗 拉强度和弹性模量。 2.0.6 保留支撑 the retained supporting
实施模板早拆施工工艺时,按混凝土水平构件早期结构能力所留置的支撑立 杆。
2.0.7 支撑间距 support length
实施早拆模板施工工艺时,按混凝土早期结构能力所确定的模架立杆纵横向 距离。
2.0.8 多层连支 multi-layer continuous supporting
在施层的荷载,通过支撑立杆逐层向下传递,形成其下多个楼层共同分担荷 载的受力状态。
2.0.9 当期强度 the current intensity
混凝土结构在某个龄期的抗压强度。
3 基本规定
3.0.1 模板早拆施工应根据工程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文件、支撑体系材料和环境 条件等进行模板早拆设计,编制模板早拆施工方案。
3.0.2 第一次拆除模板前应对构件混凝土当期强度做出判定。判定应以同条件试 块抗压强度为依据。
3.0.3 模板第一次拆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楼板模板支撑立杆间距不应大于 2m,结构强度不应小于混凝土设计强度 50%;
2 梁模板支撑立杆间距不应大于 8m,结构强度不应小于混凝土设计强度 75%。
3.0.4 模板早拆的设计与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第一次模架拆除时,结构荷载向保留支撑传递的转换应可靠;保留支撑应 始终处于承受荷载状态;
2 模架第一次拆除过程中,严禁扰动保留支撑体系;
3 多层连支的最下层楼板,应具备承受上部传递的荷载和自身荷载的能力。
3.0.5 模板的安装、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等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 施工规范》GB50666 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等标准 的规定执行。 3.0.6 冬期施工采用模板早拆技术所浇筑的混凝土,宜采用综合蓄热法。
4 构配件
4.0.1 模板早拆支撑立杆宜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 或《低 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 /T3091 中规定的 Q235 普通钢管,其材质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 的规定。当钢管为低合金钢时,杆件截面及 材料指标应满足模板早拆支撑的设计要求。杆件及连接节点加工应符合国家或行 业现行材料加工标准。
4.0.2 模板早拆的支撑体系,立杆宜选用钢管,水平约束可采用定长水平拉杆、 扣件钢管通长水平拉杆以及独立钢支撑式无拉杆方式,并应在立杆顶部配置早拆 装置。定长水平拉杆节点约束形式可选用销键式,见图 4.0.2-1~图 4.0.2-5。
答疑:GCCP6.0使用技巧-吉林
问题专业:装饰 预算 计价软件GCCP
所属地区:吉林
提问日期:2022-08-29 18:58:30
提问网友:静若水
请问老师 GCCP6.0定额组价中,在哪里调整人、材、机系数?
解答网友:大家广联
软件中有 标准换算的,用标准换算,
没有的,直接在含量中乘相应的系数
问题专业:土建 安装 市政 园林 水利
所属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提问日期:2022-08-29 18:57:48
提问网友:苏雨

解答网友:小老百姓
滴灌带WDF16/1.8是单翼迷宫式滴灌带,PE材质的管材,每米价格在0.2~0.4元不等,16管径,1.8是灌水器额定流量。
问题专业:安装
所属地区:河北
提问日期:2022-08-29 18:36:48
提问网友:阿杰

2022-08-29 18:41:16 补充
好多个这种房间,还带有地漏
解答网友:
排风,排烟井
建议咨询设计院,这个问网络有点不合适

问题专业:土建
所属地区:河北
提问日期:2022-08-29 18:32:07
提问网友:日青良月

解答网友:烁楠科技
这个可能是输入法的问题哦
卸载输入法了重新装
DB13(J) /T 8406-2021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程
河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与质量
验收规程
DB13(J)/T8406-2021
条文说明

1 总 则
1.0.1 为加强对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过程的管理和质量控制,指导装配式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统一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京津冀地区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
1.0.3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 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 precast and assembled concrete structures
由预制混凝土构件通过可靠的连接方式装配而成的混凝土结构。
2.0.2 预制混凝土构件 precast concrete components
在工厂或现场预先生产制作的混凝土构件,简称预制构件。
2.0.3 湿式连接法 construction method of monolithic joint
预制构件间采用钢筋或预埋件,并通过后浇混凝土或灌浆连接形成整体的施 工方法。
2.0.4 干式连接法 construction method of dry joint
预制构件间采用螺栓、焊接或简支搁置等非湿式连接形成整体的施工方法。
2.0.5 混凝土叠合受弯构件 concrete composite flexural components
由预制混凝土板(梁)构件与其顶部在现场后浇的混凝土形成的整体受弯构 件,包括叠合混凝土楼板、叠合混凝土梁等构件,简称叠合构件。
2.0.6 钢筋连接用套筒灌浆料 cementitious grout for rebar sleeve splicing
以水泥为基本材料,并配以细骨料、外加剂及其他材料混合而成的用于钢筋 套筒灌浆连接的干混料,简称灌浆料。该材料加水搅拌后具有良好的流动性、早 强、高强、微膨胀等性能,填充于套筒和带肋钢筋间隙内,形成钢筋套筒灌浆连 接接头。灌浆料分为常温型灌浆料和低温型灌浆料。 2.0.7 常温型灌浆料 normal temperature type cementitious grout
适用于灌浆施工及养护过程中 24h 内温度不低于 5℃的灌浆料。
2.0.8 低温型灌浆料 low temperature type cementitious grout
适用于灌浆施工及养护过程中 24h 内温度不低于-5℃,且灌浆施工过程中温 度不高于 10℃的灌浆料。
2.0.9 钢筋连接用灌浆套筒 sleeve for grout-filled mechanical splices
通过水泥基灌浆料的传力作用将钢筋对接连接所用的金属套筒,简称灌浆套 筒,包括全灌浆套筒和半灌浆套筒。全灌浆套筒两端钢筋均采用灌浆方式连接; 半灌浆套筒的一端钢筋采用非灌浆方式连接,另一端钢筋采用灌浆方式连接。
2.0.10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 grout sleeve splicing of rebars
在灌浆套筒中插入单根带肋钢筋并注入灌浆料拌合物,通过拌合物硬化形成 整体并实现传力的钢筋对接连接方式。
2.0.11 钢筋浆锚搭接连接 rebar lapping in grout-filled hole
在预制混凝土构件中预留孔道,在孔道中插入需连接的钢筋,并灌注水泥基 灌浆料而实现传力的钢筋搭接连接方式。
2.0.12 预制混凝土夹心保温外墙板 precast concrete sandwich wall panel
内外两层混凝土板采用拉结件可靠连接,中间夹有保温材料的预制外墙板。 简称夹心保温外墙板。 2.0.13 预制混凝土外墙模板 precast concrete mould
在工厂制作的具有外墙模板功能的预制构件,简称预制外墙模板。
2.0.14 预制预应力混凝土构件 precast prestressed concrete components
施加先张或后张预应力制作的预制混凝土构件,简称预制预应力构件。
2.0.15 粗糙面 rough surface
采用特殊的工具或工艺形成预制构件混凝土凹凸不平或骨料显露的表面,可 实现预制构件和后浇筑混凝土的可靠结合。
2.0.16 键槽 shear key
预制构件混凝土表面规则的凹凸槽,可实现预制构件和后浇混凝土的共同受 力作用。
2.0.17 装配式施工工器具 construction tools used in precast concrete structure
由施工单位或工厂加工制作,用于预制构件存放、吊装、调节、就位的专业 化工具及器具,简称工器具。
2.0.18 后浇混凝土工具式模板 tool-type mould for cast-in-situ concrete
用于预制构件拼缝连接处后浇混凝土施工的工具式模板,简称工具式模板。
2.0.19 工具式安全外防护架 tool-type safety protection frame 用于施工现场预制构件临边施工安装的的工具式安全外防护架,简称工具式 外防护架。
2.0.20 严重缺陷 serious defect 对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有决定性影响的缺陷。 2.0.21 一般缺陷 common defect 对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无决定性影响的缺陷。
2.0.22 建筑信息模型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
( BIM ) 在建设工程及设施全生命期内,对其物理和功能特性进行数字化表达,并依 此设计、施工、运营的过程和结果的总称,简称模型。
3 基本规定
3.0.1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准确理解设计文件的要求,掌握有 关技术要求及细部构造,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规定,进行结构施工复核及验算、 编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0.2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前,应完成深化设计,深化设计文件应经设计单位 认可。施工单位应校核预制构件加工图纸、对预制构件施工预留和预埋进行交底。
3.0.3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前,施工单位宜对典型预制构件连接节点进行预拼 装。
3.0.4 施工单位应根据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的管理和施工技术特点,对管理人 员及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培训。
3.0.5 施工单位应根据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要求,合理选择并配备吊装设 备;应根据预制构件存放、安装和连接等要求,确定安装使用的工器具方案。
3.0.6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应进行首段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大规模 施工。
3.0.7 施工单位应对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作业过程实施全面和有效的管理与控 制,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按照检验批、分项 工程进行。施工完成后,应组织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3.0.8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3.0.9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支撑与模板、钢筋与预埋件、后浇混凝土和预 制构件安装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 规范》GB50666 及《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的规定。
4 支撑与模板
4.1 一般规定
4.1.1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用的支撑与模板应根据施工过程中的具体工况进行 设计,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并应保证其整体稳固性。
4.1.2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宜采用与构件相匹配的工具化、标准化的支撑与模 板。
4.1.3 支撑与模板安装应保证工程结构构件各部分形状、尺寸和位置的准确,模 板安装应牢固、严密、不漏浆,且应便于钢筋安装和混凝土浇筑、养护。
4.1.4 预制构件应根据施工方案要求预留与模板连接用的孔洞、埋件,预留位置 应符合设计或施工要求。
4.1.5 预制构件接缝处宜采用与预制构件可靠连接的工具式模板。工具式模板与 预制构件之间应粘贴密封条,在混凝土浇筑时模板不应产生明显变形和漏浆。
4.2 支撑与模板安装
4.2.1 叠合板预制底板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制底板安装时,可采用龙骨及配套支撑,龙骨及配套支撑应进行施工验 算;
2 宜选用可调标高的定型独立钢支柱作为支撑,龙骨的顶面标高应与预制底 板底面标高一致;
3 预制底板与墙体或梁交接处宜采用通长木方或角钢连接封闭,板底标高应 准确控制;
4 预制底板应避免集中堆载。
4.2.2 叠合梁施工时,预制梁竖向支撑宜选用可调式独立支架,并应有可靠的防 倾覆措施,支撑位置与间距应根据施工验算确定。
4.2.3 安装预制墙板、预制柱等竖向构件时,应采用可调式斜支撑临时固定;斜 支撑位置应避免与模板支架、相邻支撑冲突。
DB13(J) /T 8434-2021 民用建筑节能门窗工程技术标准
河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民用建筑节能门窗工程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energy-saving doors and windows of civil buildings
DB13(J)/T8434-202
条文说明

1 总 则
1.0.1 为进一步降低建筑能耗,提高民用建筑节能门窗(以下简称 门窗)的应用质量,保证安全性能、物理性能及使用功能,制定本 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京津冀三地新建、改建、扩建门窗工程的设计、 安装和质量验收。
1.0.3 门窗的设计、安装施工及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 尚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 语
2.1.1 成品外窗 finished external windows
对外窗的构造、材料、生产工艺等进行优化设计并定性,对外 窗的规格尺寸进行规定,各项性能指标符合标准规定和工程设计要 求,具有一定通用性和互换性的外窗。
2.1.2 披水条 weather strip
用于外窗框、扇横向缝隙处的挡风及排泄雨水的型材杆件。
2.1.3 披水板 weather board
安装于外窗室外侧下框底部,具有一定倾斜坡度用于排水的部 件。
2.1.4 抗结露因子 condensation resistance factor
在稳定传热状态下,门窗热侧表面与室外空气温度差和室内、 外空气温度差的比值。
3 基本规定
3.0.1 7 层及以上建筑不应采用外平开窗。
3.0.2 当采用推拉门窗时,应有防止从室外侧拆卸的装置和防脱落 措施。
3.0.3 门窗在下列部位使用时,应使用安全玻璃:
1 7 层及以上外开窗;
2 单块面积大于 1.5m²的窗玻璃或底边离最终装饰面小于 0.50m 的窗玻璃;
3 人员流动性大的公共场所,易于受到人员和物体碰撞的门窗;
4 与水平面夹角小于 75 °的倾斜窗;
5 易遭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他部位。
3.0.4 内开窗及建筑物中首层的外开窗,开启扇下角应有防护措施。 窗扇应有限制开启角度或限制执手开启等限位防护装置。
3.0.5 当采用外平开、推拉、提拉或固定纱窗时,应采取防止纱扇 坠落措施。
3.0.6 门玻璃应在视线高度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电动开启扇玻璃 门应在扶手安装位置设置防撞警示带。
3.0.7 外窗防护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统 一标准》GB 50352 的规定。 3.0.8 户门应采用防盗安全门,防盗安全级别应符合设计要求。单 元门、住宅底层车库内通往各单元入口处,宜采用带有电控锁的防 盗门,并应采取相应保温措施。
3.0.9 施工现场成品及辅料应堆放整齐、平稳,并应采取防火等安 全措施,当使用易燃性或挥发性清洗溶剂时,作业面内不应有明火。 当现场焊接作业时,应采取有效防火措施。
3.0.10 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及安装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接受安全教育,作业时应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2 应正确佩戴安全帽,着工装鞋进入现场;
3 在高处或有坠落危险处安装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不应将 安全带系挂在门窗构件上;
4 高处作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 规范》JGJ 80 的规定。
3.0.11 现场使用的工装器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手持式电动工具应选用 II 类设备,现场用电应符合现行行业 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 的规定;
2 安装施工工具在使用前应进行严格检查,电动工具应作绝缘 检测,应无漏电现象。
3.0.12 上下不得在同一垂直面同时作业,下层作业位置应处于上层 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之外,否则上下层中间必须设置安全防护 层。
3.0.13 建筑门窗产品的执行标准、生产日期、制造商名称、主要性 能参数、关键部件配置等信息应可追溯,宜采用二维码对门窗产品 进行标识。
3.0.14 门窗的产品标志内容应采用铝质、不锈钢标牌或其他材料标 牌标示。标牌印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标牌》GB/T 13306 的规定。
3.0.15 每个出厂检验批或交货批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产品合格证书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产品保证文件总则》GB/T 14436 的规定。
4 材 料
4.1 一般规定
4.1.1 门窗附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门窗附框技术要求》 GB/T 39866 的规定。
4.1.2 门窗安装用固定连接片宜选用 Q235 钢材,并应进行有效的防 腐处理,固定连接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聚氯乙烯(PVC)门窗固 定片》JG/T 132 的规定,厚度不应小于 1.5mm,宽度不应小于 20mm。
4.1.3 门窗用玻璃垫块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 程》JGJ 113 的规定。
4.1.4 外窗用窗纱应采用不锈钢、铝合金、低碳钢等金属材质窗纱, 纱门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纱门窗技术条件》GB/T 40405 的规定。
4.1.5 窗台披水板可采用铝合金板、热镀锌钢板、不锈钢板等板材 制作,金属披水板厚度不应小于 1.5mm,热镀锌钢板披水板的镀锌 层厚度不应小于 45 μm。金属披水板表面应进行防腐处理,切口部位 不应裸露,表面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
4.2 型 材
4.2.1 铝合金型材的选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门窗用铝合金型材的基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 型材 第 1 部分:基材》GB/T 5237.1 的规定,有装配关系的门窗主 型材基材壁厚公称尺寸允许偏差应采用超高精级;
2 铝合金门窗主要受力杆件所用主型材基材壁厚公称尺寸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门窗》GB/T 8478 的规定;
3 以铝合金型材为主要受力杆件的铝木复合门窗,铝合金型材 主型材基材壁厚(附件功能槽口处的翅壁壁厚除外)公称尺寸外门 不应小于 2.2mm,外窗不应小于 1.8mm;以木材为主要受力杆件的 铝木复合门窗,铝合金型材基材壁厚公称尺寸不应小于 1.4mm;
4 铝木复合门窗的铝合金型材与木材间宜采用卡件连接,连接 卡件宜采用尼龙 66 或 ABS 等材料,卡件之间安装间距不应大于 200mm。铝型材与木材复合后应牢固可靠,型材应平整,不应松动 或翘曲。
DB13(J) /T 8438-2021 城镇内涝防治技术标准
河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城镇内涝防治技术标准
DB13(J)/T 8438-2021
条文说明

1 总 则
1.0.1 为有效防治城镇内涝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 全,确保城市安全运行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城镇内涝防治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及 应急管理。
1.0.3 城镇内涝防治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及应急管理除符合本标 准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及河北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内涝 urban flooding,local flooding
强降雨或连续性降雨超过城镇排水能力,导致城镇地面产生积 水灾害的现象。
2.0.2 城镇内涝防治系统 urban flooding prevention and control system
用于防止和应对城镇内涝的工程性设施和非工程性措施以一定 方式组合成的总体,包括雨水渗透、收集、输送、调蓄、行泄、处 理、利用的自然和人工设施以及管理措施等。
2.0.3 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 recurrence interval for urban flooding design
用于进行城镇内涝防治系统设计的暴雨重现期,使地面、道路 等区域的积水深度和退水时间不超过一定的标准。
2.0.4 源头减排 source control
雨水降落下垫面形成径流,在排入市政排水管渠系统之前,通 过渗透、净化和滞蓄等措施,控制雨水径流产生、减排雨水径流污 染、收集利用雨水和削减峰值流量。
2.0.5 排涝除险设施 local flooding control facilities
用于控制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下超出源头减排设施和排水管渠 承载能力的雨水径流的设施。
2.0.6 透水路面 permeable pavement
采用透水材料或透水结构铺设的具有一定下渗能力的路面。
2.0.7 绿色屋顶 green roof
在建筑物屋顶铺设种植土层并栽种植物,收集利用雨水、减少 雨水径流的源头减排设施,又称种植屋面或屋顶绿化。
3 2.0.8 下凹式绿地 sunken greenbelt
低于周边汇水地面或道路,且可用于渗透、滞蓄和净化雨水径 流的绿地。用于源头减排时,主要功能为径流污染控制,兼有削减 峰值流量的作用;用于排涝除险时,主要功能为削减峰值流量。 2.0.9 生物滞留设施 bioretention facility
通过植物、土壤和微生物系统滞蓄、渗滤、净化径流雨水的设 施。
2.0.10 植草沟 grass swale 用
来收集、输送、削减和净化雨水径流的表面覆盖植被的明渠。
2.0.11 渗透管渠 percolation underdrain
用于雨水下渗、转输或临时储存的管渠。
2.0.12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volume capture ratio of annual rainfall
通过自然与人工强化的渗透、滞蓄、净化等方式控制城市建设 下垫面的降雨径流,得到控制的年均降雨量与年均降雨总量的比值。
2.0.13 土壤渗透系数 permeability coefficient of soil
单位水力梯度下水在土壤中的稳定渗透速度。
2.0.14 入渗率 infiltration rate
单位时间内渗入单位面积土壤的水量。
2.0.15 初始入渗率 initial infiltration rate
入渗开始时,雨水在土壤中的入渗率,与土壤类型、湿润程度 和植被覆盖情况有关。
2.0.16 稳定入渗率 minimum infiltration rate
入渗后期,雨水在饱和土壤中的入渗率。
2.0.17 下沉式广场 sunken open area
高程低于周边汇水地面标高的广场,当降雨超出源头减排设施 和排水管渠的承载能力时,可临时调蓄周边地区的雨水径流,起到 排涝除险作用。
2.0.18 设计雨型 design rainfall distribution
典型降雨事件中,降雨量随时间的变化过程。 2.0.19 净雨量 net rainfall depth 扣除蒸发、下渗、洼蓄和植物截留等作用之后,完全转化成地 面径流的雨量。
2.0.20 净雨过程线 hyetograph
降雨事件中,净雨量随时间变化的过程曲线。
3 基本规定
3.0.1 城镇内涝防治设施的建设,应以城镇总体规划和城镇内涝防 治专项规划为依据,并与海绵城市、城镇排水、城镇防洪、河道水 系、道路交通和园林绿地等专项规划相协调。
3.0.2 城镇内涝防治系统应当包括源头减排、排水管渠及排涝除险 等工程性设施,以及应急管理等非工程性措施,并与防洪设施相衔 接。
3.0.3 城镇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应根据城镇类型、积水影响程度 和内河水位变化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按表 3.0.3 规定取值,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口密集、内涝易发且经济条件较好的城镇,应采用规定的 上限;
2 目前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分期达到标准;
3 当地面积水不满足表 3.0.3 的要求时,应采取渗透、调蓄、 设置行泄通道和内河整治等措施;
4 对超过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的降雨,应采取应急措施。
4 城镇内涝调查与评估
4.1 一般规定
4.1.1 制定城镇内涝防治方案前应对防治区域进行内涝调查与评 估。
4.1.2 积水区域内涝风险等级一般可根据退水时间、积水深度等进 行划分,也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综合确定。内涝风险等级分为内涝 高风险、内涝中风险、内涝低风险,划分标准宜符合表 4.1.2 的规定。
DB13(J) /T 8445-2021 岩溶区岩土工程技术标准
河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岩溶区岩土工程技术标准
DB13(J)/T 8445-2021
条文说明

1 总 则
1.0.1 为在岩溶区的工程建设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 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 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岩溶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 岩土工程勘察、治理、检测与监测工作。
1.0.3 在岩溶区进行岩土工程技术工作,应重视地方经验、注重概 念设计、因地制宜、节约资源、科学管理、精心实施。
1.0.4 在岩溶区进行岩土工程技术工作,除应满足本标准外,尚应 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以及地方标准的相关规定。
2 术 语
2.0.1 岩溶区 karst ground
指分布有可溶性岩的场地,存在溶洞、溶蚀裂隙或岩体表面存 在石芽、溶沟(槽)、溶蚀漏斗或覆盖层中存在可溶岩类残积土(包 括经搬运沉积次生的沉积土、冲积土)、伴生土洞等不良地质现象 的区域。
2.0.2 岩溶地基 karst subgrade
在地基受力影响范围内,存在有溶洞、溶蚀裂隙、或石芽、溶 沟(槽)、溶蚀漏斗,或第四系覆盖层中存在可溶岩类残积土(包 括经搬运沉积次生的沉积土、冲积土)、伴生土洞等不良地质现象 的地基。
2.0.3 土洞 karstic earth cave
岩溶区上覆的第四系松散层,被地下水潜蚀所形成的洞穴或松 散体。进一步发育可形成地面塌陷。 2.0.4 岩溶地面塌陷 karst ground collapse
溶蚀洞穴之上的第四系覆盖层,在外动力或人为因素作用下产 生的地面变形破坏。
2.0.5 岩溶地基处理 karst ground treatment
为增强岩溶地基的稳定性,提高承载力、减小变形,改善岩土 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边界条件而采取的技术措施。
2.0.6 线溶率 linear solubility
在岩溶区勘探中,竖向单位长度上各类岩溶空间形态长度所占 可溶岩长度的百分比。线溶率=(钻探所揭露的各类岩溶空间形态 总长度/钻探所穿过可溶岩的总长度)×100%。
3 2.0.7 钻孔见洞隙率 hole rate by drilling
在岩溶区勘探中,有洞隙发育的勘探孔数量占总勘探孔数量的 百分比。钻孔见洞隙率=(有洞隙发育的勘探孔数量÷总勘探孔数量) ×100%。
2.0.8 漏水天窗 karst leaking window
覆盖性岩溶场地中,可溶性岩与覆盖层之间隔水层缺失或分布 不连续,可能导致第四系水从隔水层缺失或不连续处流入可溶性岩 体中的隔水层间断部位。 设置格式[Johnny.R]: 紧缩量: 0.3 磅 删除[Johnny.R]:
3 基本规定
3.0.1 岩溶区勘察时,应查明场地岩溶的类型、发育程度和分布规 律、场地地基岩土的工程特性,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和类型、第 四系水和岩溶水的补排关系,以及地下水对岩溶、土洞发育的影响, 并对场地和地基做出综合评价,提出治理建议。
3.0.2 岩溶、岩溶发育程度以及岩溶地面塌陷稳定性的分类、分级 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A 的规定。 3.0.3 岩溶地基治理方案应结合岩溶地基的类型、岩溶发育程度、 岩溶(土洞)对建筑地基的影响、建筑物的重要程度等综合确定。 治理后应进行检测和治理效果评价,确保治理满足要求。 3.0.4 岩溶地基的分类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根据岩溶埋藏条件可分为裸露型、浅覆盖型、深覆盖型和埋 藏型岩溶地基;
2 根据岩溶发育空间形态可分为溶洞地基、溶沟(槽)地基、 溶蚀(裂隙、漏斗)地基、石芽地基、土洞地基,分类应符合本标 准附录 B 的规定;
3 根据地基土的岩性可分为土质地基、岩石地基和土岩组合 地基;土岩组合地基按组合特征可分为半岩半土、多岩少土、少岩 多土、上岩下土地基;
4 根据土性可分为红黏土地基、软土地基、填土地基和混合土 地基。
3.0.5 岩溶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为甲级、乙级的建筑物,主体宜避 让岩溶强烈发育地段,当不能避让时,应对岩溶地基进行处理。
3.0.6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岩溶地基,应经过治理后作为建筑物地 基:
1 浅层溶洞成群分布,洞径大,洞体不稳定;
2 溶沟(槽)、溶蚀(裂隙、漏斗)、石芽等强发育,充填 物为软弱土;
3 溶洞、土洞以及地面塌陷等强发育;
4 岩溶水排泄不畅,可能会造成建筑地基被淹没;
5 导水构造破碎带或断层交汇处;
6 岩溶发育中等且存在层流、越流潜蚀形成土洞条件;
7 岩溶发育中等且上覆土层的隔水土层已被扰动或缺失,形 成“漏水天窗”。
3.0.7 岩溶区建(构)筑物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监测,监测项目应 根据建(构)筑物重要性和岩溶地基稳定性分区进行设置。对于岩 溶强发育区和有岩溶塌陷趋势的重要建(构)筑物应进行长期的岩 溶地基稳定性监测。
4 勘察与评价
4.1 一般规定
4.1.1 岩溶区勘察应采用物探、钻探和测试相结合的综合手段。
4.1.2 岩溶区工程勘察分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程重要性等级划分应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规定;
2 场地复杂程度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土洞、溶洞、裂隙、溶沟、溶槽发育强烈,石芽起伏较 大,岩溶地面塌陷较不稳定和不稳定时,场地应确定为 复杂场地(一级场地);
2) 土洞、溶洞、裂隙、溶沟、溶槽发育中等,石芽起伏小, 岩溶地面塌陷较稳定时,应确定为中等复杂场地(二级 场地);
3) 土洞、溶洞、裂隙、溶沟、溶槽、石芽不发育,岩溶地 面无塌陷可能时,可确定为简单场地(三级场地)。
3 工程勘察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 4.1.2 的规定。
DB13(J) /T 8454-2021 城市与建筑风貌管控设计标准
河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城市与建筑风貌管控设计标准
DB13(J)/T 8454-2021
条文说明

1 总 则
1.0.1 为规范我省城市与建筑风貌管控设计的内容和深度,塑造 国际化、智能化、特色化、绿色化的城市风貌,贯彻落实“适用、 经济、绿色、美观”新时期建筑方针,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设区市、县(市)开展总体城市设 计、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地块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中的城市与建 筑风貌相关专题研究或技术导则的审查和编制工作,需要开展此 项设计工作的建制镇可参照执行。
1.0.3 城市与建筑风貌管控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 国家和河北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总体城市风貌 overall city scape
一个城市或地区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自然地理环境、社会 政治经济因素、历史文化传承及居民生活习俗等在空间上综合积 淀而成的,在人的感知层面上区别于其他城市的形态特征。
2.0.2 城市建筑风貌 city architectural style
建筑与建筑群在形态、结构、工艺、色彩等方面的视觉特征 和审美意象。
2.0.3 城市特色风貌区 featured city area
城市内部在城市风貌方面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区域。
2.0.4 城市天际线 city skyline
以天空为背景,由城市建构筑物及其他自然环境要素形成的 城市立面轮廓线或剪影。
2.0.5 街道空间界面 street space interface
限定和构成街道空间的四至界面,一般由连续的建构筑物、 绿化、设施等构成。
2.0.6 视线通廊 visual corridor
人处于某个场所,对景点和廊道的感知,由景点、视点(场 所)、廊道三要素组成。
2.0.7 八边控制 eight-side control
是指对山边、水边、路边、林边、田边、湖边、草边、海边 的八类城市空间界面进行管控设计。
3 基本规定
3.0.1 城市与建筑风貌管控体系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城市 设计编制与审查体系;明确市、县(市)等下一层级标准的管控 重点,规范城市与建筑风貌设计的成果框架与内容、审查要点。 3.0.2 城市与建筑风貌设计应遵循《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国土 空间规划城市设计指南》TD/T 1065-2021 等规定,按照“立足资 源、特色为先、系统全面、重点突出、可管可控”的原则,突出 城市与建筑风貌设计的重点,细化设计方法和内容,便于规划管 理和实施。
3.0.3 城市与建筑风貌设计应综合考虑城市所处的自然生态环 境、历史人文环境、存量建设环境三个主要方面。
3.0.4 宜通过形象易懂的图、文、表格、三维模型等方式进行表 达。
4 编制内容
4.1 一般规定
4.1.1 城市与建筑风貌设计分为总体城市风貌设计、重点地区城 市与建筑风貌设计、地块城市与建筑风貌设计三种类型。
4.1.2 各市(县)在编制城市与建筑风貌设计时,应参照图 4.1.2 确定编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