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厕所下沉板,梁侧面钢筋做法-四川
问题专业:土建
所属地区:四川
提问日期:2022-11-16 19:19:58
提问网友:流沙
解答网友:鸿雁
按板下腹板高度处理。
问题专业:土建
所属地区:四川
提问日期:2022-11-16 19:19:58
提问网友:流沙
解答网友:鸿雁
按板下腹板高度处理。
ICS 29.120.50
CCS K 31
G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1589-2022
电动汽车模式2充电的缆上控制与保护装置(IC-CPD)
In-cable control and protection device for mode 2 charging of electric road vehicles (IC-CPD) (IEC62752:2018,M0D)
2022-07-11 发布
2023-02-01 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修改采用IE℃62752:2018%电动汽车模式2充电的缆上控制与保护装置(IC-CPD)》。
本文件与EC62752:2018相比做了下述结构调整:
4.1对应1EC62752:2018中的4.1.2,则除了4.1.1、4.1.3和4.1.4:
4.6对应1EC62752:2018中的4.61,用除了4.6.2和4.6.3。
本文件与IE℃62752:2018的技术差异及其原因如下:
用规范性引用的GB/T2099.1一2021替换了1EC60884-1:2013,两个文件之间的一致性程度
为修改,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增加可操作性(见第1章、表4、8.1、8.3.1、8.4.3、8.5.2.9,2、9.9.3、9.20、9.21、9.23、9.34.1、A.1):
用规范性引用的GB/T1043.1替换了1S0179-1,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增加可操作性(见9.31):
用规范性引用的GB/T2423.1替换了IEC60068-2-1,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增加可操作性(见9.35):
用规范性引用的GB/T2423.4替换了IEC60068-2-30,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增加可操作性(见9.17.1.1、9.17.1.4、9.32.1、9,32.2)
用规范性引用的GB/T2423.5替换了EC60068-2-27,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增加可操作性(见9.36):
用规范性引用的GB/T2423.7替换了EC60068-2-31,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增加可操作性(见9.10.2):
用规范性引用的GB/T2423.17替换了1EC60068-2-11,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增加可操作性(见9.32.1、9.32.2)
用规范性引用的GB/T2423.24替换了1E℃60068-2-5,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增加可操作性(见9.30)
用规范性引用的GB/T2423.56替换了IEC60068-2-64,以适应我同的技术条件,增加可操作性(见9.36):
用规范性引用的GB/T2424.2替换了IEC60068-3-4,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增加可操作性(见9.17.1.1.9.17.1.2.9.17.1.4):
用规范性引用的GB/T4207替换了EC60112,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增加可操作性(见表6、9.19):
用规范性引用的GB/T4208一2017替换了1EC60529:1989,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增加可操作性(见8.1和8.5.3):
用规范性引用的GB4343.1替换了CISPR14-1,以适应我回的技术条件,增加可操作性(见9.26、表A.1)
用规范性引用的GB/T5013(所有部分)替换了1EC60245(所有部分),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增加可操作性(见8.3.11.2)
一用规范性引用的GB/T5023(所有部分)替换了IE℃60227(所有部分),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增加可操作性(见8.3.11.2):
用规范性引用的GB/T5169.10替换了IEC60695-2-10,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增加可操作性(见9.12):
用规范性引用的GB/T5169.11替换了IEC60695-2-11,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增加可操作性(见9.12):
用规范性引用的GB/T6346.14替换了IEC60384-14,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增加可操作性(见9.28.2);
用规范性引用的GB8898替换了EC60065,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增加可操作性(见9.28.3):
用规范性引用的GB/T9285替换了1S02409,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增加可操作性(见9.31):
用规范性引用的GB/T9341誓换了S0178,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增加可操作性(见9.31):
用规范性引用的GB/T11918(所有部分)替换了IEC60309(所有部分),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增加可操作性(见8,2.1):
用规范性引用的GB/T11918.1一2014替换了IEC60309-1:2012,两个文件之间的一致性程度为修改,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增加可操作性(见8.2.1和8.2.3);
用规范性引用的GB/T16935.3替换了IE℃60664-3,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增加可操作性(见9.27.3):
用规范性引用的GB/T28046.5一2013替换了1S016750-5:2010,两个文件之间的一致性程度为修改,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增加可操作性(见9,29):
用规范性引用的GB/T30789.3替换了1S04628-3,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增加可操作性(见9.32.3):
插头插座的型式,基本参数和尺寸根据GB/T1002的要求(见第1章):车辆插头的型式和尺寸按GB/T20234.1一2015和GB/T20234.2一2015的要求(见8.1、8.4.3、8.5.4、9.2、A.1)
删除了工业用插头的要求(见1EC62752:2018的第1章、7.1.8.1、8.4.3.8.5.2,9.2、9.34.1):
删除了两相及三相产品型式及要求(见1EC62752:2018的第1章,3.3.3.12、3.3.3.13、3.3.3.153.3.3.16、4.1、5.3.2、9.2、9.6.2、9.7.7.1.9.7.7.2、9.7.7.3、9.7.11、9.7.12、附录D):
删除了额定电流16A以上的产品型式及要求(见EC62752:2018的第1章、5.3.2、8.3.11.2、9.9.2.1、9.24):
刷除了墙上安装式1CCPD的分类及相关要求(见EC62752:2018的4.6.2、4.6.3、8.5.3、9.10.1、9.10.5,9.34.1)
与GB/T18467.1保持一致,将本文件中的周围环境温度上限由“45℃”更改为“50℃”(见7.1、9.7.3.7、9.17.2):
利除了IC-CPD插人不兼容的电源系统时的性能(见EC62752:2018的9.7.7.4).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低压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9)自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上海正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开普电器有限公司、松下信息仪器(上海)有限公司、苏州益而益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厦门振泰成科技有限公司,余姚市嘉荣电子电器有限公司、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宇轩、周长青、吴佩峰、余存秦、邹建华、陈敦杰、李成力、蔡崇胜、钱加灿、李戚、栗惠、胡宏宇。
内容摘抄:
电动汽车模式2充电的缆上控制与
保护装置(IC-CPD)
1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电动汽车模式2充电的缆上控制与保护装置(以下称作IC-CPD),包括控制与安全功能。
本文作适用于能同时执行检测利余电流,并把该利余电流值与剥余动作电流值相比较以及当剩余电流超过该值时新开被保护电路等功能的移动式装置符合本文件的IC-CPD:包含符合GB/T18487.1一2015中附录A要求的控制导引功能的控制器:检查供电状况并在规定的条件下当供电故障时阻止充电:可以具备可开闭保护导体。IC-CPD预期使用在TN和TT系统,在IT系统的使用可能受到限制:不同于额定频率的剩余电流,直流剩余电流和特定的环境情况在考虑中,
本文件适用于按GB/T18487.1电动汽车模式2充电要求的执行安全和控制功能的IC-CPD,
本文件适用于单相电路不超过250V,最大额定电流不超过16A的IC-CPD。
本文件仅适用于在交流电路中使用的IC-CPD,额定频率优选值为50Hz,60Hz或50/60Hz。本
文件规定的IC-CPD预期不用于向所相连的电网供电。
本文件适用于额定利余动作电流不超过30mA的IC-CPD,并在不能确保电气装置中安装有【,≤30m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RCD)场合,对IC-CPD下端电路提供附加保护,IC-CPD包括:一个与固定电气装置中插座连接的供电插头:一个或几个包含控制和保护特性的分组件:插头和分组件之间的电缆(可选):分组作与车辆插头之间的电缆(可选):一与电动汽车连接的车辆插头。对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供电插头,GB/T2099.1一2021适用,型式.基本参数和尺寸根据GB/T1002.IC-CPD的供电插头、车辆插头和电缆部分不需要按本文试验。这些部件分别按各自的产品标准试验。
拔下插头即可以确保实现隔离,所以不要求IC-CPD的可开闭触头具有隔离功能。IC-CPD的相线和/或中性线电流回路可具有一个不可更换的内置熔断器。IC-CPD不是在固定电气装置中使用的保护装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量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002家用和类似用途单相插头插座型式,基本参数和尺寸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注1:除非另有规定,本文件中所用术语“电压”和“电流"均为有效值。
注2:本文作中,司语“接嫩均表示“保护接地”。
注3:术语“电器附件”为通用术语,包括供电插头,供电插座,车柄插头和车辆接口。
3.1插头插座的相关术语和定义
3.1.1插头p曙
具有设计用于与插座的插套插合的插销,并装有用于款缆电气连接和机械定位部件的电器附件。[来源.GB/T2099.1一2021,3.1]
3.1.2插座socket--outlet
具有设计用于与插头的插销插合的插套,并且装有用于连接软缆的接线端子的电器附件。[来源:GB/T2099.1一2021,3.2]
3.1.3不可拆线插头no-rewirable plug
不可拆线车辆插头non-wirable vehicle connector由电器附件制造商进行连接和组装后,在结构上与软缆形成一个整体的电器附件。
注:见GBT2099.1一2021的14.1
3.1.4可由制造商拆线附件rewirable accessory by manufacturer
结构上能更换软电缆的电器附件
注:附件的结构使得其仅可由制造商授权的人员及其机构或类似有资质的人员拆线,维修或更换。
3.1.5车辆接口vehicle coupler,电动车辆接口electric vehicle coupler
能将电缆连接到电动汽车的器件。[来源:GB/T20234.1一2015,3.4]
3.1.6车辆插头vehicle connector,电动车辆插头electric vehicle connector
车辆接口中和充电线缆连接且可以移动的部分。[来源:GB/T20234.1-2015,3.4,2]
3.1.7车辆插座vehicle inlet,电动车辆插座electric vehicle inlet
车辆接口中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上,并通过电缆和车载充电机或车载动力蓄电池相互连接的部分。[来源:GB/T20234.1一2015,3.4,1]
3.1.8可插拔pluggable
预期由终端用户插人或拔出的电气连接。
3.1.9便携式设备portable equipment
可由人员携带或者可随电动汽车携带的通过线缆和橘头进行连接的设备,电缆组件,适配器或其他附件。
3.1.10适配器adaptor
由一个插头部分和一个插座部分组成为一个整体单元的便携式电器附件。
3.2端子相关的术语和定义
3.2.1夹紧部件clamping unit
保证导体机械夹紧和电气连接所必需的端子的一部分,包括确保可靠接触压力所需的部件,[来源:GB/T17464-2012,3.1]
3.2.2端子terminal
由一个或多个夹紧部件和绝缘(如必要)组成的一个极的导电部分,[来源:GB/T17464一2012,3.2]
3.2.3端头termination
电器的导电部分,可重复用于与外部电路的电气连接。
3.2.4螺紋型端子screw-type terminal
可以直接或间接地用螺钉或螺母进行连接的端子,该端子用于连接导体以及后续拆线,或用于两根或几根能拆卸导体之间的相互连接。
3.2.5螺钉端子screw terminal
导体紧固在螺钉头下面的螺纹型端子。其紧固压力可直接由螺钉头来施加或通过一个过渡零件,
例如:垫圈、夹板或一个防松装置来施加。
3.2.6非螺纹型线子screwless terminal
可以直接或间接地通过弹簧,楔形块,偏心轮或锥形轮等进行连接的端子,该端子用于连接导体以及后续拆线,或用于两根或几根能拆卸导体之间的相互连接,除了剥去绝缘外,无需对导体进行特殊加工[来源:GB/T16916.1一2014,3.6.8]
3.3关于剩余电流功能的术语和定义
3.3.1关于从带电部件流入大地电流的术语和定义
3.3.1.1接地故障电流earth ault current
由于绝缘故障而流入大地的电流。[来源:GB/T16916.1一2014,3.1.1]
3.3.1.2对地泄漏电流earth leakage current
无绝缘故障,从设备的带电部件流入大炮的电流。[来:GB/T16916.1一2014,3.1.2]
3.3.1.3脉动直流电流pulsating direct current
在每一个额定工频周期内,用角度表示至少为150°的一段时间间隔内电流值为0或不超过直流6mA的脉动波形电流。[来源:GB/T16916.1-2014,3.1.3]
3.3.1.4电流带后角current delay angle
通过相位控制,使电流导通的起始时刻滞后用角度表示的时间。[来源:GB/T16916.1一2014,3.1.4]
3.3.1.5电源故障supply failure
一中性线断开:一相线断开。
注:见3.3.3.14保护导体危险带电,[来源:GB/T29303一2012,3.2.1,6,有修改]
3.3.1.6平滑直流电流smooth direct current
没有波纹的直流电流。[来源:GB/T22794一2017,3.1]
3.3.1.7复合电流composite current
由一个以上明显正弦波频率组成的电流。
3.3,2关于剩余电流功能激励的术语和定义
3.3.2.1剩余电流residual current
流过剩余电流功能主回路电流瞬时值的矢量和(用有效值表示)。[来源:GB/T16916.1一2014,3.2.3,有修改]
3.3.2.2剩余动作电流residual operating current
使刹余电流功能在规定条件下动作的剩余电流值。[来源:GB/T16916.1-2014,3.2.4]
3.3.2.3剩余不动作电流residual non-operating current
在该电流及低于该电流时,剩余电流功能在规定条件下不动作的剩余电流值:[来源:GB/T16916.1一2014,3.2.5]
3.3.3关于IC-CPD动作和功能的术语和定义
3.3.3.1剩余电流功能residual current function
包含了剩余电流检测,将剩余电流值与剩余动作电流值相比较以及当剩余电流超过该值时断开被保护电路的功能。
3.3.3.2缆上控制与保护装置in-cable control and protection device;IC-CPD
在充电模式2下为电动车辆供电的一组部件或元件,包括功能盒,电缆、,供电插头和车辆插头,执行控制功能和安全功能。
注:1CCPD的应用见图28。
3.3.3.3开关电器switching device
用于接通或分断一个或几个电气回路电流的装置。[来源:GB/T16916.1-2014,3.3.6]
3.3.3.4分断时间break-ime
从突然达到剩余动作电流瞬间起至IC-CPD所有极电弧熄灭瞬间为止所经过的时间。
3.3.3.5闭合位置closed position
保证IC-CPD主电路预定连续性的位置。[来源:GB/T16916.1一2014,3.3.12,有修改]
3.3.3.6断开位置open p0 sition
保证IC-CPD主电路的断开触头之间有预定的电气间隙的位置。[来源:GB/T16916.1一2014,3.3.13,有修改]
4分类
4.1按供电方式分类
由一根相线和中性线供电的IC-CPD(LNSE或LNE)。
4.2按结构分类
4,2.1一般要求
IC-CPD可按以下结构进行分类。
4,22功能盒独立于插头和连接器的IC-CPD
剩余电流功能、开关电馨以及控制导引功能控制器集成于一功能盆内,功能盒介于供电插头和军辆插头之间(见附录F的图F.1)。
4.2.3功能盘与供电插头为一体的1CCPD
剩余电流功能,开关电器以及控制导引功能控制器与插头集成一体(见图F2)。
(图略)
注1:插头部分的要求参见相关标准。
注2:最大力矩见9.23.
4.2.4模块化IC-CPD模块化IC-CPD可以有以下其中之一的结构:
a)剩余电流功能及开关电器与供电插头集成一体,控制导引功能控制器内置于独立的功能盒中,功能盒介于供电插头和车辆插头之间(见图F.3):
(图略)
b)剩余电流功能及开关电器与供电插头集成一体,控制导引功能控制器与车辆插头集成一体
(见图F4).
(图略)
4.3根据线缆连接方式分类
4.3.1一般要求
CCPD不同部件之间的线缆莲接可以采用不同的方式。若一电线组件中使用了不同的连接方式,则1C-CPD应按所有采用的方式分类,且不同的部分应分别规定。
4,3.2不可拆线1CCPD
C-CPD或声明的部分作为一个包含所有元器件的具有完整功能的电线组件交付。供电插头,缆上功能盒(若适用)及车辆插头之问的线缆在由制造商连接和装配后不可由用户或其他人员移除或更换。
4.3.3由制造商接线的IC-CPD
CCPD或者声明部分的连接只能由制造商,其服务代理商或者类似资质的人员使用特殊工具进行更换。
C-CPD可作为一个具有完整功能的电线组件提供,或仅提供包含剩余电流功能和控制导引功能控制器的单元(见3.1.4)。
(略)
4.3.4可插拔式1C-CPD
IC-CPD或声明的部分至少包含一个可插拔式电气连接,预期由终增用户或其他人员插人或拔出,以便装配,更换或替换IC-CPD电缆组件的元器件。
4,4根据保护导体路径分类
4.4.1一般要求
IC-CPD可分为带可开闭保护导体或不可开闭保护导体。
4.4.2带可开闭保护导体的1CCPD
此分类为具有可开闭保护导体的IC-CPD。
4.4,3带不可开闭保护导体的IC-CPD
此分类为具有不可开闭保护导体的IC-CPD。
4.5根据保护导体断开时的特性分类
4.5.1一般要求
根据前端保护导体有效性的相关特性对IC-CPD进行分类,
4.5.2具有验证前端保护导体有效性的IC-CPD
IC-CPD检测供电插座前端保护导体的存在和连续性。在IT系统中,可能会发生由于验证保护导体不成功而导致这类电器不能使用的情况。本条分类的1C-CPD可以具有闭锁前端保护导体有效性验证的功能,在插头插人插座后,应有至少30s的可视或声音的警告信号来表示检测功能闭锁。
4,53不具有验证前端保护导体有效性的IC-CPD
IC-CPD不检测供电插座前端保护导体的存在和连续性。这类电器也适用于IT系统。
4.6根据使用方式分类
便携式1C-CPD,作为可移动装置使用
(略)
ICS 25.080.99
J58 备案号157891一2017
JB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2462.9-2017 代替JBT24629一1999
组合机床通用部件第9部分:十字滑台参数和尺寸
Modular units for modular machine tools-Part 9:Cross feed units-Parameters and dimensions
2017-01-09 发布
2017-10-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前言
JB/T2462《组合机床通用部件》分为28个部分:
第1部分:多轴转塔动力头参数和尺寸:
第2部分:多轴转塔动力箱参数和尺寸:
第3部分:单轴转塔动力头参数和尺寸:
第4部分:单轴转塔动力头用传动轴参数和尺寸:
第5部分:单轴转塔动力头用钻削轴参数和尺寸:
第6部分:单轴转塔动力头用镗削轴参数和尺寸:
第7部分:单轴转塔动力头用铣削轴参数和尺寸:
第8部分:滑台(长台面型)参数和尺寸:
第9部分:十字滑台参数和尺寸:
第10部分:单轴攻丝动力头参数和尺寸:
第11部分:多轴钻削头参数和尺寸:
第12部分:多轴攻丝动力头参数和尺寸:
第13部分:圆盘底座尺寸:
第14部分:落地式中间底座尺寸:
第15部分:侧支架(辐射型)尺寸:
第16部分:多边形中间底座参数和尺寸:
第17部分:底座尺寸:
第18部分:可调支架尺寸:
第19部分:固定支架尺寸:
第20部分:立柱(长台面滑台用)尺寸:
第21部分:复合立柱尺寸:
第22部分:风动动力头参数和尺寸:
第23部分:风动动力头用可调圆柱支架参数和尺寸:
第24部分:单轴钻削头尺寸,
第25部分:单轴铣削头尺寸:
第26部分:单轴镗削与车端面头尺寸:
第27部分:车端面刀盘尺寸:
第28部分:多工位移动工作台尺寸。
本部分为B/T2462的第9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B/T2462.9一1999《组合机床通用部件十字滑台参数和尺寸》,与B/T2462.9一
1999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按照GB/T1.1的规定,增加了“前言”,内容格式和图表按编写规则进行了修改:一规范了计量单位。
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金属切削机床部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大连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高和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保定标正机床有限责任公司、东风汽车有限公司设备制造厂。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罗秀珍、陈雨峰、陈庆雪、石玉红,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JB/T2503-1978:-JB/T2462.9-1999。
内容摘抄:
组合机床通用部件
第9部分:十字滑台参数和尺寸
1范围
B/T2462的本部分规定了组合机床十字滑台的参数和互换尺寸,本部分适用于组合机床及其自动线的十字滑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58一1996机床工作台T形槽和相应螺栓
3参数和互换尺寸
3.1十字滑台的主参数为台面宽度B,规定为100mm、125mm、160mm、200mm、250mm五种规格。
4.十字滑台的其他参数和互换尺寸应符合本部分中图1、表1的规定,其中,T形槽应按GB/T158一1996的规定。台面上的T形袖、键槽及下滑座底面的键槽可以开或不开。
(略)
ICS 65.080
CCS B13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2011-2022
厨余有机废弃物制备土壤调理剂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roducing soil conditioner with food organic waste
2022-09-29发布
2023-01-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北京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耕地建设保护中心、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植物营养与资源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贾小红、于跃跃、郭宁、闫实、梁金风、陈娟、刘喻、赵凯丽、高飞、魏丹。
内容摘抄:
厨余有机废弃物制备土壤调理剂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厨余有机废弃物制备士壤调理剂的环境和设备设施、制备、施用和台账记录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家庭厨余垃圾、农贸市场尾菜为原料的土壤调理剂制备。
本文件不适用于餐厨垃圾等其他原料制备土壤调理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忠
GB/T8569固体化学肥料包装
GB18382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
GB/T36195苗腐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NY/T525有机肥料
NY/T1972水溶肥料钠、硒、硅的测定
NY/T1973水溶肥料水不溶物含量和H的测定
NY/T1978肥料汞、砷、镉、铅、铬含量的测定
NY/T2876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有机质分级测定
NY/T3036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水分含量、粒度、细度的测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厨余有机废弃物food organic waste
易腐烂的、含有机物质的居民生活皮弃物。
3.2
土壤调理剂soil amendnents/soil conditioners
加入土壤中用以改善土壤物理、化学和/或生物性状的物料。
[来原:GB/T6274一2016,2.1.1]
3.3
杂质impurity
厨余有机废弃物中塑料、玻璃、金属、石块、纺织品等不可降解的物质。
3.4
含杂率the impurity rate
土壤调理剂中杂质质量占总质量的百分比。
4环境和设备设施
4.1环境
4.1.1树余有机废弃物制备土壤周理剂选址及布局应符合GyT36195的规定。
4.12原料存放区应防雨、防水、防火、防渗透。厨余等主要原料应尽快预处理并输送至处理区,存放时间不宜超过1d。
4.1.3处理场地应配备防雨、防渗和排水设施。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渗滤液应收集贮存,防止渗滤液渗漏。
4.1.4制备成品存贮区应干燥、通风、防晒、防破裂、防雨淋。
4.2生产设备与设施
4.2.1处理场地应配备吸收、凝聚、吸附、氧化等除臭方法的设备与设施。
4.2.2处理场地应配备减少、去除蚊蝇的设备与设施。
4.2.3根据处理工艺的不同,应具备粉碎、混料、翻抛、筛分、传输、除油除盐、包装等设备设施。
4.2.4成配记备产品质量检设备设施。
(略)
内容索引:
目次
前言Ⅱ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环境和设备设施2
4.1环境2
4.2生产设备与设施2
5制备2
5.1工艺流程2
5.2原料预处理2
5.3无害化处理2
5.4指标要求3
5.5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3
6施用3
6.1区域3
6.2施用要求4
7台账记录4
附录A(资料性)生产记录表5
附录B(资料性)含杂率的测定质量法6
附录C(资料性)使用台账记录表7
参考文献8
批准单位:广东省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
批准文号:粤建标发【2014】03号
主编单位: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协编单位:广州市彩蝶节能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市广蝶管道科技有限公司
图集号:粤14J/T906
统一编号:DBJT15-01
有效日期:至2018年12月31日
实行日期:2014年9月1日
编制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图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住宅及酒店式公寓的厨房、卫生间共用坚向排气道系统。其他民用、公用和工业辅助用房的厨房、卫生间也可参照使用。
1.2本图集适用于多层、高层和超高层住宅,适用于住宅中常用的各种层高。
1.3餐饮业厨房、来油发电机房、燃气热水器等排放废气的管道系统,不在本图集范围内,需另行设计。
1.4本图集可供建筑、暖通设计人员直接索引选用,施工单位施工安装及监理单位验收使用。
2、编制内容
本图集主要设计内容包括:编制说明、#气道平面布置及系统竖向组装图、排气道详图及选用表、排气道楼面预留润布置图、排气道楼面承托及连接安装节点、排气道转弯安装图、屋面风帽详图及选用表、排气道高性能接口部件安装详图等。
3、编制依据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民用斐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10
《建筑制图标准》GB/T50104-2010
《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JG/T194-2006
《排油烟气防火止回阀》GA/T798-2008
《通风管道时火试验方法》GB/T17428-2009
《建筑通风和排烟系统用防火阀门》GB15930-2007
《住宅厨房及相关设备基本参数》GB/T11228-2008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4、住宅高性能排气道系统
4.1系统组成
住宅高性能排气道系统主要由以下五大部分组成:()竖向穿越各楼层的排气道;(2)屋面风帽或引风机;(3)排气道进气口高性能接口部件,包括:防火止回阀、导流装置、文丘里变压板、过墙管件等:(4)排气道支管;(S)排油烟机或排气扇。选用本图集住宅高性能排气道系统时,必须完整使用上述功能部件,以确保排气道系统性能的发挥。
4.2工作原理
4.2.1当排油烟机(或排气扇)启用时,防火止回阀开启,抽吸油烟或废气流过排气道支管和接口部件,排入坚向共用排气道中,并顺流而上,从屋面风帽排出,实现高空排放:当排油烟机(或排气扇)停用时,防火止回阀自动关闭,阻止排气道内的油烟或废气回流。
4.2.2高性能接口部件的文丘里变压板与导流装置协同作用形成变压,降低排气口处的气流静压(基本为负压状态),有利于烟气顺畅排放,杜绝串烟、串味现象。
4.2.3当厨房排气道烟气温度升至150℃时,卫生间排气道烟气温度升至70℃时,感温元件动作,防火止回阀将自动关闭,隔断排气道与住户之间的连接通道,防止火灾蔓廷,确保住宅建筑的安全。
5排气道系统设计
5.1排气道系统分类
5.1.1根据排气道的使用功能,可分为厨房排气道系统和卫生间排气道系统:卫生间排气道系统又可分为单卫生间排气道系统和毗邻双卫生间排气道系统。
5.1.2根摇排气道所在位置,在厨房、卫生间内或厨房、卫生间隔墙外,可分为内置排气道系统和外置排气道系统。
5.1.3设计型号:
1)#气道设计型号:
5.2设计指标
5.2.1每户厨房排气量为:300~500m3/h,每户卫生间排气量为:80~100m3/h。
5.2.2防火止回阀环境温度下的漏风量不应大于500m/(m2·h),火灾温度下的漏风量不应大于700m3/(m2.h)。
5.2.3排气道和防火止回阀的厨火极限不应小于1h。
5.3设计要点
5.3.1根据建筑使用要求和层数,从P11~P15页排气道详图及选用表选择排气道的设计型号,对应给出楼板预留洞尺寸或室外圈梁内润尺寸、墙体预留孔尺寸等作设计配合。
5.3.2排气道中途转弯时,根据选用的排气道型号和弯管的安装位置,从P19页弯管选用表中选取弯管的型号和相关尺寸。
5.3.3根据屋面形式,从P20~P21页风帽详图及选用表选择风帽的设计型号,对应给出防倒灌凤帽或百页风帽的安装构造及风帽基座相关尺寸
5.3.4厨房和卫生间不得共用同一个坚向排气道系统。
5.3.5排气道系统内严禁穿越设备管线。
5.3.6餐饮业厨房、柴油发电机房、燃气热水器等废气排放不得接入住宅排气道系统。
5.3.7排气道应尽量幕近吸油烟机(或换气扇)布置,进气口应朝向排油烟机(或排气扇)。
5.3.8排气道应伸出屋面,伸出高度应有利于烟气扩散,并应根据屋面形式、排出口周围遮挡物的高度和距离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同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的规定。
6安装
6.1排气道安装
6.1.1样气道安装应在土臂结构主体工程完工、楼地面及墙面装饰工程及其他设备管道工程施工之前进行。
6.1.2排气道安装之前,应对照设计文件,核查建筑层高、楼板预留洞、室外圈梁内洞或墙体预留孔的尺寸和俭置是否正确,如不符合安装要求,应及时通知士建施工单位进行整政。
6.1.3排气道各楼层进气口的方向和位置必须预先由设计人员确定,由生产厂家现场切割完成。如果后期需要改变进气口的方位,应将原来的进气口进行密封处理。
6.1.4排气道应从下至上逐层安装。在安装过程中,捧气道的所有开口部位均应采取适当的封盖保护措施,以防止杂物掉入排气道的内部。
6.1.5安装首层排气道之前,应用1:3水泥砂浆将安装底面找平,保证排气道的底部密封、不漏气,见18页详图⑦。
6.1.6排气道在楼面标高处对接时,结合部位应用1:3水泥砂浆座浆,座浆应饱满,确保密封严实,内置排气道见18页详图②、⊙,外置排气道见18页详图⑤。
6.1.7排气道在层间对接时,宜用专用T型驳接框套接,见18页详图@结合部位用13水泥砂浆座浆密封,见18页详图⊙:对于复式住宅的排气道,还需要用U型抱箍或L型抱箍加以固定。参照19页详图⊙、⊙。
6.1.8排气道应垂直安装,每隔5层设钢筋或角钢承托。
6.1.9排气道安装完毕,由士赛施工单位封填排气道与楼板之间的缝隙,并根据设计要求做好防水处理。
(略)
内容索引:
目录
编制说明2
厨房#气道布置平面图7
卫生间排气道布置平面图8
内置排气道系统竖向组装图9
外置排气道系统竖向组装图10
厨房内置排气道详图及选用表11
厨房外置排气道详图及选用表12
单卫生间内置排气道详图及选用表13
单卫生间外置排气道详图及选用表14
此邻双卫生间排气道详图及选用表15
排气道楼面预留洞布置图16
排气道楼面承托节点17
排气道连接安装节点18
排气道转弯安装图及弯管选用表19
平屋面风帽详图及选用表20
坡屋面风帽详图及选用表21
排气道高性能接口部件安装图…22
ICS 53.100
P 97
JB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14203-2021
土方机械再制造振动压路机
Earth-moving machinery-Remanufactured vibratory roller
2021-12-02 发布
2022-04-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题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土方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3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道路机械分公司、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博一流体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厦门有限公司、厦门市标准化与质量品牌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意泽、刘秋宝、邱世平、陈宝庆、万石、王东、孙志刚、杨凯。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内容摘抄:
土方机械再制造振动压路机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再制造振动压路机(以下简称再制造压路机)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再制造压路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7920.5土方机械压路机和回填压实机术语和商业规格
GB/T8511一2018振动压路机
GB/T25602土方机械机器可用性术语
GB/T25606土方机械产品识别代码系统
GB/T28619再制造术语
GB/T31208再制造毛坯质量检验方法
GB/T32801土方机械再制造零部件装配技术规范
GB/T32803土方机械零部件再制造分类技术规范
GB/T32804土方机械零部件再制造拆解技术规范
GB/T32805土方机械零部件再制造清洗技术规范
GB/T32806土方机械零部件再制造通用技术规范
GB/T32819土方机械零部件可回收利用性分类及标识
GB/T33221再制造企业技术规范
GB/T33947再制造机械加工技术规范
GB/T35980机械产品再制造工程设计导则
GB/T5945工程机械装配通用技术条件
GB/T5946工程机械涂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5947工程机械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13792土方机械再制造零部件表面修复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7920.5、GB/T25602和GB/T2861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振动压路机再制造remanufacture of vibratory roller
基于废/旧压路机资源循环利用,应用再制造技术对废旧压路机进行再制造的一系列技术措随或工程活动。
注:废旧压路机是指蕴含使用价值,但由于功能性损坏或技术性淘汰等原因不再使用的压路机,
3.2再制造振动压路机remanufactured vibratory roller
基于废旧压路机,通过再制造设计并使用再制造主要零部件所制近的整机技术性能符合现行标准要求的产品。
注;振动压路机再制造主要零部件参见附录A,
4要求
4.1一般要求
4.1.1振动压路机再制造应由原设备制造商及其委托授权方或再制造企业执行,并应符合GB/T33221的规定。
4.1.2振动压路机再制造应在考虑技术、经济、安全、环境、资源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废/旧压路机的再刷造性评估。
4.1.3振动压路机再制造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液、废气的处置应符合国家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
4.14再制造压路机宜最大限度考虑废/旧压路机残余价值的再利用。
4.2再制造方案设计要求
4.2.1振动压路机再制造的方案设计应根据再制造性评估结果制定总体技术要求,包括技术方案、工艺流程、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成本预算和制造周期等,再制造工艺流程参见附录B。
4.2.2振动压路机再制造方案的设计应符合GBT35980的规定。
4.2.3振动压路机再制造方案制定后应进行论证.
4.3整机再制造过程要求
4.3.1拆解
废旧压路机整机拆解前应编制拆解作业指导书,零部件的拆解应符合GB/T32804的规定,作业指导书宜包含以下内容:—排空各系统、零部件中的液体、气体: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零部件应标记安装位置标识:将各系统零部件按照部件类别不同进行标记、摆放。
4.3.2清洗
清洗前应根据不同的工艺阶段要求,编制相应的清洗作业指导书,零部件的清洗应符合GB/T32805的规定,作业指导书宜包含以下内容:拆解前宜采用浸液清洗、手工清洗、压力清洗、蒸汽清洗或复合清洗:拆解后宜采用喷丸清洗、超声波清洗、蒸汽清洗、熔盐清洗、电解清洗、电解质等离子清洗或复合清洗等:装配前宜采用超声波清洗、蒸汽清洗或复合清洗:涂装前宜采用压力清洗或复合清洗:清洗作业应不影响零部件标识、标记的可辨识性能。
4.3.3检测和分类
4.3.3.1废/1旧压路机整机经拆解、清洗后的零部件应按GB/T31208的规定进行检测。
4.3.3.2检测后的零部件应按GB/T32803的规定分为可直接使用件、可再制造件及弃用件,并粘贴具有可追潮性的信息标签。
4.3.4再制造加工
4.3.4.1再制造加工前,应根据振动压路机再制造主要零部件的特性及损伤情况,按B/T13792的规定选择相应的加工修复方法,主要零部件的再制造加工应由其备相应专业加工能力的企业组织实施。
4.3.4.2再制造加工前,应按GBT33947的规定编制再制造加工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至少应包含加工工艺、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等内容。
4.3.4.3零部件再制造加工过程应形成完整的记录文件。
4.3.4.4零部件再制造加工后的检测应按GB/T33947和GB/T32806的规定,经检验不合格且再次确认无法再制造加工的零部件,应进行报废处理。
4.3.5装配及调试
4.3.5.1再制造零部件装配应符合GB/T32801的规定,且应进行组装过程的检验并记录。
4.3.5.2整机装配应符合B/T5945的规定,并按再刷造总体方案编制详细的装配作业指导书和整机调试大钢。
4.3.5.3装配完成后,按整机调试大纲完成再制造压路机的调试试验,
4.3.6涂装
4.3.6.1整机涂装前应将零部件表面的污物清除干净。
4.3.6.2整机的涂装应符合JB/T5946的规定。
4.4再制造压路机技术要求
4.4.1再制造压路机的各项功能、性能、环保及安全特性要求应符合GB/T8511一2018的规定。
4.4.2再制造压路机应在机身上标有再制造整机标识。
ICS 65.020.40
CCS B 05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1989—2022
园林绿化生态系统监测网络建设规范
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 for landscaping ecosystem observation network
2022-06-21发布
2022-10-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和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市园林绿化规划和资源监测中心、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查天山、刘进祖、李卫兵、王菁黎、田赟、刘鹇、贾昕、高永龙、周跃、孙艳丽、李令军、白玉洁、林岭、刘倩、安康、蒋万杰、王保乾、鹿海峰、徐铭泽、赵文慧、张蔷。
内容摘抄:
园林绿化生态系统监测网络建设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园林绿化生态系统监测网络的建设原则与建设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园林绿化生态系统监测网络的构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胡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LY/T1606森林生态系统定位观测指标体系
3术语和定义
LY/T160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园林绿化生态系统监测网络landscaping ecosystem observation network
由地面监测站和数据管理中心组成,以生态价值评估,生态保护与管理对策等应用为导向,对森林、草地、湿地、城市绿地等生态系统水文、土壤、气象、生物、环境等因子进行长期监测的网络。
3.2
园林绿化生态系统地面监测站ground observation station of landscaping ecosystem
在典型森林、草地、湿地、城市绿地中,对水文、土壤、气象、生物、环境等方面进行综合监测的业务平台,简称地面监测站。
4建设原则
园林绿化生态系统监测网络建设应坚持统一性原则:
——统一监测指标:
一一统一建设标准:
一一统一数据采集:
——统一维护标准:
——统一数据管理。
所属地区:北京
提问日期:2022-11-16 19:02:10
提问网友:田小白
做外墙保温,挂耐碱网格布做抗裂砂浆 定额里找不到抗裂砂浆 怎么处理呀,有没有大神教教小妹
解答网友:懂点装修
抗裂砂浆=聚合物砂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幕墙用铝塑复合板
Aluminium-plastic composite panel for curtain wall
GB/T 17748-2016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年10月13日
实施日期:2017年09月01日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17748-2008《建筑幕墙用铝塑复合板》。
本标准与GB/T 17748-2008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增加了高分子粘结膜的术语和定义(见3.6); ——修改了分类和代号(见4.1,2008年版的4.1、4.3.1); ——增加了原材料涂层中PVDF树脂含量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2,2008版的5.2); ——删除了原材料芯材的要求(见2008版的5.3); ——修改了原材料高分子粘接膜的技术要求(见5.3和附录A,2008版的5.3和附录A); ——修改了滚筒剥离强度的技术要求(见6.5,2008版的6.4); ——修改了燃烧性能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6.6和7.8,2008版的6.4和7.7.21); ——修改了试件数量(见7.2,2008版的7.2); ——修改了耐硝酸性的试验方法(见7.6.11,2008版的7.7.9); ——修改了耐人工气候老化性的试验条件和方法(见7.6.14,2008版的7.7.12); ——修改了型式检验的检验条件(见8.2.2,2008版的8.2); ——删除了参考文献。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轻质与装饰装修建筑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95)归口。
1 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幕墙用铝塑复合板(以下简称幕墙板)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规格和标记、原材料、要求、试验
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随行文件。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幕墙用的铝塑复合板,其他用途的铝塑复合板可参照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
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457 夹层结构滚筒剥离强度试验方法
GB/T 1634.2 塑料 负荷变形温度的测定 第2部分:塑料、硬橡胶和长纤维增强复合材料
GB/T 1720 漆膜附着力测定法
GB/T 1732 漆膜耐冲击性测定法
GB/T 1740 漆膜耐湿热测定法
GB/T 1766 色漆和清漆 涂层老化的评级方法
GB/T 1771 色漆和清漆 耐中性盐雾性能的测定
GB/T 2918 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
GB/T 3880.2 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 第2部分:力学性能
GB/T 4957 非磁性金属基体上非导电覆盖层 覆盖层厚度测量 涡流方法
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 6739 色漆和清漆 铅笔法测定漆膜硬度
GB 8624-2012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T 9286 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划格试验
GB/T 9754 色漆和清漆 不含金属颜料的色漆漆膜之20°、60°和80°镜面光泽的测定
GB/T 9780-2013 建筑涂料涂层耐沾污性试验方法
GB/T 11942 彩色建筑材料色度测量方法
GB/T 14402 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 燃烧热值的测定
GB/T 16259-2008 建筑材料人工气候加速老化试验方法
GB/T 30794 热熔型氟树脂涂层(干膜)中聚偏二氟乙烯(PVDF)含量测定 熔融温度下降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铝塑复合板 aluminium-plastic composite panel
以普通塑料或经阻燃处理的塑料为芯材、两面为铝材的三层复合板材,并在产品表面覆以装饰性和保护性的涂层
或薄膜(若无特别注明则通称为涂层)作为产品的装饰面,简称铝塑板。
3.2建筑幕墙用铝塑复合板 aluminium-plastic composite panel for curtain wall
采用经阻燃处理的塑料为芯材,并用作建筑幕墙材料的铝塑复合板。
3.3波纹 wave
产品装饰面上非装饰性的波浪形纹路或凹凸。
3.4疵点 spot
产品装饰面层的局部缺陷。
3.5鼓泡 bubble
产品铝材或装饰面层的局部凸起。
3.6高分子粘结膜 adhesive film
在铝塑复合板生产过程中用于芯材和铝材之间起粘结作用的、由功能性高分子材料(简称粘结料)和聚乙烯共挤而
成的复合膜。
4 分类、规格和标记
4.1 分类
按燃烧性能分为: ——阻燃型,代号为FR; ——高阻燃型,代号为HFR。
4.2 规格
幕墙板的常见规格见表1,其他规格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略)
ICS 25.100.50
J 41
JB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14217-2021
普通圆弧螺纹丝锥
Taps for general-purpose knuckle threads
2021-12-02 发布
2022-04-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因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刀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9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工具厂有限公可。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佳、张明。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内容摘抄:
普通圆弧螺纹丝锥
1范围
木标准规定了普通圆弧螺纹丝锥的型式、尺寸、螺纹公差、技术要求、标志和包装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加工普通圆孤内螺纹,螺纹代号为Rd8~R65(第一系列),螺纹中径精度为7H、8H,螺纹小径精度为6H、7H的普通圆弧螺纹丝锥(以下简称丝锥)。
2型式和尺寸
2.1丝锥的型式如图1所示,尺寸在表1中给出。
3.2多线丝锥中径公差是在单线螺纹中径公差带的基础上按线数不同分别乘以一系数而得的,见表3。
3.3丝锥螺纹公差说明参见附录A,普通圆弧内螺纹公差说明参见附录B,
4技术要求
4.1尺寸和位置公差
4.1.1丝锥的柄部直径ds的极限偏差按h9。
4.1.2丝锥总长L的极限偏差按h16。
4.1.3丝雏螺纹部分长度1的极限偏差按表4的规定。
4.14丝锥方头尺寸a的极限偏差按h12,方头对柄部轴线的对称度公差应不超过其尺寸公差的二分之一。
4.1.5丝锥端部直径d的极限偏差按h13。
4.2几何公差
丝锥的几何公差应不大于表5的规定。
4.3材料和硬度
4.3.1丝锥螺纹部分应采用W6Mo5Cr4V2Co5或同等及以上性能的其伦牌号的高性能高速钢制造。挥接柄部采用45钢或同等及以上性能的其他钢材制造。
4.3.2丝锥螺纹部分硬度应不低于65HRC,丝锥柄部在离柄端两倍方头长度上的硬度应不低于30HRC。
4.4外观和表面粗糙度
4.4.1丝锥表面不应有裂纹、刻痕、锈迹以及磨削烧伤等影响使用性能的缺陷,焊接丝维在焊接处不应有砂眼和未焊透现象,
4.4.2丝锥表面粗糙度Ra的最大允许值按表6规定。
4.5螺纹部分要求
丝锥螺纹部分应有倒锥度,丝锥螺纹牙型应进行铲磨,中径在校准部分起点处检查。
4.6表面处理
丝锥允许进行表面强化处理。
ICS 25.100.30
J 41
JB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14220-2021
硬质合金螺纹柄较刀
Carbide reamers with threaded shank
2021-12-02 发布
2022-04-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刀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9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平博尔特工艺装备有限公司、四平市蓝风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立国、王冠、张坤、赵宏亮、吴雪。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内容摘抄:
硬质合金螺纹柄铰刀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硬质合金螺纹柄铰刀的符号、型式、尺寸、技术要求、标志和包装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称直径大于3.5mm且不大于16mm的硬质合金螺纹柄铰刀(以下简称螺纹柄铰刀),其他螺纹柄较刀也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804一2000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GB/T1184一1996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
GB/T2075切削加工用硬切削材料的分类和用途大组和用途小组的分类代号
3符号
下列符号适用于本文件,
(符号略)
4型式和尺寸
4.1螺纹柄铰刀结构型式按图1和图2的规定。
4.2螺纹柄铰刀尺寸应符合表1的规定。
ICS 27.010
CCS F 10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1985—2022
幼儿园能源消耗定额
Energy consumption quota of kindergarten
2022-06-21发布
2022-10-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京能源创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竞同创能源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贾春涛、张涛、高建芝、朱国庆、武怀海、鲜万标、解民、张炀、邹翔、李京、徐一丹、李琳琳、王佼佼、陈思、宋建华、窦冲、安丽娟。
内容摘抄:
幼儿园能源消耗定额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幼儿园能源消耗定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技术措施。
本文件适用于幼儿园的能源消耗定额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2333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29149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约束值constraint value
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行前提下,所允许的相关能耗指标限定值。
3.2
基准值reference value
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行前提下,采取一定的节能管理和技术措施后所能达到的相关能耗指标基础水平值。
3.3
引导值leading value
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行前提下,采取更加有效的节能管理和技术措施后所能达到的相关能毛指标期望目标值。
3.4
采暖度日数(HDD18)heating degree day based on18C
一年中,当某天室外日平均温度低于18℃时,将该日平均温度与18℃的差值乘以1d,所得出的乘积累加值,其单位为℃d.
示例:某日室外日平均温度为11℃,则该日的采吸度日数(DD18)为(1811)×=7℃d,将该采吸季各日的采圾度日数相加则为该年采暖度日数。
4技术要求
4.1总体要求
4.1.1幼儿园能源消耗定额指标类型包括人均综合能耗、人均电耗、单位建筑面积电耗、单位建筑面积非供暖能耗、供暖天然气消耗、供暖外购热力消耗。
4.1.2幼儿园能源消耗定额指标取值分为约束值、基准值和引导值。
4.1.3在满足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幼儿园统计周期内的能耗不应高于对应能耗定额指标的约束值,鼓励达到对应能耗定额指标的基准值,争取达到对应能耗定额指标的引导值。
4.1.4一体化教育学校且能耗未单独计量,应对能耗进行合理分摊后计算能源消耗指标,分摊方法应科学合理,并有文件约束,在无特殊情况下分摊方法应逐年保持一致。
注:一体化教育学校指包含中学、小学、幼儿园2种以上的一体校。
(略)
内容索引:
目次
前言Ⅱ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技术要求2
5统计范围3
6计算方法4
7节能管理与技术措施6
附录A(资料性)常规能源当量值折标准煤参考系数...7
参考文献.8
ICS 03.080.01
A 16
Operation Specifications for Non-Bidding Mode Procurement Agency Service
2019-07-01实施 2019-07-01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发布
为加强采购代理服务行业自律,促进采购代理服务专业化、精细化、系统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指导实施和评价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工作,根据采购方式的特点和交易习惯,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组织编制了《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本规范与 2016年1月1日发布的《招标采购代理规范》互为姊妹篇,共同构成了招标采购代理服务的基本规范。
本规范根据我国招标采购行业具有普遍实践基础的采购方式,总结形成了谈判采购、询比采购、竞价采购、直接采购四种采购方式以及框架协议采购组织形式。本规范采用了通则加分则的体例∶通则对各采购方式共性的服务程序、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作了规定;分则对四种不同的采购方式以及采购组织形式中的特殊要求分别做出了相应规定,是对通则的补充和完善。
本规范属于行业推荐性自律服务规范,适用于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为企业等采购人提供的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也适用于采购人自行组织实施的非招标方式采购活动。同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货物和服务,符合法定条件可不招标,或招标失败后依法不再招标的,可采用本规范中的非招标方式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结合本企业和采购项目专业特点以及采购方式需要,分类制定项目采购代理服务的工作规程。
1.1性质用途
1.1.1 为加强采购代理服务行业自律,提升采购代理服务专业水平,促进采购服务专业化、精细化、系统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引导采购代理服务行业优化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根据非招标方式采购的特点和交易习惯,制定本规范。
1.1.2本规范属于行业自律推荐性服务标准,用于指导实施和评价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工作。
1.1.3本规范为《招标采购代理规范》的续册。本规范的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包括谈判采购、询比采购、竞价采购、直接采购等采购方式和框架协议采购这一特殊采购组织形式。
1.1.4本规范由中国招标投标协会负责制定、解释。
1.2.1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为企业等采购人提供的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也适用于采购人自行组织的非招标方式采购活动。
1.2.2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货物和服务,符合法定条件可不招标或招标失败后依法不再招标的,可采用本规范中的非招标方式采购。
1.2.3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结合自身特点和需要,制定本机构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的工作规程。
1.3.1本规范由通则和五个分则组成∶
(1)通则
(2)分则①谈判采购;②询比采购;③竞价采购;④直接采购;⑤框架协议;
1.3.2通则规定了各种采购方式的共性采购服务规范;分则分别规定了谈判采购、询比采购、竞价采购和直接采购四种不同采购方式以及框架协议采购组织形式的个性化采购服务规范。
1.3.3分则是对通则的补充、修改和完善。
(1)分则中表述为“……增加……”的,属于对通则条款内容的补充
(2)分则条款序号与通则条款序号相同且表述为“……替换为……”的,属于对通则内容的修改;
(3)分则条款序号与通则条款序号相同且表述形式为“除通则……之外,还……”的,属于对通则相应条、款、项、目内容的完善。
1.3.4 谈判采购、询比采购、竞价采购和直接采购应遵守本规范通则以及相应分则的规定。分则内容与通则内容不一致的,以分则为准。组织框架协议采购应遵守本规范通则以及框架协议分则的规定,并同时符合对应采购方式下分则的相关规定。框架协议分则与其他分则内容不一致的,以框架协议分则为准。
1.4采购原则
非招标方式采购活动应遵循物有所值、公平高效、透明规范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1.5行业自律
相关行业组织可按照本规范,建立规范从业、诚信服务的行业自律体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自觉遵守本规范以及行业自律要求。
一、通则……………………………………………………12
1总则……………………………………………………………....13
1.1性质用途……………………………………………………13
1.2适用范围……………………………………………………13
1.3规范组成……………………………………………………13
1.4采购原则……………………………………………………14
1.5行业自律……………………………………………………15
2术语和定义…………………………………………………….16
2.1采购活动当事人……………………………………………16
2.2采购项目及服务团队……………………………………..16
2.3采购方式……………………………………………………17
2.4框架协议组织形式……………………………………...19
2.5采购邀请方式………………………………………………19
2.6采购文件……………………………………………………20
2.7响应文件……………………………………………………21
2.8响应文件有效期……………………………………..21
2.9响应保证金……………………………………………………21
2.10评审方法……………………………………………………21
2.11书面报告……………………………………………………22
2.12成交供应商……………………………………………………23
2.13合同……………………………………………………23
2.14履约保证金………………………………………………23
2.15采购信息发布媒介…………………………………....23
3采购代理服务行为准则……………………………………25
3.1采购代理机构行为准则…………………………………....25
3.2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能力标准…………………...27
3.3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29
4采购代理服务范围与工作依据……………………………....31
4.1采购代理服务范围……………………………………........31
4.2采购代理服务工作依据…………………………………………32
5业务承接与采购准备………………………………………….....33
5.1承接业务及签订委托代理合同…………………..….............33
5.2组建采购代理项目组………………………………………......33
5.3收集和分析基础信息…………………………………………...35
5.4落实采购基本条件.……………………………………………...36
5.5拟订采购方案………………………………………………36
6实施采购………………………………………………………………38
6.10开启响应文件……………………………………………………44
6.11组织谈判/评审……………………………………………………44
6.12协助确定成交供应商………………………………………....44
6.13发出成交通知…………………………………………………....44
6.14告知成交结果…………………………………………………....45
6.15协助处理异议…………………………………………………....45
7签订合同……………………………………………………………....47
7.1协助签订合同…………………………………………………………47
7.2退还响应保证金………………………………………………....48
7.3编制采购代理服务报告…………………………………………….48
7.4采购资料收集及移交………………………………………….......49
8电子采购………………………………………………………………….54
8.1电子采购………………………………………………………………54
8.2电子采购范围…………………………………………………………54
8.3电子采购适用规则………………………………………………….54
8.4电子交易系统…………………………………………………………54
8.5电子采购服务范围……………………………………………….....55
8.6注册采购项目…………………………………………………………56
8.7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56
8.8电子交易文件…………………………………………………………57
8.9递交和接收响应保证金…………………………………………....58
8.10递交与开启响应文件……………………………………………....58
8.11组织谈判/评审……………………………………………………….59
8.12确定成交供应商……………………………………………………...59
8.13发出成交通知………………………………………………………………59
8.14告知成交结果…………………………………………………………59
8.15签订采购合同…………………………………………………………60
9采购代理工作满意度调查………………………………………….......61
9.1调查基本原则………………………………………………………………61
9.2调查重点关注因素……………………………………………………....61
9.3调查结果的应用………………………………………………………...61
10服务收费…………………………………………………..........……......62
10.1服务收费原则………………………………………………………………62
10.2服务收费范围……………………………………………………………62
10.3采购代理服务费计算规则………………………………………….…62
10.4增值服务费计算规则……………………………………………………65
10.5服务收费及补偿规则……………………………………………………..65
10.6价格监督机制……………………………………………………………………66
二、分则………………………………………………………………………...........67
(一)谈判采购…………………………………………………………………………..68
6实施采购……………………………………………………………………………..69
6.1采购程序……………………………………………………………………………69
6.2编制采购文件……………………………………………………………………72
6.3发布采购公告或发出采购邀请书…………………………………….........72
6.7组建谈判小组……………………………………………………………………...72
6.9接收响应文件………………………………………………………………………73
6.10开启响应文件……………………………………………………………………73
6.11组织谈判和评审…………………………………………………………………74
附件1-1谈判采购文件………………………………………………………………..79
1.采购邀请……………………………………………………………………………………79
2.供应商须知……………………………………………………………………79
3.评审办法…………………………………………………………………………80
4.合同草案…………………………………………………………………………80
5.采购需求…………………………………………………………………………80
6.响应文件格式……………………………………………………………………81
7.其他内容………………………………………………………………………………81
附件1-2谈判采购公告/谈判采购邀请书………………………………..….82
附件1-3谈判采购评审报告……………………………………………………...........83
(二)询比采购……………………………………………………………………...84
6实施采购………………………………………………………………………......85
6.1采购程序…………………………………………………………………….........85
附件2-1询比采购文件……………………………………………………....94
1.采购邀请…………………………………………………………………………94
2.供应商须知……………………………………………………………………94
3.评审办法…………………………………………………………………………95
4.合同条款及格式……………………………………………95
5.采购需求…………………………………………………………………………95
6.响应文件格式……………………………………………………………………96
7.其他内容………………………………………………………………………………96
附件2-2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97
附件2-3询比采购评审报告……………………………………………………98
(三)竞价采购……………………………………………………………………....99
2术语和定义……………………………………………………………………….100
2.16电子竞价平台………………………………………………………………100
2.17电子竟价平台运营机构……………………………………………………...100
2.18电子竞价平台参数………………………………………………………............100
2.19竞价因素………………………………………………………………………………100
5业务承接与采购准备…………………………………………………………......101
5.5拟订采购方案…………………………………………………………….....101
6实施采购………………………………………………………………………......102
6.1采购程序……………………………………………………………………………………102
6.2编制采购文件……………………………………………………………………103
6.3发布采购公告或发出采购邀请书…………………………………………....104
6.4发售采购文件……………………………………………………………………104
6.7组建评审小组…………………………………………………………….........105
6.9供应商网络报价……………………………………………………………105
6.10供应商自动排名…………………………………………………………….106
6.11组织价格评审……………………………………………………………………107
6.12协助确定成交供应商……………………………….………………………......107
6.14告知成交结果………………………………………………..107
7签订合同………………………………………………………………...108
7.4采购资料收集及移交…………………………………………………108
附件3.1竞价采购文件…………………………………………………………………....109
1.采购邀请……………………………………………………………………………………109
2.供应商须知………………………………………………………………………………109
3.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办法………………………………….…….……………..........109
4.合同条款及格式……………………………………………………..........109
5.采购需求…………………………………………………………………………109
6.其他内容…………………………………………………………………………109
附件3-2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邀请书………………………………….111
附件3-3电子竞价平台的主要竞价参数…………………………………………112
(四)直接采购…………………………………………………………………………..114
6实施采购…………………………………………………………………………………115
6.1采购程序………………………………………………………………………………115
6.2编制采购文件…………………………………………………………………………116
6.3发出采购文件…………………………………………………………………………116
6.4组建谈判小组…………………………………………………………………………117
6.5谈判准备……………………………………………………………………………………117
6.6初步评审……………………………………………………………………………………117
6.7谈判…………………………………………………………………………………118
6.8详细评审……………………………………………………………………118
6.9编写评审报告……………………………………………………………………119
(五)框架协议………………………………………………………………………121
2术语和定义………………………………………………………………….…........122
2.1采购活动当事人………………………………………………………………122
2.13合同……………………………………………………………………………..123
2.16框架协议价格形式……………………………………………………………...123
6实施采购…………………………………………………………………………125
6.1采购程序…………………………………………………………………….....125
参考文献…………………………………………………………………………………130
湘建建〔2018〕135 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全面提升质量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建质〔2017〕242 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8〕21 号)等文件精神,我厅制定了《湖南省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 附件:
1. 年 季度质量行为标准化考评表
1-1.施工样板验收及可视化交底记录表
1-2.施工样板及可视化交底符合性检查记录
1-3.检验批/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责任标识牌
1-4.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标牌
2. 年 季度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考评表
3.湖南省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不合格告知书
4.湖南省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不合格认定书
5. 年 季度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项目考评不合格工地汇总表
6 . 年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项目考评优良工地汇总表
7. 年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企业考评结果汇总表
8-1. 年 月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项目自评汇总表(房建工程)
8-2. 年 月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项目自评汇总表(市政-道路、桥梁工程)
8-3. 年 月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项目自评汇总表(市政-隧道工程)
8-4-1. 年 月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项目自评汇总表(轨道交通-车站工程)
8-4-2. 年 月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项目自评汇总表(轨道交通-区间及轨道工程)
8-4-3. 年 月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项目自评汇总表(轨道交通-机电安装工程)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 年 8 月 3 日
ICS 73.120
D 96
JB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14323-2021
X射线荧光分选机
X-ray fluorescence separator
2021-12-02 发布
2022-04-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机根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矿山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88)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沈阳隆基电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承臣、李朝朋、纪常付、史玉林、刘洋。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内容摘抄:
X射线荧光分选机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射线荧光分选机的型式、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对粒度为30mm~150mm的有色金属和其包稀有石进行预选的X射线荧光分选机(以下简称分选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1720-2020漆膜划圈试验
GD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3768声学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和声能量级采用反射面上方包络测量面的简易法
GBT6388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9969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13306标牌
GB/T14048.1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总则
GB1887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T37400.3一2019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3部分:焊接件
3型式与基本参数
3.1型式
分选机主要由机架、振动给料机、溜槽、检测组件、执行机构和产品接收相等部分组成,如图1所示。
(图略)
3.2型号分选机的型号表示方法如下:
ICS 73.100.40
D 93
JB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14330-2021
矿井提升机和矿用提升绞车盘形制动系统 检验规范
Mine hoists and mine winders-Disc brakes system-Testing specifications
2021-12-02 发布
2022-04-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矿山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88)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新富升机器制造有限公司、锦州矿山机器(集团)有限公司、安标回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能健、王新昌、张兰俊、贺江波、王爽、胡喜磊、高海勇、郑惠芸、朱鹏霖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内容摘抄:
矿井提升机和矿用提升绞车 盘形制动系统 检验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矿井提升机和矿用提升绞车盘形制动系统的检验要求、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矿井提升机和矿用提升纹车盘形制动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8923.1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第1部分:未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和处理等级
GB11118.1液压油(L-HL、L-HM、LHV、L-HS、L-HG)
JB/T3277一2017矿并提升机和矿用提升绞车液压站
JB/T3721矿井提升机和矿用提升纹车盘形制动器闸瓦
JB/T3812矿井提升机和矿用绞车盘形制动器用碟形弹簧
JB/T5000.12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12部分:涂装
JB/T13435一2018矿井提升机和矿用提升绞车盘形制动系统技术条件
NB/T47013.3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3部分:超声检
NB/T47013.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5部分:渗透检测
3检验要求
3.1检验样品
检验样品应符合下列要求:
)检验样品应是由矿并提升机或矿用提升绞车盘形制动器(以下简称盘形制动器)总成、液压站、
电控柜和测速装置等组成的成套产品:
b)检验样品应符合有关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的要求:
c)检验样品应无损杯,适于检验。
3.2检验条件
检验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a)检验场地的海拔应不超过1000m:
b)检验场地的空气温度应为5℃~40℃、相对湿度应不大于85%(20℃士5℃时):
c)电控设备供电电源的电压被动范围应不超过输入额定电压的士10%。
3.3检验仪器
检验仪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压、电流检验仪器的准确度等级应不低于0.5级:
b)测温仪器的准确度不应低于土0.5%:
c)测力装置、正压力传感器、测速装置、油压传感器的准确度等级应不低于1.5级:
d)空行程时间测试仪器的准确度不应低于±0.01s:
e)游标卡尺的分耕率不应大于0.02mm。
4检验方法
4.1正压力检验
盘形制动器安装前应做正压力检验,启动液压泵,操作控制手柄调节油压达到设计压力,盘形制动器打开至最大行程,使用专用托具将与闸盘厚度一致的正压力传感器置于两制动器中间位置,调整盘形动器的调整螺母,使正压力传感器距两侧制动闸瓦的间隙为1mm。控制手柄拉回位,并关闭液压泵。记录此时正压力传感器的示值,测量3次,取平均值。
4.2外观质量检验
4.2.1表面除锈等级应按GBT8923.1的规定进行检验。
4.2.2涂装质量应按B/T5000.12的规定进行检验,
43系统性能检险
4.3.1制动力矩检验
制动力矩应用测力装置或拉力传感器进行测定,每对盘形制动器应单独测定。
4.3.2安全制动减速度检验
使用测速发电机、编码器或其他测速装置,将提升机最高速度及安全制动过程的速度信号转换成电压(流)信号,送入专用的测量仪器或数据采集记录系统,采集获取最高速度及制动过程的速度信号,经分析计算后得到系统的制动减速度。重裁提升和重载下放各测2次,取平均值。
4.3.3油压冲击值和油压下降值检验
使用油压传感器将油压送入专用的测量仪器或数据采集记录系统,采集获取二级制动过程的油压信号,如图1所示。一级制动油压冲击的波峰值和波谷值之差△2为一级制动油压冲击值,一级制动油压P1和经延时(后的油压之差△1为一级制动油压下降值。
4.3.4恒减速制动功能检验
4.3.4.1具有恒减速创动功能的系统,安全制动减速度应按4.32的规定进行测定。安全制动时,系统任一时刻实测速度与该时刻给定速度之间的最大差值,可根据由专用的测量仪器或数据采集记录系统在同一时间采集获取的实测制动速度曲线和给定速度曲线经分析计算后得到。
4.3.4.2建立恒定减速度时间的测量:测量自安全制动信号发出至实测制动速度曲线和给定速度曲线重合的时间差。
4.3.4.3恒减速制动方式失效并立即投入二级制动或备用恒减速制动的功能检测,在进行安全制动时,采用人为制造恒减速制动方式失效的方法进行,
4.3.4.4多通道恒减速制动系统各组成回路的功能检测,在进行安全制动时,分别采用人为制造独立恒减速控制回路失效的方法进行,
4.3.5残压检验
将油压传感器接入盘形制动器,启动液压泵,控制手柄位于零位,记录此时油压传感器的示值。测量3次,取平均值。
4.3.6油压差值检验
两套调压装置或两套独立液压站的调压性能应按BT3277一2017中52的规定进行检验,经分析计算后得到两套调压装置的油压上升或下降的差值。
4.3.7闸瓦位移滞环检验
闸瓦位移滞环应按B/T13435一2018中6.5.4的规定进行检验。
4.4盘形制动器检验
4.4,1盘形制动器灵敏、可靠性试验:应在设计压力工况下,连续进行开、合闸试验不少于1万次。
4.4.2盘形制动器碟形弹簧应按B/T3812的规定进行检验.
4.4.3盘形制动器闸瓦应按BT3721的规定进行检验。
4.4.4盘形制动器支架焊缝应按NB/T47013.3或NB/T47013.5的规定进行检验。
4.4.5闸瓦与制动盘的接触面积应按B/T13435一2018中6.33的规定进行检验。
4.4.6闸瓦与制动盘的间隙应用塞尺进行检验。
4.4.7安全制动空行程时间的测定:使用定车装置锁住卷简后松闸,在闸瓦接触面上粘贴厚度不超过0.02mm的金属箔片并接出引线,在闸盘适当位置也接出一引线,将两引线与安全回路引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均接入电秒表或其他测量仪器,实施安全制动即可测得空行程时间。测量3次,取平均值。
4.5液压站检验
4.5.1耐压性能检验
试验时使系统压力逐步升高至1.25倍的设计压力,保压10mm,检查系统各处是否有水久变形及渗漏油现象。
4.5.2油温温升检验
试验前和试验后3血内用测温仪器测量油温,试验前后的油温差即为油温温升。
4.5.3清洁度检验
液压系统油液清洁度应按JB/T13435一2018中62.2的规定进行检验。
4.5.4液压油性能检验
液压油应按GB11118.1的规定进行检验。
4.5.5超压保护功能检验
超压保护功能应按B/T13435一2018中6.5.2的规定进行检验。
ICS 91.140.90
ICS Q 78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1520-2022
代替DB11T1520一2018
在用电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
Rules for exiting lift safety risk assessment
2022-06-21发布
2023-01-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B11/T1520一2018《电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与B11/T1520一201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增加了部分术语及定义(见3.1),删除了部分术语及定义(见2018年版3.1、3.2):
b)删除了原标准中对被评估电梯的基本要求部分(见2018年版的第4章):
c)对安全风险评估程序进行了调整,包括风险分析、风险评价、确定综合安全状况等级及结论等(见第6章、第7章、第8章等,2018年版5.4、5.5):
d)对附录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见附录A、附录B、附录C,2018年版附录A、附录B)。
本文件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小轮、夏立荣、陈辰、张硕、刘靖波、马超群、卞佳、贾鑫哲、高鹃、李立、薛艳梅、韩志国、闻立江、张毅、赵汝锋。
本文件及其所替代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一一2018年首次发布为DB11/T1520一2018:
一一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内容摘抄:
在用电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在用电梯的安全风险评估流程,包含评估前准备、风险分析、风险评价、确定综合安全状况等级及结论、资料查验、提出消除隐患和降低风险的措施、出具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等具体过程。
本文件适用于可正常运行的额定速度不大于6.0山/s的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安全风险评估。对于曳引驱动载货电梯、额定速度大于6.0山/s的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安全风险评估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本文件不适用于斜行电梯、液压电梯和杂物电梯。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5226.1一2019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T7588.1一2020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第1部分: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
GB/T10058一2009电梯技术条件
GB/T10059电梯试验方法
GB14048.4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4-1部分:接触器和电动机起动器机电式接触器和电动机起动器(含电动机保护器)
GB16754机减安全急停功能设计原则
GB16899一2011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20900一2007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风险评价和降低的方法
GB/T23821一2009机械安全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
GB/T31821一2015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
GB/T37217一2018自动扶和人行道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
TSG08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TSGT5002电梯维护保养规则
TSGT7001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一一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TSGT7005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一一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设备本体equipment body
涉及电梯安全运行及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电梯机电部件所构成的整体。
4安全风险评估流程
安全风险评估流程见图1,主要包括:
a)评估前准备
b)风险分析:
c)风险评价:
d)确定综合安全状况等级及结论:
e)资料查脸:
f)提出消除隐患和降低风险的措施:
g)出具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略)
内容索引: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安全风险评估流程2
5评估前准备2
6风险分析3
7风险评价4
8确定综合安全状况等级及结论5
9资料查验6
10提出消除隐患和降低风险的措施6
11出具安全风险评估报告7
附录A (规范性)项目评价8
附录B(规范性)查验项目40
附录C (资料性)报告格式43
参考文献59
ICS 73.120
D 94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14339-2021
强力多缸液压圆锥破碎机
Power multi-cylinder hydraulic cone crusher
2021-12-02 发布
2022-04-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矿山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88)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北方重工富勒(沈阳)矿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浙江武精机器制造有限公司、南昌矿山机械有限公司、湖州恒通机械设各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姜迎春、路社斌、刘国祥、詹春生、刘海、卢福吕、雷华良、黄虹、胡建明。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内容摘抄:
强力多缸液压圆锥破碎机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强力多缸液压圆锥破碎机的型式与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
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破碎抗压强度为350P以下的各种矿石或岩石的强力多缸液压圆锥破碎机〔以下
简称破碎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3766液压传动系统及其元件的通用规则和安全要求
GB/T3768声学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和声能量级采用反射面上方包络测量面的简易法
GB/T5226.1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T7935液压元件通用技术条件
GB/T8923.1一2011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第1部分:未涂覆过的
钢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而的锈蚀等级和处理等级
GB/T9444一2019铸钢铸铁件磁粉检测
GB/T11365一2019锥齿轮精度制
GB/T13306标牌
GB18452破碎设备安全要求
GBT37400.3一2019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3部分:焊接件
GB/T37400.12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12部分:涂装
GB/T37400.13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13部分:包装
GB/T37400.14一2019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14部分:铸钢件无损探伤
GB/T37400.15一2019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15部分:锻钢件无损探伤
3型式与基本参数
3.1破碎机按破碎腔形状分为标准型和短头型两种,如图1所示,该图不确定破碎机的具体结构。
3.3破碎机的基本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
ICS 03.080.99
CCS A 20 D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467.2-2022
代替DB11/T467.2-2007
公共信用信息目录 第2部分:法人和其他组织
Catalogue of public credit information-Part 2:Legal person and other organization
2022-09-29发布
2023-01-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DB11T467一2022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的第2部分。DB11/T467一2022己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一一第1部分:自然人:
一一第2部分:法人和其他组织。
本文件代替DB11/T467.2一2007信用信总日录第2部分:企业》,与DB11/T467.2一2007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一更改了名称(见封面,2007版封面):
一一更改了范围(见第1章,2007版第1章):
一一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
——更改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2007版第2章):
——增加了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共信用信息分类(见第4章):
一一将“信息编码规则”更改为“数据项规则”(见5),增加了“数据项描述规则”“数据类型的表述”“数据格式的描述”(见5.1、5.3、5.4):数据项描述将“信息编号”更改为“代码”、“定义”更改为“说明”(见5.1),增加了数据类型、数据格式、值域、同义名称、备注(见第5章,2007版第4章):
一一将“公共记录信息”更改为目录总体内容“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共信用信息目求内容”(见第6章,2007版5.5):
一一将“企业辨识信息”名称更改为“基础登记类信息”,并对内容进行更改(见6.1,2007版5.1):
一一删除了“经营管理信息”“财务信息”“金融信息”“商业信用交易信息”等一级分类及全部内容(见2007版5.2、5.3、5.4、5.6):
一一将“法院判快信息”更改为“司法裁判及执行信息”,并对分类级别进行调整、内容进行补充完普(见6.2.1,2007版5.5.1):
一一增加了“行政许可信息”(见6.2.2):
——对“行政处罚信息”内容进行补充完普(见6.2.3,2007版5.5.8):
——对“行政强制信息”内容进行补充完善(见6.2.4,2007版5.5.9):
——增加了“行政确认信息”(见6.2.5):
一一增加了“行政征收信息”(见6.2.6):
一一将“欠税记录信息”进行调整、内容进行补充完普,与行政征收信息合并。(见6.2.6,2007版5.5.3):
一一增加了“行政给付信息”(见6.2.7):
一一对“行政裁决信息”内容进行补充完普(见6.2.8,2007版5.5.10):
——增加了“行政补偿信息”(见6.2.9):
——增加了“行政奖励信息”(见6.2.10):
——将“荣誉信息”与“行政奖励信息”合并,并对内容进行补充完善〔见6.2.10,2007版5.5.11):
一一增加了“行政监督检查信息”(见6.2.11):
——增加了“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信息”(见6.2.12):
——增加了“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见6.2.13):
一一增加了“评价类信息”(见6.3);
一一增加了“其他类信息”,包括“有关合同履行信息”“信用承诺及其履行情况信息”“诚实守信相关荣誉信息”(见6.4);
一一增加了“市场主体自愿提供的信用信息”,包括“社会保险信息”“住房公积金信息”(由原“社会保障保险信息”修改而成)、“水电煤气信息”(由原“公共事业欠费信息”修改而成)、“知识产权信息”,(见6.5,2007版5.5.4、5.5.5);
一一删除了“电信欠费信息”“欠缴养路费信息”(2007版5.5.6、5.5.7):
一一更改了附录A“数据项统计”(见附录A,2007版附录A):
——更改了“参考文献”内容(见参考文献,2007版参考文献)。
本文件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大数据中心、中圣至训(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昌平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厦门畅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阳光信用保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宸信征信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学军、张宇航、屈波、纪敬、张金波、孙涛、王扬、李晓红、陈路、白雪、黄振华、赵莹、李晨光、王彬、陈盈盈、王映涵、张楠、刘彦利、郁敏、张廷彪、高爽、邹金朋、陈仁海、韩梅、于晓嘉。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一一2007年首次发布为DB11/T467.2一2007:
一一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内容摘抄:
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第2部分:法人和其他组织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共信用信息分类、数据项规则、公共信用信息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659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
GB/T475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7408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
GB/T21063.4政务信息资原日录体系第4部分:政务信息资源原分类
GB32100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
GB/T35617社会保险业务分类与代码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信用credit
个人或组织根行承诺的意愿和能力。
[来源:GB/T22117一2018,2.1]
3.2
信用信息credit information
个人或组织在社会与经济活动中产生的与信用有关的记录,以及与评价其信用价值相关的各类信息。
[来源:GB/T22117一2018,2.22]
3.3
公共信用信息public credit information
依法行使公共职能的部门很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产生的有关各类主体的信用信息。
注:依法行使公共职能的门包括行政机关、可法机关以及依法行使公共管理(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略)
4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共信用信息分类
4.1总则
4.1.1公共信用信息分为基础登记类信息、公共信用类信息、评价类信息、其他类信息、市场主体自愿提供的信用信息等一级分类。
4.1.2法人和其他组织基础登记类信息包括登记注册基本信息等。
4.1.3公共信用类信息包括司法裁判及执行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强制信息、行政确认信息、行政征收信息、行政给付信息、行政裁决信息、行政补偿信息、行政奖励信息、行政监督检查信息、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信息、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等。
4.1.4评价类信息是对信用主体进行信用评价的结果信息等。
4.1.5其他类信息包括有关合同履行信息、信用承诺及其履行情况信息、诚实守信相关荣誉信息等。
4.1.6市场主体自愿提供的信用信息包括社会保险信息、住房公积金信息、水电煤气信息、知识产权信息等。
(略)
内容索引:
目次
前言II
引言IV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共信用信息分类2
4.1总则2
4.2基础登记类信息2
4.3公共信用类信息3
4.4评价类信息4
4.5其他类信息4
4.6市场主体自愿提供的信用信息4
5数据项规则4
5.1数据项描述规则4
5.2数据项编码规则5
5.3数据类型的表述6
5.4数据格式的描述7
6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内容7
6.1基础登记类信息7
6.2公共信用类信息12
6.3评价类信息40
6.4其他类信息43
6.5市场主体自愿提供的信用信息53
附录A(资料性)数据项统计68
参考文献70
ICS 01.140.30
CCS R 01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1038-2022代替DB11/T1038-2013
在用汽车喷烤漆房安全使用综合评价规范
Specification of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for the safe use of automotive spray booth using
2022-09-29发布
2023-01-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弩管理局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B11/T1038一2013在用汽车喷烤漆房安全使用综合评价规则9,与DB11T1038一2013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标准适用范围(见第1章,2013年版的第1章):
b)更改了综合评价和评价周期的术语和定义(见3.2、3.3.2013年版的3.2、3.1):
c)刊除了应建立职业危害防治、设备维修制度、工艺安全管理的要求(见2013年版的4.2.1.1):
d)刊除了文件化的劳动保护制度中应包含安全生产工作环境与条件的要求(见2013年版的4.2.1.2)
e)更改了喷烤漆房日常维护保养计划的内容要求(见4.2.1.3,2013年版的4.2.1.3):
f)更改了应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见4.2.1.4,2013年版的4.2.1.4):
g)别除了应建立喷烤漆房设备台账的要求(见2013年版的4.2.2.2):
h)更改了日常维护记录和维修记录要求(见4.2.2.3,2013年版的4.2.2.4、4.2.2.5):
i)更改了操作人员上岗的要求(见4.3.1,2013年版的43.1):
j)除了操作人员进入喷烤漆房进行操作应穿城符合作业要求的服装和安全防护用具的要求(见2013年版的4.3.3):
k)除了操作人员在喷烤漆房进行烘烤作业期间不应离岗的要求(见2013年版的4.3.4):
l)刊除管理人员应保存喷烤漆房相关资料和历次维护修理记录的要求(见2013年版的4.3.6):
m)别除了维护人员应具备简单维悠喷烤漆房能力的要求(见2013年版的4.3.7):
n)别除了管理人员应保存烤漆房使用状态相关资料和历次维护修理记录的要求(见2013年版的4.3.9):
o)更改了导线规格应选择合理的要求(见4.4.1.1,2013年版的4.4.1.1):
p)更改了专用油箱与燃烧器之间隔离间距2m以上的要求(见4.4.3.1.2,2013年版的4.4.3.1.2):
q)更改了喷烤漆房点火不应连续2次失收的要求(见4.4.3.2.1,2013年版的4.4.3.2.1):
r)更改合并了“电加热系统”和“辐射加热系统”的要求(见4.4.3.3,2013年版的4.4.3.3、4.4.3.4):
s)增加了油加热方式改为电加热方式的喷烤漆房风门、内循环通道及燃烧器拆除的要求(见4.4.3.8、44.3.3.9):
t)更改了照明导线的要求(见4.4.4.1,2013年版的4.4.4.1)
u)更改了灯箱玻璃的要求(见4.4.3,2013年版的4.4.4.3):
v)更改了“辐射加热方式”的表述为“电加热方式”(见4.4.5.1.3,2013年版的4.4.5.1.3):
w)更改了超温报警保护功能的要求(见4.4.5.1.4,2013年版的4.4.5.1.4):
x)更改了喷彬漆房安全门设置的要求(见4.4.6.2,2013年版的4.4.6.2):
y)增加了喷彬漆房作业区外应粘贴醒目的禁止吸烟、禁止明火的安全标志的要求(见4.4.6.4):
z)增加了喷烤漆房作业区外应粘贴职业健康防护标志的要求(见4.4.6.5):
aa)增加了喷烤漆房外放置灭火装置的要求(见4.4.6.6);
bb)更改了烤漆房内及周边环境的要求(见4.5.1,2013年版的4.5.1、4.5.2);
cc)增加了喷烤漆房周边环境应通风良好的要求(见4.5.2):
dd)删除了喷烤漆房火灾事故应急管理制度的要求(见2013年版的4.6.1):
ee)更改了应急预案定期演练的要求(见4.6.1,见2013年版的4.6.2);
ff)更改了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的要求(见4.6.2,见2013年版的4.6.3);
gg)更改了上述评价内容对应的评价规则与判定要求(见5.2、5.3、5.4、5.5、5.6,2013年版的5.2、5.3、5.4、5.5、5.6):
hh)更改了评价机构要求(见6.1,2013年版的6.1);
ii)删除了评价程序(见2013年版的6.2);
jj)增加了出具安全使用综合评价报告的要求(见6.3)。
本文件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中路高科交通检测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富佳、陈英、张磊、许书权、陈潮洲、邬果昉、杨小娟、张天吴、陈晨。
本文件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3年首次发布为DB11/T1038一2013;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内容摘抄:
在用汽车喷烤漆房安全使用综合评价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在用汽车喷烤漆房安全使用综合评价的评价内容、评价与判定及评价工作程序。
本文件适用于在用汽车喷烤漆房安全使用综合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7691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安全管理通则
JT/T324汽车喷烤漆房
JB/T10181电缆载流量计算
3术语和定义
JTT32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在用汽车喷烤漆房automotive spray booth using
安装并投入使用的汽车喷烤漆房。
3.2
安全使用综合评价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for the safe use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的在用汽车喷烤漆房使用状况进行的安全与管理等方面的评价。
3.3
评价周期period of evaluation
相邻两次安全使用综合评价之间的时间间隔。
3.4
超温报警保护over-heating alarm and protection
作业区温度超过设定温度而加热系统仍未停止加热时,控制系统关闭加热系统,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3.5
送风系统与加热系统连锁air-blast system inter locking with heating system
送风系统未启动时,燃油或燃气加热装置启动开关无效:送风系统运转过程中出现故障时,加热装置自动关闭。
4评价内容
4.1基本要求
4.1.1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4.1.2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配备符合GB7691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4.1.3在用汽车喷烤漆房应具有有效交通产品认证证书或在有效评价周期内的安全使用综合评价报告。
4.2安全管理文件与记录
4.2.1管理文件
4.2.1.1机动车维修者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一一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要求:
一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管理要求:
一一喷烤漆作业场所管理要求:
一一防火防爆管理要求:
一一个人卫生与防护管理要求:
一一非作业人员出入管理要求:
一一喷烤漆房火灾等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演练规定:
——喷烤漆房管理、操作、维护人员岗位贵任:
——喷烤漆房操作规程:
一一其它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要求。
4.2.1.2应建立劳动保护制度,内容应包括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管理要求。
4.2.1.3应建立喷烤漆房日常维护保养计划,保养计划及内容应不低于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4.2.1.4应有现行有效的与喷烤漆房安全使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
(略)
内容索引: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3
3术语和定义4
4评价内容2
5评价与判定5
6评价工作要求9
附录A(规范性)热交换器壁厚的检测方法10
附录B(规范性)温度示值误差的检测方法11
附录C(规范性)评价报告样式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