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过梁-浙江
所属地区:浙江
提问日期:2022-11-11 09:25:57
提问网友:明天
请问过梁左边这样可以吗,要缩短吗
解答网友:冯福连
没有超出墙不要管它
所属地区:浙江
提问日期:2022-11-11 09:25:57
提问网友:明天
请问过梁左边这样可以吗,要缩短吗
解答网友:冯福连
没有超出墙不要管它
问题专业:土建计量GTJ
所属地区:江苏
提问日期:2022-11-11 09:25:46
提问网友:店小二
譬如:柱子对齐设置:我只能点一个柱子,对齐另外一个柱子;
请问能否,点一次对齐命令,连续对齐好多根柱子呢?
解答网友:zhangy
可以使用多对齐操作。
ICS 13.020.20
CCS Z 04
CBMF
中国建筑材科会标准
T/CBMF124—2021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纸面石膏板
Technicalspecification foreco-design product assessment 一Gypsum plasterboard
2021-09-23 发布
2021-12-23 实施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负责起草单位: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江苏一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北新渠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参加起草单位:圣戈班石膏建材(上海)有限公司、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仔研究中心、浙江占思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何祷、王瑞蕴、孟醒、龙旭、王玉峰、魏喜迎、杨再兴、吴小军、杨雅晴、杨再银、张欢、李逸晨、杨冬蕾、赵娇、李、安然。
本文件主要审查人:潘东晖、周丽玮、张思成、高东峰、陈旭华、聋光政、彭家惠、赵春芝、袁鸿文、王欣宇、张吉秀、董秀芹、黄滔、赵金平、姬广庆、刘形。
内容摘抄: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纸面石膏板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纸面石膏板绿色设计产晶评价的评价流程、评价要求、产品生命周期评价报告编制方法、判定及标识。
本文件适用于纸面石膏板的绿色设计产品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教。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6566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9775纸面石开板
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18597危险废物心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一股工业固体废物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23331能原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24040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价原则与框架
GB/T24044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价要求与指南
GB24789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32161生态设计产品评价通则
GB/T32162生态设计产品标识
GB/T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JC/T523纸面石膏板单位产量能源消耗限额
3术语和定义
GB/T9775、GB/T32161和JC/T52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绿色设计eco-design
按照全生命周期的理念,在产品设计开发阶段系统考虑原材料选用、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处理等各个环节对资原环境造成的影响,力求产品在全生命周期中最大限度降低资源消耗、尽可能少用或不用含有有毒物质的原材料,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从而实现环境保护的活动。又称生态设计。[来源:GB/T32161一2015,3.2,有修改]
3.2
绿色设计产品eco-design product
符合绿色设计理念和评价要求的产品,又称生态设计产品或绿色产品。[来源:GB/T32161一2015,3.3,有修改]
4评价流程
本文件采用指标评价和生命周期评价相结合的方法。首光根据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指标和生命周期评价方法,收集需要的数据,同时对数据质量进行分析;对照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要求,对产品进行评价,符合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要求的产品,可判定该产品符合绿色设计产品的评价要求;产品符合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要求的企业,还应提供该产品的生命周期评价报告。评价流程见图1。
(图略)
内容索引:
目次
前言V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评价流程2
5评价要求2
5.1基本要求2
5.2评价指标要求3
5.3检验方法及指标计算方法3
6产品生命周期评价报告编制方法3
6.1编制依据4
6.2编制内容4
7判定及标识5
7.1判定5
7.2标识5
附录A(规范性)指标计算方法和检验方法6
附录B(资料性)纸面石膏板生命周期评价方法8
附录C(资料性)现场数据采渠信息2
附录D(资料性)背景数据采集信息14
附录E(资料性)纸面石开板产品生命周期清单15
所属地区:天津
提问日期:2022-11-11 09:23:19
提问网友:范金磊
XL的高度是700;次梁的高度是500,这两个梁相交后会露出一截 这种情况需不需要特殊处理下
解答网友:zhangy
ICS 03.120
A 00
备案号:DB62
甘 肃 省 地 方 标 准
Inspection and acceptance code for manufacture installation for tower of wind turbine
2010-04-27发布 2010-05-01实施
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内容摘抄:
前 言
本标准的编写格式和规则符合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之规定。
本标准第32.2、32.3、5.2、5.3.3、9.3、9.5.2、9.7条款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的附录A、B是规范性附录,附录C、D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甘肃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中心、甘肃省特种设备协会、酒钢(集团)瓜州长城电力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甘肃中电科耀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甘肃中水电水工机械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水工机械总厂、酒泉风光谷新能源现代服务有限公司、酒泉特种设备检验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矛、李永平、唐卫国、陈长宏、刘建国、黄军威、王增新、王旭、李鹏、孙立群、门永卿、谷杰、金黎明、张祥智、郭秋爱、张阳勇、吕军业、粟汉武、赵吉鹏、高文俊。
本标准由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并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陆上大型风力发电机组(风轮扫掠面积等于或大于200m²)钢制管状塔架的制造、安装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陆上大型风力发电机组(风轮扫掠面积等于或大于200m²)钢制管状塔架(以下简称塔架)的制造、安装的检验和验收。
其他种类的风力发电机组塔架可参照执行。
(略)
3总则
3.1一般要求
3.1.1在风力发电机组塔架的设计、制造、安装及运行必须充分考虑其特点,如∶风的不可控性、随机性,机组工作在强烈阵风、湍流风、高温、低温、瞬时冲击载荷等恶劣环境条件下,同时应考虑西北地区风沙、冰冻和雪灾等自然条件的影响。
(略)
4塔筒制造
4.1板材切割
4.1.1氧乙炔炬切割
钢板(包括筒体和门框)切割必须符合GB/T985、GB/T986、JB/T10045.3规定的要求。
a)板材切割后,必须处理切口和切口周围表面损坏和硬化的区域,直至没有凹口和裂纹,必须除去切口表面边缘的飞边毛刺。
内容目录:
目次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总则2
4塔筒制造3
5塔筒焊接6
6附件7
7防腐8
8塔架安装9
9检验10
10标志、贮存及运输13
11验收14
附录A15
附录B20
附录C21
附录D22
问题专业:土建
所属地区:河南
提问日期:2022-11-11 09:22:27
提问网友:啦啦啦啦大美妞
问设计回复按照图纸进行 等于没说
解答网友:冯福连
要做的
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
DBJ04/T292-2012
备案号:J12180-2012
住宅物业服务标准
The service standard of residential property
2012-09-14 发布
2012-12-01 实施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晋建标字[2012]152号)的要求,由山西省房地产业协会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完成。
本标准的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四级标准、五级标准、附录等。
本标准由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由山西省房地产业协会负责具体标准内容的解释。执行标准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反馈山西省房地产业协会(地址:太原市建设北路85号,邮政编码:030013)。
本标准主编单位:山西省房地产业协会
本标准参编单位:太原市房产管理局 太原市物业管理协会 山西云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山西万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山西佳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永济电机安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太原锦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长治市华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山西滨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山西恒实文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世玮 段燕临 关生唐 齐聪文 纪木春 齐锦程 王胜 武亚楠 朱磊 赵彤 贾云植 田宏
卜人川 吕全新 王比刚 郭淑芬 崔明祥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李桂芬 哈成德 冯占雄 程永平 杨兵 田文林 闫燕青 张所地 范恩海 李艳 陈海英 邓大亮 王鹏 高磊
内容摘抄:
1总则
1.0.1为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实现物业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专业化,促进物业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的住宅物业服务活动,住宅物业服务标准分为五个等级。
1.0.3物业服务企业应与业主或使用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合同中未规定事宜应按本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0.4物业服务除应遵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我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物业服务企业Property services business
依法成立、具备专门资质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地位,依据物业服务合同从事物业管理和服务的经济实体。
2.0.2物业服务Property services
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受业主或者使用人委托,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公共秩序、环境卫生、绿化养护等相关活动。
2.0.3共用部位Public areas
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2.0.4共用设施设备Public equipment and facilities
住宅小区或单撞住宅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供热管道、供气管道、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2.0.5自用部位Private areas
一套单元内部,由业主或使用人自用的房间、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天井、庭院以及室内墙面等部位。
2.0.6业主 Owner
房屋的所有权人。
2.0.7使用人User
房屋的承租人或其他实际使用人。
2.0.8特约服务Special services
物业服务企业根据业主、使用人委托提供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
2.0.9酬金制Remuneration system
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2.0.10突发公共事件Sudden public events
突然发生且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2.0.11急修Emergency repair
对严重影响住宅小区正常生活秩序的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故障进行及时的处理和修复。
2.0.12大修工程Major repair project
凡需牵动或拆换部分主体构件和房屋设备,但不需全部拆除的工程。
2.0.13中修工程Medium repair project
凡需牵动或拆换少量主体构件,但保持原房的规模和结构的工程。
2.0.14小修工程Minor repair project
凡以及时修复小损小坏,保持房屋原来完损等级为目的的日常养护工程。
3基本规定
3.0.1物业服务合同签订时,应依据住宅物业实际情况确定物业服务事项,选定相应级别的住宅物业服务标准。
3.0.2物业服务企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
2具有满足物业服务需要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3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
4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的监督;
5配备满足物业服务需要的设施设备;
6应设置客户服务场所,为业主或使用人提供咨询、缴费、报修、受理投诉等服务;服务窗口应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照片、物业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渠道等相关信息;提供特约服务的,应公示特约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等。
3.0.3物业服务企业人员应符合下列规定:
1热爱物业服务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章守法,尽职尽责;
2管理人员、专业技术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从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3应积极参加岗位培训,熟练掌握岗位职责和操作规范;
4行为规范,作风正派,仪表大方,服务热情主动;
5定期参加专业技能、法律法规、安全等专题培训。
3.0.4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立严格的物业承接查验制度,接管项目时应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认真查验,并办理验收手续;
2建立房屋管理、房屋维修养护、消防安全防范、绿化养护、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维护、装饰装修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和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
3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和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4物业服务费和其他费用收支应符合山西省现行有关收费标准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规要求;对于合同约定收费项目及标准,应按合同要求执行;为业主提供的特约服务应按双方约定收费并单独结算;实行酬金制物业收费方式的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公布1次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规范操作,账目清晰。
3.0.5物业管理档案应符合下列规定。
1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和完善物业管理档案,有专人负责管理,记录内容应完整、准确。档案管理应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外泄业主资料。
2主要包括技术档案和日常档案。其中技术档案包括物业
竣工验收资料、物业保修资料、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权属资料、项目承接查验资料和其他资料等;日常档案包括设施设备管理资料、装饰装修管理资料、应急事件处理资料、消防安全管理资料、处理投诉资料、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资料、物业服务日常管理记录和其他资料等。
3.0.6消防安全防范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负责人,逐级逐岗落实消防安全职责。
2建立小区公共区域消防档案;档案主要分为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1)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档案包括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和资料;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制度;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志愿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档案包括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防火检查和巡查记录;消防安全培训记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火灾情况记录;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3制定符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的灭火疏散预案,每年至少组织1次有员工、业主或使用人参加的消防演练。
4结合小区实际,利用楼宇电视等宣传教育设施,搞好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
5工作人员应每年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具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6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7防火巡查人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应取得国家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8定期进行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每周至少防火巡查1次,每季度至少防火检查1次,并做好防火安全检查记录。住宅小区中的商业服务网点应加强管理,增加巡查频次,业主和网点使用人应配合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工作。水泵房、风机房、配电室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由专人每日巡查,并做好记录。要将消防工作纳人重要议事日程,每月至少召开1次消防安全例会。
9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建筑消防设施按照规定每年检测1次。
10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应立即纠正或排除;无法立即纠正、排除的,应向辖区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发生火情立即报警,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疏散遇险人员,协助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
3.0.7公共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表A的规定。
3.0.8为了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应按照标准规定或附录B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3.0.9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对物业服务标准的落实进行检查评价,结合自查自纠结果和业主及使用人对物业服务质量评价的信息,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在业主及使用人监督下整改。
3.0.10物业服务企业应主动接受业主和使用人的监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投诉处理工作,及时反馈投诉处理结果,并对投诉处理结果进行回访。
4一级标准
4.1一般规定
4.1.1物业服务企业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应认真检查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4.1.2客户服务场所工作时间每日不少于8小时,其他时间应设置值班人员,设置并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4.1.3涉及影响业主或使用人正常生活的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张贴栏、各楼单元门内张贴通知,或通过小区广播、有线电视、局域网等渠道通知,履行告知义务。
4.1.4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做到水、电急修30分钟内到场,其他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场,做好报修、维修记录。
4.1.5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应在7个工作日内回复。
4.1.6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的,每年至少公布1次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且第一季度应公布上年度的收支情况。
4.1.7每年公开征询1次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问卷率应达到7%以上,满意率应达到70%以上;并对物业服务意见制订整改计划,公示整改情况。
4.1.8每年第四季度应制订下一年度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计划。
4.2共用部位维修养护
4.2.1共用部位维修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在保修期内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报建设单位,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进行维修。在保修期以外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2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
3小区主要路口应设有路标,撞、单元、户门标号等标志明显。
4楼梯、扶手、共用门窗等共用部位牢固且使用安全。
4.2.2巡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房屋结构、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应每年检查1次,并做好记录,发现损坏及时告知相关业主、部门并安排专项维修;
2楼内共用部位门、窗、玻璃等应每季度巡查1次,保证正常使用;
3大门、围墙、围栏等应每年巡查1次。
4.2.3室内装饰装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受理业主或使用人的装饰装修申报,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与业主或使用人、装饰装修企业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告知业主或使用人在装饰装修工程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监督装修过程。
2装饰装修期间应每周巡查2次现场,发现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未申请登记或违规装修,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应及时劝阻;拒不改正的,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业主委员会,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3委托清运装修垃圾的,应在指定地点临时堆放,采取围挡、遮盖等措施,在2日内清运。自行清运装修垃圾的,应采用袋装运输或密闭运输的方式,在2日内清运。
4装饰装修结束后应进行验收,对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当事人按照约定处理。
4.3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
4.3.1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定期检查共用设施设备,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在保修期内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报建设单位,按双方《物业服务合同》进行维修。在保修期外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更新改造。
2路面、侧石、井盖等应每季度巡查1次。
3雨、污水井、屋面雨水口等应每季度检查1次,保持畅通。
4.3.2公共照明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院落、楼道照明应每季度巡查1次,及时修复损坏的开关、灯具等,亮灯率应达到80%以上;院落照明灯按时开启,满足使用要求。
2未移交电网企业的公共照明系统控制柜、线路应每年综合检修1次。
4.3.3排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公共污水管道应每年检查1次,视情况进行清理、疏通;
2雨水管道、化粪池等部位应每半年检查1次,视情况进行清理、疏通;
3雨、雪季前对屋面天沟、落水口及雨水管进行清理、疏通。
4.3.4供热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锅炉供热的住宅小区,其供热设备、设施及供热管道应由供热部门负责日常运行维护,或由其委托专业供暖公司维护、管理。采用集中供热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可根据集中供热部门的委托,承担小区内供热交换站及二次供热管线等的日常运行维护。
2每年在供热开始前,接受供热部门委托的,按照约定要求完成供热系统的年度检修保养工作。
3小区供热阀门在供热期间应每月巡视1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4业主自用部位供热设施突发跑水事故时,应及时关闭相关的供热阀门,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4.4公共秩序维护
4.4.1应设专职公共秩序维护人员,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身体健康,并定期接受专业培训,能处理和应对小区公共秩序维护工作。
4.4.2门岗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
2保障值班电话畅通,接听及时,做好记录;
3保证出入口道路畅通;阻止小商小贩、可疑人员随意入内;对大型物品搬出进行登记。
4.4.3车辆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小区内设置简易的交通标志;
2按照合同约定对车辆进行管理,确保车辆有序停放,禁止在消防通道停放车辆;
3非机动车应定点存放。
4.4.4紧急事故防范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洪涝、地震等突发性自然灾害,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公共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事件处理责任人;
2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3对因故障导致的临时性停水、停电事故,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告知相关业主;
4每年组织1次以上应急预案演习。
4.5环境卫生
4.5.1楼内保洁应符合下列规定:
1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应每周清扫1次,地面应每年湿拖2次;
2共用门窗玻璃、楼梯扶手、栏杆、防火门等应每年擦拭1次;
3天花板、公共灯具、墙面、踢脚线应每年清洁1次。
4.5.2楼外保洁应符合下列规定:
1道路应每日清扫1次,雨雪天气及时清扫主要通行道路,方便出行;
2停车场、共用车库或车棚应每周清洁1次;
3绿化带应每月清洁1次;
4天台、明沟、屋面应每年清洁1次;
5设有公共卫生间的应每日清洁1次,保持通风,无杂物。
4.5.3垃圾收集与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垃圾日产日清,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
2垃圾桶、果皮箱应每月清洁1次。
4.6绿化养护
4.6.1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应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4.6.2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
4.6.3及时防治大面积病虫害。
所属地区:湖北
提问日期:2022-11-11 09:21:35
提问网友:菲儿
解答网友:yylwuhan
红色虚线是防火分区,通过红钯虚线的墙就是防火墙
问题专业:安装
所属地区:浙江
提问日期:2022-11-11 09:20:37
提问网友:肥酱
解答网友:xagcc
是的
ICS 93.080.10 P 66
DB62
甘 肃 省 地 方 标 准
DB 62/T 2996—2019
Design guideline for automobile campground
2019-05-13发布 2019-06-01实施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内容摘抄:
DB62/T2996-2019 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监督实施。
标准由甘肃省交通运输工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甘肃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理工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世雄、韩建平、陈宏斌、臧兴震、刘奔腾、庹昱、刘建国、王震强、徐蓓青、张智瑞、张文捷、王艺瑾、王翠宁、马珂、马莉。
汽车露营地设计指南
1 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各类汽车(含房车)露营营地开放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营地建设指南标准和甘肃省汽车露营地的星级评定要求。
本指南适用于甘肃省具备自驾车旅游服务、接待功能的各类旅游景点、旅游度假村、乡村旅游点,以及可以提供汽车(含房车)需求活动的休闲度假营地的建设,其它类型露营营地可参照本指南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略)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露营 camping
使用自备设备(通常以帐篷为住所),以户外住宿及活动为目的的生活方式。
3.2
汽车露营 auto-camping
通过汽车将生活物资运输到野外,以户外住宿及活动为目的的生活方式。
(略)
4 总则
4.1 设计原则
4.1.1 汽车露营地建设必须坚持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建设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并与当地的自然、文化相协调。
4.1.2 汽车露营地建设必须坚持以自然与人为本的原则,建设用户便捷、个性、精准的营地服务体系,充分满足游客的功能诉求与心理需求。
(略)
内容目录: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总则3
4.1 设计原则3
4.2 汽车露营地类型
5选址
6建设规模3
6.1 一般规定3
6.2 汽车露营地规模3
6.3 各类型汽车露营地中各种设施的建设规模4
7 总体布局5
7.1 服务基地5
7.2 露营地6
7.3 房车驿站6
7.4总图布置7
7.5 交通组织7
7.6 室外环境8
8 场地设计8
8.1 竖向设计8
8.2 出入口8
8.3 道路广场8
8.4 房车营位8
8.5 自驾车营位9
8.6 帐篷营位9
8.7户外休闲场地9
8.8 标志标线9
8.9 垃圾处理设施9
9 服务设施10
9.1 房车综合服务10
9.2 旅游信息咨询区11
9.3 旅游服务 11
9.4 接待中心13
10建筑设备14
10.1一般规定14
10.2给水排水14
10.3采暖通风15
10.4电气15
11消防设施15
11.1建筑防火15
11.2消防疏散15
12节能环保16
13信息化建设16
13.1信息化平台系统16
13.2信息化内部管理系统16
13.3监视安保管理系统16
附录A(资料性附录)各星级露营地建设要求17
附录B(资料性附录)图示24
附录C(资料性附录)条文说明30
ICS 73.080
D59
DZ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
DZ/T0064.72-2021代替DZ/T0064.72-1993
地下水质分析方法第72部分:敌敌畏、甲拌磷、乐果、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毒死蜱和对硫磷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Methods for analysis of groundwater quality—Part 72:Determination of dichlorovos, phorate,dimethoate,methylparathion, malathion, chlorpyrifos and parathion—Gas chromatography
2021-02-22 发布
2021-07-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发布
前言
DZ/T0064《地下水质分析方法》分为85个部分:
第1部分:一般要求
第2部分:水样的采集和保存
第3部分:温度的测定温度计(测温仪)法
第4部分:色度的测定铂钴标准比色法
第5部分: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第6部分:电导率的测定电极法
第7部分:Eh值的测定电位法
第8部分: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第9部分:溶解性固体总量的测定重量法
第10部分:砷量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第11部分:砷量的测定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
第12部分:钙和镁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第13部分:钙量的测定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滴定法
第14部分:镁量的测定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滴定法
第15部分:总硬度的测定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滴定法
第17部分:总铬和六价铬量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第18部分:总铬和六价铬量的测定催化极谱法
第20部分:铜、铅、锌、镉、镍和钴量的测定螯合树脂交换富集-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第21部分:铜、铅、锌、镉、镍、铬、钼和银量的测定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第22部分:铜、铅、锌、镉、锰、铬、镍、钴、钒、锡、铍和钛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第23部分:铁量的测定二杂菲分光光度法
第24部分:铁量的测定硫氰酸盐分光光度法
第25部分:铁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第26部分:汞量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第27部分:钾和钠量的测定火焰发射光谱法
第28部分:钾、钠、锂和铵量的测定离子色谱法
第29部分:锂量的测定火焰发射光谱法
第30部分:锂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第31部分:锰量的测定过硫酸铵分光光度法
第32部分:锰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第33部分:钼量的测定催化极谱法
第36部分:铷和铯量的测定火焰发射光谱法
第37部分:硒量的测定催化极谱法
第38部分:硒量的测定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
第39部分:锶量的测定火焰发射光谱法
第42部分:钙、镁、钾、钠、铝、铁、锶、钡和锰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第43部分:酸度的测定滴定法
第44部分:硼量的测定H酸甲亚胺分光光度法
第45部分:硼量的测定甘露醇碱滴定法
第46部分:溴化物的测定溴酚红分光光度法
第47部分:游离二氧化碳的测定滴定法
第48部分:侵蚀性二氧化碳的测定滴定法
第49部分:碳酸根、重碳酸根和氢氧根的测定滴定法
第50部分:氯化物的测定银量滴定法
第51部分:氯化物、氟化物、溴化物、硝酸盐和硫酸盐的测定离子色谱法
第52部分:氰化物的测定吡啶-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
第53部分:氟化物的测定茜素络合物分光光度法
第54部分: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性电极法
第55部分:碘化物的测定催化还原分光光度法
第56部分:碘化物的测定淀粉分光光度法
第57部分:氨级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第58部分:硝酸盐的测定二磺酸酚分光光度法
第59部分:硝酸盐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
第60部分:亚硝酸盐的测定分光光度法
第61部分:磷酸盐的测定磷秘钼蓝分光光度法
第62部分:硅酸的测定硅钼黄分光光度法
第63部分:硅酸的测定硅钼蓝分光光度法
第64部分:硫酸盐的测定乙二胺四乙酸二钠-钡滴定法
第65部分:硫酸盐的测定比浊法
第66部分:硫化物的测定碘量法
第67部分:硫化物的测定对氨基二甲基苯胺分光光度法
第68部分:耗氧量的测定酸性高锰酸钾滴定法
第69部分:耗氧量的测定碱性高锰酸钾滴定法
第70部分:耗氧量的测定重铬酸钾滴定法
第71部分:略
第72部分:敌敌畏、甲拌磷、乐果、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毒死婢和对硫磷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第73部分:挥发性酚的测定4氨基安替吡啉分光光度法
第74部分:氢气、氢气、氧气、氩气、氮气、甲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硫化氢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第75部分:镭和氨氢放射性的测定射气法
第76部分:总α和总B放射性的测定放射化学法
第77部分:18O的测定COz-H0平衡气体同位素质谱法
第78部分:氘的测定金属锌还原一气体同位素质谱法
第79部分:氚的测定放射化学法
第80部分:锂、铷、铯等40个元素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第81部分:汞量的测定原子荧光光谱法
第82部分:钠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第83部分:铜、锌、镉、镍和钴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第84部分:锶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第85部分:挥发性酚的测定流动注射在线蒸馏法
第86部分:氰化物的测定流动注射在线蒸馏法
第87部分:13C的测定在线磷酸酸解.气体同位素质谱法
第88部分:14C的测定合成苯-液体闪烁计数法
第89部分:氘的测定在线高温热转换.气体同位素质谱法
第90部分:10的测定在线C0,-H,0平衡-气体同位素质谱法
第91部分:二氯甲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烷等24种挥发性卤代烃类化合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部分为DZ/T0064的第7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和GB/T20001.4一2015给出的规则修订。
本部分代替DZ/T0064.72一1993“地下水质检验方法气相色谱法测定有机磷残留量”。
本部分与原部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改为“地下水质分析方法第2部分:敌敌畏、甲拌磷、乐果、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毒死蜱和对硫磷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增加了警示内容:
调整了检测范围:
修改了计算公式:
修改了分析流程:
增加了精密度和准确度数据:
增加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内容。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饶竹、郭晓辰、高冉、刘晨、李松、李丽君、李庆霞、张晶、黄毅。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Z/T0064.72-1993.
内容摘抄:
地下水质分析方法第72部分:敌敌畏、甲拌磷、乐果、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毒死蜱和对硫磷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警示一一使用本部分的人员应具有气相色谱使用经验或在有气相色谱使用经验的分析人员指导下操作;分析中使用的标准溶液、替代物标准及有机溶剂可能有毒或潜在有毒,应在通风橱中使用,并按规定佩戴防护器具、避免触及皮肤和衣服、妥善处置样品残液。本警示并未指出所有可能的危害,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安全,并保证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
1范围
DZ/T0064的本部分规定了地下水样品中敌敌畏、甲拌磷、乐果、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毒死蜱和对硫磷等有机磷农药的气相色谱火焰光度检测器测定方法。
DZ/T0064的本部分适用于地下水样品中敌敌畏、甲拌磷、乐果、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毒死蜱和对硫磷等有机磷农药测定,其他类似有机磷农药经验证后也可以用于本方法测定。本方法经方法验证后也可用于地表水、饮用水的测定。
当取样量为1.0L、定容体积为1.0mL时,本部分方法检出限、定量限见表1。
(表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6379测量方法与结果的准确度(正确度与精密度)
3原理
敌敌畏、甲拌磷、乐果、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毒死蜱和对硫磷等有机磷农药在丙酮、二氯甲烷等有机溶剂中有较大溶解度。本方法以丙酮、二氯甲烷为萃取溶剂,采用液-液萃取方式提取地下水样品中有机磷农药,提取有机相液经脱水、净化、浓缩后毛细管气相色谱柱分离,火焰光度检测器检测:以试样组分保留时间与标准组分保留时间对比进行定性分析:以试样与标准组分的仪器响应值(峰面积或峰高)进行外标法定量。
4试剂或材料
4.1溶剂
二氯甲烷、丙酮纯度均为农残级或相当级别。按本检测方法使用量浓缩二氯甲烷、丙酮,气相色谱检测应不含待测组分或待测组分质量浓度小于方法检出限。
4.2氯化钠(NaC)
优级纯,使用前在650℃马弗炉中灼烧4h以上,冷却后置于干燥器中备用。
4.3无水硫酸钠(Na2S04)
优级纯,使用前在650℃马弗炉中灼烧4h以上,冷却后置于干燥器中备用。
4.4载气
气,纯度99.999%,经去氧管、脱有机质过滤后氧、氢和有机质分别小于5.0LL、1.0LL、和1.0uLL。
4.5试验用水
不含待测组分或待测组分质量浓度低于方法检出限的纯净水、蒸馏水或矿泉水。取与试样体积相同的上述水体按本方法检测后满足上述要求。
4.6标准贮备液
敌敌畏、甲拌磷、乐果、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毒死婢和对硫磷等7种有机磷农药标准贮备液。购买有证标准或自配标准贮备均可。自配标准贮备液方法:分别称取敌敌畏、甲拌磷、乐果、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毒死婢和对硫磷等纯品标准物质0.01000g(纯度>99.5%)于10.0L容量瓶中,丙酮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此浓度为1.00mgL。购买有证或自配的标准溶液,应经不同源的标准样品检查合格后使用。
4.7替代物标准贮备液
磷酸三苯脂替代物标准贮备液。购买有证标准或自配标准溶液均可使用。自配标准贮备液方法为称取纯品标准物质磷酸三苯酯0.01000g于10mL容量瓶中,正己烷或异辛烷溶解、定容配成1.00mgmL替代物标准贮备液。本部分推荐1.0L样品加入10μgL的替代物标准20μL。
注1:有证标准应按标准生产厂商推荐的条件保存和使用:自配标准应在-24℃下避光、密闭保存。有证、自配标准、稀释的各类标准原则性应为一次性使用。各类标准使用前应恢复到室温。
注2:定期检查标准溶液,及时更换过期和偏差大于15%的标准样品。
4.8纤维滤膜
0.45m,水系,用于过滤水中悬浮物及颗粒物。
4.9脱脂棉
使用前用二氯甲烷抽提6h后,晾干,备用。
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
DBJ04/T369-2018
备案号:J14450-2018
居住建筑标准化外窗系统
应用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application of standard external window system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
2018-10-17发布
2018-12-01实施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
前言
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年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规范制订计划》的通知》(晋建标字〔2017]112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我省建筑外窗应用的实践经验,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8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标准化外窗要求、设计、加工制作、安装施工、工程验收等。
本标准由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日常管理,由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太原市山右巷10号,邮政编码:030001,邮箱:13234200@qq.c0m)。
本标准主编单位: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山西省建筑节能监管中心
本标准参编单位: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伯赫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晋城市门窗行业协会
运城市门窗行业协会
山西中德塑钢型材有限责任公司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太原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惠峰幕墙门窗有限公司
山西惠丰型材有限公司
山西百澳幕墙装饰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燕向远 董宝军 王 启 刘瑞瑞
张 辉 赵 媛 赵润俐 贾 涛
张鹏飞 李 璐 万郁楠 任宏帅
王海峰 杨军烈 张 军 李 健
胡必祥 乔希明 石 炜 温志国
殷江雷 邱 宇 郭艳隆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贾莉芳 王宇新 齐锦程 霍瑞琴
孙连海 杜震宇 杜艳哲 杜红秀
张建斌 赵跃山
内容摘抄:
1总则
1.0.1为了推进我省外窗产品标准化进程,提升建筑外窗成品性能及工程质量,做到技术先进、保证质量、环保节能、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建筑使用的标准化外窗设计、施工及验收。
1.0.3居住建筑标准化外窗系统的设计、材料选用、加工制作、安装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山西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标准化外窗standard external windows
在工厂内生产制作,对组成外窗的型材、玻璃、五金件、密封件、配套件等进行优化设计并定型,对外窗的规格尺寸实施标准化,且各项性能不低于现行标准规范和工程设计要求的成品窗。
2.0.2标准化外窗系统standard external window system
符合现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满足标准化外窗要求的,由预埋于外窗洞口四周的标准化附框和在工厂内组装完成的外窗,在施工现场采用干法安装、具有维护便利特点的建筑外窗系统,简称标准化外窗系统。
2.0.3千法安装installation with additional frame for fixing
墙体外窗洞口预先安置附框并对墙体缝隙进行填充和防水密封处理,在墙体洞口表面装饰湿作业全部完成后,将外窗固定在附框上的安装方法。
(略)
3基本规定
3.0.1居住建筑标准化外窗所有组成部件都应进行优化设计并定型,并在工厂生产制作。外窗生产单位应按照图审后的设计文件,依据相应的产品标准在工厂内制造成品,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并出具产品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
3.0.2外窗的物理性能应根据其所在地区的气候、周围环境以及建筑的高度、体形系数等因素和建筑物的功能要求综合确定,并符合建筑整体设计要求。
3.0.3居住建筑标准化外窗系统中标准化外窗包括单樘标准化窗和由单樘标准化窗组合的窗,应优先选用表3.0.3规定的洞口尺寸(含标准化附框),并尽可能减少规格尺寸,使其相对集中。
(略)
4标准化外窗要求
4.1一般规定
4.1.1铝合金窗应符合《铝合金门窗》GB/T8478标准的要求。
4.1.2建筑用塑料窗应符合《建筑用塑料窗》GB/T28887标准的要求。
4.1.3
铝木复合窗应符合《建筑用节能门窗第1部分:铝木复合门窗》GB/T29734.1标准的要求。
4.1.4铝塑复合窗应符合《建筑用节能门窗第2部分:铝塑复合门窗》GB/T29734.2标准的要求。
4.1.5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窗应符合《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玻璃钢)窗》JG/T186标准的要求。
4.1.6钢塑复合窗、木质窗等应符合国家、行业等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略)
内容索引: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基本规定4
4标准化外窗要求6
4.1一般规定6
4.2型材6
4.3玻璃8
4.4附框8
4.5五金配件9
4.6密封材料10
4.7披水板、附框压条10
4.8其他材料11
5设计12
5.1构造设计12
5.2物理力学性能13
5.3分格设计14
5.4结构设计14
5.5安全设计15
5.6防雷设计16
5.7设计试验验证16
6加工制作17
6.1一般规定17
6.2外窗构件加工17
6.3外窗组装18
6.4附框制作21
6.5外窗检验22
6.6包装、运输23
7安装施工24
7.1一般规定24
7.2外窗洞口要求25
7.3附框安装25
7.4披水板安装26
7.5外窗安装26
7.6施工安全及安装后的保护28
8工程验收30
8.1一般规定30
8.2主控项目31
8.3一般项目33
附录A部分标准化外窗热工性能设计选用表34
本标准用词说明35
引用标准名录36
条文说明39
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
DBJ04/T376-2019
备案号:J14540-2019
城镇老旧建筑安全排查规程
Specification for safety checking of old buildings in cities and towns
2019-01-10发布
2019-03-01实施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
前言
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6年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晋建标函〔2016]1123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山西省的工程经验,与国家、行业的相关规范相协调,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城镇老旧建筑安全排查规程》。
本规程分5章和2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排查程序与评定原则、场地安全排查、建筑安全排查、附录。
本规程由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日常管理,由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请各单位在执行规程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和积累资料,如有意见和建议,请致函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太原市山右巷10号,邮编030001,邮箱:8 xjkje@sou,com),以供再次修订时参考。
本规程主编单位: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太原理工大学
太原市城市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太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稽查办公室
山西振兴公路监理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魏利国 王宇新 贺志勇 侯湘东
梁文旭 刘元珍 刘 晖 赵 强
郎 勇 李 艳 侯晋杰 郭 庆
李 涛 袁晓丽 赵王强 赵 波
罗 飞 季海峰 许家文 薛文祥
白瑞珍 刘勇庆 杨卓强 张弼伟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张泽平 张永胜 石 勇 韩云山
韩 君 张宗升 马 福 王昌威
都智刚
内容摘抄:
1总则
1.0.1为确保我省城镇老旧建筑的安全使用,判断建筑结构的安全情况,保证排查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城镇老旧砌体结构、混凝土结构民用建筑的安全排查。本规程不适用于钢结构建筑、大型公共建筑、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或保护性建筑。
1.0.3城镇老旧建筑的安全排查,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山西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1.1老旧建筑old buildings
建造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且尚在使用的建筑。
2.1.2场地site
工程群体所在地,具有相似的反应谱特征。其范围相当于厂区、居民小区和自然村或不小于1.0km2的平面面积。
2.1.3砌体结构masonry structure
由块材和黏结材料砌筑而成的墙、柱作为主要承重构件的结构。
2.1.4混凝土结构concrete structure
由混凝土构件作为主要承重构件的结构,包括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等。
3·排查程序与评定原则
3.1排查程序及工作顺序
3.1.1老旧建筑安全排查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原始资料收集:调查建筑的原始资料,具体包括:岩土勘察报告、设计图纸、施工资料、使用历史等;
2场地安全排查:收集、调查建筑所处场地及环境情况,进行场地安全排查;
3建筑现状排查:对建筑使用现状进行现场排查,以外观现状为主,可配合相应的量测及相关的影像资料等;
4排查评级:对调查、查勘、现状排查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采用定性的方法,确定建筑的排查等级。
3.1.2老旧建筑安全排查应按下列工作顺序进行:
1建筑安全排查首先判定场地的安全情况,其次对建筑进行安全排查;
2建筑安全排查划分为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围护系统三个排查单元;
3建筑安全排查按本规程附录A、附录B的要求做好相应的记录。
(略)
4场地安全排查
4.0.1场地安全排查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类灾害历史资料。
4.0.2场地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评定为危险场地:
1对建筑物有潜在威胁或直接危害的滑坡、地裂、地陷、泥石流、崩塌以及岩溶、土洞强烈发育地段;
2暗坡边缘、浅层古河道及暗埋的塘、浜、沟等场地;
3有明显沉陷趋势的采空区;
4遭受病险库、淤地坝、尾矿坝等威胁,且难以整治和防御的高危害影响区。
内容索引:
目次
1总则1
2术语和符号2
2.1术语2
2.2符号2
3排查程序与评定原则4
3.1排查程序及工作顺序4
3.2评定等级4
3.3评定原则及方法5
4场地安全排查6
5建筑安全排查7
5.1一般规定7
5.2地基基础7
5.3砌体结构8
5.4混凝土结构9
5.5围护系统10
附录A城镇老旧建筑安全排查评定表12
附录B城镇老旧建筑各组成部分安全排查用表13
本规程用词说明17
引用标准名录18
条文说明19
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
DBJ04/T384-2019
备案号:J14780-2019
建筑固废再生利用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recycling of construction and demolition solid waste
2019-07-22发布
2019-10-01实施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
前言
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年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晋建标字〔2017]260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调查研究,结合我省当前实际情况,总结近年来的实践经验,参考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6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分类收集与运输、再生利用、回填利用。
本标准由山西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日常管理,由太原理工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至太原理工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邮编:030024,邮箱:dongxiaoqiang@yut.cd.cn)。
本标准主编单位:太原理工大学
山西柯立祆特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太原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山西机械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大学
太原市鑫同被固废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省交通科技研发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董晓强 卢 璐 刘元珍 杜红秀
王芳芳 阎蕊珍 祁立柱 张 志
朱世峰 张洁玙 谷永宏 李 涛
牛振龙 薄 江 赵卫国 苗晨曦
刘 芳 靳 瑾 阎凤翔 聂小青
赵进军 刘丽娟 张 浩 马晓蓉
秦鹏举 张 军 赵洪波 宋志伟
段鹏飞 刘子秀 崔佳丽 王 彦
杨开俊 张杨华 赵 飞 冯晓伟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贾莉芳 王宇新 齐锦程 白晓红
杨印旺 张宗升 单建春 李玉屏
耿震岗 李建军 苏培仁 樊春义
内容摘抄:
1总则
1.0.1为贯彻国家和山西省有关建筑固废处理的法律法规,促进建筑固废统一管理、集中处理、综合利用,提高建筑固废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保证建筑固废利用全过程的规范化,特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建筑固废的分类收集、运输、再生利用、回填利用的设计、施工、检测和管理。本标准不适用于来自于放射性场合、受化学腐蚀严重、受重金属或有机物等污染的建筑固废的利用。
1.0.3建筑固废的分类收集、运输、再生利用、回填利用的设计、施工、检测和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山西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建筑固废construction and demolition solid waste
对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及其辅助设施等进行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铺设等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
2.0.2再生骨料recycled aggregate
由建筑固废中的混凝土、砂浆、石、砖瓦等加工而成的颗粒。
2.0.3再生粗骨料recycled coarse aggregate
由建筑固废中的混凝土、砂浆、石、砖瓦等加工而成,粒径大于4.75mm的颗粒。
2.0.4再生细骨料recycled fine aggregate
由建筑固废中的混凝土、砂浆、石、砖瓦等加工而成,粒径在0.15mm4.75mm之间的颗粒。
3基本规定
3.0.1建筑固废的处理场所、制备再生产品的生产过程、环境保护与安全卫生应符合国家和山西省有关环保的规定。
3.0,2建筑固废再生产品的放射性核素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有关规定。
3.0.3用于生产再生产品的天然骨料、水泥、掺合料、外加剂等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的规定,且不应对再生产品耐久性、环境和人体产生有害影响。
4分类收集与运输
4.1分类收集
4.1.1建筑固废减量应从源头实施,宜就地加工利用和回收。
4.1.2建筑固废宜按不同的种类和特性分类收集,进人收集系统前宜根据收运车辆和收运方式的需要进行破碎、压缩等预处理。
4.1.3建筑固废严禁与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和危险废物混装收集。
4.2运输
4.2.1建筑固废运输应采用封闭方式,不得遗洒、超载。
4.2.2建筑固废运输车厢盖宜采用机械密闭装置,开启、关闭时动作应平稳灵活。
4.2.3建筑固废运输工具应外观整洁、标志齐全,车辆底盘、车轮应无大块泥沙等附着物。
4.2.4建筑固废装载高度最高点应低于车厢栏板高度,车辆装载完毕后,厢盖应关闭到位;装载量不得超过车辆额定载重量。
内容索引: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基本规定4
4分类收集与运输5
4.1分类收集5
4.2运输5
5再生利用6
5.1再生砖和砌块6
5.2再生墙板10
5.3再生混凝土12
5.4再生沥青混合料面层15
5.5再生路面基层17
6回填利用21
6.1建筑固废换填垫层21
6.2建筑固废填筑路基24
6.3建筑固废夯实地基26
本标准用词说明29
引用标准名录30
附:条文说明32
问题专业:安装
所属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提问日期:2022-11-11 00:29:34
提问网友:直面阳光
1,该工程有2个防火分区,有1个消防控制室,采用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自动报警系统个数是2个还是1个?
2、其中1个防火分区有152点,另一个防火分区111点,怎么套定额?
解答网友:小老百姓
2个,分别套项
问题专业:安装
所属地区:广东
提问日期:2022-11-10 23:54:55
提问网友:不懂就问的小萌新
公共广播系统扬声器是一条线对一个扬声器的还是说一条可以对4个走道,一条连10个课室扬声器这样的
解答网友:小老百姓
是一条4,一条10
问题专业:安装
所属地区:广东
提问日期:2022-11-10 23:50:05
提问网友:混子
请问各位老师,这网络系统图,单模光缆是一条整栋楼使用的吗?这是汇聚交换机出线到每层,每层的交换机跟这个汇聚交换机有什么区别吗?2~5层这些交换机是否也是汇聚交换机的?求解
解答网友:小老百姓
一根整楼分支,都一样
问题专业:土建
所属地区:北京
提问日期:2022-11-10 23:22:05
提问网友:搬砖的小毛
解答网友:天山雪豹
条形基础下要建立条形基础单元。
问题专业:土建
所属地区:广东
提问日期:2022-11-10 23:06:12
提问网友:lixin
设计要求选料含水量在9%左右
解答网友:小老百姓
可以
问题专业:土建
所属地区:江西
提问日期:2022-11-10 22:58:35
提问网友:鲸鱼哥哥
2022-11-10 23:00:00 补充
软件怎么不会自动扣除
解答网友:GXZ
有重合就需要扣减预制板的量